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就算赵女士晕车不清楚,你先生也晕车不清楚?他在驾驶座,中控锁握在手上,假如他真就这样放你下车了,或许这位先生真的不爱你。
晕车不清楚,这理由。
加句,有评论朋友指出赵的车子中控不能阻止赵本人下车。作此更正。
不过我还是要讲出这一点的本意:赵可以推说晕车不清楚有没有开出禁止下车的区域,但赵的丈夫坐在驾驶座上开着车,总不能说也晕车了。赵想下车,其丈夫应当阻止,不管是用中控还是用言语甚至用手拽着,你清醒着却没有阻止她,光靠她一个人事后说晕车,这讲不过去。
2、巡逻车第一时间赶到了,尽了他的工作责任。他有他的工作职责,但也有他的职责范围,这个责任范围不是无限大的——不然你打算付多少人工费?你要他下车?哎哟你傻,他可不傻。你的命,你自己轻贱,他的命,他还是要爱惜的。
以前我总以为那种“你得去死来帮我”说得理直气壮的人只存在于电视上,现在明白了。
3、儿子的心理阴影不是动物园造成的,打开车门的那一瞬间,你下车了,你的丈夫没有阻止,事情就已经在往不可控的方向发展。拉开车门的是你,不是别人。
人类于公元前4000年诞生有史记载的文明,直到二战结束的1945年,将近6000年的时间,人类终于获得了一个暂时可控的稳定的生活环境。之前有位答主说得很好,规则,这就是文明社会宝贵的财富,你可以放心的按合同打定金给对方,对方也可以放心的按合同发货给你,你不用因为担心对方不发货而不敢打定金,对方也不用担心你不给尾款而发货给你,为什么,因为规则。破坏规则就是在破坏文明,你绿灯直行不敢踩油门是因为有潜在的闯红灯的人,规则只要有一小撮人作乱,整体效率就一定会大大下降。文明规则给我们的好处是什么,就是可控,就是你打款知道对方会发货,你绿灯踩油门知道不会从边上横窜出一辆车来,可控,多么珍贵的字眼,你却轻易的拉开车门,将一车人命运的控制权拱手交给了——一群老虎。
4、“我来北京,可是带着对生活的美好憧憬的”。哎哟不好意思大北京让您失望了。敢情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不小心捏碎了您幻想的肥皂泡了,真是罪过啊。
不过,谢谢啊,这里不守规矩的已经太多了,不缺你。
5、提出200万赔偿是赵女士及家人的权利,毕竟只是提出赔偿。每个人都要在法律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尽可能的为自己争取利益,这个无可厚非。
6、想了想还是必须加上这条。
大爷,下回在路面上停车时,请先打右闪灯,然后靠边停车,不要妨碍后车通行,谢谢啊。
人家公开起诉,公开接受采访,有什么理去法庭上说,这是共战,不是私斗,无论对错,姿势是好的。网友过度解读,甚至羞辱咒骂,就正好反过来,是私斗,不是公战,正是民族劣根性的一种体现。
ps 我这个人有个经验,如果评论的比赞的还多,就觉得还是关了评论的好。不是我不尊重你们喷人的权利,只是我没空陪你们。
提起诉讼是社会的进步,按法院判的算。
如果所有对医疗有质疑的人都是提起诉讼而不是请医闹找医院勒索,这社会会好很多。
无论你觉得责任在谁,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力。。。
我不知道为什么这么多人对她提起诉讼有意见?诉讼在我看来对动物园是有利的。如果不诉讼,动物园迫于压力很有可能必须承担大部分费用(不通过诉讼,动物园绝无可能免责)。但如果有了诉讼,动物园才有可能只承担少量费用。
如果动物园的一切都合理合法,难道法院不应该给出公正的判决吗?如果你们认为连法官都不会公正的对待动物园,如果国家法律都可以被法官践踏,那么为何要求游客遵守公园私自定的规矩?
本来以为这家人都是人渣,但他们并没有拉横幅堵路口找黑社会闹事,而是提起法律诉讼,从这个角度看我觉得这家里还是有明白人啊。
我的看法很简单:对付无理取闹的人,让她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可能是最好的选择,大多数情况下法院还是会公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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