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律师声明都快成厕纸了。
1、人家都已经实名举报你吸毒、qj、lj未成人了,你声明说不要侵害自己名誉权,能不能直接谈吸毒、qj、lj未成年,本人亲自给出答案?
2、到了所谓的律师声明,也只是用「严厉谴责」,「请」这样的字眼,敢不敢直接说「开战」?
3、声明说已完成相关证据固定,造谣也好,诽谤也罢,人家把实名和认证的微博账号都公布于众了,证据都送给你了,你又声明说即刻提起诉讼程序,相关侵权人确定,证据确凿,直接发律师函不香吗?退一步,敢不敢把「诉讼程序」公布于众?清者自清嘛。
4、声明密切关注网络舆情
是准备把网友一网打尽?那就正面回应qj、lj未成年的舆情。
声明对侵权行为进行持续取证,并追责到底,那你到底有没有qj、lj未成年?
5、声明提醒并倡议网络用户,应积极响应中央网信办开展之“清朗-霞乱象整治”专项行动,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的网络环境。
这不是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你是律师事务所,是打官司的,不是宣传部门和慈善机构,麻烦你,谁造谣、诽谤把他揪出来,告他,谁qj、lj也别放过,行么?
作为网民我们都支持的。
对不起,不信。
陈羽凡早上发律师函,下午就被抓进去了。
吴亦凡发完律师函,几天之后就被拘留了。
在我眼里发律师函这个行为,跟发认罪书差不多了,还没发个毒誓有可信度。
身处「后吃瓜时代」,别人我不敢说,反正在我这里——
律师声明不是律师函。所以这个声明没有太大的意义,对于顶流和其他明星而言,无疑就是一个公关策略而已。
目前的律师声明都是针对委托人一方提供的资料为了防范可能造成的影响、谣言等,通过媒体、媒介、网络平台等方式向不特定的人群发出的一份单方说明然后澄清事实消除影响。目的就是告诉大家,我没有,都是假的,大家别信,一定要相信我,不要信谣言,否则我保留一切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然后警告或警示网名不信谣不传谣相信我就OK。
但是这样的声明仅仅来源于委托一方,律师也仅仅就是针对委托的事项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委托人是否具有主张的内容而拥有合法的权利、目前是否存在对于委托人不利的言行和可能存在的诋毁行为以及不法侵害行为是否正在发生且没有法定的证据证明事实存在的真实性、委托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可信。
所以说,仅代表一方又是主观的律师声明,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一旦公权力机关调查公布,那么无疑就是自毁前程。
现在连律师函意义都不大,更何况律师声明了。
利益相关:算得上是粉丝吧。
首先,我的态度是:该查查该办办,现在人在国外就别进中国,进来第一件事就是给你丫的尿检。要是吸毒老子珍藏的演唱会门票、唱片已经线上购买的那些能扔扔能删删,老了英雄联盟id都花钱改掉还得骂你,立马转头号黑粉!
然后我说一下我对这事的想法。
第一,最近疫情你也知道,人家就因为你一个阿猫阿狗特意跑过来做个检测?先隔离14+7再做核酸,完事再尿检?
第二,但凡有点证据你放出来啊,人家爆料好歹还有聊天记录呢,你在这实名制举报就把人搞过来配合你未免有些搞笑。类似于:我实名制举报川普是共产党员,建议FBI办他。没有任何证据,人家放下工作就跑过来配合你吗?你可以试试打电话报警实名制举报下川普,毕竟他是共产党员的概率还高些。
第三,但凡这个人是个正常人我都不说啥了。我觉得这个人跟有妄想症一样,像极了之前的黄毅清。他没少碰瓷别家,今天说认识这个,明天说那个欠他300万,说自己是什么大学的,结果别人都不认识他,学校也查无此人。开了个皮包公司说自己CEO,结果公司里拢共俩人,另外一个人还把他告了笑死我了。
我觉得很多吃瓜群众挺可笑的,感觉他们的脑子估计能卖挺多钱,毕竟九成新 没咋用过。
说实话林俊杰那么多年,你们这些吃瓜群众盼这件事出结果,我们只比你们更急,这个群体不像流量粉丝群体,大家年纪都大了,搞不了追星拿一套,都是凭实力说话。他人品好,作品好,我们就喜欢,他人品差作品差,我们就唾弃。
希望吃瓜群众理智些,脑子是用来用的,不是用来压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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