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社会公德损害方面来说,应该是彭宇案。
因为原来尊老爱幼、帮助老人是传统美德,是被弘扬的价值观。出事之后,老百姓“不敢扶、不愿扶”,此案严重打击了老百姓弘扬公德的意愿。
二、从对个人影响的角度,应该是货拉拉案。
货拉拉案中,一般认为对社会所弘扬的价值观方面涉及不多,即使最后判了,没有以判决的形式打击社会所弘扬的公德,而且大众抨击的较多是当事人的私德。
遇到类似彭宇案的时候,行为人因为有在先案例的原因,可以选择不扶,也就可以避免相应风险,因为选择权在自己手中。但货拉拉案中的风险“一定程度上”你没法避免(当然有些人会说司机可以改善服务态度,进而避免案件发生,但我认为这是预设前提。改善服务态度可以避免案件发生的前提是,服务态度不好等行为与他人死亡之间有直接因果关系。但这明显属于循环论证,拿还没有被证实的因果关系论据来论证其他论点,本案中的因果关系并不直接,请不要直接以此论证。),在工作中、日常生活中,我们都会与别人发生联系、交集,如果不能合理预见对方的行为,并采取措施的话,出现他人生命权、健康权受损的情况,就可能涉嫌刑事犯罪,预见所有的可能确实有点强人所难了,且做什么行为的选择权在别人手里,从自己角度不可能完全预见对方可能做什么。
这对于个人的影响是最大的,不合理扩大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会导致交易成本无限上升,自己以后不敢与别人打交道了,因为太危险,结果所带来的处罚明显超过行为人预期的情况下,该行为被实施的可能性就会减小。进而,对社会的发展也会产生较大影响,阻碍社会成员之间的交易行为,但对于社会公德的影响应该是没有彭宇案大的。
彭宇案有什么资格去碰瓷跳车案去了!?
彭宇案大不了赔钱了事,用钱能解决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可跳车案是要留案底的。不仅会毁了自己今生,还会祸了孩子的前途。
9月11日司机周某已经平安到家,
他说:“有些事情需要换位思考”。
我已经快40岁的人了,只要勤快还是有口饭吃,但我担心这事给儿女今后的读书、就业带来不利影响。
明白了吗?
首先你自己就从守法公民变成了刑满释放人员,
以后找工作什么的都会受到歧视,有事没事居委会、公安局还会来找你聊聊天。
然后就是祸及子女,
孩子入党、考公务员、当教师都不要想了,那都是要政审过关才行。
而且现实我是没见过老头摔跤的,
可天天见到年轻女性打车。
公司天天996,下班到快10点了。
以前公司门口一堆的黑车司机,
最近听到那些女性开始抱怨司机看到她们和见了鬼一样,
甚至有的看见是单身女性,直接不开门就跑了。
更可怕的是影响已经开始蔓延到其他行业了,
男老师不敢单独与女学生相处,
连旅店都拒绝接待单身女性入住。
跳车案。
彭宇案造成的后果是加剧了社会的冷漠。
但彭宇案的影响后续逐渐减小,首先这是个民事案件,对彭宇后续生活和子女读书就业没有影响。
其次扶不扶是你自己可以决定的,而且在监控和职能手机普及的今天,完全可以通过提前录像等措施给自己留个后路。
所以大家主要集火的目标也局限于主审法官而非整个司法机构。
跳车案则不一样,首先这是刑事案件。
即便最后刑期相抵不被羁押,自己子女甚至孙子辈读书参军工作都有重大影响,可能连参加考试和考察的资格都拿不到。
其次,乘客跳不跳你自己是没法决定的。
最后,本次行为影响力不局限于主板个人,导致整个系统公信力降低,恰逢扫黑风暴播出,湖南再一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至于我为什么说再,你看看这个就知道了。
跳车案。
四个方面:
1、彭宇案是“疑罪从有”,跳车案直接“无罪从有”。
2、扶不扶决定权在你,但跳不跳决定权在对方。
3、彭宇案是民事,跳车案是刑事。
4、彭宇案允许辩护,跳车案不允许辩护(此条经评论区补充)。
在最前面说说特殊情况下的报案方式:
遇到危险时,如果没办法拨打电话报警,你可以发送短信到12110,简明扼要地写清你现在的情况,警察会第一时间回复短信。
部分地区有“110报警平台”公众号,可以用这个报警。如果你所在地区没开通,异地报警也会被转达到的。(这一条仅供参考,答主没试过)
也可以直接拨打110,通过暗示的方式报警,参考前几天的“女子打110点小龙虾”事件。视频自行百度。
感谢知友 @许冶 提醒。
以下原回答:
彭宇案提醒民众,社会公德是没什么卵用还可能为你带来麻烦的东西。
跳车案(如果司机被判刑的话)提醒民众,社会公德已经没有了,现在是社会舆论的时代。
一个司机,没有违反法律,没有违反道德,没有违反职业规范,只是因为载了一个意外身亡的女人——事实上当他发现女人出现意外的时候,他做了一切应该做的事——舆论就要求法律惩罚他。
总有人扯什么“改路线/偏航”“拒绝停车”之类的疯话。
说那些都没用。
归根结底就一句话:
我不想伤害你,但你误解了我,所以你害怕我。你因为害怕我而死,这是我的错吗?
你害怕我,是我的错吗?
如果司机被判刑,意味着这句话可以去掉“吗?”,“你害怕我,是我的错”成立。
那么,我是男人,你是女人。
我纹身,你害怕,你跳楼,我有罪。
我抽烟,你害怕,你服毒,我有罪。
我想到高兴的事情笑出声,你害怕,你割腕,我有罪。
我虽然是个怂逼废物但是小时候出过车祸满脸横肉,你害怕,你跳车,我有罪。
也就是说“因为我是男的,所以我有原罪。”
那么男人有原罪的原因,是网络舆论。
舆论让你死,你就得死。
我们不要指责死者,应当思考死者遭遇不幸的原因。
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中国没有极端女拳,没有挑起两性对立的人,死者真的会死吗?
挑起两性对立,除了能让某些人赚钱之外,还能干嘛?
你是能起义?能革命?能建国?
你是能上街游行?能杀光男人?能无丝分裂?
除了TM敲着键盘叨逼叨,还能干啥?
烦请有脑子、有良知、有思考能力的中国人,如果你也受够了这个恶心的舆论环境,请不要为女拳发声,让他们学着果子狸一样滚出中国,我们的社会还有救。
支持女权,呼吁平权,痛骂女拳。
哦对了,女拳账号的操控者,未必是女人。
也顺便说说那个拿水果刀划伤司机的案子。
司机啥都没干,女孩被害妄想症,使用利器胁迫司机并造成实际伤害。
非但无罪,民警还给她买了机票。
如果我是那个司机,被人用刀架着,我第一反应肯定是夺刀还击自救,或者控制汽车侧身擦向护栏。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我推开刀锋,一个肘击击毙/击残对方,我是不是要倾家荡产+蹲苦窑?
如果我故意造成车祸紧急避险,我是不是要被判定为危险驾驶?
是,当事司机什么都没做。那他若是被杀了呢?如果这个女孩是抢劫网约车的惯犯呢?
无解,听天由命。
这是什么狗屁道理,好人就得让人拿枪指着?
好的,我们不聊民警的做法,其实从他们的角度来看,他们的做法也没错。
世界不是非黑即白,民警也不是非要“过度执法”。
说回女生,新闻里揭露了真相:胆小的女生“听闻近年来女性青年乘坐网约车遭受侵害案件频发”,“紧张过度”误以为司机下了迷药。
嗯。
1,她对迷药认识度低。
2,不了解/不信任平台一键报警功能。
3,也不懂得拨110报警,或者干脆就不信任警察。
那出现这些问题的原因,是不是可以归功于某些心机叵测的媒体、自媒体和所谓大v?
女性朋友出门,一定要保护好自己。这是绝对有必要的。
但请不要反应过度,害人害己。
少听节奏媒体、营销号和女拳头子瞎叭叭,你不知道那账号后面的家伙到底是人是鬼。
其他回答评论区下看到这么个案子。
我不能确定这个案件的真伪,
也不发表意见。
仅供参考。
彭宇案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影响,跟老太太倒的时候彭宇在哪没有任何关系。
清华腚姐事件之所以有那么大的影响,跟屁股碰到背包时学弟手在哪里没有任何关系。
货拉拉跳车案之所以有这么大的影响,跟司机是否完美应对没有任何关系。
彭宇案的影响来自于两方面。
其一,口供神奇消失却采信徐老太儿子拍摄的照片;时任法官王浩以“不是你撞的为什么要扶”这种莫须有罪名臆断定罪;下达封口令后法委书记又“代为”认罪。无论彭宇是否碰了需老太,这都从法理上证明碰瓷无罪。
其二,各地执法部门或事不愿担责或是怕得罪同行,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普遍沿袭此案,从事实上证明碰瓷无罪。
后续影响有目共睹。
清华腚姐事件,从原理上表明,女性构陷男性能否成功仅取决于能否找到监控死角,其设局简易程度令人吃惊。不足在于男方过快找到了证据,因此仅表明女方不会收到学校、组织、社会的惩罚,却无从得知母检法机关的态度。因此人们在踌躇,效仿者少。
货拉拉案则完全是一个新高度。不过其实它只是个引子,这半年来发生了青出于蓝的事情。
请看5条司机同款:
这些判例给人以很强的信心,即:女性构陷乃至攻击男性未果,不说无责,至少也可以极大的脱罪。这不,效仿的就来了:
最近的保安系列更是强化了这种信心:
它们一致表明:男性,至少是底层男性,不是人。搞他们,没惩罚。
货拉拉案则更进一层,在已经披露的内容倾向于司机应对合理的情况下,拒绝披露更多内容、强行拉满拘留期限、剥夺司机聘用律师的合法权利并强制摊派律师、无故封闭审判定罪。给人以强烈信号:男性一旦进去,不管事实如何,必然判刑。
普通女性可能还很难利用这种优势,但对于有心人来说,构建这种场景并不难。
如上众多案件共同签发了对底层男性的自由猎杀令,而货拉拉案的庭审结果,则是发令枪。
其实此等案件恶劣程度与早年治安事件相比不过是小巫见大巫罢了。然而之前作歹的大多是是有钱有权者,数量少且好识别,惹不起躲的起。这次则不然,纵使概率不高,但任何陌生女性都是潜在加害者,防不胜防。
后边的事情很好推演了:
首先是恶女猎男,出于法不责众、不得罪同行的想法,母检法机关大量签发类似判例,引发效仿。
然后,随着实操的深入、业务水平的上升,极端事件案例相应增高。
再然后,随着男性共识的建立以及矛盾的激化,恶男猎女事件出现并被效仿。
再然后,由于比例问题,恶女恶男的打击目标基本都是普通男女,导致中间势力快速萎缩, 所有人要不站队,要不同时承受两个阵营的打击。
再然后,处于恐惧,所有人会无条件庇护甚至鼓励本阵营极端势力,泾渭分明的阵营出现了。先分阵营,再论对错。
再然后,由于无力对抗局势,底层必然开始寻求庇护,出现男附强女、女附强男的情况。鉴于男性总体上处于有利地位,女附强男的情况会更加普遍。而强人往往是阵营的领导人物,处于对“掉队被敌人活剥”的恐惧,底层会无条件的团结在他们附近。牺牲弱女不会触犯底层男人的利益,牺牲弱男也不会触犯底层女人的利益,作为祭品再理想不过了。
再然后,女性总体处于劣势的地步会极大的促进女性联合,从而以更高的组织度取得对底层男性的竞争优势,进而形成总体不利但局部占优的态势,使得强男强女之间的态势趋于稳定。
因此,最终则会形成 强男强女完全控制弱女弱男,并通过恐惧事实上互相剥削底层男女的情况。
由男女对立引发的事件,最终会转化成了阶级对立,而男女对立本身自然就消弭了。
问题解决,可喜~~可贺~~~啊。
当程心冬眠过后的世界
“现在声明:你们都已被开除军籍,不再属于太阳系舰队,但你们给舰队带来的耻辱永远无法抹去!
你们现在也不能与亲人团聚,他们并不希望见到你们。你们的父母以你们为耻.你们的配偶大部分已经离你们而虽然社会并没有歧视你们的孩子,但他们这十多年也是在耻辱中长天他们恨你们!你们已经被移交给舰队国际的司法系统。
上校说完,与几位随行军官匆匆离去。同时,人海消失了,周围暗了下来。几束探照灯光来回扫时、照出包围他们的大批武装宪兵,他们分布在周围广场上和远处的台阶上,所有的枪口都对准这里。
有人回头看看,“青制时代”号周围的那些花束倒是真的,在飘浮的花丛中,他们的战舰像—口待葬的巨大棺材。
------ 三体3威慑纪元12年
章北海,刘慈欣作品《三体》三部曲中的人物,出现于《三体II:黑暗森林》。神级文明初代领导。
中国太空军政治部主任,高阶指挥官,后为星舰地球精神领袖。在小说初登场时担任中国太空军政治部(虚构)主任一职。
后来自愿加入“增援未来”计划而冬眠。苏醒后成为“自然选择”号执行舰长并结识东方延绪,之后劫持“自然选择”号战舰并远离太阳系,使得这艘舰船和另外四艘追击舰船在“水滴”全面击溃地球太空舰队的战争中幸免于难,最终于太阳系外与追击的4艘战舰和丁仪保存下来的两艘战舰一起成立星舰地球。
但后来在猜疑链的作用下,星舰地球互相开战,自然选择号全体成员被消灭。
星环号
还可以再留下五公斤吗?”程心问道。她在飞船的另一侧,身穿太空服,手中举着一个发光的透明球体,球体直径约半米,里面飘浮着几个水球,有的里面游动着几条小鱼,有的里面生长着绿藻;还有两块飘浮的微型陆地,上面长着嫩绿的青草。
光亮是从球体顶部发出的,那里安装着一个小小的发光体,是这个小世界的太阳。
这是一个全封闭的生态球,是程心和智子十多天的工作成果,只要球体内的小太阳还能够发光,这个小小的生态系统就能生存下去。只要有它留在这里,647号宇宙就不是一个没有生命的黑暗世界。
-三体3 死神永生 时间之外我们的宇宙
如果有一天
记住一句话
国男们
背后并不是家
星辰和大海等着我们。
十个彭宇案都比不上一个货拉拉案……
每个人都有老去的一天,都不想自己摔倒时没有人扶,所以会在老人碰瓷是不对的问题上形成社会共识,因此彭宇案衍生的社会问题是大多数人和少部分碰瓷老人及其家属的矛盾……
而人的性别基本不会改变的,两性各自的需求无法达成一致,女性觉得男性无法体会到女性的恐惧,男性觉得女性无法体会到男性的冤屈,两性愈发不能理解对方的想法……因此货拉拉案衍生的矛盾是一半人和一半人的矛盾,很难形成社会共识……
公序良俗正是建立在社会共识的基础上,如果社会共识瓦解,公序良俗自然会皮之不存毛之焉附……
1、彭宇民事案,赔钱而已;司机刑事案,承担过失致人死亡罪名,被判刑,留案底,影响自身,祸及三代
2、避免彭宇结局,只需要放弃良知,见死不救就行;避免司机下场,需要时刻提防周围神经病,人人自危
3、彭宇案审判结果有争议,但审判过程无明显瑕疵;司机案非法超时拘押,拒绝自聘律师,完全无视程序正义
4、弱势群体也很难躺在路上碰瓷其他行人撞了他,但是所有女性今后都可以用跳车来威胁司机
5、彭宇案是善良与良知被践踏;司机案是公平与法治被侮辱
6、彭宇案加剧了公众道德滑坡,影响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司机案加剧了男性对女性的恐惧,降低了社会对女性的包容,祸及全体女性
7、彭宇案让人寒心,司机案让人恐惧。
邮政信箱收件人:中央第十督导组湖南小组
邮政信箱号码:湖南省长沙市A187号信箱
电子邮箱:zy10ddzhn@163.com
受理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21年11月15日
来源 @文岳
有大佬弄了很详细的举报材料,需要的自取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BubXVLEdLMbHlkP39D0WQ
提取码:8888
比得上这个案?
货拉拉更大,彭宇案好歹只破财,货拉拉这一入罪赔掉的是司机的下半生。
四次补充:
哦豁,一度充上热榜第三的“长沙炫富事件”终究还是把热度最高的问题锁了,让几千回答都无了。没什么好说的了,朱蕾的背景看来硬得很呐。
三次补充:
借这个回答有点关注度,给大家推荐一个没热度的问题,可能随时会被删,有兴趣的朋友建议关注,如果属实,那么货拉拉跳车案中许多看似不合情理的地方就都说的通了,大家也无需去争执此案中的女拳铁拳二象性了,而且目前已经披露的信息也许只是冰山一角。
这问题好像已经无了?
再补上
https://www. zhihu.com/question/4868 40444
https://www. zhihu.com/question/4867 15514
https://www. zhihu.com/question/4866 98730
https://www. zhihu.com/question/4867 04560
尝试梳理一下目前的逻辑碎片,死者、死者叔叔的生意、检察系统和警察系统的公职人员经商,渎职?枉法?产业链?利益集团?现在究竟是一个什么东西已经在长沙盘踞成型了?
二次补充:
本来不想理了,知友很热情一直来点赞,我再说两句。这个回答热度上去以后,有大量的理中客和身份不明的账号在评论区夜以继日地劝,它们一再地强调,重点不是什么女拳而是铁拳不公,要把愤懑不平的国男往冲铁拳上引,呵,其用心何其险恶歹毒身为锅蝻的大家能明白吗?
铁拳过去什么样子,现在什么样子,未来要变成什么样子,锅蝻咱们谁也别装外宾,心里都有数吧?聂树斌是怎么死的?躲猫猫是怎么回事?劳教制度以何事件为导火索废除的?谁还能不知道?
可是过去这几年锅蝻有了某种“虚假”的安全感,大家都觉得,只要我没有作死去反铁拳、只要我守法讲政治顾大局,铁拳不会闲的没事来锤我吧?
而这次货拉拉的案子打了大家狠狠一巴掌,现在的这件事展示给我们的局面就是,女拳师们发一声喊,罔顾事实和法律也好,铁拳就会顺它们的意来锤你!大家扪心自问,嘴上程序正义被践踏喊得再响,比起铁拳出击,让锅蝻们破防的有没有这个重要原因存在?过去你以为,你不和铁拳对着干,铁拳就不会来找你,现在事实告诉你,女拳要你死铁拳就顺着它们的意思要你死,这一点你是不是怕了?是不是怒了?
可是它们狡猾起来了,它们自己充当统战对象,反倒在这里鼓动我们去冲铁拳、去当对立面。你们如果信了它们的,那好啊,那就是铁拳成功团结它们镇压我们,多好的剧本啊。这些用心狠毒的牲口,就在这个回答的评论区里这么挑唆着。
锅蝻们,到了你们自己选择命运的时候了。
看到说我跑来哗众取宠煽动对立蹭热度的,算了吧,周师傅和他的家属最终还是求助无门,我什么都帮不上,我有什么脸蹭他们一家人的热度?没脸,匿名了。
以下原答
司机周师傅的妻子,知乎ID@可怜的橄榄树,发声哀告说丈夫被羁押半年之久律师一直不能会见的时候,我是诧异的。
我曾天真地以为,岳麓区人民检察院虽然批捕了周师傅,但那不过是应付舆论上汹涌而来的女拳师,热度一过去就会给个不起诉的处理决定把周师傅放了。
但我们想不到事情竟会至此,我们曾经想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在知乎发动众筹,呼吁大家给失去家庭主要经济来源半年之久的周师傅家属捐款,可是呼吁众筹的网友却被周师傅的妻子婉拒了,她说,“自己的钱花起来才安心”。直到有罪判决的今天,据我所知,周师傅的家属没有收过网友一分钱。死去的车莎莎的家属,还有她的叔叔车细强,敢不敢站出来告诉大家,拿了货拉拉多少钱?
看到有网友说,如果因为绝症或其他原因知道自己时日无多的时候,拼着最后的命也要找个同城的微博女拳灭了它满门。如果是曾经的我,只会把这当成是低级无聊的KB主义言论,可如今我只能对这样想的网友说,果真如此,那就放手去做吧。也许有人觉得发表如上言论的网友是在逞一时口舌之快,那么不妨想想哪怕是一百个这样想的人中有一个付诸实施了,会是何种景象?
今天把他判了,他有父母有妻子有孩子,他只想好好生活,他不会做什么,只图息事宁人。明天碰上的是一个父母已经不在、无妻无子的人,他无牵无挂,会不会要去做点什么?
以后如果真出现了大量这样宁可同归于尽也要去报复和宣泄仇恨的案例,而因为完全的对立和社会信任的崩塌,大家要么冷眼旁观要么暗自叫好,这种人心的转变就是对公序良俗的最大打击。
如果真的迎来这种人心的完全崩塌,难道拳师们以为自己逃得过亲手掀起的仇恨漩涡?
拳师们的造下的一笔笔血债,迟早要用它们的血来还。
你想听实话吗?
以后我们男生出门,全部带着墨镜和口罩,无论别人要想我们寻求什么帮助,不仅理都不要理,而且还要赶紧跑掉,否则她因为你不理她跑去跳河,你这辈子就毁了,不仅你毁了,你的子孙后代全部毁了,不对?你一个入刑的人有什么女生会看得上你,哪有女生会喜欢和你在一起。你老板一听你有过这个案底,你猜他会用你吗?他还会用你的案底作为辞退你的理由。
今天你去肯德基吃汉堡,一个女生问你能不能让位,你说凭什么。然后她出门就跳河,你被抓进去,你猜猜看你出来之后会怎么样?你的老婆会和你离婚,你的孩子没法去好的学校,你没法贷款买房,你的家人没法加入公务员,你的一切全部因为这莫名其妙的事毁了,你觉得你会怎么想?
“既然你们将我制造出来,那么我就让你们看看我有多厉害”
我就死活想不明白,他有个毛的犯罪行为可以被抓?他做的事情我天天都在做,他要是都进去,那我是不是直接无期了?
彭宇案只对社会公良秩序造成打击。
货拉拉案件对法治的信誉,以及迎面对国家不惜严打教培百万人失业也要提升的出生率来了一拳。
就破坏力来看,比起货拉拉的案子,彭宇案不值一提。
其实,彭宇案是有合理性解释的,因为民事审判跟刑事审判不一样,刑事审判是疑罪从无,如果一方找不出足够证据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话,法官即便内心确信这个犯罪事实存在,他都要判决无罪。但是,民事审判法官必须要选择信任一方,所以这就存在一个自由心证的问题,也就是民事诉讼法中的高度盖然性。
彭宇案的法官判决本身没有问题,他根据双方提交的证据选择相信老太太。但是他忽略了一个重要的方面,那就是无论是成文法还是司法判例,对人们的行为都有评价和指导作用。这个法官太沉迷于案件本身,忽略了案件带来的重大影响,当然,他也没有想到,这么一个小案子,会被拿来做炒作。准确的说,他是在错误的时间做了一个他认为正确的决定。
彭宇案发生后,扶与不扶,成为一个大众关切的话题,但是我们同时也看到,该案虽然刺激了老太太故意设局敲诈,但仍阻挡不了大众的善心。所以,该案的实际影响力很有限。
究其原因,是涉险的成本很低,最多是赔钱而已。更重要的是,如果没有把握的话,你大不了选择昧着良心离开就是。
但是货拉拉的案子就不同了,这个判例一出,让我们所有人都惊出一身冷汗。原来,我们以为只要安分守己,干好自己的活路,这辈子都不会违法犯罪,但是我们突然发现,原来不是这样的。哪怕你正常工作,丝毫无害人之心,但是如果不每时每刻小心翼翼的话,一旦运气不好,就有可能面临牢狱之灾。
对于货拉拉司机来说,被害人的跳车行为,从他的角度来说就是飞来横祸。司机言行肯定有不当之处,但换作你我,谁会预见乘客会跳车呢?这显然超出了一般注意范围。
货拉拉的案子,让我们隐约感到了不安。这种不安的感觉肯定不是来自于立法的严格,醉驾入刑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全国人民拍手称快。
这种不安来自于执法的不确定性,我们不知道边界在哪儿,标准是啥。
同样是致人死亡。一群人强制猥亵一名女子,期间还有暴力行为,该女子随后跳湖自杀,都不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或者是强制猥亵罪的加重犯;货拉拉司机因为不精通心理学,不懂急救措施,驾驶技术不过关,导致没能及时阻止女子跳车,就被认定为构成犯罪。
我觉得性别对立,明哲保身,这种都是小儿科,让我们最恐惧的是那种不安的感觉。
因为群里口水战、网络发牢骚就被限制人身自由,尚有其正面意义:告诫大家网络非法外之地,每个人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
那货拉拉案件的正面意义在哪里?这个判例想告诉我们什么?
目前我们直观感受到的就是:限制人身自由、刑罚,原来离我们那么近,但我们不知道如何或者根本无力主动避免。
=======================
针对有人私信问我,会不会因为涉及国家赔偿问题,二审不会改判无罪,答复如下:
我个人充分相信,货拉拉事件中公检法的决定一定是基于“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任何一个经办人所做的决定,一定是他认为的正确的决定,就像彭宇案的法官一样。二审合议庭成员也会如此,他们不会顾及改判无罪是否涉及国家赔偿,这也未免太轻视他们了。
我相信没有人会怀疑货拉拉案件经办人的法律素养和职业操守,我们只是在讨论这个判例的争议点及其带来的负面作用。
其实,二审即便改判无罪,也可能不会涉及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法第十九条规定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三条第二款、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是这样的
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总结:1.二审法院如果以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为由,改判司机无罪,则可能涉及国家赔偿。2.二审法院如果以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为由,改判司机无罪,属于“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这种情况下,因为一审判决尚未生效,即使司机被羁押了这么久,也不能获得国家赔偿。
个人推测,综合各方面因素,二审如果改判无罪的话,不太可能用1的理由。
三月回答被删被禁言,现在应该可以放出来了吧。以下是原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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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车案大1000倍以上。
这两根本不是一个层面的,跳车案属于降维打击,是根本就不承认存在公德,它打击的是人们的正常生命行为。
彭宇案是,一个人主动做了符合公德的事,而法律不承认不允许不提倡,导致麻烦缠身,被民事惩罚。影响就是教育大家,别再主动去做任何有风险的好事,不然就等着被惩罚。那大家就不做了呗,又不是对这个上瘾了,不做又不会活不下去。
而跳车案,是一个人只做了他日常做的事,没有任何的主观加害行为。应急处理可以说更是达到了神以下的最佳,可以被选作驾考案例宣传了,一般人可做不了这么好。却只因为和事件有关联,就被刑拘。如果被宣判,不仅搭上自己,直系亲属这辈子都毁了。运气好无罪,刑拘也不是正常人愿意沾的,物质和精神,时间和精力,生存环境都被无可挽回的损害。
而这些事你只要活着,就不得不做,因为它们就是正常的生命行为,与活着是共生的。只要活着,就会呼会吸,会翻白眼讲脏话,会讲话会不讲话,会放屁会打喷嚏,会撩头发擦眼睛,会吃喝拉撒睡...但就是因为这些行为,你就可能被刑拘,如果被宣判,三年起步,直系亲属全毁。
影响就是,大家以后都小心翼翼,能不接触就不接触那些事儿逼,能避免掉就避免掉。因为你根本不知道哪个行为就让你被刑拘,也许是呼了三次而只吸了两次。避免不掉,那就破罐子破摔,直接下十八层可好?今亡亦死,举国亦死,等死。
答案很简单,货拉拉跳车案。
首先我从最基本的一个信息传播的角度来讲,彭宇案发生在智能手机和全面互联网普及之前,货拉拉跳车案发生在一个智能手机和互联网全民普及的时代。
这种信息传播速度、质量、范围、冲击力,两个时代根本不能同日而语。无论你愿不愿意承认,哪怕是一模一样的事件,07年的事件和21年的时间,信息的传播也有巨大的差别。彭宇案可能大多数00后还没听过,只不过不扶老人作为这个事件的影响流传开来了,年轻人出于“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的状态,影响力进一步削弱。
货拉拉事件大家是眼看着的,还有大量的app推送和博主分析,信息传播的密度很大,再加上央视那句出圈的名言“立刻紧急制动”,更让人绝望,一旦认准是你,哪怕我说错了,哪怕我无知,哪怕我没开过车,我也可以淡定的撤回自己的愚蠢发言,再发动恐怖的绞杀。
另外货拉拉司机连得到群众支援的权利都被剥夺,我至今都没看过他的发声,唯一的信息是他爸爸说他老实,相反,女方弟弟、家属,各种信息轮番轰炸,连美颜十级,p图大师看了流泪的美图都发出来了。司机却没有机会发出一丝声音。
这种冲击力是触目惊心且冷酷的,每一个年轻人都会把这一幕看在眼里,然后通过发达的信息媒体把这种信息传递给无数人。
这是彭宇案远无可比拟的。当年连智能手机都没有普及,主要靠电视广播和报纸传递公共信息。
#燎原幻觉#
人总是免不了期望自己看不惯的事情会造成严重后果的。有这期盼倒也罢了,人之常情,但是仅仅基于这个期盼就作为判断的依据,这是一种典型的wishful thinking。
还是最坏的那种——因为这是在盼人坏,而不是盼人好。
很多人在预言这案件会加大“性别矛盾”,而且言之凿凿的预言“男司机会因此不拉女乘客,很多人会团结起来抗争”。
这纯属幻想。为啥呢?
只要你做个基本的调查,就会发现——网约车在接到乘客之前,绝大部分看不到乘客的性别。
于是想要实践这种“非暴力不合作”,只能是把车开到面前,发现是女乘客,然后现场拒载。
你可以自己去问问网约车司机们会不会这么做。
他们也许会圆滑的顺着你哈拉两句,实际上他们按你这么干,还不如直接转行——何必要被一路罚款、罚分、罚罚罚罚到取消资格?
那要不直接转行?那ta投入的前期投入你赔给ta?谁养ta一家老小?
你觉得这案子里的女乘客很奇葩?
ta们会非常朴素的告诉你——车上死了人,出了这么大的动静,才判了个缓刑,已经算很走运了。
至于你要问这事的是非,你只要不在过程描述里把那一连串的坚持不走导航、乘客要求更正被无视、刚有多次激烈争吵、乘客要求停车被直接沉默无视、停车也不停、晚上8点后、无灯小路、单身女客这一连串信息刻意隐瞒,ta们会给你什么反馈?
他们大概率会说“这个女的什么心理承受能力也没有,害人”,但是“这个司机也是个罕见的糊涂蛋,根本不适合干这一行”。
接下来他们会忍不住打开话匣子给你举各种奇葩不讲理的乘客不配合他们绕路要求、自己不能不忍气吞声的例子。
“唉,没办法,这一行就是这样。”——这句话会高频出现。
ta们会向你传授经验——“他不答应给我返程过桥和高速费 / 不答应走我指的那条不堵的路,我就直接说不去了,取消单子。”
你可以问问他们会不会完全不跟乘客打招呼就不走导航路线,会不会不管乘客同不同意,都不准乘客下车强走自己选的路线。
统计统计,看看司机们自己会怎么告诉你。
你可以强调一下是货拉拉,不是一般的客运车,可以强调货拉拉没有规定司机一定要走乘客要走的路线,在这个前提下,他们会不会选择不管副驾上的乘客怎么反对、怎么吵、也不停车、不撤单、也不改线、不理会。
你可以问问看。
看看真正的人民群众——被人认定会“群情激愤、揭竿而起”的网约车司机们是不是会因此拍案而起,加入你们想象的“男权互助非暴力不合作运动”。
劝你先做好心理准备,免得到时候对人民群众产生绝望,到时候来一番“愚民们麻木不仁、活该受压迫”的愤慨批判,宣布“我放弃了,毁灭吧”。
真的想要改变点什么,却对现实缺少最基本的实证调查精神,做局势预测完全不切实际,这样的群体,有什么主张又有什么意义?
至于言之凿凿说这事会成为两性关系的转折点的——就这么个事,在两性相处的这上百万年里,能排进前2,000,000号恐怕都够呛。
你们摸着良心,对照着过去两千年里两性之间的恩恩怨怨,你自己掂量掂量,你觉得现在这“惊天动地的大事”,够不够得上资格去“转折”两性关系。
所有没离婚的夫妻和没分手的恋人,所有想结婚、想恋爱的男男女女,有个百分之几会因为这件大事改变自己的打算?
你看到这虚拟社区里山呼海啸,其实ta们扭头就会去看小姐姐。
说着不谈恋爱,那刷剧别刷纸片人了呀,别追里番了呀,单刷高达好了。电影也专挑没有感情戏的吧,小说也找没有女主角的吧。
有几部?
如果你这么确信革命形势一片大好,遍地都是你的同志,那么你应该很容易找到一个市场空白——“纯男性文艺作品”。
大纲都可以帮你设想好——在一个外星世界里,有一个种族全是雄性,几股势力各种恩怨“情”仇。
如果世界真如你所坚信的那样遍地都是“受尽女性迫害的觉醒者”,只要星星之火就可以燎原,那么有这么好的群众基础,你当然应该会一举成名,好评如潮。
不是吗?
要知道历史上作为革命先声的那些开风气之先的作品,都青史留名了。你为什么不抓住这划时代的机会,合理合法、安全有效的扬名立万呢?
更深刻的问题是——那些言之凿凿“必将燎原“的大神们,文笔这么好、关注量这么大,ta们怎么这么傻,放着这么好的机会不抓住?
其实这个群体有多大量级,是可以从旗舰问题的浏览量、关注数和显要回答的点赞数测算出来的。
现在这个问题浏览量250万,关注2000左右,高赞回答的点赞数量也就在2000量级。
你根据用户习惯顺推一下,就会发现点赞全部这些问题的总用户数合理估计也就在4000左右。
在浏览过这个问题的250万用户里,只有6000用户在积极参与。知乎的注册用户量是过亿的。
“遍地干柴”吗?社会会因为这案子“倒退”吗?
把这案子跟彭宇案挂钩。我们就假设彭宇案是你和老人群体切割的合理理由吧。
你可以和老人们切割,你可以和女性切割吗?
女性占人口的50%,几乎遍及每一个家庭。
往哪躲?
客观的讲,在折腾“男拳”的群体客观上极小,种种客观数据和迹象表明——
它大概率不会有任何显著的影响。
你可以静观其变,看看是不是事态的发展正如这里所料,极快的风平浪静。
如果事实也的确如此展开,那么你到时候一定要想想这个问题——
是什么让你对局势的发展产生了如此南辕北辙的预判?
你以后要怎么预防?
你的信息源有哪些是靠不住的?
看判决呗
如果司机无罪,那还好,影响不至于太大
如果判司机有罪,那对整个社会的冲击不会亚于彭宇案,或者直接就可以定义为《新彭宇案》
严格来说比彭宇案更恐怖,彭宇案中彭宇还有其它方式避免,比如直接远离
而货拉拉事件这种你司机远离都远离不了,你接的是平台订单,无法区分男女,只要接到了,哪怕你什么都没做也一样没用,只要她跳了,你就完了,完全无解
这个问题很好,这个问题无聊。
这个问题好就好在,看到这个问题的人会去思考,会去想法设法的证明货拉拉问题更严重或者去证明彭宇案问题更严重。问题好并不是因为它激发了你的思考,而是激发了你认真看待思考这个社会问题,思考让你开始重视这类问题(不仅仅是这个问题),让你变得更加冷漠,更加懂得自保。这样你就不会把这些一而再再而三发生的不公平事件当作一件于己无关的娱乐事件随便忘记。这个问题对于你,我,他,这些关注社会事件的人起到了警醒的作用。
这个问题很无聊。为何无聊?因为当你在思考彭宇案和货拉拉按哪个更恶劣时,仿佛你就是在思考狗屎和猪屎哪个更难吃。
你如果真的发现了猪屎比狗屎难吃,那,这种发现有什么意义吗?没有!你只要知道猪屎和狗屎都不能吃就好了,何必去纠结哪个更难吃?那本来就不是能吃的东西,思考哪个更难吃有何意义?
你说杀人魔凌迟和割喉人质,哪个行为更恶劣?这件事对普通人来说,不论是凌迟人质还是割喉人质,杀人魔都只能处死,所以讨论他的杀人手法哪个更残忍也是没有任何实际意义的。
所以,彭宇案和货拉拉案也是一样的,他们哪个更恶劣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是我们发现了掺杂在其中的大V. 自(官)媒体,和毫无理智的人,与社会现状。
唯有人人自危…
取决于法院判决。
彭宇案的社会道德倒退是因为法院做出了不利于社会道德的判决。
在我国,只有法院能做司法判决,公安不行,检察院也不行。所以大家暂且别因为检察院批捕就完全失去信心。毕竟检察院“有疑必究”没什么问题,法院才是“疑罪从无”的最终裁判人。
如果货拉拉案判司机无罪,那就是打击了女拳的嚣张气焰。
如果货拉拉案判司机有罪,也要看罪名是不是检察院批捕起诉的“过失致人死亡罪”。如果是,也要看法院的判案理由和证据认定。
1,如果说,事实是女生已经解开安全带探出头去威胁跳车,司机完全不管不顾还是依然开车,也没有如他所说的那样点刹和双闪(毕竟目前还是他自说自话)。那说是过失致人死亡也没有错。
2,但是如果司机确实已经点刹双闪了,法院还认定他过失致人死亡,那对于社会影响就极大了,毕竟司机这样的操作已经是社会一般人能做到的最好操作,而女生的跳车是完全不可预见的。这样的判决会让每个人感到不安。
我个人的观点,认为司机无罪的可能性大,所以大家先别着急下定论,先等判决。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请大家还是相信法律,不要被别有用心的人恶意煽动性别对立情绪。
社会公德不知道,我只能就我能说的,对法律的打击。
看结果,如果真的法院判决过失致人死亡,那就是货拉拉。如果法院判决无罪,那就还是彭宇。
因为彭宇案本质是“一个错误的法官判决导致社会风气变化”。削减的是法官法院的公信力。或者说“一部分有问题”
而如果本案经过媒体“未审先判”,告诉人们掌握了舆论就掌握了法律,动摇的是法律本身。法律不再是有一两个糊涂蛋审判者,而是整个就是花架子,摆着看,不禁用。否定的是整个体系。
对于这个刑事责任而言,法学理论界几乎一边倒的认为“一言不合跳车”不具有期待可能性和刑法的当罚性。这并不属于一个复杂的,在理论界有争议悬而未决的情况,但凡一个学过刑法犯罪论的人,无论他学的是三阶层四要件两阶层,都会得出相近的结论。
舆论影响司法一直以来都存在,从来没有如此明晃晃的摆在台面上而已。死者家属掌握了大部分的媒体资源,拉偏架,搞宣传。而至今司机也没有能发声。这根本不是一个势均力敌的较量。替司机发声的,恰恰是无关网友,在经历了无数类似的媒体扒皮,春秋笔法,捕风捉影之后,一次集体性的反弹。互联网虽然没有记忆,但是人类整体是螺旋上升的,网民不再是以前那种说什么信什么,被公知媒体忽悠的纯小白,而是有独立思考能力,能够使用话术和媒体技术的小白了。
评论区有补充柏浪涛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我考试较早,对他只听说,未听过课。专门注册了微博去看了一眼。他是新两阶层体系。从分析的整体性而言很完整。但是对于这个案子,就缺乏了其他体系“违法阻却事由”“不具有期待可能性”的一票否决事由。
但是殊途同归。在主观分析中,说“司机具有预见可能性”。正常情况下,没有人会因为争吵就跳车。而警情通报中也没有提到女孩有言语威胁跳车,也没有说女孩爬床跳车是较短时间的,一言不合嗖的一下窜出去,还是说半个身子挂在窗外晃悠了一阵,或者说”你不停车我就跳车“之后跳车。这三种情况显然对于司机的预见是不同的。按照刑法最基本的,事实存疑时有利被告人推论原则,我们应当假定司机不具有预见可能性。
另外对司机特定领域的保护义务那一段论述,女孩不是在副驾驶拿刀捅了自己几十刀死的,而是爬出车外死的,司机在女孩爬出之后立即停车观察报警,很难说”没有尽到义务“。
另外,这个题目原题是”对公序良俗打击“。因为公序良俗的范围太广,评价太宽。我仅仅回答了”对法律的打击“。因为法律是道德的下线,是最低标准,最小范围的公序良俗。我能力有限,只能评价一点。
全文没有说等了36分钟还是等了3小时,女孩是新时代优秀女性还是鸡头。这些对应然的法律而言,没有区别。评论区对线的,请找准自己的路。
就本案而言,如果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几乎是板上钉钉的刑事责任。底下评论有说类案判刑的先例。我们国家虽然是大陆法系国家,但是自从去年最高法要求同案同判,先例就成了很重要的一部分。
但是我们国家是刑事诉讼形式需要给大家介绍一下。检察院不起诉的案子,是不公开的。只有进入诉讼程序,才是公开可查的。而公诉的案子,有罪率一直在99.X%以上,各个省份和年代的差别,只体现在小数点后面的X略有变化。所以一旦上庭,几乎是必定有罪。
这个有考核的因素,如果公诉无罪,会影响检察院和公安的考核。无罪羁押导致的国家赔偿,也会给财政造成压力,所以你问“XX情况有罪麽”,但凡能查到公诉案例,一定有罪。
评论里也有问,如果不考虑“应该怎么判”,而是“会怎么判”,这个案子显然是两难。很难无罪,但是有罪判决一定会导致公序良俗的标准和人的行为模式发生大的变化。
2021.9.13日补正
本案最终一缓一的结果不出意外。
中途也发生了很多比如禁止委托律师,强制法律援助的法律问题。
还产生了一个影响:以前我们说,一个成年人不会一言不合就跳车自杀。这是本案能够无罪的基础,没有期待可能性,不可预见。
但是从今往后,这是常态了,司机多了一项必须注意的义务:观察乘客状态并且防止ta随时跳车。
原回答时间比较早,大概是警情通报那天写的。那时候的还没有网友广泛关注,仅仅是跳车女的亲属在造势,说什么高收入新时代女性被害云云,还有诸如谋财害命,猥亵未遂等无端猜忌。在此背景下写了第一部分,所以诸如“死者家属掌握媒体资源”之类是基于当时说的。事后反转,广大网友普遍关注是后话了,此作后注。
另外随着时间发展,文中所称的诸如“仅公诉案件可查”也发生了变化,最高检也出了数据系统,可以查询不予起诉案件,之前我厂也做过地方法院数字系统供应商。现在没做了,就没试过。好不好用不知道,但是有了。
显然是跳车案。
最简单的区别,一个是民事,一个是刑事。
民事无非是破点儿财,刑事可是要坐牢,并且影响子孙政审。
另外,这也关乎安全感。
我曾经思考过,被害人有罪论是怎么来的。
举个例子,我国法律规定,强奸罪的判定标准:违背妇女意愿,与妇女性交。
也就是说,昨天一个妓女,当街啪啪啪,今天她只要说不行,你还硬上,依然是强奸。
然而,如果真的出了这样的案子,舆论毫无疑问,会指责被害人。
为什么呢?
因为人是需要安全感的,我们不愿意相信,我们没有被害仅仅是因为运气好,没碰上坏人,碰上了,一样被害。
所以,我们会设法找出我们与被害人的不同,因为我们不同,所以被害人遭受的,我们不会遭受。
你小时候,你被欺负了,你妈妈有没有这么问你:他为什么就欺负你,不欺负别人?
并不是你妈妈不爱你,而是她太爱你了,她试图找出为什么你被欺负了,你有什么独特之处,从而让你改变,以后不被欺负。虽然我一直觉得很扯,所以我会怼一句:你问欺负我的人去,我怎么知道他为什么欺负我。
同样的,彭宇案出现后,我们也会遇到安全感缺失。
我们自保的方法,是拒绝扶老人,拒绝救助他人,我们可以通过这些方法,重新找回安全感。
代价是,很多需要救助的人,没有得到及时救助。
不过,这些总归是小概率事件,至少这么多年,我一次也没碰到路上有需要紧急救助的人。
而跳车案,发生在任何人都无法预见和避免的情况下。
中国有上亿机动车驾驶人,人人都无法避免与他人接触,今天是跳车,明天会不会两个人开会,为了某个事儿争吵了,突然有人跳楼呢?
跳车案你可以说司机不按导航行使,可是有法律规定司机需要按导航行驶吗?
货拉拉提供的是点到点的服务,也没有强制司机必须走什么路。
如果仅仅是司机的态度不好,就强行认为司机与女孩儿跳车有关,并要求司机承担责任,合理吗?
这个案子目前只是批捕,坐看如何审判。
我判断是会判司机有罪,但是刑期会很短,甚至短到与先期羁押的时间差不多,判完了,要不了多久就可以释放了。
这样,即照顾了公安和检察院的脸面,舆论上也和了稀泥,毕竟没重判,当事司机也可以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这事儿出了之后,我和我的律师朋友聊天,我提到一个假设。
酒店里,你是个服务员,你来打扫房间,我和你说,你能不能听我讲个故事。
你没时间,说了句,我不想听,然后我立马打碎窗户跳楼了。
请问,你犯了什么罪,酒店的管理者犯了什么罪。
跳车案带来的社会安全感缺失,远比彭宇案严重。
法律会假设所有被管辖对象都了解法律,不能以不知道某个法条脱罪,这就是一个对公民的基本要求,同样的,法律也应该增加对公民行为的基本假设,比如什么样的压力下,不应该出现过激行为,出现了应该自行负责。
货拉拉事件不打击社会公德,反而打击女性本来拥有的权利。
如果司机没被判刑,那么一切照旧。
如果司机判刑。那么这将成为典型。从此大多司机不会在晚上载女乘客。拒载理由很简单,有那么多男客人,我为啥要去接女客人?然后还要担惊受怕,回头再摊个人命,可真不是一个录音能解决的。风险太大,人间不值得,家里还有老婆孩子,告辞。
至于社会公德,有影响吗?大家都是阳光下的好公民,也没咋滴啊。晚上就不载女客而已嘛,为了自个安全,多跑几公里接男客嘛,至于女客人?不好意思,得加钱,还得上保险。不然死了算谁的?
变相打击的是女性权利,公德是啥?只要没有道德你们就绑架不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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