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拿美帝来说,人家有《动保法案》没错,但人家也有《恶犬法案》,狗粉就只字不提了。
《恶犬法案》
该法案规定,狗的饲养者必须在庭院明显处竖立标牌,提醒过往行人注意;
在公共场所,主人必须每时每刻都要为其戴上约束皮带和防止咬人的口套。否则一经发现,执法部门有权将其充公或者杀死,并且要视情节轻重追查狗主人的刑事责任,甚至可判入狱90天。
看到没,不牵绳或者不带口套,警方就有权没收狗,甚至击杀狗,狗主人还得罚款。
这个法案如果在国内实行,超过半数狗主人要被罚,人家养狗强制检疫打疫苗,疫苗证还得挂在狗的身上。
《妨碍公共利益法》禁止不间断地狗吠声,尤其是在夜深人静时的连续狗吠。
狗主人在遛狗和带狗外出时要及时清理狗的粪便,不要给社区的环境造成污染。
正因为美帝严格规定了养狗的义务,人家才有资格谈动物保护,动物权益。
国内的狗粉,他们只想要狗的权利,不想承担相应的义务,所以在国内谈动物保护,完全就是笑话。
补充,美帝每个州都有各自的法律,但是关于狗的法律都差的不多,加州就规定,出生4个月以上的宠物犬必须接种狂犬病疫苗获得证书,并且任何时候都要将证书拴在颈部的易识别部位。如果宠物未被接种,被发现后除了强制进行接种之外,宠物主人还将收到法庭传票接受民事审判,并处以罚款。如果发生宠物伤人事件,宠物主人将按伤害程度依次接受民事、刑事处罚。其他州也能找到类似的法律。
不就是《潜伏》中谢若林说的那句话:“嘴上都是主义,心里全是生意”
真正的动保是在江河湖海、在玉林、在高原在非洲的大草原,任何一个地方兢兢业业的记录着动物的生存状况。一干少则十几年,多则几十年甚至是一辈子都献给了这个事业。
请问那些天天嚷嚷着“爱动物”的动保组织,有一个这么做过吗?除了一天到晚的闹事、打砸就差抢烧了、像个圣母似的颠倒黑白。流浪狗咬死三岁小孩子他们选择性失明,处理流浪狗马上就闹。你以为他们保护了动物,前脚把动物救下,后脚他们自己就找个地方给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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