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这些普通法法系,有一个规则叫no duty to rescue rule. 讲的大概就是,看见有人要救命作为旁观者的你没有义务帮忙,但是如果你帮忙,万一好心帮了倒忙反而是要负责任。美国有十个州都奉行这个规则,包括经济最好的加州,麻省。这个规则的逻辑是,如果你不能有效的帮助别人,就别去掺和,耽误别人接受有效的帮助。
王柏川就属于这种情况,樊的情况没瞒着他,要不就别揽事也别招惹樊,揽了就咬牙也要扛下来,中途撤梯子是怎么个意思?从另一个角度讲,正是王柏川的大包大揽,占据了樊正牌男友的地位,导致樊没法接受陈家康的追求和帮助。
樊最好是跟陈家康在一起。首先陈家康跟樊之前的男友都不一样,自食其力的樊胜美赢得了他的尊重和平等的交往地位。再说了,上海立足和摆平她家的事,才是樊在爱情中的真实需求,也只有陈家康能满足,对樊来说青梅竹马什么的都往后放。说樊太物质也不公平,她的需求就自身条件来讲无可指摘,况且樊大姐是个讲义气的人,有钱人娶她不亏,帮樊大姐解决了家庭问题樊大姐绝对死心塌地同甘共苦。
樊胜美本来也不爱王柏川,不然也不会在邱莹莹问她爱不爱的时候沉默了。王需要的是和樊在一起本身,樊需要的不是和王在一起而是有人帮她解决她的家庭和房子问题,俩人在一起本身就是王柏川得偿所愿而樊的需求一直得不到满足。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抓紧散伙就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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