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评价2016年4月台湾警方从马来西亚抢回20名电信诈骗业者且一到机场立即释放?

回答
2016年4月,台湾警方从马来西亚遣返了20名涉嫌电信诈骗的业者,但他们在抵达桃园国际机场后立即获得释放,这一事件在当时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也暴露了一些复杂的法律和政治问题。

事件的背景:

这起事件的导火索是发生在马来西亚的一起大规模电信诈骗案。台湾籍嫌犯在马来西亚设立诈骗据点,冒充大陆公检法人员,对中国大陆民众进行诈骗。在马来西亚警方破获该案后,逮捕了包括台湾人在内的多名嫌犯。

根据国际惯例以及两岸的司法管辖权争议,对于跨境犯罪行为,遣返嫌犯的地点和管辖权问题往往非常敏感。当时,由于海峡两岸在“一个中国”原则上的立场不同,对于如何处理这些台湾籍嫌犯,存在着复杂的政治考量。

台湾警方行动与随后的释放:

当时,台湾警方希望将这些嫌犯带回台湾接受审判,因为这些嫌犯是台湾公民,台湾方面认为这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司法管辖权的体现。经过一番交涉和沟通,马来西亚最终同意将这20名嫌犯遣返回台湾。

然而,当这批嫌犯抵达桃园国际机场时,却出现了一个出乎许多人意料的场景——他们被立即释放。这种做法让许多民众感到困惑和不满,也引发了对台湾司法体系和警方行动的质疑。

事件的评价与分析:

对这起事件的评价,可以从多个角度来审视:

法律角度:
侦查和证据链的完整性: 电信诈骗案件通常涉及跨国界、跨地域的犯罪行为,收集和固定证据非常困难。尽管台湾警方将嫌犯带回,但如果马来西亚方面的证据无法顺利移交给台湾,或者证据链存在断裂,可能会导致台湾检方在起诉时面临困难。
管辖权争议: 对于跨境犯罪,哪个地区拥有最终的管辖权,常常是争论的焦点。虽然嫌犯是台湾人,但犯罪行为发生在马来西亚,且受害者主要在中国大陆。在没有明确的法律框架或合作协议的情况下,简单地带回可能难以顺利进行审判。
保释制度: 台湾的法律体系中存在保释制度。如果警方或检方在初步侦讯后认为没有足够的证据继续羁押,或者嫌犯符合保释条件,确实有可能被保释。但这并不意味着案件就此结束,他们仍然需要接受进一步的调查和可能的起诉。

政治角度:
两岸关系的影响: 这起事件发生在两岸关系相对紧张的时期。中国大陆方面强烈要求将这批嫌犯遣送至大陆受审,认为受害者多为大陆民众,大陆才具有更优先的管辖权。台湾方面则坚持将台湾籍嫌犯带回台湾处理,以维护其“国家主权”。这种政治博弈直接影响了事件的处理方式。
“抢人”的象征意义: 台湾警方前往马来西亚“抢人”,在一定程度上是一种政治姿态,意在表明台湾在处理涉及台湾公民的跨境犯罪时的自主权和能力。然而,随后的释放,又可能被解读为政治妥协或法律程序上的无奈。
“送中”条例的阴影: 尽管“送中”条例(《逃犯条例》修订草案)是在2019年才引发大规模抗议,但在2016年,将嫌犯遣送至可能被视为“不当审判”的地区,已经是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担忧。台湾民众对于可能将涉案人员遣送至可能导致不公平审判的地区,存在着戒心。

社会观感与民众情绪:
“雷声大雨点小”的批评: 许多民众认为,警方大张旗鼓地去“抢人”,最终却“立刻释放”,是一种“作秀”,不仅浪费了警力,也未能达到惩治犯罪的目的,给社会一种“有罪不罚”的观感。
对犯罪行为的愤怒: 电信诈骗给受害者带来了巨大的财产损失和精神打击,民众对于犯罪分子普遍持零容忍态度。看到诈骗嫌犯被释放,自然会感到不满和失望。
对警方执行力的质疑: 事件的走向也让一些人质疑警方在跨国追捕和案件侦办方面的能力和决心。

后续发展与反思:

虽然这20名嫌犯在机场被释放,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就此逍遥法外。他们仍然可能面临台湾检方的进一步调查,并根据台湾的法律被起诉。但这一事件的性质决定了其后续处理的复杂性,以及可能留下的法律和政治上的“后遗症”。

从这次事件中,我们可以反思以下几个方面:

1. 跨境犯罪的法律挑战: 随着犯罪手段的升级和全球化,如何有效打击跨境犯罪,需要更完善的国际司法互助机制和两岸的合作。
2. 政治与司法的平衡: 在处理涉及两岸关系的案件时,如何在维护国家主权、司法公正和政治考量之间找到平衡,是一项艰巨的任务。
3. 公开透明的沟通: 对于此类敏感事件,警方和政府部门需要更清晰、更及时的公开信息,解释其行动的依据和后续计划,以减少民众的疑虑和猜测。
4. 证据收集与移送的效率: 在跨境案件中,及时、有效地收集和移送证据是成功起诉的关键,需要建立更顺畅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总而言之,2016年4月台湾警方从马来西亚遣返20名电信诈骗业者后立即释放的事件,是一起复杂交织着法律、政治和社会情绪的事件。它不仅暴露了跨境犯罪的挑战,也折射出海峡两岸在司法管辖权和政治立场上的敏感性,以及民众对公平正义的期待。这次事件的结局,无疑让人们对打击电信诈骗和维护司法公正的路径,有了更深刻的思考。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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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邀请,就这件事情本身,大概又有20个骗子得以逍遥法外,又有一批大陆受害人无法讨得公道了。正义又要晚一些到来了,然而对于这样的电信诈骗案而言,迟到的正义可能就不再是正义,甚至就本案而言,也许一直都不会来。

就舆论来说,这次事件意外引发了一个舆论漩涡,与前面的肯尼亚事件相比,对比非常鲜明。

而这次,大陆媒体终于不“让利”了,新闻也开始报道大量台湾诈骗团伙长久以来的恶行。

大陆媒体在对台方面,长期以来扮演着一种奇怪的角色。按反TG者的逻辑,大陆这样的所谓“独裁”政权,应该对处于对立且“民主”的台湾极尽抹黑,极尽煽动对台仇恨才对。但是现实却正好相反,大陆的宣传部门,长期以来对大陆民众灌输的,是台湾多么多么好,多么多么“同胞”。如果有一点不好,也只是政客们中有不好的,有在“立法院”打架的而已,至于“台湾最美的风景”,那还是极好的。

所以,电信诈骗团伙,以台湾人为骨干的团伙占绝大多数这种事实,自然就不适合在大陆媒体上被展示,1990年的闽平渔那种恶劣的事情就更不用说了。而台湾媒体呢,哪怕和大陆人沾点边的坏事就要强调这是“强国人”干的。

这样造成的,是两边观感的畸形落差。相当比例的台湾人极度贬低大陆,而大陆人如果平时不太主动关注台湾媒体和论坛的话,往往都把台湾想象的很美好。就算以前偶尔有台湾的重大负面新闻,也只是在网上被少部分人关注,由于传统媒体较少篇幅和力度报道,大部分人还是不太知道的。

而这次事件之后,尤其是央视大篇幅报道从肯尼亚押解台湾诈骗犯的报道,这层面向大陆普通人的窗户纸被捅开了。马来西亚这件事大陆传统媒体是否报道,我还不太清楚,但我觉得央视也应该报道一下,两件事情挨的如此之近,形成的对比效果是相当强烈的。

大陆很多民众之前对台湾的政治同样抱有一定程度的好感,但目睹了这次台湾不分蓝绿,疯狂包庇诈骗犯的事实之后,连平时最反华的凯迪论坛,有些人(当然,也是少数)都在这件事之后对台湾的看法转向了。

单从舆论角度,这次事件对海峡两岸对对方的观感畸形落差有一定的弥合作用。大陆更多的民众,会对台湾、台湾政治、台湾“同胞”有更加理性和务实的新看法。

台湾很多被惯坏了的人,总是用“你们这样做2300万台湾人就会更加敌视你们”来威胁大陆,但他们自己似乎没有想过,如果13亿人的大陆抛开了所谓“同胞”的政治正确,开始敌视他们的话,会是什么后果。

小朋友不听话,该打打屁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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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正好在台湾,有点发言权。正好想说下

现在你如果在台湾,打开电视后几乎每时每刻都会有人讨论这事,要说台湾真是公知天堂,你见过电视上连续45个小时不播电视剧,不演综艺节目,不放记录片,只有2~6个逗逼在讨论政治热点的撕逼节目么,现在想到台湾人追甄嬛,爸爸去哪了,舌尖上的中国,不禁流下同情的泪水。

看似百家争鸣.实际上中心思想只有一个,都是阿共仔の阴谋了,

旅行中回来依赞数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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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lfilm

我们不说“仇恨语言”,我就想请你把这事儿继续说下去。

低个头认错,很难吗?



评论里有人说我幼稚,我来讲两句吧。这两天单位一直加班,没空写出来。

Yolfilm说,政府不营救,就是失职。

这简直是开玩笑,因为台湾当局,并没有要求“营救”这些人,要求“营救”的是各地操弄民粹的民意代表,这是哪门子政府?

520还没来呢,不要这么急着替空心菜操心啊大陆的朋友们。

这是yolfilm最大的错误。

其次是直接放任的愤慨,如果救人是尽职,那放人就是操蛋。我那句认错,就是要他认台湾当局正在“尽职”的错。

没了,建议操蛋的评论再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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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先别气愤,我来分享下我的看法:

前有半抒情,后有纯分析,可以选择性看。

BBC说,台湾的诈骗之所以横行无阻,除了台湾政府的司法放纵外,140个国家免签或落地签是重要因素之一。

为何电信诈骗台湾嫌犯居多?外媒:因通信人才好找

因为电信诈骗是使用经过多个不同国家服务器拨打语音电话或者发送文字简讯的方式进行诈骗,因此多数会在多个国家之间移动,降低被查到发送地点的可能性。这个时候,“台湾护照”的签证待遇就成了很重要的所谓方便因素,因为犯罪集团的头目很可能觉得风声一紧,就要转移基地。

  所以在马来西亚、印尼、菲律宾、越南、如今到了非洲的肯尼亚,都有台湾人涉及其中的电信诈骗集团。

随着台湾诈骗犯的名声越加扩大,我不知道台湾引以为傲的免签,是否会被其他国家因国民诈骗因素而取消掉。

我不知道类似的国外抓人,引渡回台湾放人,会不会继续。

我更不知道,台湾的司法混乱、政治乱斗与媒体的不要脸还要突破多少个下限。

但是

我知道,台湾诈骗岛的名声会成为国内其他地域歧视的标签之一。

我知道,经过此事大陆抓人,台湾放人的强烈反差,台湾民众对司法公正已经心灰意冷。

我知道,在诈骗的问题上,两岸民众大多数人高度地统一。(仅此而已)

随着新一届的换届到来,还讲点道理的国民党官员即将下台,换上来的是不要脸和不会执政的民进党。

台湾还有明天吗?

当大陆人已不再信任台湾政府,

当越来越多的人看清这个岛上的真相:上有政府官员,下有诈骗犯

当台湾民众对这片土地越发的失望与失去信心

台湾曾经傲视大陆的一切优越感都会变成浓浓的嘲讽意味:

台湾最美的风景是人:是啊,美丽的诈骗犯——政府官员与媒体

太平洋暖暖的风:是的,那是诈骗成风。
中华传统在台湾:是啊,欺诈,不要脸,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的诈骗丑闻,兽父丑闻

民主与自由的典范:是啊,民主到泛滥成民粹,自由到胡说八道作秀放炮

人均GDP是大陆的三倍:是啊,薪资17年不涨,甚至更少了,物价反而涨更多了。啃着两蒋时期带来的老本。

曾经流行文化领域引领华人世界:电影,电视剧,娱乐节目,音乐歌手,现在只剩下嘴上的一句“我们台湾人有着创意优势”。

诈骗技术确实创意无限,变着花样来。
......


死亡,很可怕

比死亡更可怕的是

看着自己逐渐死亡,却毫无办法,变得愈加癫狂


一个从小听着台湾的音乐,看着台湾的综艺节目和影视剧,在电视和书本的教育中相信“两岸一家亲”的我,看着这座岛在官员与媒体疯狂作秀,只为欺骗选票与满嘴仁义道德实际却鸡鸣狗盗的狂欢之下,逐渐变成诈骗岛,金钱之岛(台湾地沟油鼎新案),已经对这座岛,放弃了一切的幻想。

愿这个岛还有明天,虽然,

我并不看好,再也不会


—————————抒情后的分割线—————————

抒情完了,总要来点分析。

首先,这是台湾民众对台湾司法的又一次强烈的失望。

尤其是之前的台湾女童当街被割喉案,引爆了台湾民众对司法的愤怒,特别是法官不判死刑(郑捷地铁杀人案),台湾地沟油鼎新案,层出不穷的性侵甚至兽父案。

加上这次大陆严厉打击诈骗犯,台湾却放纵诈骗犯形成强烈对比。

台湾民众对诈骗是恨之入骨的,因为台湾诈骗犯是先害台湾人,后成集团诈骗至海外。特别是马政府执政期间,诈骗犯却成规模成长(FB上台湾人的抱怨)。

在这点上,大多数台湾人和大陆人的意见高度统一。

第二,台湾之光打响世界——电信诈骗之都

这次的事件真的是像戏剧般跌破大家的眼镜。

1、大陆大规模从肯尼亚将诈骗犯引渡回大陆审判

2、全台湾上下集体疯癫,习惯性反中,把整个事件炒大,还去美国在台协会台北办事处告状

恨不得向全世界呐喊:

这帮诈骗犯嫌疑人是我们台湾的!!!

这帮诈骗犯嫌疑人是我们台湾的!!!

这帮诈骗犯嫌疑人是我们台湾的!!!

3、结果,大陆媒体将这些人是诈骗犯的身份重申了一遍,

在国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

在国内各大新闻媒体上

在人民日报海外版等官媒上

申明:这些人是诈骗犯,台湾当局要把诈骗犯带回去,用意识形态坚信他们是无辜的,

尽管,我们有证据

大陆已经在向全世界,全华人,特别是大陆民众们表明:

我们依法抓诈骗犯,而台湾当局却大搞意识形态,是非不分,硬来索要人,不管法理道义

4、高潮来临:马来西亚电信诈骗事件

高潮就是这么突如其来,就在大陆严打诈骗犯还在进行中,

台湾就匆匆忙忙将涉嫌在马来西亚实行诈骗的台湾诈骗嫌疑人带回台湾,

而高潮就是:一下飞机就放了。

在大陆审问台湾诈骗犯的同时,台湾却在尽可能引渡诈骗犯,然后释放诈骗犯

这妥妥的向全世界表明:台湾当局在包庇,纵容诈骗犯。

诈骗岛的名声,已经坐实了。


(事情发展得如此戏剧性,我觉得更多的是巧合。台湾当局贡献了最强助攻,事半功倍地达成了这个效果。)

第三,台湾司法公正?

有人说,你们干嘛不看清楚新闻就瞎逼逼。人家台湾是没有证据,所以才先放人的,相当于取保候审。这才是司法公正。

呵呵!

人家马来西亚是抓住了他们涉嫌诈骗犯案,有证据有资料,不然干嘛抓?

台湾当局在手上一没拿到证据(证据给了大陆),二没有立案侦查的情况下,

急不可耐地把人抓回来放了,这叫司法公正?

当初菲律宾将抓获的诈骗犯死活都不愿意给台湾,硬要大陆来审判,结果台湾磨了五个月,最终把诈骗犯送回审判,结果最高不过才判那么一年,剩下的不是交钱了事就是无罪释放。

台湾去年鼎新地沟油事件全岛沸腾,各种证据都有,最后因为【证据不足】而鼎新无罪释放。

引发全台湾【灭顶运动】。

司法有漏洞不补,量刑不足以惩恶扬善不修,拘泥于各种鸡毛蒜皮的护照贴贴纸有罪无罪。

这叫谁能相信台湾政府是真心想为受害者讨回公道?!

把人引渡回台湾,因无证据先放人是程序正义,

那么把人引渡回拿到证据的大陆,进行审判难道就不是司法正义?!


当一个法律只能保护恶人却不能为被伤害的人讨公道的时候,这个法律不应该被嘲讽吗?


第四, 【三亚套餐】 的精致点心,520前的开胃小菜

独台与台独,归根结底,还不是一样么?

独台在诈骗着中共的信任而捞取经济利益(让利)

台独在诈骗着岛内的独立势力与培养出来的天然独谋取政治利益(上位)

这都是诈骗啊,毕竟政府官员都在诈骗,诈骗犯泛滥不是很正常? 创外汇呢。

三亚:冈比亚建交事件,亚投行事件,肯尼亚台湾诈骗犯事件

如果说,陆客赴台旅游人数减少,台湾旅游业者生意下降是餐前小花生米的话

那么,这【三亚套餐】可谓是精致点心。

冈比亚事件,敲打着台独势力,他们所谓的邦交国到底有多脆弱。

亚投行事件,告诉台独势力,不要以为你习惯性地闹一闹,大陆就会哄你。

台湾政府更是搞笑地在那里跳针。

被大陆打脸,要么以中国台北的身份参加,要么就别来申请了,别闹腾个不停。

规则里写明了是主权国家才能加入。

让台湾以观察员的身份参加世界卫生组织,是让利,是给颗糖。

但今年不就没得参加了么。

肯尼亚事件,这个就不用多说了。

只不过,有些时候,猪队友这种东西,出现在对方阵营里,还真是求之不得的事情。

而台湾的政府官员和媒体,就在此事事件中,充分地展示了一回,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


【三亚套餐】,一件比一件造成的影响力大,更重要的,除了敲打台独势力外,更是让大陆民众重新去认识这个台湾,这个曾经的女神,怎么变成了今天的丑妇。

上兵伐谋,不可太过计较一兵一卒的损失。

马来西亚的诈骗嫌疑犯被台湾放走了,看似大陆错失了20个应该绳之于法的诈骗犯。

但是却带来了如此戏剧化的效果,台湾更加坐实了世界诈骗岛的名声,台湾民众对台湾司法更加失望。

这是一场舆论的战争,战争的目的是让广大民众,特别是大陆民众认清楚台湾的真实,这样,在进一步收紧台独脖子上的绞索时,才能更加顺利。


最后,送上一则圣经故事,大家当做寓言来看吧。

上帝欲使之灭亡,必先使之疯狂。此城中,竟无一好人。

         主见其城罪孽滔天,决定毁灭其城 先知亚伯拉罕说:“请主宽恕众生,若是那城里有百个好人,该如何?” 主说:“为这百人,我愿不毁其城。” 先知亚伯拉罕又说:“请主不要动怒,荣我再问一次,若是那城中有十个好人呢?” 主说:“为这十人,我愿不毁其城。” 先知亚伯拉罕最后说:“请主怜惜众生,若是那城中仅有一个好人呢?” 主说:“为这唯一一个好人,我愿不毁其城。” 最终,城灭,只剩一片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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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世界那么大,我想去诈骗。—台湾人

2、我们不生产骗子,我们只是诈骗犯的护卫工。—台湾政府

3、自从有了免费包机,妈妈再也不用担心我去诈骗!——台湾诈骗犯

4、台湾最好吃的饭,是炸骗饭。——台湾商人

5、台湾啊,请你慢些走,停下诈骗的脚步,等一等你的人民,等一等你的道德,等一等你的良知!


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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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要感谢全台湾人民的声援,其次,要感谢将卸任的马总统及将上任的蔡总统慷慨陈词,怒斥中国毫无人权的蛮横粗鄙行为。再其次,感谢各位立法委员一手打造的司法系统和优渥的国际环境,以及各个行政委员的不懈努力,还有感谢各位媒体名嘴不分蓝绿之别一致对外发挥舆论影响大力抨击中国,一起逼迫中国松手,力挽狂澜,解救我们于危难之中。大恩不言报,但我们会继续努力把这份产业做大做强,积极去创新,追寻最好的技术,引入各地区优秀人才,努力提升竞争力,怀着谦卑之心兢兢业业打造台湾的朝阳产业,去年光中国大陆市场的产值就高达1100亿新台币,在台湾经济日益衰落的今天,而我们的利润却年年大幅成长,犹如台湾的掌上明珠,所以我们不但要做台湾之光,更要走向世界,争做世界之光。当然这离不开全台湾人民的支持与配合,希望以后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也希望大家不要忘记我们还有一批同胞还在中国手中,正饱受人权损害。”


结合台湾人民言论一起看风味更佳

事了拂衣去,深藏功与名


自省?还是狂欢?

以下是台湾 中央警察大学 的 邓煌发 教授发言 “台湾人诈骗对台湾来说是福音哦 创汇哦” (真是活久见)

在印尼被抓的也要回程咯

按台湾当局的法律 在外犯三年以下的罪 回来也是无罪可罚的 这批人回来极大可能如马来西亚一样当庭释放

纵容诈欺的台湾法律:

“台湾刑法不是以“涉案金额”的大小,而是以“诈欺方法”来裁定欺诈罪。即使是案值数十万、数百万的骗局,也不过是“五年以下”、“一年以下”、“三年以下”“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而标准最高的“一百万罚金”也不过相当于20万元人民币。同时,如果能取得“易科罚金”,即用缴纳罚款的方式代替原宣告的刑期,诈骗犯的受刑时间会更短。

  台湾刑法第41条规定(又被称为“易科罚金”):“犯最重本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以下之罪,而受到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之判决,且无难收矫正之效或难以维持法秩序者,可以用新台币1000元、2000元或3000元折算一日刑期”。台湾许多诈骗犯在原本就比较短的刑期之内,又可以用每天200、400或600元人民币来代替坐牢。”从2009年到2014年台湾被铺诈骗犯2100人左右,定罪只有400人左右,而大多只执行坐牢大多在一到两年左右,甚至有几个月的。

据公安机关统计,我国以台湾人为骨干的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实施诈骗犯罪占整个电信诈骗案件的20%,损失却占50%以上,千万元以上的大案要案基本都是台湾诈骗集团实施的,而 台湾诈骗犯获刑不到10%。2015年下半年的北京菜农被骗200多万的案件,当时北京公安部门已经联系了台湾警务部门要求立即冻结在台犯罪嫌疑账户,但台警务部门以证据不足、干涉金融自由的原因没有执行,导致赃款被悉数提走。由于台湾法律对电信诈骗量刑轻,认定标准和大陆存在较大差异,导致犯罪嫌疑人或无法定罪、或重罪轻判,判处刑罚的不到百分之十。在这次遣返的诈骗嫌疑犯里,不乏从监狱里出来的台湾籍惯犯,有的甚至因为“有经验”而被委以重任。











最后坐等yolfilm来给各位普及台湾最美的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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