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过,我有个朋友在国企,中层干部。
他之前的部门,本来纯粹坐办公室,一个月一个夜班在总部睡觉。
后来改革了,要求所有人值班必须到现场,出事必须参与抢修。
厂区离市区30多公里,住宿条件很差,夜班费30,小巴车过去15块钱,就抵个路费,大家都不想去。
部门里两个领导参与公司总值班,其他人一起轮夜班,一般也就是一个月一次。
但是部门里一堆混子,也确实是女性为主,于是全部年轻男职工轮班,结果6天一个班,大家意见很大。
想着下夜班给一天休息吧,问题是混子多,没人干活。
朋友天天哭着喊着闹着要招男生,可是部门又弱势,压根抢不到男生,他觉得自己被调到这里,就是被放在火上烤,跟我吐槽这事情。
朋友终于在绩效改革的过程里,找到了机会。
部门总奖金不再直接发放,拿一部分出来,当夜班补助。
算下来,一个夜班500块钱,半夜起来干活了有额外补助,干不了可以喊人来,补助给别人。
不想值夜班可以直接调班,钱给别人。
本来一个月奖金这一块就只有三千多块,500真的不少了。
又死抓考勤,严格分工,不干活彻底没钱,基本工资没多少,五险一扣吃饭都勉强。
一开始好几位大姐哭喊闹,跟朋友反映,跟上级反映。
不是要照顾家庭就是身体不好,反正就是不能值夜班,不能多干活,也不能少拿钱。
领导支持朋友的工作,倒是朋友本人有点动摇了。
他自己觉得有点太不人道了,群众意见这么大,对老同志、女同志不够关怀,不合理。
后来,在我的建议下,他在某个夜晚去省人医的病房逛了逛,主要是去护士站看护士们的工作。
回来说医院真TM不人道,老子太人道了。
在他待在部门的最后两年里,好几个混子都跑路了,有男有女。
调不走的就不值班,反正不拿钱,不想干给别人干,大把人加班干活。
大家反倒都没意见了,照顾家庭的大姐不照顾了,身体不好的大姐痊愈了。
某夜抢修,朋友半夜到现场,看见部门一个瘦瘦小小的女孩子,拿着大水龙头拼命冲,一身是泥。
部门关系好得很,没什么纠纷了。
依旧女性为主,有人开玩笑说朋友是“峨嵋派掌门”,但朋友一点没觉得哪个女生做事情不如男生,愿意招女生。
happy ending?
朋友调走了,跟我说好累。
我问累什么,他说你以为绩效考核好搞啊?为什么这里混子多?因为没法分工!
要懂业务,要熟悉所有工作,每一摊子事情都得自己先了解一下,这都是额外的工作,最后自己天天加班。
支持!
“限定男性”的都是什么岗位?看看这个拒保职业列表。
众所周知,资本家挣的是钱,人家根本没空关心什么男女。
正如,你吃猪肉,不会问这块肉是公猪的还是母猪的。
“除另有规定外”,规定的又是哪些?
“女职工不得从事矿山井下作业、规定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经期内不得从事高空、低温、冷水作业、
什么叫“女职工不得从事”?就是说啊,这个事只能男职工来做。这波言语腐败可以的。
都是职工,既然不同工,那同酬吗?多半是同酬的。
所以这个“歧视”,只是权益歧视,而不是责任,能力,平等歧视。是吧。
有好处的不能歧视女性,危险的没好处的可以尽情歧视男性,漠视男性生命权。
女性职场被歧视?国家九部门联合发文…_招聘
等结婚时,再对公务员男性来一波“收入低,没能力”PUA歧视,完美!
《人权行动计划》,你带着人权两字,公开在权益上歧视男性,这是多么可笑,可我笑不出来。
谢谢 @呸呸呸 的图。由于有一个“(二)”,人权中好像只少一个“特定群体”了。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美式政治正确大行其道
这么快就来了啊,好。
说具体工作中没用的,太幼稚。
肯定有用。
有大用。
还得加一条“也不得限定女性或女性优先”,不能光不歧视女性,也不能歧视男性啊
建议从军队警察厂矿化工开始,强制男女一比一,别特么光说不练假把式
啥,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好好好,你说了算
本身没什么影响,现在有几个私企明面上限制性别的,性别限制最多的就是公务员考试,这就是“国家另有规定”,你猜猜公考的性别限制会有一点点改变吗?说白了就是拿私企借花献佛。但这反应出铁拳对女拳的态度,不要再幻想着铁拳会出手什么的。
男同胞们想改善自己的就业,还得从自身出发,理科除了计算机外别的专业都不怎么好吧,何必都往理科挤呢?考公又不好考,当然我知道有个原因是理科的工资高些,但是用身体换来的,不过在如今躺平思潮下,用身体换工资的越来越少了吧?公务员的王者专业是法学,中文,公管等,商科也还行,这些文科专业女性数量占极大优势,所以建议男同胞们也去选择这些专业,最好是法学,现在抱怨检法岗位都被女性占据,自己又不去学怪谁呢?
忙出屎没空查
给有心人指个路
赶紧去查一下文件是谁编写的怎么编写的
我没记错是社科院吧
这一部分内容是哪些人哪些单位写出来的
太好了,我希望从保安,出租车司机,以及建筑业,伐木业,农业林业,矿业等等行业开始执行,要求女性员工不得低于40%。
这是对男性赤裸裸的歧视。
男性原罪论。
反歧视的歧视,即所谓的逆向歧视。
————————
这么说吧,
进入所谓的女权主义性别范畴,
那么,
所谓的反歧视,
越是表现它自己有多么的正义,
它就越要塑造一个对立的恶魔的形象,
这个恶魔是谁?性别为男的人。
例如,
它们可能颂扬一个消防员、清洁工等等劳动人民,
但是性别为男的人,
一落入女权主义的性别范畴,
一切都被抹去,
只剩下赤裸裸的恶意附着的作为反面性别的存在。
希望有关部门能想明白下面几个问题:
1、很多行业存在的“限定男性”或者“男性优先”是因为该行业的客观要求,而与性别歧视无关
——就好像男子职业篮球基本不可能接受1米5的人一样,你能说不选1米5的人是身高歧视?
2、很多行业存在的“限定男性”或者“男性优先”同样也是保护女性的一种措施
——比如重体力活如果男女1:1那女性的事故率会高出男性很多,因为女性天生力量弱势,你强行让女人去干男人干的重活,那是在摧残女性,而不是保护女性。
3、“人权”是需要保障的,但“人权”的定义不应该跟着西方国家走
——西方的“人权”实验效果非常不好,而中国的“生存权”、“发展权”反而是更适合中国特色的人权表述。如果跟着西方国家搞人权试验,在别人的失败道路上继续失败的可能性很大。
4、“反性别歧视”的道路终点,未必是人们想要的
——除非所有行业男女强制1:1,否则总会有人批评“这是性别歧视”,但所有行业男女强制1:1意味着生产力的大幅度下降,以及结婚率、生育率的暴跌。
前者,是因为把很多不适合女性的工作给女性做,把很多不适合男性的工作给男性做;
后者,是因为追求各个职业上的表面平等,会让男女都从传统家庭义务中撤出,最终导致结婚率、生育率的暴跌。
PS:有些人可能没看懂,还在说“公开说只限男性/男性优先”这个不好,只要男女进入共同竞争环节,就可以公平竞争。
这话理论上是不错,但问题是,实际情况并没有这么简单。
现在假设一种情况,如果不公开说只限男性/男性优先,但是实际进入共同竞争环节后,结果就是女性数量为0或者男性数量远远多于女性——也就是实质上的结果就是“只限男性/男性优先”,那这属于不属于性别歧视?
如果这属于性别歧视,那就需要矫正,比如强制1:1分配——那么参考我前面说的1~4条,强行要求比例1:1并无意义;
如果这不属于性别歧视,那么这条不允许雇主公开说“只限男性/男性优先”的规定,实际却无法改变这种情况下的结果(结果仍然是“只限男性/男性优先”),那么这条规定有什么用?实际并不能改变结果。
当然也有改变的方面,就是既增加了雇主考核应聘者的成本(因为雇主需要比之前多做考核),又增加了女性应聘者选择雇主的成本(因为女性应聘者会跑一些事实上根本就不会招收她的单位),对雇主和女性应聘者,实际上都是增加了原本不必承担的负担。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实际上,这种情况应该占那些公开贴出“只限男性/男性优先”的单位的大部分),如果不继续要求“男女强制1:1”,那么总体来说,既无法改变结果,又同时增加了企业和女性应聘者双方的成本。
那么这个问题的关键在哪?实际原因很简单——雇主贴出的“只限男性/男性优先”,大部分情况下不是因为所谓性别歧视,而是因为男性更符合雇主的实际招聘需求而已。
这是个经济学上的供需问题,不是社会学上的歧视问题——起码大部分时候,不是。
没啥意义,光喊口号,拿企业开刀,企业只会拿普通人开刀
强行搞男女比例平衡就如同美国大学强行搞族裔平衡一样,实际只是歧视了那些有能力的人
潜台词是可以限定女性或者女性优先。
挖矿限定男性,科研女性优先,赢两次了
MAN LIVES MATTER
MAN LIVES MATTER
MAN LIVES MATTER
男人的命也是命!!
男人的命也是命!!
男人的命也是命!!
那这么说,男性就没人权了?
emm…“人权”行动计划,出来的内容又是限制男性就业,又是保障女性就业…
好吧,众所周知,女权=人权嘛(狗头):
男性?你一工具谈什么人权?你还是人吗?
没啥意义。。。
跟大家想象不一样,完全市场化的地方,
实际上真男女平等了。比如工地,一方面大量采用机械操作,对于体力要求不是那高,二是现在伙食,女性体质增强了, 工地收入按日算还是不错了,所以这里的地方有不少女性甚至是年轻女性的做工地。
民企/考研/考博,由于产假以至x骚扰的高成本,而挑选权完全由一方控制,很多被心照不宣的理由刷下去了。
所以争的男女平等,就是争进事业编,国企和公务员的男女平等的,而且是任何岗位的绝对人员平等。
至于那种女性占绝对比例的地方,反而没人提性别平等。比如小学教师队伍。
相对的,护师、幼师等行业也应不得限定女性或女性优先。
日语里面以前护士写作“看护妇”,现在都写作“看护师”了。
男的在想“不得限定男性”,怎么没有“不得限定女性”,我想躺平当前台先生为毛不要我?女的在想,我当真了,化了一个钟头妆去面试,人家假惺惺跟我谈三分钟就让我回去等通知了,还不如直接告诉我不招女的。
你以为「不得限定男性或男性优先」的工作是这种
这种
这种
这种
实际上她们指的是这种
为什么不是“不得限定性别”而是“不得限定男性”?
这个不对。你要是要搞就应该所有的职业一律不得限定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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