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要负法律责任,还是全责,就算公安放了,检察院也得把你抓回去。求雨与下大暴雨淹死人之间有因果关系,参考货拉拉案至少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由于天气干旱,被告人求雨者心生不满,又由于炎热,被告人求雨者更生不满。为达到祈求效果,求雨者未按照B站推荐求雨仪式求雨,而是自行选择了一种更有效但较为偏门的求雨仪式。
天象多次变化,求雨者不理会或者态度恶劣,天气心生恐惧,已有下雨征兆,求雨者仍未理会,后求雨者发现天气已有下雨迹象,求雨者已意识到有下大暴雨并淹死人的现实风险,但未提醒众人或停止求雨仪式,随后,下大暴雨,求雨者停止求雨仪式。经鉴定,有一人因下大暴雨淹死。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作为求雨者,因为干旱心生不满,违背B站标准求雨仪式,既未提醒众人下大暴雨有淹死的风险,又无视B站标准的求雨仪式,而自行选择了偏门的求雨仪式,导致天气心生恐惧而下雨。求雨者发现天气有变黑的征兆后可以预见会下大暴雨淹死人,但轻信可以避免,未及时提醒众人导致有人淹死。求雨者的过失行为与淹死人的死亡结果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求雨者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法院采纳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依法做出上述判决。
什么,你问我为什么知道求雨者心生不满,更生不满,天气心生恐惧(๑ ๑),湖南长沙法院怎么知道货拉拉司机心生不满,更生不满,车莎莎心生恐惧的。我就怎么知道求雨者心生不满,更生不满,天气心生恐惧的。
在美国发生过一件类似的趣事:
某个小镇开了一家酒吧。在当地教堂和很多教徒眼里,酒吧是个堕落的场所。于是教堂的神父就组织信徒去围攻这个酒吧,希望酒吧关门。可是酒吧老板不为所动。
于是教堂的神父组织了许多信徒祈祷,希望上帝惩罚这间酒吧,并使其停业。
不久之后,闪电击中了这间酒吧并导致了火灾,酒吧被焚毁。神父和信徒欢呼雀跃。
可是,酒吧老板不干了。他将教堂告上了法庭,要求教堂赔偿酒吧的损失 —— 因为他们的祈祷“应验”了。
在法庭上,酒吧老板坚持声称是祈祷导致了酒吧被火灾吞没。而教堂的神父却一再声称自己的祈祷并没有这样的效力。
法官见庭审陷入僵局,说道:“这真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不去教堂的酒吧老板坚信祈祷的力量,而教堂的神父却一再宣称祈祷不起作用!”
在刑法上有一个经典案例:一个迷信的妇女,因为仇恨她的邻居,所以自学害人法术。她做了一个以邻居为原型的娃娃,天天晚上用小针扎娃娃,没想到过了一段时间法术"起效"了,她的邻居心脏病发作而亡。
在刑法上,把这种行为称之为迷信犯。所谓迷信犯是指行为人出于迷信、愚昧而采取客观上不可能造成现实危险的手段、方法试图加害他人。
由于迷信犯不能造成任何现实危害后果,对社会毫无危害可能性,所以刑法不将其作为犯罪处理。换句话说,从事迷信犯的人,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题主的行为,也可以称得上是迷信犯的一种。因为在科学上,祈雨就是一种迷信。降雨遵循客观规律,并不受人的主观意志影响。
想要以祈雨的方式来实现降雨,无异于痴人说梦。在古代,皇帝为干旱的地区祈雨或下罪己诏,无非是向老百姓表明,他在做事,而不是无所作为。
所以,即使题主真的祈雨成功,导致暴雨淹死人,题主也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当然,这是基于无神社会的讨论。如果题主生活在神话宇宙,具有祈雨能力,那么胡乱祈雨导致发生水灾,自然有能人异士出来替天行道。
不过,那时候负的就不是法律责任,而是天罚。
总结一下:在世俗社会,题主的行为被称之为沙雕行为。在神话社会,题主的行为被称之为作死行为。
我爸学法律的。他跟我讲过一个挺有名的问题。
这个案子发生在德国,一对夫妻,丈夫因为婚姻不和谐想要杀害妻子。但又不敢杀人,于是他去看了哪个飞机航班出事率高,然后买了出事率最高的飞机的机票给他妻子,劝妻子去旅行。
结果那趟飞机真得出事了,半年后男的受不了内心煎熬,自首了。请问男的有没有犯罪。
答案是没有的。法律是先看犯罪行为再看犯罪动机。必须要先有犯罪行为才能算犯罪。丈夫给妻子买飞机票去旅游,这不是犯罪行为,即使有犯罪动机也是无罪的。
我觉得,祈雨这件事它就不是犯罪行为,除非是邪教活动,因此就算他有犯罪动机也是没有用的。
那行,那就先拿出证据来证明做法求雨行为和下大暴雨之间有关系。
去年疫情开始的时候,网上不是有张图吗?
国家机关有因此找到这个人让他接受调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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