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果回到20年前,以自己的所学有可能成为当时法学界的学术新星吗?

回答
这个问题挺有意思的,让我想起了很多过去的事情,也让我仔细审视了自己这二十年的成长。

如果真的能回到20年前,那时候的我,也就是2004年的我,带着现在脑子里这些弯弯绕绕的法律知识、研究方法和一些对法学发展的看法,有没有可能在当时的法学界闯出一番名堂,成为“学术新星”?

先来看看20年前的法学界是什么样的。

我记得那时候,中国法学刚刚经历了改革开放的洗礼,大家对法治建设的热情非常高涨。很多经典的法律部门,比如民法、刑法、行政法等等,都在经历着重要的理论梳理和制度完善。很多西方国家的先进法学理论和制度也被大量引入和研究。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

研究的深度和广度: 相较于现在,很多领域的研究还停留在比较基础的介绍和比较层面,对深层次的理论建构和前沿问题的探讨,尤其是跨学科的融合,还不是那么普遍。
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的方法还没有像现在这样普及,很多研究还是以文献研究和理论思辨为主。数据分析、案例实证等方法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还相对较少。
青年学者的成长环境: 虽然也有很多优秀的学者,但整体上,青年学者崭露头角的渠道和机会,以及学术交流的平台,可能不像现在这样多样化和国际化。

再看看我现在的“底牌”。

如果带着现在的我穿越回去,我的“底牌”大概有这么几样:

1. 更宽广的知识视野: 我接触过的法学领域比那个时候的我多很多,不只是国内的,也包括很多国外前沿的研究方向,比如数据法、人工智能与法律、环境法的前沿理论、比较法等。我对一些交叉学科的关注也更多,比如法经济学、法律社会学、法律与政治学的结合等等。
2. 现代的研究方法: 我更熟悉使用量化研究方法、大数据分析工具、案例研究的深度挖掘,以及一些高级的文献检索和分析技巧。我能更敏锐地发现理论研究中的空白点,并尝试用更科学的方式去填补。
3. 对法治发展趋势的预判: 我知道未来二十年法治建设会朝着哪些方向发展,哪些问题会成为焦点,比如网络安全、个人信息保护、反垄断在新经济下的挑战等等。我能更早地去关注和研究这些“未来的议题”。
4. 学术交流的经验: 我参加过不少国际和国内的学术会议,也和不少海内外学者有过交流,了解了学术评价和同行认可的一些规则和动态。

那么,能不能成为“学术新星”?

我觉得有很大的可能性,但也不是百分之百板上钉钉。原因如下:

契合时代需求: 20年前正是中国法治大发展的时期,大家对新鲜的、有洞察力的学术观点非常渴望。如果我能用现在掌握的知识,比如在互联网、大数据、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提出一些超前但又具备可行性的研究,或者系统地引入一些当时国内还不普及的先进理论和研究方法,很容易引起关注。
填补研究空白: 很多现在已经很成熟的法学研究领域,在20年前可能还处于萌芽状态。我如果能以更成熟的理论框架和更扎实的研究方法去探索这些领域,自然能够脱颖而出。比如,当时对信息法、网络法等领域的关注度远不如现在,如果我能提前进行深入研究,肯定能引起学界的重视。
研究方法的优势: 相比于当时以文献研究为主的学术风气,如果我能运用实证研究方法,尤其是大数据分析,来检验和发展法学理论,那绝对是“降维打击”。比如,用数据分析来研究司法效率、法律适用情况等,会非常有说服力。
学术“运气”: 当然,学术上的成功也离不开一定的“运气”。能不能在恰当的时间遇到合适的导师或者合作伙伴,能不能有公开的平台展示自己的研究成果,这些都很重要。即使能力很强,如果缺乏曝光机会,也很难成为“新星”。

具体会怎么做?

如果真有这样一个机会,我会这么规划:

1. 选择切入点: 我不会泛泛而谈,而是会瞄准当时学术界或实践界普遍关注但尚未解决透彻的问题,或者一些新兴领域。比如,我可以深入研究合同法解释论的精细化,或者在行政法领域探讨权力制约的新机制,又或者,我可能会把精力放在当时刚起步的知识产权保护,用更前沿的理论和方法去分析。
2. 构建理论框架: 用现在掌握的更成熟的法学理论和跨学科知识,构建具有原创性的理论框架。比如,将经济学、社会学甚至心理学中的概念引入法律分析,提出新的解释模型。
3. 注重实证研究: 如果可能,我会尝试收集数据,进行实证分析。哪怕是当时条件下比较困难,我也会想办法,比如通过问卷、访谈,或者利用公开的法律文书数据。我会努力将理论研究与经验事实相结合。
4. 多渠道发表: 积极在国内核心法学期刊上发表论文,同时,我也会争取在一些国际有影响力的期刊上发表,提升研究的国际视野和影响力。参加国内外的学术会议,与同行进行交流和辩论,也是必不可少的。
5. 培养学术团队: 如果条件允许,我也会尝试组建一个小型研究团队,吸引一些有潜力的年轻学者,共同推进研究项目。

可能遇到的挑战:

当然,也不是没有挑战。

思维惯性: 那个时代的法学研究可能存在一些固有的思维模式,我的新观点可能会受到质疑甚至抵制。需要有耐心和方法去说服同行。
信息不对称: 尽管我带着知识回去,但信息获取的便利程度肯定不如现在,很多最新的文献和资料可能不那么容易获得。
学术评价体系: 当时的学术评价标准和现在可能有所不同,需要适应当时的评价规则,同时也要努力引导评价向更科学的方向发展。

总的来说,我认为很有可能。凭借现在对法学理论的理解和研究方法,以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洞察,我应该能在那个时代找到属于自己的位置,并且以较快的速度获得学术界的认可,成为一名“学术新星”。当然,最终是否能成为顶尖的学者,还需要持续的努力、不断的学习和一点点运气的加持。

回想起来,这二十年也确实是一个不断学习和探索的过程,也让我更加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如果真能回到过去,我一定会更加努力,去拥抱那个充满机遇的时代。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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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 @一丁 邀请,

假设题目设定中的「自己的所学」包括语言能力,假设签证不存在问题,那么我选择先申请美国 JD,在当时甚少有中国学生选择这条路径的情况下,有望冲击 HYS 水准学校。

由于那个年代没有知乎,所以我忘我地投入法学院的学习,以优异的成绩进入了法学期刊编委会。期间,由于多次神预言联邦最高法院的关键判决,包括 2000 年的 Bush v. Gore「世纪判决」,我成功引起了教授的注意。

「年轻人,你很有想法,来跟我参与宪♂法♂时♂刻♂吧!」
-- Bruce Ackerman

3 年 JD,一年跟着州最高法院法官当书记员,一年忙着抢在刘瑜之前写了一堆关于美国法律的畅销书,然后又读了四年 SJD。时光荏苒,转眼来到 2007 年,这时朱苏力还在北大法学院任院长,加把劲,三十年太短只争朝夕,利用这一时期的大环境足够刷出副教授成就了。

教练,我想研究比♂较♂法♂学♂。

然后,就看自己的操作了,

Bad Ending:在某次赴美参与学术交流时,被海关告知不准出境。

「我是一名学者!学者就该说话!」

养老结局:到隔壁清华大学带大一新生读红楼梦,与世无争。

「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

网红结局:继续出书,靠穿越者外挂,把世纪初一群稚嫩的公共知识分子压制到怀疑人生。

「拨开历史的迷雾,自从莱克星顿的枪声响起,特朗普的当选就是历史必然。(写于 2015 年)」

郭沫若结局:在 2018 年,用自己的研究成果增添道路自信,社科基金拿到手软。

「一个王瑞恩,能顶美国几十个研究中心。」

自强不息结局:在自己原有研究道路遇到天花板之前,运用穿越者外挂迅速转向其它新兴领域,如企业破产法、金融衍生品、网络主权、虚拟货币、隐私合规等,永远引领潮流。

「咦,这里有道题目:如果回到20年前,以自己的所学有可能成为当时法学界的学术新星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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泻药,假如能够回到20年前(1999年),成为法学界的学术新星的可能性也不大,因为当时法学界的山头已经几乎被占满,可能再也容不下其他老虎。

就算1999年我获得法学博士学位,也断然没有机会挑战现在的这些法学大家。

比如现在民法学界的大拿王利明教授,1990年已经取得博士学位,1995年就被评为全国十大中青年法学家。

而我要从1999年开始挑战王利明教授,这无论如何是做不到的。

另一位大佬梁慧星教授,1999年已经是《法学研究》的主编。后起之秀挑战主编?做梦吧!

孙宪忠教授,1998年已经是社科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挑战他?歇着吧。

尹田教授?1996年已经是西南政法大学的系主任。

就算是当年坐在台下的王轶教授,1996年也已经博士毕业了,现在更是人大法学院的院长。

再说现在刑法学界的大佬张明楷教授,1998年调入清华大学之前,已经是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教授、博士生导师、东京大学法学部客座教授。

法学学子熟知的著作《刑法格言的展开》出版于1999年,换句话说,我当时就算有惊天之才,也不可能在1999年完成著作的出版。

更何况在此之前,张明楷教授已经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等重头刊物上发表了很多文章。

另一位大佬陈兴良1987年就已经取得博士学位,挑战他更加没戏。

现在人人喊打的赵秉志教授,1988年已经博士毕业。我比起他们来,晚了整整十年多。

唯一的机会是现在东南大学法学院院长刘艳红教授。

她2001年才博士毕业,我可以把她的博士论文抢先发表。问题在于,如果不是天赋异禀,就算我穿越前熟读她的博士论文,但我压根也不可能一字不差甚至一段不差地抄袭,最怕的就是那些注释引用,答辩时或者同行审阅时一个不小心就要命。

再说商法学界的施天涛教授,1999年已经出版了《信托法》、《合同法释义》等教材。

刘俊海教授,1996年已经取得博士学位,1999年获得北京市十大中青年法学界称号。

其他学科不再一一列举了,基本上差不多。

你会发现现在法学的各个分支学科,1999年之前已经被瓜分完毕,各有几个大佬牢牢占据了山头。

所以啊,我就算穿越到1999年,穿越组织再给我弄个博士学位,我也没办法出头。

更何况,我的理论功底压根不足以成为新星,现在不行,之前也不行,即使强行抄袭,跟同行一交流就露怯。

除非穿越到1986年《民法通则》施行之前,我还能掰扯两句。否则,压根没戏。

要逆袭的办法只有一个,就是利用信息优势,在股市、比特币等市场先赚他一个亿。

然后冠名全国各大知名法学院,以后所有五院四系的法学院都叫猴子法学院,毕竟我是捐助人爸爸。(手动滑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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