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问题,没有意义,不可能实现的东西是无法讨论的。
言论自由的界限问题,在于有限的财政能力,根本不可能有效限制近乎无限的言论。以至于问题的性质与针尖上能放多少天使一样,属于神学问题,完全没有讨论的必要。
苏联经典笑话:
——集体农庄的会议上将研究两个问题:建造木棚和建设共产主义。
但是,在没有木板的情况下,决定直接研究第二个问题。。。。。
说谎是说谎,言论自由是言论自由。
这个问题需要首先明确,什么是言论自由。
我在另一个问题《什么是“言论自由”?》(http://www.zhihu.com/question/19797687#316325)中做过阐述,在这里简要复述一下——
言论自由,在美国,是一种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而宪法的根本目的和宗旨在于限制政府的权力,包括政府对公民权利的践踏。因此在美国以违反宪法第一修正案为由而起诉的案子中,所起诉的侵犯言论自由的行为,一定有政府的某种 endorsement 行为。
请原谅我引用美国的例子,是因为美国宪政体制,以及对言论自由的保护,都相对完善,这样会比较便于讨论这个问题。
换言之,在美国,只有政府告你,才牵涉言论自由。
如果你说谎,导致其他人(或者组织/机构)的利益受到侵犯,那么,利益受到侵犯的那个人(或者组织/机构),引用民法或刑法,向你提起诉讼,告你,这跟言论自由没有关系。
有的时候,政府也可以告人,也就是检察官代表受害人提起公诉,但要注意,即使是公诉,也必须甲的谎话,构成了一个违反刑法罪名的要件。
换言之,政府不能因为甲说谎就起诉甲,只能因为甲的谎话,与甲的其他行为,加在一起,满足了刑法某项罪名成立的条件。
需要注意的是,说谎,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说谎本身,很难单独构成一个刑法罪名的要件。
只有在非常少、非常特定的一些情况下,说谎这个行为本身才有可能构成违法的要件。我再举个例子——
裘伯纯律师的回答中也举了几个说谎违法的例子,引用的就是说谎本身所可能会违反的某些特定法律法规。
总而言之——
有些言论也是行为,例如公然侮辱;有些行为也是言论,例如焚烧国旗。
法律确定了你的权利和自由,但你也不能够滥用你的权利和自由去侵犯他人的权利、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如果你的行为触犯了法律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例如你有人身自由,但不意味着你可以闯入军事禁区。而有些行为是用言论的方式表现出来的,如果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那么一样会受到法律给予的惩罚。例如你不能谎报飞机上有炸弹,这种言论实质上已经是一种具有社会危害性的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每一个行为的性质依其环境情势而定。最严格的对言论自由的保护,也并不保护一个人在剧场不真地呼喊失火并引起惊慌。”
——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霍姆斯(1841-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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