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我一直没有弄懂为什么基金宁肯按照股息20%对收入全额缴纳所得税,也不愿意按照生产经营35%只对利润缴纳所得税还可以弥补本实体之前其他项目亏损,如果股权投资成本超过15%肯定后者划算啊,难道他们股权投资成本低于10%,同时经营多年也没有什么成本费用支出,真有大量这么赚钱嘛?和网传的实体经济不一样啊-_-||
税收问题为什么没人从税法的角度回答问题-_-||
一般的投资有限合伙模式发起人是GP,通常是个人独资或者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责任,投资人是LP,一般是个有限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有限合伙企业向公司股东分红在他这个环节不纳税,是公司股东计入收入最终依据全年利润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
个人股东获得的分红按照20%不进行任何扣除纳税,获得的股权转让所得扣除成本后按照5-35%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个35%是扣除成本费用后净利润的35%,就和企业所得税的25%一样,可以有各种票各种扣除后的5-35%。企业对股东个人分红还有20%的个人所得税,综合税率是40%,个人独资企业还是要低一些。
现在的情况是以前有些地方出些地方减免税之类打擦边球把股权转让按照股息红利征税了,被发现后不让这么玩了。
税法还是那个税法,无非是堵住了漏洞,以前占的便宜占不上了而已。不知道为什么朋友圈很多人沾边不沾边的都痛心疾首的说中国投资就完了。今天还出文说高新企业可以十年抵扣亏损,五百万以下动产一次扣除呢,也没有人说中国实体经济复习了-_-||
说实话,就金融界那动辄百万千万的收入,对比所需知识量和工作强度,到手的钱交点个税不怨的-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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