你说得对。
那我在你家的灶台里放一点二乙酰吗啡或者甲基苯丙胺,你猜你会不会因为新法律而全家吃花生米?
就是在现在这个治安水平与科技的时代,都还有买通身边人偷偷在车里放毒陷害别人的,并且由于少量藏毒(二乙酰吗啡和甲基苯丙胺是50克以上判15年以上,无期徒刑和死刑。10-50克内是7年以上,低于10克最多就是拘留罚款备案)的处罚并不算太大,所以有时候police蜀黍根本不会刻意管你是不是被冤枉,往往都是自己找到证据之后投诉然后police蜀黍帮你销案底。
就这都冤枉了不少人,你还想更进一步?
肯定能啊……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害……
没有消费市场,肯定就没有赴汤蹈火的卖家。
当然,这种酷烈手段不可能实行。
我个人只支持吸毒者被圈养在特殊城市,军事化管理,终身不得释放……
酒驾为什么越来越少?因为刑法够严,吸毒者也必须要更严的惩罚机制,现在的惩罚机制太弱了。
几个吸毒明星抓起来,大西北一扔,去建设边疆,得警醒多少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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