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日本公民被政府官方发现其持有其他国家护照或者公民身份,会有什么后果?

回答
在日本,如果一名日本公民被政府官方发现同时持有其他国家的护照或公民身份,情况可能会比较复杂,其后果也因具体原因和处理方式而异。以下将详细阐述可能的情况和需要注意的细节:

核心原则:日本国籍法与“双重国籍”

首先要明确的是,日本国籍法(国籍法)原则上不承认日本国民拥有外国国籍(即“双重国籍”)。根据日本国籍法第十四条,在日本国民成年后,如果取得外国国籍,则“自动丧失日本国籍”。

可能的情形与具体后果

1. 主动申报或被动发现丧失国籍

主动申报: 如果日本公民在获得外国国籍后主动向日本政府(例如通过向法务省提交国籍丧失届)申报,那么他们的日本国籍就正式丧失了。一旦丧失日本国籍,他们在日本的法律地位将发生根本性变化。
失去日本护照: 持有的日本护照将失效,不能再使用。
法律地位改变: 在日本的居留、就业、社会保障、税收等方面,他们将不再被视为日本国民,而是以其另一国籍(例如外国国民)的身份在日本生活。这意味着他们需要根据日本的外国人管理法,可能需要申请在留资格(签证),并遵守相应的规定。
政治权利丧失: 日本公民享有的投票权、参政权等政治权利将不复存在。
可能面临的限制: 在某些对国民身份有特殊要求的职业或领域,他们可能会受到限制。

被动发现丧失国籍: 如果日本公民在获得外国国籍后没有主动申报,但被日本政府的某个部门(例如法务省、地方自治体等)在例行检查、数据比对或特定调查中发现,情况会稍有不同,但最终结果通常一致。
调查与确认: 日本政府会进行调查,确认该公民确实已取得外国国籍。
告知与处理: 一旦确认,政府会通知该公民其已根据国籍法丧失日本国籍。这可能涉及要求其提交相关文件,例如外国护照或国籍证明。
后果与主动申报类似: 同样会面临日本国籍丧失的后果,包括日本护照失效、法律地位转变为外国人等。

2. 未满22岁时的“双重国籍”处理

日本国籍法第十四条也规定了一个例外情况:如果在22岁前仍然保有日本国籍和外国国籍,则该公民必须在22岁之前“选择国籍”。选择日本国籍的方式是“向法务大臣声明不丧失日本国籍”,选择外国国籍的方式则是“向法务大臣声明丧失日本国籍”或“向其本国法务大臣提交放弃国籍的申请”。

未在期限内选择国籍: 如果在22岁生日之前没有进行任何选择国籍的声明或行为,那么该公民将自动丧失日本国籍。
后果: 与上述主动或被动发现丧失国籍的情况类似。

22岁后发现未选择国籍: 如果在22岁后,政府发现该公民在22岁前仍持有双重国籍但未依规定处理,也可能被视为自动丧失日本国籍。
后果: 同样是丧失日本国籍的后果。

3. 因“非意欲”取得外国国籍的情况

某些情况下,日本公民可能“非意欲”地取得了外国国籍,例如:

出生时即取得父母国籍: 如果日本公民的父母中有一方是外国人,在日本国民的子女出生时,该子女可能因父母的国籍而自动取得外国国籍。
父母的国籍变动导致子女国籍变动: 在极少数情况下,父母(尤其是外国籍一方)的国籍变动,可能会影响子女的国籍。

对于这类情况,日本国籍法有更细致的规定。例如,对于出生时即取得外国国籍的日本公民,法律允许他们在22岁成年后选择国籍,并且在22岁前持有双重国籍是允许的,只要在22岁前完成选择。

如果符合法律规定并已完成选择: 则不会有日本国籍丧失的问题。
如果符合法律规定但未在22岁前完成选择: 则会如上所述,自动丧失日本国籍。

政府发现的途径

日本政府发现公民持有其他国家护照或公民身份的途径可能包括:

出入境记录: 通过与其他国家共享的出入境数据进行比对。
税务信息: 在申报税务时,可能无意中透露与外国相关的信息。
社会保险或福利申请: 在申请日本的社会福利时,可能需要提供国籍证明或其他相关信息。
情报部门或执法部门的调查: 在涉及国家安全或其他特定调查时,可能会发现相关情况。
日本驻外使领馆的报告: 如果该公民在日本驻外使领馆进行与国籍相关的操作(例如申请外国护照或旅行文件),可能会被记录。
媒体报道或公众举报: 虽然可能性较低,但也并非完全不可能。

一些需要注意的细节

“持有”的定义: 通常指已经通过正式程序获得了其他国家的护照或承认其公民身份。仅仅持有外国籍配偶的国籍,或者仅仅是出生时因父母关系拥有某些联系,但未实际取得该国护照或公民身份,情况可能不同。
不申报的后果: 即使不主动申报,一旦被发现,仍然会面临丧失日本国籍的后果。而且,长期不申报,并且在日本以日本国民的身份享受各项权利,一旦被发现,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额外的审查或追责,尽管通常主要的处理是国籍的丧失。
外国护照的使用: 如果日本公民在持有外国护照时,还使用日本护照出入境日本,这本身并不构成违法行为,但其“双重国籍”身份一旦被发现,日本护照可能会被要求上交,或者其日本国籍会被认定为已经丧失。
法律的解释与执行: 实际情况的执行可能会受到具体案例的细节、当时政府政策的侧重点以及相关部门的判断影响。
对未成年人的影响: 如果未成年人因父母的原因而持有双重国籍,其国籍选择权和后续处理通常由父母负责。若父母未能依法履行,最终责任会落在孩子身上。

总而言之,日本法律体系对于国民的国籍问题有着明确的规定,意在维护单一国籍的原则。对于日本公民而言,了解并遵守国籍法的相关规定至关重要,以免因不了解情况而面临不必要的麻烦或失去日本国籍的后果。如果对自身情况有疑虑,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意见或直接向日本法务省进行咨询。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日本国籍法原文(链接)

依据日本国籍法第11条 「日本国民は、自己の志望によつて外国の国籍を取得したときは、日本の国籍を失う。」日本国民根据自己的志愿取得外国国籍的时候丧失日本国籍,法理上来说当这个日本人自愿入了别国的国籍时日本国籍就已经自动无效了。但加入外国国籍的时候日本政府不可能马上知道,这就需要本人去向日本政府完成国籍丧失的登记手续。

丧失日本国籍的时候要提交“国籍喪失届”,国籍丧失手续需要加入外国国籍的证明、户籍謄本(证明一个人有没有日本国籍的的东西是户籍。办理日本护照必不可少的文件就是户籍证明[戸籍謄本/抄本(原本)])、日本护照。

如果无视国籍法第11条的规定,继续使用日本护照,那么就会涉嫌护照的“不正取得/使用”,“不法入国”等违法犯罪行为。是否被抓到是一回事。虽说真正被抓到的人不多...


日本人具有双重国籍的情况:

例如日本人在出生地注意的国家外国生的孩子、日本人与外国人结婚,如果子女同时满足日本和该外国的国籍法获取国籍的条件那么就会成为双重国籍的人。

(子女在日本以外出生且有外国国籍,那么为了保留日本国籍就必须在出生3个月内向日本驻外机构去申请国籍保留(交"国籍留保届“)。)

能不能拿外国国籍就要根据该国家的法律来了。例如,中国人和日本人结婚,中国人没有日本永住在日本出生的孩子就同时具有中国国籍和日本国籍。(中国人一方有永住的话根据中国国籍法属于定居外国就不会给中国国籍,倒是两个中国人在日本生子就算都是永住因为日本不给国籍那中国还是给国籍的)

参考:法務省:国籍Q&A(日本国籍常见问题)


国籍选择:具有双重国籍的日本人在20岁或者获知自己有外国国籍的2年内按照日本国籍法需要进行国籍选择,这种情况如果不想要日本国籍需要交的是“国籍離脱届”,与上面的“国籍喪失届”不一样。

http://www.moj.go.jp/MINJI/minji06.htm

但选日本国籍的时候就有文章了。自己去向另一国政府申请要求退出外国国籍,拿到退籍证明,然后交表(“外国国籍喪失届”)。这种情况下自己退了外籍好说。

但有时候外国政府的国籍不好退的时候(例:阿根廷出生的想退阿根廷国籍,那么阿根廷政府不太想给退....ar.emb-japan.go.jp/Cont)。

这种时候就可以向日本政府旅行“日本国籍的选择宣言”。告诉日本政府你要选日本国籍,按照国籍法规定应该致力于脱离外国国籍。这种情况下即使外国护照依然留着日本政府也不会去砍掉你的日本国籍(只不过这种情况下如果定居国籍国又发觉继续拿着的话日本驻外机构可能会拒绝更新日本护照,通过这种方式卡人)。

国籍法16条第二项中有规定当外国公务员并且有日本政府认为显著违反宣言的情况下可以由法务大臣宣告(这个也还是没有实例)。

如果什么都不做的话,法务大臣可以对没有选国籍的人进行催告,不选的话在某些情况下就可以使其丧失日本国籍。(但实际上还没有执行过的先例)。昭和60年1月1日前出生的人若没有进行国籍选择的手续则视为选择日本国籍。


关于双重国籍的著名事例:秘鲁前总统藤森...父母帮他保留了日本国籍,依据修订前的国籍法,藤森也被视为选择日本国籍...藤森向秘鲁这边藏着日本国籍选上了(秘鲁法律也不允许双重国籍) 但逃到日本的时候才查出日本国籍,..... (一开始藤森也是用外交的在留资格进的日本,日本政府查了之后才知道这人有日本国籍,在这之前都没有注意到....)

(shugiin.go.jp/internet/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