槽点太多。
第一,柯没有被捕,只是行政拘留。甚至刑事拘留也不叫“被捕”,只有逮捕才能叫被捕。反正在法学院要是这都分不清楚一定是挂科的节奏。
第二,说践踏柯的人权的,就问你们一句,上电视拍自白侵犯了哪一项人权。小夫妻看黄碟警察破门而入那是侵犯住宅自由隐私权甚至是人身自由。警察抓了卖淫人员公开示众那是践踏人隐私权。刑讯逼供那是侵犯生命权健康权等等。柯震东上电视自白侵犯了哪一项?生命健康权,警察打了吗?
肖像权?抱歉,用做新闻那就不能算侵犯肖像权了。
隐私权?法理上隐私权和公众知情权冲突的时候作为公众人物你的隐私权就要受到限制。美国最高法院有判例。所以我实在想不出哪里侵犯人权了。
说没通知家人的排名第一的答主底下已经有解释。
第三,说违行政比例原则的。什么叫行政比例原则,听上去很唬人哦。就算你没有看过行政法著作。百度一下行不行?
行政比例原则是指行政主体实施行政行为应兼顾行政目标的实现和相对人权益的保护,如为实现行政目标可能对相对人权益造成某种不利影响时,应使这种不利影响限制在尽可能小的范围和限度内,保持二者处于适度的比例。在我国,行政比例原则在许多单行法律中也有所体现,如《行政处罚法》第4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柯吸毒警方予以行政拘留,哪里违反比例原则了?让他上电视自白?抱歉,那不是行政行为,既不是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也不是行政强制,不试用比例原则。
就说以上这么多吧,就不说“中国法律人的努力你们就看不到吗”这种拉仇恨的话了。
个人认为当你要骂中国法治不健全的时候多看一下法条,多了解一些法律概念,骂到点子上,这也算为中国法制进步做贡献了。
柯父:16號接到來自中國的電話,聽到中國口音,以為是詐騙集團。。所以並不相信,立馬掛了。。
后来18号才接到公安的短信:「您好,因多日多次撥打您的電話都無法聯絡到。現特發此短信通知:柯家凱(柯震東本名)因吸食毒品,于二○一四年八月十五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東城分局行政拘留,現在東城拘留所執行。」——柯的經紀人柴智屏轉傳柯父收到中國公安發的簡訊給記者,柴智屏表示,此簡訊是柯父十八日抵達中國北京後,下飛機後開機時才收到。(为什么会这样,柯父解释是到了北京才开机,但随后柯震东父亲和柯的经纪人又说柯父16 17号电话被打爆没接到公安电话,这就很奇怪了,柯父是不是有2台电话。。。)
总之一定要怪全球通不灵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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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邱國強北京20日電)大陸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今晚表示,影星柯震東14日因吸毒被逮捕後,對犯行坦承不諱,遂於15日晚間對柯震東作出拘留14天的行政處罰。大陸公安機關16日下午依法通知柯震東的父親,柯震東的'合法權益得到切實保障'。
(15晚间开始拘留处罚,正好到16日晚间才是24小时,如果公安是16日下午打过电话的话,湾湾人还喷大陆公安真心智商和认知出现了问题。。。。)
從馬曉光的發言得知,柯震東父親柯耀宗早在16日即得知柯震東被捕,消息來源則是大陸'公安(警察)機關'。
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發言人馬曉光晚間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時,作上述表示。
湾湾很多人喷大陆不通知柯震东家人,不讲法啊balabala的,可结果是这么回事。。。
打脸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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