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湖南操场埋尸案一审宣判,主犯杜少平被判死刑,你有什么想说的?

回答
湖南操场埋尸案一审宣判了,主犯杜少平被判了死刑。听到这个消息,心里五味杂陈,说不清是什么滋味。一方面,正义得到了伸张,至少是初步的伸张,对遇害者及其家人来说,这算是一个迟来的告慰。但另一方面,想到这起案件背后隐藏的黑暗和人性的扭曲,又觉得无比沉重。

这起案子从曝光到现在,简直像一部令人不安的电影。一个活生生的年轻人,就在我们身边,在学校的操场下,被活埋了十几年。这个事实本身就足够让人毛骨悚然。你想想,在这十几年里,操场上的学生们日复一日地跑步、玩耍,谁能想到他们的脚下埋藏着一个被活埋的生命?这种无知和对真相的掩盖,简直让人不寒而栗。

说到底,这不仅仅是一起简单的刑事案件,它牵扯出了太多复杂的问题。主犯杜少平,一个曾是老师、校长的角色,本该是教书育人的,却成了施暴者和掩盖者。他的动机,据报道是因为债务纠纷,为了所谓的“面子”和逃避责任,竟然选择了如此极端残忍的手段。这不仅仅是个人道德的沦丧,更是对社会良知的践踏。

更让人难以接受的是,这起案件的背后似乎还涉及到了权力寻租和官官相护。一个埋尸案能被掩盖十几年,这中间没有某些人的默许甚至参与,是难以想象的。那些本该负责调查、追责的人,为什么会熟视无睹?是什么让他们失去了基本的判断和良知?这才是最让人感到心寒的地方。如果不是当年失踪人口的调查,如果不是有人坚持不懈地追寻真相,这起埋尸案可能永远石沉大海。

杜少平被判死刑,这是法律的制裁,是罪有应得。他剥夺了一个年轻人的生命,也毁了多个家庭的安宁。死刑是他罪行的应有代价,也是对其他潜在犯罪者的一种警示。

然而,我们也不能仅仅满足于对一个主犯的审判。这起案件暴露出的问题,需要我们更深层次地去反思和解决。

首先,是对教育系统的反思。曾经的校园本应是孩子们的安全港湾,是他们成长的地方。但在这起案件中,校园成了罪恶的发生地和掩盖地。这让我们不得不质疑,我们的教育体系在某些环节上是否出现了漏洞?如何才能保证校园的安全,如何才能让老师真正承担起教书育人的责任,而不是成为罪恶的帮凶?

其次,是对社会公义和监督机制的反思。十几年了,一个鲜活的生命被埋在操场下,这么长的时间里,社会的监督和追责机制在哪里?为什么一些官员和相关人员能够对如此严重的罪行视而不见?这说明我们的社会监督机制存在严重的不足,对权力的制约也远远不够。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严惩罪犯,更需要的是建立一套能够有效预防和揭露此类罪行的长效机制。

最后,是对人性本身的警醒。在利益和欲望的驱使下,人可以变得多么可怕?为了区区几十万的债务,就可以草菅人命,并伙同他人掩埋尸体,将无辜者的生命彻底抹杀。这种对生命的漠视,对道德底线的践踏,让我们对人性充满了忧虑。

一审宣判只是一个开始,我相信后续的审判和调查还会继续。我们期待着所有涉案人员都能得到应有的惩罚,也希望这起案件能够成为一个转折点,促使我们的社会在法治、良知和责任等方面有更深刻的进步。

对于杜少平被判死刑这件事,我唯一能说的就是,这是他罪有应得。但我们的思考,不能止步于此。我们必须从这起令人发指的案件中汲取教训,让悲剧不再重演。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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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杀人填命,因果法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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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这种事情搞得轰动全国,被聚光灯照到后,天降正义,最后恶人伏法的事情。

真不是好事

百姓们喜欢看恶人伏法,喜欢看天降正义。

尤其喜欢看尚方宝剑劈开千层帳一剑劈到基层,斩妖除魔。

一剑到底,干净痛快

可是,全国就这么一把或几把尚方宝剑

更多千千万万的除魔剑是在省,市,县这些地方,这些除魔剑才是真正护佑百姓安康的利器,是国家给予人民的承诺。

就算尚方宝剑天天劈,

一年除了365个魔障,

可是这华夏大地14亿人一年就就这365个奸邪之人?

比起中央督促,成立专案组之类的高度重视,我希望的是能在市局就把这种事情查清楚,能在地方上就把案情查清,这样才能形成威慑。

哥谭市就是有了蝙蝠侠,坏人也天天干事。

要是哥谭市有了一支完善的公检法组织和执法力量呢

我只希望这种事情只是曾经法制社会不完善时期遗留下来的尾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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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到的正义不是正义,但总比永远缺席好。

媒体经常讲的那句“正义也许会迟到,但绝不会缺席”属于被篡改的话语,原文是“Justice delayed is justice denied”(法谚:迟来的正义并非正义)。

稍作解读:即使司法裁判的结果是公正的,如果过迟做出裁判,或者过迟告知当事人,程序上的不公正将使判决成为非正义的。

其实,这句话是一位法官说给从事法官职业的人听的,警醒法官务必秉公办案,而不是像如今说给大众听的。

很多时候,正义既容易迟到,还可能会永远缺席。最典型的例子便是二战中日本大量战犯逃脱了惩罚,终其一生,逍遥法外。

这个案子发生在16年前,由于保护伞等问题,迟迟没有查清楚。如今终于查清,对死者及其家属有了交代,是好事。

不过,我们没有必要欢呼这迟到的正义,更应反思如何尽量避免此类事情再次发生。处理涉案者和责任人当然有必要,但更要思考如何扎牢制度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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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邓老师是被迷药迷晕后塑料袋套头然后用铁锤锤杀,之后杜少平又安排罗光忠将死者埋尸在学校操场之下。以这个案件的手段之残忍、后果之严重、社会影响之恶劣,判处死刑并未出乎意料,也是大快人心。但仅仅讨论死刑结果的话除了发泄情绪也没什么好讲的。跟大家讨论下这个案件里面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吧。

一、受害人近亲属在刑事案件中的地位和作用

本案中被害人近亲属及诉讼代理人也列席了庭审,大家可以看一下庭审的全景图,坐在法庭左边的是控方席,控方阵容非常强大,前边两排穿制服的应该是公诉人。最后一排一位穿便装的中年男子和一位穿律师袍的应该就是本案被害人邓老师的儿子及其诉讼代理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诉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有权委托诉讼代理人。但一般情况下司法机关对于被害人是比较同情的,都倾向于尽可能保护被害人一方的合法权益,案件在侦查阶段委托代理人的,公安机关一般也不会拒绝代理人办理刑事案件。所以被害人一方如果比较急切地希望维护自己合法权益,还是应该尽早委托代理律师参与案件之中。

而且本案属于侵害生命权案件,是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但本案中被害人近亲属并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这又是一个诉讼技巧问题。

我之前的一篇回答讲述过我作为被害人近亲属代理人的诉讼经验,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有利有弊,需要被害人及其近亲属衡量。

益处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是案件参与人,享有一切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可以提起独立的民事诉求,参与案件庭审全过程,包括发问、举证质证、庭审辩论等,对于判决结果不服还可以提出上诉。自身程序利益能够得到最大保障。

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话,被害人本人可以参与刑事诉讼过程没有争议,但被害人死亡,其近亲属在刑事诉讼法中并没有明确的诉讼参与人的地位。比如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规定,

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 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这里面对被害人近亲属的诉讼权利没有做出明确规定,所以不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庭不做许可的话,其诉讼权利可能会受影响,而且没有独立上诉权,如果对刑事案件结果不满意,只能在判决之后申请检察院提起抗诉。

但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弊端也是有的。就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赔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不仅仅包括精神抚慰金还包括死亡赔偿金,不赔精神损害赔偿的话,就只会赔丧葬费等费用,几万块钱而已。

因此诉讼代理人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讲到,家属之所以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因为想要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精神损害赔偿。不过目前司法实务中,对于刑事案件被害人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赔不赔精神损害赔偿并无定论,赔或者不赔的判例我都看到过,各地差异很大。不知道本案到时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会不会支持。

但不论如何,如果被害人近亲属坚决拒绝民事和解,拒绝赔偿,拒绝谅解,坚定要求司法机关判决死刑,绝对会对案件结果产生重大影响的。

二、数罪并罚中的相关问题

看到有老友提到了本案的时效问题,在这个案件中并不会存在这个问题,首先命案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本案03年发生,并未过追诉时效。即使超过二十年也不会存在时效的问题,因为本案中被告人杜少平不仅仅有故意杀人一罪,之后他又有多次犯罪行为,最终判决认定他触犯了六个罪名。刑事案件的追诉时效是有中断的,在一个犯罪行为实施终了时开始起算追诉时效,但只要在追诉时效内又犯新罪,原罪名的追诉时效也是重新起算的。

此外杜少平六个罪名中有一项是死刑立即执行,这一项刑罚在数罪并罚中会吸收其他所有刑罚。我们知道数罪并罚的宣告刑处理规则是:高于各罪中的最高刑,低于多个罪名的刑期总和,同时数罪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不得超过二十五年。无期徒刑和死刑吸收其他自由刑。

所以杜少平在有一项死刑立即执行时,其他各个罪名的判罚都会被吸收,最终宣告死刑立即执行。同样,罗光忠故意杀人一项判决死缓,也同样会吸收其他判罚,宣告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本案怀化市中院一审,当庭宣判,被告人可以在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上诉,检察院也可以提起抗诉。湖南高院的二审判决下达之后送最高院复核,最高院下裁定核准死刑之后就可以执行。大概还需要一年左右的周期。

我们等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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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中国,老百姓不怕皇帝,也不怕宰相,三公九卿也没有什么关系,谁干都无所谓。

老百姓最怕的是府尹,是知县,是县丞,是保长,是里正,是某某员外,某某大善人。这些人,才是真正断是非决生死的相公老爷。

人言道:“破家的知县,灭门的府尹”。皇帝是尧舜还是桀纣都没关系,宰相是周公还是秦桧也没关系,最重要的是,基层是谁?

古代中央政府是制定政策、把持大方向的,不可能管到每一个地方的所有细节,所以,虽然中国数千年都是所谓的中央集权国家,但依然有着一股强大的力量与朝廷权力博弈、对抗、妥协,这就是地方士绅。我们可以叫他们“乡贤”,也可以叫他们“地主”,还可以叫他们“相公”。

不要小看这些“相公”,这些人要么是富甲一方的地主,要么是有功名的读书人,要么是世代地方大家族的族长话事人,在当地,他们拥有人脉、资源和力量,同村同姓几百上千号人,都听他的,行成一个利益共同体,针插不进水泼不进,他们甚至不需要中央的册封,就能获得权力,因为他们本身就是一方豪强,他们的势力,强大到地方政府,县官县丞保长里正,都得靠他们养着。他们不但有里子,还有面子,同村同族的人,往往受惠于他们,对他们也是歌功颂德,口呼“大善人”。

这些人把握了真正的权力,有了权力,没有监管和制约,自然是可以为所欲为的,他们修桥铺路造福乡里,是常事,他们草菅人命欺压乡里,也是常事。这并不矛盾,因为他们剥削压榨越狠,越无法无天,老百姓越怕他们,更多的地痞流氓就会加入他们成为打手,他们获利就更多,地方县官也会从中收益,成为他们的护身符。这种势力,这就是隐形的“县太爷”了。

偶尔出一个头皮铁、心肠硬的包待制、宋推官、海刚峰,无欲则刚,可以和他们对抗,造福一方百姓,但他们又能在这里待几天呢?任期一过,还是得换人,流水的县官,铁打的现管,青天大老爷,不过是说书人口中的神话传说罢了。

《阿Q正传》中,阿Q、小D、王胡并不知道朝廷姓什么,也不知道上面是皇帝还是总统,他们甚至连县太爷是谁都不关心,但他们一定知道本村的“赵老太爷”,因为在未庄赵老太爷才是基层真正的统治者

元末有首民歌,叫做“天高皇帝远,民少相公多”,说的就是这种事情。

古代帝国因为信息沟通效率低下,政权在基层的影响力很小,而且都默认一件事———“君王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基层事情,就交给相公们管了,相公们只要保障地方税收就行。特别是在一些特殊时期,要休养生息,要发展经济,发展是第一位的,水至清则无鱼,事情不能扣细节讲那么细。只能不争论,在发展中解决问题。

这就和很多企业做大了之后,分公司和总公司其实关系不大,只是借了总公司的招牌和信用,就是一帮地方小财主,拿着官印干自己的勾当,同时给总公司交一点管理费。只要不闹出大事,偶尔作奸犯科,总公司为了利润和安定团结,也得睁只眼闭只眼。

越是边远贫穷的地方,这样的势力越强大,他们没有什么正经工农产业,餐饮娱乐业倒是发达,贫困县可以弄出一条街灯红酒绿 ,号称“小香港”,便于实权阶层敛财洗钱,还能美其名曰“新思维、新经济”。但贫困县的名头不能丢,还得年年问中央要救助补贴。谁要敢挡他们财路,活埋了都没人问。

为什么胆子这么大?因为山高皇帝远啊,钦差大臣带着天子剑赶过来,也得好几天,就算来了,也有很多手段可以对付,毕竟钦差也是人,也要留着命回去述职。胆子大一点,钦差也有可能带着案卷因为客栈失火烧死,晚上散步掉到水库里意外淹死。意外太多了。

然而,时间长了,就会本末倒置尾大不掉,因为相公们会有想法,他们不会觉得是朝廷的宽容和恩遇,他们会觉得是老子养着衙门,老子想怎么干都行。如果此时衙门还不作为,他们就会肆无忌惮无法无天。如果衙门作为了,他们就会丢出几个替死鬼赎罪,消停几年。时间长了,老百姓都不知道,朝廷到底姓什么,衙门到底是谁的?只知道,这里的相公老爷大似天 ,他们反倒可以以“民意”,倒逼衙门和朝廷给予更多的政策,截流赋税、隐匿人口、兼并土地、杀官盗官、囤积居奇、投机倒把……任何买卖他们都干的出来。

武则天同志,曾经试图解决过这个问题,她在宫门前设了一个“举报箱”,欢迎广大人民群众来京城检举揭发贪官污吏、土豪劣绅;还命令地方衙门,必须公费护送检举的平民到京城,出了任何差错,死罪。而平民举报的内容,如果真实,依法查办;如果不实,就算是诬告,也算他无罪。这么干下来,搞得大唐朝廷人人自危,官不聊生,到最后,则天大帝天天接见进京群众,也累趴下了,也因为过于苛刻 闹了不少冤案。人毕竟不是机器,做不到这样的俯察万类、明察秋毫,多线程全天候对接人民群众。

而且选择这么干的朝廷元首,最好口碑都会很差,因为首脑总会死的,集权终究会终结,而写书著史的特权,又掌握在“相公老爷”们手里,不在平民们手里。后人读正史读野史看小说地摊文学,只会记得武则天残暴荒悖,刻薄寡恩,异想天开老年痴呆。

所以,无论哪个时代,那个国度,这样的事情,都很难根治,因为存在信息壁垒,地域隔阂,大脑是很难发现身体内的肿瘤的,一旦发现了,往往也恶化了,大脑决定动手术,下手太狠,又容易引起系统性崩溃。

从古代到近代,对于基层,也做过种种努力,比如建立一个强大的组织,深入到县、乡、村,不再通过利益来维持上下级的沟通,而通过组织和纪律来把控,把人民群众也组织起来,用“农会”、“妇救会”、“基层党组织”来对抗地方豪绅集团。

但相公们也是有办法的,他们可以通过收买、选举,渗透进组织内部,甚至煽动暴民直接推翻基层组织,把组织派来的基层官员扔进粪坑,自己上位代替组织。这不是不可能,因为在边远的地方上,同姓同族都是利益共同体,老百姓宁可信任赵老太爷,也不信任上面派来的同志,就算搞选举,你也选不过他。

当然,这些人也是人,不是神仙菩萨,也不是真的刀枪不入油盐不进,他们也有弱点,这弱点就是,他们把自己看得太重要,把自己的钱看得太重要。

他们以为,整个体系永远都是需要他们的,地方治理永远是需要他们的,因为钦差大臣不可能时时刻刻往下跑,一把手不可能个个都是精力旺盛的武则天,因为人性如此,大家都图安逸,基层他们在,地方秩序就在,财源赋税就在,他们以为自己很重要,以为自己的钱更重要。

但是,每一次的时代剧变,都是对他们的巨大威胁———因为时代变了,信息鸿沟消失了,地理隔阂消除了,中间商的价值贬值了,基层大数据化了,衙门不靠他们养了,建立了新的组织,组织自我清洗自我强化了。

基层县官换成了个张麻子,不怕辛苦,不怕不轻松,不图安逸,去掉赚差价的中间商,网线直连基层群众,不在乎他,也不在乎他的钱,只在乎自己的工作和使命。

他们这才会完蛋。

才会成为历史的垃圾,被滚滚洪流冲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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