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缺少惩罚性赔偿,因为缺乏对违法者的惩罚力度。他就赌你不愿意付出,或者压根付不出足够成本去打官司,赌赢了就赚了,输了也不过该给多少给多少而已。
打个比方,现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法律纠纷很多,最后多数是劳动者息事宁人了。为什么?你作为一个自然人,一个普通老百姓和一个公司一个集体打官司,人家专业人事法务养了一堆,打去呗。赢是赢不了,问题是输了也能拖你个三年五载的,你又花时间又费精力,这三五年你都踏实不了,你吃什么?而用人单位最后输了,执行了,也不过是把本来就是你应得的钱还给你,它有什么损失?
但是如果加上惩罚性赔偿呢?最后官司输了你得赔我一千万,那我豁出去啃五年老,到时候一本万利全挣回来了。你看我敢不敢打官司。
说句题外话,为什么很多公司在北京却不愿意招聘北京本地人(其它很多一二线城市也或多或少有这个情况),因为北京本地人最少有房子,有社保,打官司耗得起,让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高了(其实一点也不高,而是招外地人违法成本特别低而已)。
还有现在为什么那么多违法拆迁的?其实一个道理,什么违法不违法的,拆了你的房,打官司也不过是把本来他就应该给你的钱给你而已,而你房子都没了,也就没有议价的能力了。你换个判决试试?不需要你赔偿,你把房子给我原样盖起来,咱们继续谈补偿,你看他还拆不拆。
违法成本太低,甚至于压根没有额外的成本,又没有其它额外的代价,使很多人(公司),在违法这个问题上肆无忌惮。有本事你打官司去啊?打不起我连本来应该赔的钱都省了,就算真打真输真赔钱,这也不过是本来就应该给的,我有什么损失?
问题核心在于“维权成本”是谁来担。
在目前的机制下,绝大多数的纠纷,都需要“发起司法程序的一方”来首先承担一系列的成本。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交通差旅费、评估鉴定费,等等……
除了这些有形的经济支出以外,还有无法量化的投入:耗费的时间、倾注的心力、承担的精神压力,等等等等。
但以上这种种投入,除了诉讼费/仲裁费以外,其他所有投入,默认都是不能由败诉方报销的。
这一套机制的设计初衷,就是让你没事儿别走司法程序。
为什么?因为司法资源是有限的,必须要有门槛,来筛选掉那些需求并不强烈的人,确保司法资源优先给到真正需求强的人。至于为什么司法资源有限,那太简单了,任何资源在单位时间内都是有限的,所以扯什么“为什么国家不多招一些法官”之类的说法并没有意义。
但在这样的机制下,就特别有利于小型摩擦纠纷的肇事方。
首先,他没有遭受任何现实的损失,所以他没有动力去解决受损方的诉求。而解决受损方的诉求,本质上是将受损方的损失转嫁到他自己身上,所以他不光没有动力去解决,甚至可以说有动力去阻碍。
其次,如果要发起官方的纠纷解决机制,成本不由他垫付。因此,即便发起官方的纠纷解决机制,短时间内对他的利益也没有任何损害。可能有的原告会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他的银行账户或者其他财产,但冻结不等于划扣,相应的财产还是在他的名下,因此,仍然不能说他的财产会立即减少。
最后,即便官方的纠纷解决机制最终判定责任在他,他也不会因为发起官方的纠纷解决机制而承担任何额外的赔偿。至多而言,承担一个诉讼费。诉讼费的标准大概是多少呢?假设你撞毁了一台宝马7系,新车,官方指导价80万左右起步(不含税),责任全部在你。那么你可以选择:
1)立即赔偿80万现金。
2)拖个一审二审,额外支付诉讼费(1.2万),但换来至少1年的时间。80万的现金,做个无风险理财,年化就算5%的收益率,大概是4万左右。
请问,换做是你,你选哪个?
县官不如现管,诚哉是言。
而且不得不承认的是,这一套体制,虽然压抑了受损方,但总体来说找不到更好的解决办法,因此短期内没有得到更改的可能。因此,与其无能狂怒,不如理性制订补救策略。
第一、转嫁风险:为自己的人身和重要财产购买保险,一旦受损,找保险公司求偿即可。后续扯皮由保险公司与肇事方承担,将自己的时间成本和金钱成本转嫁出去。
第二、法律约束:在重要合同里,约定(1)较高的违约金;(2)相关维权成本由败诉方最终承担。提高对方的违约成本,降低己方的经济压力。
第三、商业架构设计:一个优秀的架构设计方案可以从根本上抹除对方违约的可能性。例如,假设卖方认为买方的付款能力存在问题,那么就可以尽量要求买方预付更多的货款,甚至要求先款后货,抑或是要求买方提供付款担保。这个问题我在之前写过的知乎电子书里也有提到过,详情可见:先审合同再开工:普通人也能学会的合同审查技巧 - 知乎书店 (zhihu.com)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方式,比如合法前提下的私力救济途径设计。这个比较复杂,就不展开了。
想起两年前一个小朋友被公司开除的事。
她在公司呆了三年,按照劳动法赔N+1,也就是4个月的工资,但是HR只愿意给1个月的赔偿。
开始她觉得法律站在自己这边,胜券在握,准备给HR一点颜色看看,结果她气势汹汹杀过去,HR眼皮都没抬一下,直接说答应条件你就来签字,不答应就出门左转法务办公室,那边有人和你聊。
她悻悻地到了法务办公室,法务也开门见山,直接告诉她你现在要么拿一个月赔偿走人,要么一分钱拿不到去仲裁,仲裁输赢无所谓,我们反正不会给钱,你尽管去法院告我们,你赢了也没关系,我们再上诉,中间给你拖个两三年,拖到强制执行再说。
你想这么折腾就请便,反正这是我的工作,我不介意陪你打官司,只是我提醒你,公司现在业绩也不好,等几年后法院强制执行了,公司可能都不在了。
末了法务再补充了一句,我也不是要和你讨价还价,我现在手里就有几个要走法律途径的案子,都是之前要求N+1的员工,你问问他们谁拿到钱了?我们只给一个月,多要一分就法院见。
小朋友直接被法务这番话震碎三观,大脑差点宕机,出来咨询我应该怎么处理,我说人家虽然无耻了点,但道理就这么个道理,现在诉讼成本就有这么高。
你耗得起并且有这个精力和他们斗,那就斗争到底;你咽不下这口气想教训公司,那也斗争到底,虽然大概率是你被教育;但如果你想选择对自己性价比最高的方式,拿一个月的确是最优解。
当然我也安抚了一下她,这事不能怪她,都怪敌人太狡猾,现实太无情。
现在诉讼成本有多高,还可以参考一下近期刘浩存的事。
刘浩存她妈开舞蹈培训机构,2012年指导错误导致一个七岁小姑娘脊椎受伤终身高位截瘫,事发后拒绝承担责任、拒绝赔偿,2014年一审输了官司后继续上诉,2015年再审判负依然不赔钱,一直到2018年被法院强制执行,前前后后拖了6年,按照一线城市的房价算,这笔赔偿金可能只实际赔了一半。
如果不是刘浩存出道在即,我想刘浩存她妈可能会转为老赖,继续逃避责任。
嘲笑他们无知的人,才是真正的小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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