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读整篇刑法,你找不到刘鑫犯了哪条罪,如果有早就被判了,等得到现在她耀武扬威?
她违背的不是法理,而是人情
我们社会上有太多法律没有办法评判的事情,出轨,家暴,背叛,甩锅,这些法律都没有办法明确的判刑
但是并不代表人民大众的内心对这种事不会义愤填膺
君不见,彭宇之案否?一句不是你撞的你为什么要扶让社会的公序良俗倒退了多少年?
刘鑫纵然无罪,但至少,不能让她日子过得舒心,既然法律没有办法让她定罪,那么只能在法律之外,让她日日夜夜都糟心,一辈子都要为此后悔
也许她不会后悔自己的所作所为,但是也得让她付出代价不是吗?
不然,谁还会做好事?
青岛城阳一审判决刘鑫需要赔偿。
但个人认为判决的依据不清。江歌妈妈江秋莲及其律师提交了相关证据,不清楚提交的证据是什么。
不清楚法院根据什么事实来推断刘鑫提前知道陈世峰会肯定杀人,而且会杀江歌。以及如何确定刘鑫没有告知江歌陈世峰的危险性。
不清楚法院根据什么判定刘鑫的行为。至少从目前网络公开的日本庭审记录(部分)证词来看,如果要推导出这个结论,那么势必推导出刘鑫在日本审判陈世峰杀害江歌案作伪证。
还有可能导致陈世峰故意谋杀变为临时起意杀害。
这里按刘鑫方(刘鑫接受采访)说法,忽略了江秋莲在之前对刘鑫及其家人的网络暴力和线下滋扰。
如刘鑫方撒谎,江秋莲还可以继续提起诉讼,诉刘鑫伪造证据再次伤害自己的感情。
希望二审可以发布相关的庭审记录,看看到底是什么证据,把刘鑫判的死死的,需要承担40%(杀人犯承担60%)的民事责任。
作为一个非法律人士,我认为即使城阳法院一审三个问题全部有无可质疑的事实依据,刘鑫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也雷同于现场协助陈世峰行凶捅了江歌几刀(但非致命伤)的从犯。
这,真的合理合法吗?
推荐一个知友问答,和本案毫无关系;
下面这个答案也和本案毫无关系
没有。且国内一审不符合法理。
普通情况下一句“不顾一切”不是必然杀人的警示,放我身上最糟糕的联想就是对方是不是要自杀,断断想不到谋杀的。
江曾经考虑报警本身说明她知道陈在纠缠刘的情况。即便陈后来微信几次威胁,在普通的经验中一般人不可能想到会有致命危险。
所以刘没有把后来的微信内容告知江也是正常人的反应(这都纠缠多久了还不带停的,完全没有必要时刻关注和讨论),而且完全有可能刘和江都回到家休息下来后才会继续讨论和互通近来的骚扰情况。
这才是对当时行为符合常理的理解。
所以法院要求刘在当时的情况下判断陈有谋杀念头,并必须负担告知义务是不符合常理的,无限放大了刘的责任。
话说江妈要索赔,应该去日本找凶手陈进行起诉,别柿子挑软的捏。很多谩骂的网友也是,这么义愤填膺怎么不去法院蹲刘鑫捅两刀,次点揍一顿也行。不敢吧?知道你不敢。
再话说就此事法院明明可以受理的民事诉讼角度有很多,比如刘鑫公开骂江母,江母诉她个侮辱人格啥的,比如刘鑫诉江母人肉全家信息、制造虚假新闻啥的,不都可以好好拿来审么。
怎么就在这个已经定罪量刑完毕的刑事案件的犯案过程里挑道德问题来审,这不就是道德法庭吗。如果道德问题需要上法院,那么谁来定义道德准则?想想都可怕!
如果人们都认为一个人有罪,而法律认为没有罪,我猜大概率是法律错了,我们应该想办法堵上这个漏洞。而不是把法律看成是静止的,教条的。当然了,改法律之前,大家的确可以按无罪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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