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中国这么多大公司敢肆无忌惮的实行996工作制?

回答
中国众多大型企业推行“996”工作制,其背后原因错综复杂,绝非单一因素可以解释。这背后既有经济发展的逻辑,也有企业自身扩张的野心,更有一定程度的社会文化和劳动法规执行上的挑战。要理解这一点,咱们得一层层剥开来看。

首先,我们得承认一个大背景:中国经济在过去几十年经历了一个高速增长的时期。这种增长模式在很多方面是建立在“人口红利”和加班文化之上的。早期的制造业发展,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和长时间的劳动来满足全球市场需求,这为后续的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积累了资本。

到了互联网和科技行业兴起,这种“拼搏”的文化就被进一步放大和符号化了。尤其是在竞争异常激烈的互联网领域,产品迭代速度快,市场变化莫测,企业为了抢占市场份额、领先竞争对手,往往会选择“卷”起来。在这种环境下,“996”被一些企业视为一种“奋斗”和“担当”的象征,是快速发展的“必要代价”。很多早期加入的员工,也确实通过这样的拼搏获得了丰厚的回报,比如股权增值、职业晋升等,这使得“996”在一定程度上被“正当化”并传播开来。

其次,从企业的角度来看,推行“996”有其利益驱动。

成本控制与效率最大化: 对于一些初创企业或快速成长的公司而言,招聘和培养更多员工的成本可能很高。通过要求现有员工延长工作时间,企业可以在短期内以相对较低的成本获得更多的劳动力产出,尤其是在项目紧急或市场窗口期的时候。
市场竞争的压力: 在一个高度竞争的市场中,如果你的竞争对手都在实行“996”,而你没有,你可能就会在产品上线速度、市场响应速度上落后。这种“军备竞赛”式的压力,迫使很多企业不得不跟进,否则就可能被淘汰。
企业文化和价值观的塑造: 一些企业试图通过强调“拼搏”、“奋斗”、“奉献”等价值观,来吸引那些认同这种文化的人才,并期望他们能够为企业的发展贡献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这种文化一旦形成,就会形成一种惯性。
管理上的便捷: 相较于精细化的项目管理、流程优化和技术创新来提高效率,直接延长工作时间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更容易实现的“管理手段”。

再者,我们不能忽视的是劳动法规的执行和监管层面的一些挑战。

法律的威慑力与实际执行的差距: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明文规定了工作时间和加班的限制,也规定了加班费的支付。然而,在实践中,很多企业利用各种方式规避法律规定,比如将加班费化整为零融入基本工资,或者通过模糊工时记录,或者以“项目制”、“KPI考核”等名义变相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者维权的难度: 对于普通劳动者来说,要证明企业强制加班并获得赔偿,往往需要付出巨大的时间和精力成本,而且还可能面临失业的风险。这种维权成本相对较高,使得很多人选择忍耐。
监管的滞后性: 随着经济发展和就业形式的多样化,劳动监管部门在面对新型的劳动关系和新型的加班模式时,也面临着如何有效监管的挑战。信息不对称、取证困难等问题,都可能导致法律的威慑力不足。

此外,社会和文化因素也扮演了重要角色。

“内卷”现象的普遍化: 这种“996”的现象,很大程度上是中国社会“内卷”文化的一个体现。当社会资源分配相对有限,但竞争者众多时,个体为了获得更好的生存和发展机会,不得不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甚至超出合理的范围。
家庭和社会的支持系统: 在一些情况下,如果家庭和社会提供的支持相对较弱,个体可能需要通过更长的工作时间来获得更高的经济收入,以满足家庭的各项开支和未来的不确定性。

所以,当咱们说“肆无忌惮”的时候,其实是在说一种复杂的共生关系。企业有其利润驱动和竞争压力,劳动者在激烈的社会竞争中也面临生存和发展的压力,而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和监管能力又存在一些现实的局限性。这使得“996”这种现象,在部分高压行业中得以蔓延,并且在一段时间内很难被彻底根除。这并不是说企业“敢”,而是说在特定的经济、社会和法律环境下,这种做法的“成本”相对较低,而“收益”或“避免的损失”相对较高。

当然,近年来社会对“996”的批评声音越来越大,相关部门也在加强监管和引导,一些企业也开始调整工作模式。但要彻底改变这种局面,还需要在法律层面、监管层面、企业文化层面以及社会观念层面进行多方位的努力和变革。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谢邀!经济学里有个著名的效应叫做踮脚效应(又名剧场效应),好比此刻你在剧场看演出,如果所有人都坐着看其实很轻松而且看的很清楚,但如果有人选择站起来,那他会获得更好的视野,代价就是劳累。不过接踵而至的问题是其他人的体验就会变差,为了应对这个局面那你也“不得不”站起来。最后的结果就是所有人都站着看完了表演。十分劳累不说视野未必比都坐着好。

职场也是如此,如果别人都不加班你选择加班,那你获得晋升的机会就会增大,这个加班还是很值得的,但大家都不是“傻子”,最后的结果就是所有人都加班,但是获得晋升的概率和都不加班一样。

这里有供需关系的作用,好的岗位相比需要他的人来说总是稀缺的。同时也有人心作祟,如果规则所有人都遵守那大家都得利,这也是规则存在的意义。可总有人会自以为聪明的先行破坏它来获得更大的短期个人利益,但长期而言就打破了这个平衡并让所有人最终都成了输家。这也就可以理解西方人很多看似不通情理的严格遵守规则,这个做法看似愚钝不懂变通,其实是在保护他们共有的长期利益。

从资本家的角度来看,你不加班总有人愿意加班,八小时工作制是多少年来劳动群体争取的权利。这个平衡点来之不易,如果所有人都不选择加班那也就不用加班了,但无奈总有个人会选择偷偷打破它,因为那些人总是很“聪明”。

也不知是上帝有意为之还是怎样,世间的很多事都符合这个模型,大家都不越界那就都得小利,如果个别人敢越界他就得大利但其他人要受害,所有人都越界那就都受害。总有人会选择越界,最后的结果就是大家都被迫越界来达到制衡,当然也就都受害,互害型社会这么形成了。这或许才是这个世界永远都那么残酷的原因吧。

所以我们才更需要政府和法律的监管,要不所有人都是输家。

长期而言,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格局,我们才能获得更好的职场发展从而规避裁员等风险,这里正式向大家推荐我的全新力作《认知破局-优化努力的34条思维原则》

在这本书中我从个人品牌营销与人际关系管理、思维与逻辑能力的进阶、职场沟通与汇报能力的提升、时间和选择的管理四个维度着手,一针见血地提出职职场困境的破局方法,助你找到努力方向,破除人生困局,它是市面上少见的个人成长与职场发展的超级攻略。京东签名版火热销售中。

你的认知边界将决定你拥有怎样的人生~

user avatar

中国的IT圈,尤其是互联网这拨,基本上很多作风和风格,都是抄了美国硅谷的那一票的做法的。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T-shirt牛仔裤、下午茶、游戏室、不打卡的考勤等——这些都跟国内绝大多数私企外企都是很不同的。


而且,最初这个圈子里的人,无论中美,都是对这些技术有发自内心的喜爱和追求的。所以,就算下了班,自己再捣鼓些什么东西,也是非常正常的情况。所以,对这些人来说,下班之后公司还能提供各种便利条件给自己各种瞎折腾(美其名曰:自由创新),显然是一种福利,而非负担——事实上早些年,我就听到过同事吐槽说他上家公司下班后就统一关空调,弄得想多呆一会都不行。

更何况,当时圈子也不大,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是老板或者合伙人,至少也是志同道合的初创者,说句实在话,都巴不得一天有25小时,更无所谓上下班了。


然而,随着这个圈子的扩大,很多对这些技术并不喜爱,只是因为工资高,所以不得不干这个的人也进来了:

所以,对这些人来说,每一天8小时干完,那很显然是多一分钟都不想继续干了。


最后,说到《劳动法》……

国内完全符合劳动法,不加班的公司一大把……

退一步说,就算在IT/互联网圈里,(基本)不加班的公司也有不少……

再退一步说,就算BAT这些号称加班很猛的公司里,也有大把的职能岗位是不用加班的……


这些你都不去(原因大家都懂的),非要瞄着这些高薪热门的核心岗位,那有什么办法呢——我这有句俗语:吃得咸鱼抵得渴。

user avatar

为什么敢?因为人才不值钱呀。为什么人才不值钱?这就要问那些支持“人口红利”的人了。


所谓人口红利,核心就是通过内部残酷竞争来提高生产效率。最后总量上去了,但大家活得很累。有人赞美人口红利,因为他们只看见生产效率的提高,但是他们不知道,人过劳会死,国家过劳会崩。

user avatar

对,就是形同虚设。因为,虽然有法可依,但没办法为这种事情提起公诉。而个体诉讼实际上解决不了问题。


员工们希望的是解决问题,而不希望被当做提出问题的人被解决,所以让员工自己为这个事情提出诉讼不现实,自己提出问题无法期待问题解决,反而可能自己被解决掉。必须有某个独立于公司之外的组织提起诉讼,而这样的组织在我国并不存在。


所以,问题就是没有(独立于企业之外的)强力工会吧。


--


有关996是不是违法我普及一个常识:在办公时间外,只要你人在公司办公场所,做着与工作相关的事情,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就属于加班,至于你这个加班是自愿还是公司强迫,在法律上并没有区别。


有的公司通过制定一个正常上班无法完成的项目计划来逼你加班,有的公司通过考勤制度逼你加班,有的公司通过开会学习逼你加班,各种方式不一而足,但无论什么方式,本质上来说,都是一样的。都是加班,法律上讲,都得给加班费。


然而,实际上这个加班费大多拿不到。因为没有几个人敢告公司啊。

user avatar

有眼前的钱赚,大部分人不会不去做的。

不让加班,就跳槽到可以加班的企业去。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