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慢来吧。
假如我是一个资本家,我要生产某种产品。在生产产品的时候,所有原材料都有我提供,所有零部件也通过机器进行生产,员工仅对该产品进行最后组装。
你不是一个“资本家”。
在这一环节,你只是一个工厂主,负责一条供应链的组装环节。
你只是“假如”了你拥有购买“原材料”和“机器”的钱,你没有“假如”科幻元素,所以你的零件只能是从供应链上游采购来的。
你所谓的“零部件也通过机器进行生产”,我理解你的本意,就是你设定了零部件的规格、材质、质量要求,然后由原材料供应商把原材料送进你的AI工业机器人生产线,由AI指挥生产线上的硬件进行完全的自动化生产。
可惜这台许愿机现实中不存在,属于科幻。
所以我要假定你的工厂只负责组装。
我给员工开的工资很高,是平均水平的三倍。且该工作内容简单,同时工作任务量也不高。
该产品因过高工资导致人工成本高,因而市场竞争力下降,我通过合法营销手段最终将产品高价卖出,仍然盈利。
平均水平不能说明什么问题,谁是谁的几倍毫无意义,美国工资是中国的几倍,中国工资是东南亚的几倍。
简单不简单更无意义,每一个近代工厂的生产流程简化到每个人,都比古代手工业简单得多。
“市场竞争力下降”和“高价卖出”是矛盾的,通常认为,“高价卖出”就是“市场竞争力强”的表现。
至于说“合法营销手段”云云,其实我也不用否定这个都市神话,只是如果你“营销手段”高超,你完全可以只负责销售环节,把生产环节省略,让别的内卷怪去负责生产,你负责销售就好了。
到时候你不用雇人,自己运作你那个高超的“合法营销手段”,一毛钱也不用分给别人。
那我们认为,你在运作“合法营销手段”时为你的销售活动提供了无差别的人类劳动,你理应获得应得的利益。
这种情况下我算剥削了员工剩余价值吗?
其实我是在想,当员工得到的报酬显著高于理应得到的水平,感性认识上这种工作不应该是这种工资。但我最终还是盈利了,这样算剥削吗?
如果是的话,那么把这种行为看成我花高价请人帮忙组装零件,最后我自己卖出产品,这样剥削吗?
我们假设A产品市场平均售价为100元,毛利10元,内含人工成本15元。
根据你的假设,你的A多了30元人工成本,所以成本价是120元,但你卖出了130元的高价,每个你赚10元。
所以理性选择是你找到一个95元就肯供货的生产厂,进货以后卖你的130元,每个A你赚35元。
这么简单的账你算不清,非要和剩余价值论开杠。老实说,我看不到你运作“高超销售技巧”的可能性,我只能看到一个精资的愚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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