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诚老先生的这本著作在同类型中确实算作第一流了,虽说顾诚老先生的著作不能说一点问题都没有,但要吹毛求疵也不可行。
就比如有答案说“亲历者”的“一手记录”说过闯军确实掘河,并表示这不可能是“和统治阶级窜通好的污蔑之词”。实际上他说的这个亲历者是《守汴日记》的作者李光壂,这个人是啥身份呢?
李光壂是官宦世家,他父亲李燊当过北京南城兵马指挥,而且他在李自成一围开封的时候被官府钦点过去守城,后来也负责开封“义勇大社”的工作。这已经不是“和统治阶级窜通好”的问题了,他本人就是“统治阶级”。顺便说一下,这个李光壂的顶头上司就是黄澍,后来投靠满清,干了很多缺德事,但在李光壂的笔下,此人俨然是一个伟大的好官,不愧是乌龟找王八。
另外李光壂记载的这件事无非就是暗示李自成想淹城,根本没有李自成一方的对应材料(李自成一方的“亲历者”姚奇英就明说是官军掘的河)。所说的李自成“杀主谋掘河贼”也毫无出处。事实上他就算编个俘虏录个口供也算有点可信度。我认为李自成这次掘河不大可能是为了灌城,因为当时是枯水期,黄河水流根本就不大,有一定可能是为了解决近城闯军的饮水饮马问题。而且最关键的是这件事和开封被黄河淹没隔了很久,而李光壂所说闯军又把堤坝填好了,这就根本不能再作为闯军想淹城的证据了,因为时过境迁,这个时候的开封就是顾诚说的“眼看就要落到起义军手中”了,闯军不大可能再急着攻城而淹死自己一两万人了。所以说顾诚先生的论点并没有啥问题。
至于田见秀的问题更是有点牵强了,田见秀“留米活百姓”的动机虽然值得肯定,但问题的关键是他没烧的米全部落到了清军手里。百姓也没拿到多少米,清军反而增强了力量,能够进一步追杀李自成的抗清武装。顾诚老先生说的“妇人之仁”就是指这样的后果。当然如果前提是清军是仁义之师,缴获的米自己不吃,要分给老百姓。或者清军不会强迫老百姓把拿到的米交出来。那么田见秀确实做对了,顾诚老先生反倒是没道理的一方。当然,清军到底是啥样的,恐怕大家心里都有数。
史料收集叹为观止,包括不限于奏疏、塘报、揭帖、碑帖、私人笔记文集、野史、地方志,很多资料现在都没整理出版。从叙事角度来看基本把后来研究者的路都堵死了
史料方面没话说,而且确实也提出了不少关于明末农民战争很有价值的勘误,足见功底,但是。。。倾向性真的太太太太明显了
很多人说顾老的问题在于阶级史观,我倒觉得这不是大问题,明末统治阶级已经病入膏肓腐朽不堪,站在普通百姓的立场上怎么抨击都不为过
但是有些明显存在争议的史事上,一律驳斥为是“封建阶级的污蔑”,这个味道真的就太冲了,比如开封淹水
总不能把亲历者的一手记录一律当成和统治阶级窜通好的污蔑之词吧!
可能有的朋友会拿李光壂的阶级身份质疑他的一手记录,那我就想问了杨士聪这个猴版水太凉又是个什么德性呢,怎么顾老一需要用到有利材料的时候。。。
更何况所谓的剥削阶级内部很明显也不是铁板一块,在疏中互相攻讦互相甩锅的行为是带明官员日常,但看得出顾老在“定罪”的时候会更侧重于采信攻讦一方的说辞,而未必会展示给你另一边的
其实综合各种情况来看,开封之围时明军和闯军各有过试图水攻对方而破坏河堤的行为,后来连日暴雨导致城淹,反而是比较合理的推测
再比如顾老一再强调农民军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
但是看到这一段顾老的评述我确实有点蚌不住了
既然代表了人民的利益,田见秀“留此米活百姓”怎么能解读为是“小人之仁”呢?如果说这算是资敌给大清王师的话,最该为此负责任的难道不是李自成自己吗?真就Leader英明转移,下属横竖背锅
还有八大王图图这段,真是有点实在洗不白了所以一定要挖出几个本阵营里的阶级敌人来一起分担罪责的意思。当然必须要肯定的是,顾老同样指出了把明清易代之际蜀地人口之惨状的罪责完全归咎于大西军的谬误,对于正本清源有非常大的价值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顾老对于爱新国大兵们的定性也忠实贯彻了阶级史观的标准,不谈族属,一律称呼为“满洲贵族”,这倒是真正做到了一视同仁,明清一体,不偏不倚,符合民族大团结的导向,比网络上很多假团结真爱清的表现不知高到哪里去了。看着那些对顾老“黑清”的疯狂抨击,想想还是让人忍俊不禁啊
总的说来,这书的价值无可非议,学习入门明末农民战争必读物之一,但对于其中非史料辨析的评述或定性部分,看看就好,自己思考
先挂个⚪,回答在下面。
窝嗔⚪⚪拿着郝景春的只言片语就以为掌握什么了不起的“全文”了。让我们来看看姓郝的前前后后都写了些什么玩意。姓郝的在房县破城后被张献忠剁死了,但是后来有人给它编了《郝太仆遗集》,而且这货也有七世孙郝忠基编的《郝太仆褒忠录》,把它从知房县到被击毙时写的奏疏放进去了。除了第一折即作于崇祯十一年二月二十六日的《防御详文》外都和罗汝才有关,按顺序是:《密禀贼情》、《待罪请》、《房县乞援请》(一至八)。
郝景春此人,我愿称为对罗汝才等“贼”的主剿派,而且是无事也要生点非主动逼反罗汝才的那种,区别于当时占主流的主抚派杨嗣昌、熊文灿等大员。这家伙在《密禀贼情》中说:
“及接理台(总理熊文灿)颁示条约,则彼实条条违悖,职(自己)安得不凛凛提防……一许住三省僻地,而房邑系川陕咽喉,郧襄屏蔽,非僻地也。”
郝景春这里不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曹操罗汝才、整十万黑云祥、小秦王白贵三营安插在房县,是上面的大员们早有定论的,又不是违背熊文灿意思擅自前来的。
据当时的郧抚戴东旻奏疏(此疏《平寇志》置于十一年十一月):
说得很明白,他跟理臣(总理熊文灿)“仰遵明旨,刊榜招安”,然后曹操就抚,被分别安插在房、竹诸邑。曹操就抚安插的地方本来就包括了房县。
事实上,在《郝太仆褒忠录》卷首就有《房县贼营图形》一张,描绘、叙述清楚了曹操等人在房县安插的原始驻地,曹操等人一开始就被大员们安插在房县是铁的事实:
那么,姓郝的为什么要捏造事实呢?其实光从此折中我们就可以知道,它说“然此辈狡诈多端,恐其捏具虚禀,挽托安官,代为掩饰”,并且在此折之前还上报了所谓罗汝才占据西关之事。罗汝才确实向“安官”说明了一些情况,这些奏折原文无存,但从事后太和山提督太监李继政对二人官司的处理情况来看:
指出郝景春主动“复挑衅”、“今且与该营叫骂打仗,更拘囚两院差官”,甚至被骂为“汝欲反乎?”对此郝景春也有一个自辩《待罪请》:
它自辩说“前此宪檄未颁,安官未到之先,曾因数骑窥城,掳掠人民、头畜,委系职同杨守备统领兵丁乡勇与彼打仗两三次,击杀其骡马,炮伤其头目,然不过捍御城池,彼来我应,正所谓应敌,非好争挑衅也。”这些都是它为了和罗汝才打官司,并针对罗汝才所告的状“复挑衅”、“今且与该营叫骂打仗”说的,事实真的如此?根据此人被击毙后几个月其子郝明龙访问“房民”的“亲见亲闻”所得的《殉难纪略》,以及崇祯十三年十二月二十八日(距离事发只有两年,当事人皆在)范有韬给郧阳府郝公祠碑写的碑记:
都根本没提到所谓的罗汝才先犯城,它再攻打,反而是“明言乞抚,暗截关厢,先君屡用奇击贼,贼惧”和“且时伺贼隙击之,贼几窘”,然后“贼”就向李继政讨要说法了。此外,同样是这个范有韬给郝景春写的、并得到了其子郝明龙跋的《房令郝公传》讲得更详细:
这里说罗汝才占据西关,然后郝景春就和县主簿朱某之谋,“伺贼隙用大炮击之”、“往往毙其人马夺其弓刀”,导致罗汝才等人不得不去找安官告状。
这就说明了它所说的“贼”先挑衅(罗汝才占据西关,确有此事,不过它《密禀贼情》说了,也就是占了西关几间房子而已。挑衅是指所谓罗汝才先数骑窥城,注意辨别)都是谎言而已,也说明了此人主剿派的事实。它后面也说,镇筸将杨道选带额兵五百名来县,帮助它三捷,也就是说杨道选来援它才有底气打仗:
而镇筸兵是十一年十月二十日启程去往房县驻防的,抵达的时间估计在十一月了:
而前面安官第一次到的时间是十一月二十六日,它既说安官未到之前就打仗,说明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冲突了三次,但是都没听到它说这段时间罗汝才反击攻城等等,反而是罗汝才寻求李继政的保护。一次还可以狡辩是罗汝才窥城,三次呢?说明主动挑起争端的是它。
既然如此,这个人为了快快把罗汝才等人消灭(因它自己无能力,除了一些乡勇外只有镇筸兵名义五百实际四百五十余,只能请地方大员的大兵),就会在向大员告状时把无说成有(比如开头提到的罗汝才驻扎房县也算违背理台条约一事),把有一说成十,不仅会从地主阶级的角度对罗汝才等军在房县周围的行动进行污蔑,还会尤为夸大。
按照几个月后调查房县情形的一个知县周乃浃向新任郧抚王鳌永(之前是戴东旻)的说法:
这里给李太监隐瞒了其实是他调停并要郝景春出告示的事(为尊者讳,因为李太监主持的抚局,结果招抚失败),给郝景春隐瞒了主动攻打的事实(因为死者为大,不能揭露其破坏抚局之事,其实从逻辑上来说如果此人本来就主张相安无事,那自然不需要什么秀才劝说才贴告示),但是对罗汝才在房县周边的行动却讲得比较清楚:
首先,罗汝才占据北关(根据郝景春的说法,罗汝才先占据西关,然后退西关后又占据北关),所谓“房民”(事实上应该就是郝景春自己)恶其逼县,然后“哄”(喧闹,其实是郝景春进行了攻打),罗汝才才因此愤怒,转而开始了他的行动:“房民入城者听,出城者即截之,耕农尽废,环城百里之种田者皆属汝才佃户,百里之外则分布伙贼胁居民为之向导破寨杀人,殆无虚日”。
也就是说,罗汝才的主要行动就是:在占据北关而遭到攻击后,欲往城中去者随便,欲出城者都截,想留下来耕地的自然欢迎。此外还有县城一百里外和农民军敌对的团练寨子。所谓皆为佃户云云,无非是用地主阶级的思维解释农民军在县城周边的分地、屯田而已(罗汝才当然也收农业税),根据据郝景春的报告是:“近各贼于初一日分派地土,将房县十五乡民居、民田公然视为己物,屯粮积草,为图储裕饷之计。”,“分派地土”,就是分地屯田。
前引戴东旻疏也说罗汝才等“不从解散之令,愿为百姓耕田”。
窝嗔⚪⚪和郝景春这些→√无非是用地主阶级惯用的恐吓手法(比如,只有有钱人才叫真正的“民”)来诋毁人民革命,叫嚣什么罗汝才先抢光了钱财再用钱财吸引穷人,真实搞笑啊。也不想一想,(按照地主阶级的说法)罗汝才既然要争夺人口,还不用强迫的方式(后来郝还承认罗汝才有给钱贫民让他们过来),自然要把愿意耕地的穷人争取过来。难道先把能争取的穷人抢了,然后又不管他们跑入城中,然后又放任他们先被郝景春这类家伙关在城中,让自己争取不到人???姓郝的本来就对罗汝才恨之入骨,在那里睁眼瞎地颠倒黑白(对上司都是如此),当然不会给罗汝才说好话。但是这家伙多少还是提供了一点真实情况:
这里后面姓郝的就供认了,“矧(况)穷民无钱者又十家有九”,也就是城内的无钱穷民(县城并未被罗汝才“抢”过哦)都十家有九,所以???罗汝才先去抢这些城内没钱穷人的钱然后再把钱给他们???
可见,罗汝才即便有“抢劫”,也不过是劫富济贫,劫地主富农的钱粮救济贫民罢了,也因此引起“乡勇”和依靠“乡勇”的郝景春反对。不过,郝景春也承认,后来罗汝才连这些革命行动也停止了,只是它诬称是因为钱粮被抢光而已。(此据《一请》)
然而,这又跟它后来的说法相悖,因为它后来又叫嚷罗汝才还能“抢劫”:“且一面复劫夺抢掠”,这是《三请》。不是钱粮都被“抢”光了???“抢”哪???“抢”什么???“抢”空气???
到最后更承认到张献忠、罗汝才起兵时还有东西可“抢”。看这家伙写的最后一折,即《房县乞援请》第八请,注意看里面的时间,此时是“本月”二十三日,它之前的第六请已经说了是五月十二日张献忠都据谷城了,所以是崇祯十二年五月二十三日,也就是房县被攻克以前五日:
这家伙甚至承认:
城内的“饥寒疲困之民渐渐灰心,揭竿之祸恐不旋踵至”。城里饥寒疲困的贫民甚至都可能主动发起起义了,当然会更加主动地跑入罗汝才营中求食,为什么没去?无非是这家伙不让去而已(前面不还在说什么假罗汝才仁假义?)。
崇祯十二年六月上任郧抚的王鳌永《抚郧疏稿》有言:
他说“虽逼胁而从者多,其不附而散亡者亦不少”,但“此其间大机权全在道府州县加意存恤,俾(使)百姓不苦苛政,自拔来归者无有他虞”,才可以使得“胁从日散”,说明所谓逼胁本质是因为地方之苛政,因为还有很多人不当农民军但又跑去了别的地方。
后来猪油煎要他讲得更清楚一些,此人则言:
此人供认“兵所过处淫掠反甚于贼”,他以前以为是传闻,结果亲眼目睹之惨状已经“未可言喻”,原来都是官兵借脑袋领功导致“民之从贼”啊。
顾诚的问题,也不是没有。顾诚的问题在于对罗汝才的投降性、对革命的不坚定性揭露得太少。比如,我们看看罗汝才在破房县后,是怎么对待郝景春这家伙的:
根据亲历者、给围攻房县的张献忠、罗汝才开门的指挥张三锡逃回去的禀告:
罗汝才在此重新革命之关头,先是“救得”县官,然后又被张献忠要去,张献忠指责他还想“讨招安”,结果把县官(即郝景春)杀了,张三锡则被罗汝才藏入马房,甚至还要他“速报各衙门,欲先攻均州”,向其泄露军情。而据郝明龙调查到的事迹,罗汝才和张献忠对郝景春的态度完全不一样:
虽然细节不同,但是郝景春死于张献忠之手,且罗汝才对它之恭敬态度,都是肯定的。罗汝才对于这样一个在其受抚时还念念不忘造谣攻击,主动出击他三次的县官,还要作如此恭敬之态,甚至还抱有招安之幻想,怎么能叫“充分证明罗汝才在受抚期间没有放弃农民革命的立场”?
另外,其子所作的《殉难纪略》中还提到,此人还曾单骑入营与罗汝才立盟约,此后罗汝才“虽鹰眼自存,而鸩形亦渐化”,是张献忠反于谷城后才导致事态“迅速恶化”:
按照这种说法,罗汝才自从和此人议订盟约后,其革命活动是越来越少的。前面的资料对其受抚期间的革命活动是有夸大的。对罗汝才在受抚期间的农民革命立场不宜高估。
窝嗔○○这等无力的“反击”来了
比如窝嗔反驳不了郧阳巡抚戴东旻的疏中承认的一开始就让罗汝才安插在房县,就转进什么什么图不行,什么什么违背条例——我说了罗汝才没违背不解散的条例吗?倒是窝嗔最爱的郝狗张嘴就是“罗汝才住的房县这个地方就是违背理台最原始的约定的”,我说的是这个矛盾的地方,看不看得清啊???转进□□的○???
最后,窝嗔继续睁眼○,张嘴就是粮食都没了,郝狗种张嘴就是“城外都抢光了”、“城门都出不去了”,怎么城门外还有种地的?这么牛啊?
当然在自己想法区宣布自己打不赢,玩精神胜利法也不错嘛。
我认为顾诚在史料运用上存在问题。
在罗汝才房县受降一节,顾诚是这么说的。
顾诚给出了引文的出处是《郝太仆褒忠录》,当我翻阅了整本书,完整地阅读了史料,才知道所谓的“给予本钱,令做生意”“竞相信从”“相率投入各营”是多么可笑。
顾诚引用的“给予本钱,令做生意”“竞相信从”“相率投入各营”的原文是这样的:
且曰贫者给予本钱,令做生意,不知民间赀财尽被劫掠,安肯破己财以济人?此皆要买人心、离间死守之意,而愚民贪生怖死,竞相信从,不二三日相率投入各营及逃散四方者不下数百人,盖以困死于空城,不如从逆以悻生、转徙以苟活也。
百姓为什么要逃入贼营,因为粮食都被罗汝才抢光了:
房城兵荒已逾四载,只今岁稍有收获。今方圆数十里内仓箱窖蓄尽被搜劫,颗粒无遗,终岁勤勤尽饱寇腹。其奔入城中者暂免杀戮,不能免于饥寒。故月余以来,往往朝立城头,暮填沟壑,或三五口尽饿死者,或老弱饿死而丁壮坠城逃逸者。
顾诚断章取义、选择性摘取史料的手段让人叹为观止。
及接理台颁示条约,则彼实款款违悖
这句话顾诚引用了,但下文紧接着介绍了罗汝才是如何违背条约的却不引用,这么一段联系紧密的文字顾诚为什么要把它割裂开来?
如一不许强占民产,而今则统领众党占据西关,民房数间尽被夺住,非强占民产乎!
一许住三省僻地,而房邑系川陕咽喉,郧襄屏蔽,非僻地也,西关又房县闹市,士民错居亦非僻地也,今被盘踞其间,茕茕良民宁堪露栖野宿,安在如宪谕和睦乡里乎!
至各邨镇窖藏寨集之粮,处处被搜,家家被抢,百姓出城取柴者数人立杀于途,安在如宪谕不焚掠乎!
关于罗汝才等人在房县受抚期间到底都干了些什么事,史料俱在,一观便可知,顾诚颠倒黑白的手段就算再高明,在完整的史料面前照样也得露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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