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媒体报道称阿里巴巴和腾讯考虑互相开放生态系统,有哪些值得关注的信息?

回答
媒体报道称阿里巴巴和腾讯考虑互相开放生态系统,这是一个非常有爆炸性的新闻,如果属实,将对中国的互联网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要深入理解这件事,我们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剖析,并关注其中的关键信息。

一、 什么是“生态系统开放”?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开放生态系统”在互联网语境下意味着什么。这通常包含以下几个层面:

API(应用程序接口)的开放: 允许第三方开发者或合作伙伴在对方的平台上开发应用、服务或集成功能。例如,淘宝/天猫上的商家可以更容易地在微信上进行推广和销售;微信支付可以接入到更多的阿里系应用场景。
数据共享与互联互通: 在遵守隐私法规的前提下,共享部分数据或实现用户信息的互通,以便为用户提供更流畅、更个性化的服务。例如,微信可以为淘宝宝贝推荐更精准的广告;支付宝可以为用户提供更丰富的社交场景。
业务层面的合作: 相互进入对方的核心业务领域,提供产品或服务。例如,腾讯的社交能力与阿里电商的交易场景结合;阿里的云计算能力为腾讯提供技术支持。
技术能力的开放: 例如,阿里在云计算(阿里云)、大数据方面的优势,以及腾讯在社交、游戏、AI等方面的技术积累,都可能成为开放的对象。

二、 为什么现在会出现这样的传闻?

“阿里腾讯互相开放”的消息之所以引人注目,是因为这两家公司长期以来被视为中国互联网领域的两大巨头,彼此之间既有竞争也有合作,但核心业务上存在明显的“围墙”和壁垒。这种“围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用户体验和商业创新。

出现这种传闻的原因可能有很多,以下是一些值得关注的方面:

1. 政策监管压力(最重要因素):
反垄断的收紧: 近年来,中国政府对互联网平台的反垄断监管力度明显加大,平台经济的“二选一”、“大数据杀熟”等问题成为焦点。为了合规化,打破平台之间的壁垒,促进公平竞争,政府很可能在政策层面鼓励或推动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和开放。
数据安全与隐私保护: 用户数据的使用和保护是监管的另一大重点。强制性的数据保护法规可能会迫使平台在数据使用上更加谨慎,同时促进在合规框架下的数据共享。
鼓励科技创新与实体经济融合: 政府希望大型科技公司能够发挥更大的作用,赋能实体经济,并通过开放合作促进整个数字经济生态的健康发展。

2. 市场竞争格局的变化:
外部竞争加剧: 抖音(字节跳动)等新兴平台正在快速崛起,它们在社交、电商、内容等多个领域对阿里和腾讯构成了挑战。为了应对这些挑战,阿里和腾讯可能需要通过合作来巩固和扩大自己的优势。
用户触达成本上升: 在存量用户时代,获取新用户越来越难。通过互相开放平台,可以更高效地触达对方平台的庞大用户群体,降低获客成本。
深化“公私域”联动: 微信作为最大的私域流量池,与阿里电商的公域流量相结合,可以创造新的商业模式。

3. 商业逻辑的演进:
用户体验的提升: 用户的需求是跨平台的,希望在不同的应用场景下获得无缝的体验。例如,用户希望在微信里就能完成购物、支付、查看订单等全流程,而无需跳转到淘宝App。
商业模式的创新: 开放可以催生新的商业模式和生态合作。例如,腾讯可以更深入地介入电商的营销和服务环节,阿里也可以在社交媒体营销方面获得更多机会。
资源效率的提升: 通过合作,可以避免重复建设技术和基础设施,实现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三、 值得关注的关键信息点:

如果阿里和腾讯真的要互相开放,以下这些方面是值得我们密切关注的:

1. 开放的程度和具体形式:
API的开放范围: 是仅限于部分业务接口,还是核心能力?例如,微信是否会开放支付的更多权限给淘宝?淘宝是否会开放商品的更多信息给微信用户?
数据共享的边界: 哪些数据可以共享?共享的粒度有多大?如何确保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是用户主动授权共享,还是平台方强制打通?
业务合作的深度: 是简单的链接互通,还是更深层次的业务融合,例如共同开发新的产品或服务?
支付的互联互通: 这是最受关注的点之一。微信支付能否在淘宝、天猫等阿里系应用中流畅使用?支付宝能否在微信生态中获得更多场景?这直接关系到用户体验和市场格局。

2. 开放背后的利益博弈:
谁是主导方? 阿里和腾讯谁在这场开放中拥有更大的话语权?这会影响开放的条件和方式。
各自的收益和损失: 开放对双方各自的业务有何影响?例如,阿里是否担心微信生态下的销售分流?腾讯是否担心支付市场被阿里进一步挤压?
用户数据如何定价和流通? 在合规的前提下,数据如何被视为一种资产,如何在合作中体现其价值?

3. 对第三方的影响:
中小商家和开发者的机会: 开放是否会为中小商家和开发者带来更多流量和商机?例如,微信上的小程序开发者能否更容易地与阿里电商进行对接?
其他平台的反应: 这种合作是否会影响到其他互联网巨头(如字节跳动、美团、拼多多等)的战略?它们是否也会被迫考虑类似的开放或合作?
数据隐私和安全的新挑战: 用户数据的互通是否会带来新的隐私和安全风险?如何监管和保障?

4. 政策导向的作用:
政府的推动程度: 这种开放是市场自发行为,还是政府强力推动的结果?如果是后者,政府会否出台具体的政策或指导意见来规范和保障这一过程?
监管的具体落地: 相关的反垄断审查和数据安全审查将会如何进行?是否会有明确的标准和流程?

5. 技术实现的可能性和难度:
技术壁垒的跨越: 阿里和腾讯在技术架构、数据标准等方面存在差异,实现互联互通需要克服技术上的挑战。
系统稳定性与安全性: 确保在互联互通过程中的系统稳定性和数据安全性是巨大的工程。

四、 可能带来的影响和展望:

如果阿里腾讯真的能够实现一定程度的生态系统开放,将会带来以下一些深远的影响:

用户体验的极大提升: 用户将享受到更便捷、更流畅的数字生活服务,减少了在不同App之间来回切换的麻烦。
数字经济的效率提升: 平台之间的壁垒打破,资源配置将更有效率,有利于整个数字经济的创新和发展。
新的商业模式涌现: 合作将催生新的商业机会,例如,社交电商、内容电商与即时通讯的深度融合等。
市场竞争的重塑: 其他平台可能会被动或主动地参与到开放的浪潮中,整个互联网行业的竞争格局将发生变化。
监管政策的进一步明确: 这种大规模的开放合作,也将促使监管机构进一步完善平台经济的相关法律法规。

总结:

阿里腾讯考虑互相开放生态系统是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在政策压力、市场竞争和用户需求共同作用下的可能结果。这是一个复杂且充满博弈的过程,其最终形态将取决于开放的深度、广度以及双方的利益平衡点。

要全面看待这件事,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点:

信息来源的可靠性: 首先要确认消息的真实性,以及报道中透露的信息是否准确。
开放的具体细节: 细节决定成败,开放的“度”和“方式”至关重要。
政策监管的引导作用: 这是最关键的外部驱动力。
对用户和第三方的影响: 最终是否能够实现共赢,取决于能否惠及更广泛的群体。

这无疑是中国互联网行业即将迎来的一次重大变革,值得我们持续关注和深入分析。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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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和解个屁。

国务院的《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指南》已经发了五个月了(今年2月7号发布,明令禁止“二选一”);

市场监管总局援引《反垄断法》第47、49条,对阿里开出180亿元的罚单,已经过去三个月了(4月10号);

罚阿里的时候,腾讯也被拖去约谈(4月13号);不到半个月后,人行拉着银保监会险监会,又拖腾讯去约谈。

那4月下旬腾讯在干嘛?在拉着十几个协会几十家影视公司和500余名艺人发倡议,要“保护版权”(4月23号)。

咱不说南山必胜客,咱当那是优秀的法务部门日常的业务。但能在主管部门直接约谈、核心媒体直接点名的环境下继续逆风操作,不得不说是一种彪悍的自信。

然后到这个月,斗鱼虎牙为遵守《反垄断法》停止合并,腾讯音乐被市场监管总局约谈要求放弃独家版权(而且都是7月12号)。

总算醒过来了,总算开始收敛了,总算开始正面最严重的“二选一”了:支付宝和微信支付。

人家一见铁拳伸出来就乖。这位是垄断领域的斯大林格勒,铁拳如雨点般落下,支撑了大半年(市场监管总局对社区团购发的《九不得》,是去年12月22号)。

隔壁阿里上市之路被直接摁住,这边还神情自若到今天。

黄老爷怎么突然愿意和解了?怕不是替身找不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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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个层面的问题,一个是反不正当竞争,一个是反垄断。

2018年,修订后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施行,其中新加入的第十二条专门就互联网领域作出了规定:

第十二条 经营者利用网络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法的各项规定。
  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通过影响用户选择或者其他方式,实施下列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一)未经其他经营者同意,在其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中,插入链接、强制进行目标跳转;
  (二)误导、欺骗、强迫用户修改、关闭、卸载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
 (三)恶意对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实施不兼容;
  (四)其他妨碍、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的行为。

在去年 12 月,美团曾因不接受支付宝付款而被起诉,原告认为,这种行为属于恶意不兼容其它网络经营者提供的产品。对于这类争议,王兴的回应是:「淘宝为何还不支持微信支付」,颇有种大哥别说二哥的意思,暗示不让使用对立阵营的支付渠道是行业规矩。

截至目前,还没有看到本案实质性进展。

今年三月,抖音和腾讯的不正当竞争诉讼也以抖音撤诉告终,腾讯屏蔽抖音视频分享链接是否否成恶意不兼容,司法层面依然没有做出回应。

至于像是淘口令那样,用火星文一般的方式来规避屏蔽,就更加是一种法律处于模糊状态的权宜之计了。

但法律的模糊状态,也是在所难免的。「恶意」的确难以界定,从市场竞争的角度来看,抢夺竞争对手的市场份额,就是企业的本分,没有竞争,就没有市场经济。

所以,仅有《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不够的,还需要反垄断法和行业自律作为补充。对于存在市场支配地位的平台,《国务院反垄断委员会关于平台经济领域的反垄断指南》定义了多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表现形式。例如,平台经营者不得对交易条件和方式、服务提供方式、付款方式和手段、售后保障等附加不合理限制,这就涉及到问题描述所说的,淘宝能否支持微信支付的问题了。

用一个比较有阿里味的说法:市场监管要打出组合拳,要用反垄断作为顶层设计,以规范竞争秩序作为底层逻辑,将加强市场支配地位认定机制作为重要抓手,拉通反不正当竞争法互联网条款和反垄断指南,在开放的生态系统中形成更能落地的监管闭环

整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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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让匿名,有些话肯定就不能讲透。简单讲,这应该是为了政策层面的合规,在支配地位下的企业不能排除竞争对手,但也用不着善待,更谈不上合作共赢。

站在腾讯的角度讲:

  1. 首先腾讯内部就不是铁板一块,所有人大概都知道微信和QQ的数据是不互通的(你听说过王者荣耀吗?这算是腾讯内最重要的产品之一了吧,数据互通了吗?),不互通难道是技术上做不到?还不是因为不想开放嘛。那腾讯自己的资源都不能完全共享,为什么要共享给阿里?
  2. 再想到腾讯这边围绕着微信小程序其实也在做电商,有了拼多多、京东、唯品会还有各种小程序,腾讯对淘宝的需求很大吗?
  3. 微信支付已经有很多电商场景的渗透和支付了,就算支付宝真的放微信支付进来,又不会不设防,况且用户习惯摆在那里,可以预期增量是很小的。为了这一点增量,有必要付出自己的社交数据吗?捡了芝麻丢西瓜?

所以,在可见预见的未来,我都不认为这种所谓的互相开放生态系统能怎么样。要开放,腾讯内部先开放生态吧(手动滑稽)。

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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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是滴滴的事情,把互联网巨头吓到了。

所谓的巨头,只要国企运营商断了互联网连接,立即就死。

经济性下滑,不要当出气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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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已经有相关消息了,没想到这么快就落地。

什么叫社会主义优越性啊。

巨头本来都是在搞零和游戏,恨不得有你没我,结果现在国家一开始反垄断,还不是乖乖听话了?

当然如果按照目前消息,还真有可能成为一场双赢,就如股价所反映的那样子。

毕竟对于阿里系的电商平台而言,最烦恼的是什么?

用户没有办法在微信的生态里分享购物信息给好友看,只能收获一串乱码。

而对于腾讯而言,一旦能够打通阿里那边什么淘宝天猫的支付渠道,用肚脐眼想也知道会大幅度增加微信支付的使用率。

毕竟对普通人来说,反正支付宝跟微信都能用,哪怕随机看心情,都是相当可观的。

当然了,我相信阿里跟腾讯之间的互通不过是第一步而已。毕竟当前国内又不是只有这两家互联网巨头,所涵盖的领域也不仅仅只是电商跟支付。

未来,抖音跟快手的视频能不能分享到朋友圈?

未来,微信里可不可以使用百度搜索?

未来,腾讯系的版权作品能否在阿里系、百度系、字节系的平台共享观看?

未来,B站会不会直接开通一个浏览知乎的快捷窗口?

说错了,最后那个不是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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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技术人员,我很喜欢『开放』这个词,『开放』意味着互通,意味着交流,意味着更多机会,但是,『互相开放』是几个意思?

还有公开这个所谓『互相开放生态系统』的细节,但是,如果要『开放』,那不应该是是所有人都开放吗?不然,就两家互相开放,那不是真的『开放』,那是这两家的『联合』,坦白说,这种两个巨头的『联合』让人很自然联想到『垄断』。

当然,也许这种『互相开放』只是消除敌意,不再做互掐的动作,两家本来都是开放的系统,只是历史原因这两家彼此设立了高墙,对别人开放,只对彼此不开放,现在只是把墙推倒,恢复开放状态。

也许,用『和解』这个词更合适。

说到这个『和解』,就不得不说现在监管部门一系列针对垄断行为的重拳,反垄断,本意就是为了保护正当的竞争行为,避免某些组织滥用自己的资源和市场优势,挤压竞争对手。

打个比方,你开车跑得快没问题,但是你不能局于领先位置之后在路上左右徊起来,不让其他人超车,更不能几个跑得快的车联合起来,排成一个横排霸占车道,不给其他车超车的空间。

现在最大的两家生态系统『和解』,从某个角度来看,可以理解为是两辆车不再互相挤兑,不再互相别(biè)车,这么一看,是鼓励了正当竞争,消除了垄断。

但是,这条路上不是只有这两辆车啊!

还有很多车在路上,他们也想开得快的,从他们的视角来看,是不是更像是跑得最快的两辆大车肩并肩、手拉手开在前面了呢,这到底是保护竞争呢,还是保护垄断呢?

当然,这么类比,是假设这条路只有两车道,两辆车一联合,就霸占了整条路,事实是这样的吗?这需要走着瞧,这条路很长,有的路段两车道,有的路段三车道甚至四车道,有的路段只有一车道,嗯,走到这个路段,两辆车也没法联合了。

从后来者角度来看,也管不了别人的『开放』或者『和解』,但是,可以看准路段比较宽的时候,那就是超车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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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api接口才是真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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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要是不为人民服务,

我就让你为人民服务。

阿里和腾讯所涉及的早已是覆盖全民的公共领域,完全是一种公共基础设施。自古以来公共基础设施必然掌握在国家手里,既是政权安全的需要,也是政权法统和国家安全的需要。

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催孕育的产物,阿里和腾讯的发展壮大得益于中国的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更得益于世界最大的单一消费市场。从这个角度讲,阿里和腾讯也应该是国家的。

但毕竟市场经济的活力目前计划经济还是赶不上的。阿里和腾讯在法律上可能还不是国家的,但是:

东西南北中、党政军民学,党是领导一切的。

接受党的领导,一切好说。

在党的领导下,阿里和腾讯实现相互开放,这又意味着什么?

一个是你们要为人民服务

二是你们不要内卷,现阶段团结起来打败美国互联网公司的霸主地位,是你阿里和腾讯的使命任务。

希望阿里和腾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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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别瞎折腾了,还开放个啥啊,都赶紧投共呗。双双进入国资委的列表,还什么你的我的,都是人民的,再一起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它不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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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说这是世纪大和解,腾讯体系里可以发某宝链接了,阿里体系里可以用某信支付了。其实这不是和解,是反垄断的压力越来越大了。最近值得关注的是腾讯收购某直播平台被判定为垄断,不得收购。而阿里已经有过一轮洗礼。这让他们都明白,再没有姿态,暴风雨随时会来。

对于阿里是有好处的,因为流量始终是瓶颈,接入到腾讯系能够增加阿里的流量。腾讯的收益有限,毕竟仅仅是支付可以进去,但是腾讯担心的点是自己的态度表现是不是够好,毕竟压力巨大。

然而无论对于市场还是每一位普通用户,看起来更方便,实际上也会让另一种形式的垄断更加突出。阿里腾讯如果联合在一起,其他竞争对手、普通用户,几乎没有别的选择,这是压倒性的力量。以往一个商家还可以在不同平台之间选择和平衡,用户还可以看看促销哪里更便宜,以后就将面临一个全新的局面。

这里的关键问题不是阿里腾讯和解,而是任何一个有实质垄断地位的公司或者产品,不能够利用自己的地位、以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为代价,遏制任何竞争对手,无论大小。互联网领域需要公平机会的竞争,需要更多创新,否则巨头和大资本没有任何节制,最终会阻碍创新。这不是由他们得主观意愿决定,这是资本的本质,为了增长,他们一定会如此。所以才需要来自外部的监督和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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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阿里也是被罚蒙了。

180亿的罚款过后,老老实实去找增量了。

在反垄断铁拳之前,圈地自重和过节都是次要的,方向必须更务实一些。

电商增量在哪?

拼多多下沉市场做到电商老二,甚至用户数超越阿里。黄铮也一度超过马云。

中国不是没增长红利了,下沉市场还有的是机会。

中国依然在搞乡村建设,浙江在做共同富裕的示范区。这波大势停不下的。

都说这些大平台是互联网基建,那国家把基建修到村镇,你们不跟么?

阿里垂涎社交已久,其中很大的原因就在于此。

二三线城市及乡镇的民众可以没有淘宝,但不可以没有微信。

品多多靠着让利的相关社交互动占据眼球,是下沉的不二法门。

对于那些对电商网购一窍不通的人来说。

花里胡哨的砍一刀,扬言给你好几大百的大转盘,总比一串乱码来得要吸引人。

淘宝馋这个。比起拼多多,又有几个知道淘宝特价版的?

你也许会说,淘宝分享连接如同乱码,这点阻碍不叫事儿,你不受影响。

那是因为你会用淘宝,你是老用户了。

老一代电商用户谁没有淘宝?谁不下个支付宝?

这已成必备软件。巨大的安装量已经让人误以为这是天经地义的了。

没装的呢?

没装的人直接在微信里就开始拼单了,京东快递早就在微信上推送了,早就不是分享连接这点事。以后差距只会更大。

别管这些用户因为什么原因没装,他们的名字就叫潜在增量。

你不争取,别人就去争取。

就靠这样的增量,拼多多冲入无人之境,瞬间长成一个参天大树,眼馋不?

从来不是下沉市场没钱赚,只不过当初阿里在二选一的垄断舒适区里更舒服。

是铁拳让他不得不爬起来面对对手,赚点该赚的钱。

而且对我们而言也需注意。

今天拼多多在让利打补贴,能补贴一辈子吗?他们又不是慈善家。

那什么时候收网呢?当然是没竞争对手的时候。

这时阿里加入战圈,不放任拼多多独自在微信里砍来砍去,对下沉市场来说是一件好事。

这就是反垄断的意义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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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向来不惮以最大的恶意揣测资本的。“互相开放生态系统”说的冠冕堂皇,但我认为这是“以破除单一垄断的形式制造更彻底的联合垄断”。

换句话说,就是从康采恩进化成辛迪加了。

楼上有答主提到了阿里在今年4月份被开出的182亿巨额罚单,我查询了一下,新闻见下:

搜狐的这篇报道里贴出了当时垄断判决的原文,其中非常重要的一句话是:本机关认定,当事人在中国境内网络零售平台服务市场具有支配地位。这意味着我国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对阿里巴巴集团的市场地位做出了定性——你丫别装孙子,你就是垄断平台。

这是判定垄断地位成立的部分具体理由

而除了引人瞩目的182亿人民币罚款以外,最核心的一条处罚措施其实是:

恐怕正是因为这一条,现在阿里才签下开放腾讯微信支付进入淘宝、同时换来淘宝营销广告进入腾讯系软件的合约。在形式上来说,完美符合了市监局禁止阿里继续采取“二选一”限制经营措施的要求。

但是实质上呢?在今年1月微信上线十周年的活动上,腾讯公布微信的日活达到10.9亿,每日进入朋友圈的用户达到7.8亿。在如此活跃的平台上,是无法分享淘口令、无法直接发布阿里系店铺链接的,也给良莠不齐的微商撑起了一大片生存空间。我猜大马老板肯定早已对这些社交流量垂涎三尺。

的确,开放微信支付进入淘宝天猫,会一定程度上影响支付宝在金融方面的垄断地位。但是以此为代价换来的,是阿里将进一步巩固在网络零售的垄断地位,攫取更加巨大的流量入口——而这甚至并不违反市监局的相关处罚决定。它们可以堂而皇之地宣称,此举开放了商家同时在自家平台和竞争对手平台经营的选择权,不再有二选一的强制。

对消费者来说,今后的确能享受到一定程度的便利:以后从微信、QQ或许可以直接跳转至淘宝、天猫了,淘口令也不会被屏蔽了,也不用担心支付宝微信存款分散了。但对淘宝系平台的注册卖家来说,恐怕就不是这么简单了。在事实竞争都随着“相互开放生态系统”的协议而大幅削弱之后,卖家要面对的是中国最强大的两个互联网企业联合起来的超级平台。这对以小微经营为主的在线零售商家来说,会是一件好事吗?

恰好知乎上就有一份天猫官方账号发布于近期的注册商家数量统计:

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8032485/answer/1910785094

而消费者也务必认识到,小微商户经营的困难,最终会转嫁到所有消费者头上,而获利的只有最上层的垄断平台。都说地价是百价之母,互联网时代的信息数据平台,其实就是“地主”。所谓的平台税、流量推广费、服务费,就是互联网上的“地租”。而互联网的“土地兼并”愈演愈烈,那么现实中曾经摧毁一个个王朝的资本马太效应也将以数字的形式再次重演。

慎之,哀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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