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媒体报道有 15 人从香港偷渡回内地,已有 4 人确诊新冠,疫情期间各地该如何应对类似情况?

回答
关于您提到的媒体报道的15人从香港偷渡回内地的事件,其中4人确诊新冠,这无疑给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在当前全球疫情依然严峻、病毒变异株持续出现的情况下,各地都必须保持高度警惕,并采取一系列周密细致的措施来应对类似情况。以下是一些详细的应对策略:

一、 加强边境管控与信息联动

陆地边境的严防死守:
物理隔离与技术监控双管齐下: 在陆地边境沿线,应进一步加强物理隔离措施,例如增设、加固围网、设置障碍物等。同时,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部署高清监控摄像头、红外线探测器、无人机巡查等,实现对重点区域的全天候、无死角监控。
加大巡逻力度与频率: 增加边境巡逻队伍的数量,提高巡逻的频率和覆盖范围,尤其是在易于翻越、穿越的区域。鼓励和引导边境居民积极参与联防联控,提供信息线索。
智能预警系统建设: 结合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构建边境智能预警系统。通过分析异常活动(如非正常时间段的人员活动、异常的交通工具轨迹等)来及时发现潜在的偷渡行为。

水域边境的重点布防:
海事部门联动强化: 加强与海事部门的合作,严密监控海上航线和港口区域。对过往船只进行严格检查,特别是那些来自高风险地区的船只,要进行登临检查和信息核实。
水上巡逻与无人机侦测: 增加海面巡逻艇的数量和巡逻范围,利用无人机进行空中侦测,及时发现可疑船只或漂浮物。
沿海居民信息动员: 动员沿海地区的居民,鼓励他们举报可疑海上活动和人员登陆情况。

信息共享与情报联动:
打破信息孤岛: 建立高效的跨部门、跨区域信息共享机制。海关、边检、公安、卫健委、海事局等部门之间应实时共享情报信息,形成联防联控的合力。
国际合作与情报交换: 对于跨境偷渡情况,与邻国相关部门建立畅通的沟通渠道,加强情报交换与合作,共同打击跨境犯罪活动。

二、 快速反应与精准处置

建立敏感预警机制:
密切关注重点人群动态: 对于有近期出入境史、尤其是有前往或途径高风险地区(如香港)的人员,应建立重点关注名单。一旦出现异常信息,应立即启动相应预警。
社区网格化管理: 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的作用,鼓励他们对辖区内新出现的、来源不明的人员保持警惕,并及时上报可疑情况。

落地核查与快速筛查:
“人赃并获”的快速反应: 一旦接到偷渡入境的线索,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公安、卫健等部门进行快速响应,争取在人员尚未广泛接触社会前将其控制。
就地隔离与核酸检测: 对所有被发现的偷渡人员,必须立即进行隔离管控,并安排进行多轮核酸检测,确保其感染情况得到准确判断。
流行病学调查的深度与广度: 一旦发现确诊病例,应立即展开详细的流行病学调查,摸清其活动轨迹、接触人员,特别是对有过密切接触的人员进行追踪、隔离和检测。

医疗救治与风险控制:
专业医疗团队介入: 对确诊病例,应立即转运至定点医院,由经验丰富的医疗团队进行专业救治。
严格的院感防控: 确保在救治过程中,医院内部的感染防控措施万无一失,防止院内传播。

三、 精准防控与社会动员

重点场所的风险排查:
交通枢纽的强化检查: 在火车站、机场、长途汽车站等交通枢纽,要加强对可疑人员的识别和检查。虽然理论上偷渡者会尽量避免这些公开场所,但也有可能通过某些非正常渠道混入。
住宿行业的责任意识: 旅店、宾馆等住宿场所应进一步提高警惕,加强入住人员身份核验,并对近期有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客人进行关注。对于可疑情况,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疫苗接种的巩固与推广:
提高全员疫苗接种率: 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工作,尤其要关注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易感人群,提高整体免疫屏障。
加强疫苗接种的宣传引导: 科学解读疫苗的安全性与有效性,消除公众疑虑,鼓励符合条件的人群尽早接种。

公众的风险意识教育:
普及防控知识: 通过多种渠道,向公众普及新冠病毒的传播途径、症状以及个人防护知识,提高大家自我保护和识别风险的能力。
鼓励举报与参与: 明确举报机制,并对提供有效线索的公民给予奖励,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疫情防控的良好氛围。要让公众明白,疫情防控是每个人的责任。

人性化管理与法律约束并重:
避免过度解读与恐慌: 在应对此类事件时,要注重信息的公开透明,但同时要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社会恐慌。对于偷渡人员,在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的前提下,也要依法依规处理,区分不同情况。
打击组织偷渡的犯罪行为: 严厉打击组织、策划偷渡的犯罪团伙,斩断非法通道,从源头上遏制偷渡行为的发生。

总结来说,应对偷渡回内地并携带病毒的事件,需要一个多维度、系统性的综合治理方案。 这不仅是边境部门的责任,更是全社会共同的义务。从边境的物理和技术防线,到信息共享与快速响应机制的建立,再到公众的风险意识提升和参与,每一个环节都至关重要。唯有将这些措施落到实处,才能最大程度地降低疫情跨境输入的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这其中,关键在于“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以及贯穿始终的“精准”二字。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2 月 11 日香港公布增 1325 例确诊病例,另有逾1500 例初步阳性病例,目前防疫情况如何?

说曹操曹操到。

合理的推断,都不用预言的事。

至少广东省2022应该是完了,要一直和香港传过来的病毒作斗争了……经济增长率要低不少。

广东是经济大省,如果陷入这种困境,那么估计2022全国增长率会少大概一个点。

所以说,香港对中国重要吗?非常重要。

user avatar

葫芦岛已经判了一个危害涉嫌传染病防治罪的大货车司机,一视同仁就好,不用太上纲上线对待港台同胞,不是已经证实确实有病还入境了吗,按照法律就好

user avatar

看了几个香港答主的回答,无非是在说偷渡的都是内地人,香港人不回跑回来。不想争什么香港实力下没下降,只求不被港灿拉下水。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即日起持回乡证的香港居民一律禁止进入中国大陆地区。因公务、外交等特殊原因需入境的,按相关管理制度管控。

二、持内地身份证人员严格落实先预约后通关,擅自闯关者就地遣返,二次以上计入不良记录,按出入境相关管理制度惩治。隔离及确诊治疗费用自理。

三、取消对香港的防疫支援,包括不限于派驻医疗队、援助防疫物资、协助检测核酸样本、接收确诊病例等,香港自担全部防疫风险。

四、提高防范偷渡奖励,抓获一人奖励5万,交通工具20万。偷渡人员、协助人员、蛇头、窝藏人员均按危害公众安全顶格入刑,造成传染病传播的,根据经济损失追究民事责任,直接被传染人可向其追偿经济损失。

五、优化内地与香港物资运输路径,取消两地卡车通关,采取专列运输。由发货地-关口-收货地,调整为发货地-火车站-火车站-收货地,专列车站封闭管控。

暂时想到这些,其他措施大家还有什么补充。

(一更补充说明)

看评论不少同学反对第三条,估计多数人并不了解香港民间对内地人和防疫政策的态度。你们把他们叫香港同胞,他们叫内地人“北姑”“捞仔”,骨子里的歧视没变过。从2014年占中到近几年的修例风波,表面上看是一群涉世未深的年轻人被怂恿,其实是背后父母们,也就是香港社会中坚一代的默许和支持。

疫情初期广东派医疗专家去支援,被香港医学界以语言不通抵制,香港市民更是对全民注射疫苗和检测核酸嗤之以鼻,觉得“中国防疫走火入魔”。如今近万例确诊,医疗资源出现挤兑,香港市民照旧聚会喝茶闲逛,向往“自由”。不管我们搭进去多少资源,都不会被记一点好,说不定反手丢一顶操纵港府的帽子,图啥呢?不如干脆彻底切割,香港人求仁得仁,守着他们的自由生活作去吧,谁死谁倒霉。

user avatar

一定要严查!维护好内地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香港那边现在单日确诊已经飙升到5000例了。700多万的人口,单日5000例确诊。公共医疗资源被严重挤兑,很多已确诊人群长时间等待入院。而医护群体也有数百人被感染。

之前有两名3岁和4岁的儿童因为新冠死亡。最新消息是目前又有24名确诊患者死亡。年龄介乎36岁到98岁,14男10女。另外有一名28岁产妇患者生产后危殆目前在深切治疗部治疗。

在如此严重的情况下,香港某些人还是做出一些令人窒息的举动。比如有议员建议内地用无人机运输鲜活产品到港,把确诊病患送到内地治疗。要内地医护支持检测但不给住宿等等。

香港立法会议员建议把确诊的港人送到内地来治疗。脸真的太大了。

第二,他们想让内地医护去支援检测,但是不给住宿,每天往返内地和香港,每天工作14个小时,还要往返在路上,这是不把内地医护当人的节奏,这新闻看着令人吐血:

香港政府推行疫苗通行证,如果未接种疫苗,则不能出入相关场所。香港疫苗一直比较充足,但因为种种因素导致疫苗接种率不高,港府推疫苗通行证就是想“督促”公众接种疫苗。结果立刻有人入禀高院进行司法复核,想要推翻相关政策:

user avatar

如何应对?

这是现在的中越,中缅边境:

不好意思,放错了

这是现在的中越,中缅边境:









其实排除航空的话,中国对外陆上通道并不多,这也是疫情爆发以来中国能成功控制疫情的其中一个原因:中国与世界实际是半隔绝状态。庞大的国土上对外的陆路交通口岸其实只有少数几个方向。

西藏有喜马拉雅山,西北是帕米尔高原群山,北方是地广人稀的蒙古,东面和南面是大海。

陆上邻国方面,尼泊尔,印度,巴基斯坦,不丹被喜马拉雅山阻隔;西北诸斯坦和阿富汗被帕米尔高原阻隔;蒙古地广人稀传播困难;朝鲜防疫情况比咱还好。

真正人员流动频繁,防疫压力大的就以下几个:中缅边境,中越/老边境,中俄边境,还剩下一个就是渔村了。

其实陆上防控难度真不高,该咋办咋办就是了。就怕顾忌政治影响不敢干,干出像某省那样给外人大开方便之门的事情。

user avatar

从昨天开始很多人就高潮,说什么“三十年河东 三十年河西” “反向大逃港”。

我最开始还反驳一下,后面都懒得回了,你跟那些降智的没法说。

这些偷渡的有香港人吗?全是内地人,还是偷渡去香港的内地人。

每年入境处和警方都能抓一批偷渡的,来香港打黑工。一般是去工地打工,还有就是性工作者。

为什么他们要现在偷渡回内地?

香港疫情严重,但是去香港医院看病的都需要出示身份证明文件,医院有驻院警察,一旦发现逾期居留、偷渡会立即逮捕。

针对非香港居民,每日住院收费5100港币,他就算去工地打工,一个月辛辛苦苦的只够住院4天。

打黑工在香港是属于有明确判刑指引的,必须是即时监禁,并且以15个月作为量刑起点。如果一个内地人打黑工被捕,程序是先坐至少15个月牢,坐完被遣返回内地,内地看情况予以处罚,最低是注销所有出入境证件,一年禁止办理出入境证件。


香港疫情愈演愈烈,各种停工,不逃回来等着感染然后付天价医药费还是坐牢?钱也挣不到了。逃回来至少有50%的几率不出事,一切看命。

当然,总有些人估计非得说是来内地躲病的、治疗的,那就等公安把人抓齐了看吧。反正目前湖南和广州的都是内地偷渡过去的内地人。

总有些人觉得中国强大到不行,没人偷渡了,不说国外,合着香港每年抓到的都是假人?

user avatar

偷越国(边)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第三百三十条违反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的;

(二)拒绝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对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消毒处理的;

(三)准许或者纵容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从事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

(四)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甲类传染病的范围,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user avatar

这15个人里一个香港人没有……

一伙大陆人偷渡到香港,赌博的赌博,卖淫的卖淫……

到底我们高潮在哪里呢~~~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