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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正式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将产生哪些影响?

回答
沪深港通机制下,境外存托凭证(DR)上市交易新规的深远影响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交所)近期正式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这一举措无疑是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的重要里程碑,它将为中国内地与境外资本市场之间搭建起一座更为坚实的桥梁,并带来一系列深远的影响,重塑市场格局。

一、 提升中国资本市场国际化水平,吸引境外长期资金

《暂行办法》的推出,最直接的影响就是 显著提升了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水平。此前,中国内地的资本市场对境外投资者而言,存在一定的准入门槛和便利性障碍。而通过存托凭证(DR)的互联互通,境外的优质企业可以更便捷地在A股上市,而国内投资者也能更方便地投资境外成熟市场的优秀企业。

对境外企业而言: 《暂行办法》为那些希望进入中国市场、触达庞大中国投资者群体的境外企业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融资渠道。相比直接IPO,发行DR的流程可能更为简化,同时也能够让他们以更低的成本和更高的效率实现“A股上市”。这无疑会 吸引更多具有国际影响力和创新能力的境外优质企业 选择在A股上市,为A股市场注入新的活力,并提升市场的国际吸引力。
对中国投资者而言: 投资者可以通过购买在A股上市的境外DR,间接持有境外优质公司的股票。这意味着,国内投资者无需直接开设境外证券账户、进行复杂的换汇操作,就能更方便地投资于海外成熟市场的优质资产,如全球领先的科技公司、消费巨头等。这不仅 拓宽了投资者的投资视野和选择范围,更能帮助他们实现 资产的全球化配置,分散风险。
吸引境外长期资金: 随着更多优质境外企业的DR在A股上市,以及国内投资者对境外资产配置需求的增加,将 引导更多的境外长期资金流入中国内地市场。这些长期资金的加入,对于稳定A股市场、提升市场估值、优化市场结构都将产生积极作用。

二、 丰富A股市场标的,提升市场深度与广度

《暂行办法》的落地,将 极大丰富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标的。这意味着,A股市场将不再仅仅是国内企业的舞台,而会成为一个更加多元化的国际交易平台。

引入全球优质企业: 境外企业通过发行DR在A股上市,意味着A股投资者将有机会直接接触到那些在全球范围内具有竞争力和影响力的企业。这些企业可能来自不同的行业、不同的经济体,它们带来的 新的商业模式、技术创新以及管理经验,将极大地提升A股市场的 行业多元化和估值逻辑的丰富性。
提升市场投资吸引力: 过去,A股市场在某些热门行业或龙头企业方面可能存在“稀缺性”问题。DR机制的引入,将有助于打破这种局面,为投资者提供更多元化的选择。例如,如果某些全球领先的科技公司选择发行DR在A股上市,将极大地满足国内投资者对科技股的配置需求,并可能 推动A股市场相关板块的估值重塑。
促进境内外企业相互学习与借鉴: 境外优秀企业的上市,也为A股上市公司提供了一个学习和借鉴的平台。在产品、技术、管理、治理等方面,境内外企业可以相互学习, 提升自身的竞争力,最终促进行业整体的健康发展。

三、 推动人民币国际化进程,提升金融市场影响力

DR互联互通机制的建立,在 推动人民币国际化 方面也将扮演关键角色。

增加人民币跨境使用场景: DR交易的结算和清算,将在一定程度上需要使用人民币。随着DR交易量的增加,人民币在跨境投融资领域的应用场景将进一步拓展, 有利于提升人民币的国际地位和影响力。
提升中国金融市场的国际话语权: 当越来越多的境外优质企业选择在A股上市,并且中国投资者能够便捷地投资海外市场,这都标志着中国金融市场的 吸引力和辐射力正在不断增强。在全球金融体系中,中国将扮演更加重要的角色,其金融政策和市场发展将对全球产生更广泛的影响。

四、 促进市场规范与发展,提升监管能力

《暂行办法》的出台,也意味着 中国资本市场在监管规则方面不断与国际接轨。

完善市场规则体系: 为了规范DR的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对上市条件、交易机制、信息披露、跨境监管协作等方面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这将 进一步完善中国资本市场的规则体系,使其更加成熟和规范。
提升跨境监管协作能力: DR互联互通需要境内外监管机构在信息共享、案件调查等方面进行紧密协作。这有助于 提升中国监管机构的跨境监管能力,应对日益复杂的全球金融市场挑战。
促进行业合规发展: 随着DR上市交易的常态化,相关券商、基金公司等市场中介机构也将面临新的业务机遇和挑战。为了满足DR发行和交易的需求,它们需要 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合规水平,从而推动整个金融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

五、 可能带来的挑战与应对

当然,任何改革都伴随着挑战。《暂行办法》的推出,也可能带来一些需要关注的问题:

市场波动风险: 境外市场的波动可能会通过DR传导至A股市场,反之亦然。投资者需要 充分认识到跨境投资的风险,并做好风险管理。
信息披露与监管难度: 境外企业的财务报告和披露标准可能与A股市场存在差异, 对投资者理解和监管机构的穿透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汇率风险: 投资者在投资境外DR时,还会面临汇率变动的风险。

面对这些挑战,监管机构、市场参与者以及投资者都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监管机构需要 不断完善跨境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手段,确保市场公平、公正、透明。市场参与者需要 提升专业服务能力,为投资者提供充分的信息和服务。投资者则需要 加强风险意识,理性投资,充分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总而言之,《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的发布,是资本市场开放的“浓墨重彩”一笔。它不仅是简单地增加一个交易品种,更是 构建了一个更加开放、多元、协同的金融生态系统。这一机制的有效运行,将为中国资本市场的国际化进程注入新的强大动力,对中国经济的全球化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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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冲美国中概股退市风险。

美国《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要求在美国上市的海外公司提交审计底稿(由会计师事务所提交),而我们的《证券法》要求没有监管和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提交。

如果美国的中概公司无法提交,就要进入暂定退市名单(现在已经有6个了),如果连续三年不能提交,就要退市。

更进一步,《外国公司问责法案》除了要求提交审计底稿之外,还要求提交“其他相关资料信息”,这在我们看来没有标准和边界的要求,风险就比较大。

比如要是有人想看看洛克希德·马丁公司的“其他材料”,美国会怎么想呢?

这实际上是两国监管之间的博弈了,如果没有进展,那么剩下的美国中概股公司都无法按照美国的要求提交审计底稿。

对于很多公司来说,意识到了在美国上市的风险,那么就需要寻找新的市场。

港股是一个不错的地方,但是港股的体量一次性承接这么多希望回港重新上市/二次上市的公司,是非常大的冲击,所以在香港市场之外提供新的交易场所就显得非常必要了。

(万亿市值体量美国中概股回到香港,香港又是一个流动性有限的地方,那个场面太难想象了)

2国内市场的新资产类型

算是打开了中概股的潜在投资者空间——毕竟这是人民币计价的资产。

不过就目前的投资门槛看,和港股通差不多。

对普通投资者来说,存托凭证目前的节奏和执行力度都不确定,早期的体验不太会比港股通有太大优势。

我个人观点,后期国内市场的存托凭证还是会降低各类投资者的投资门槛。


以上,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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