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中国在动物保护上有什么不足?

回答
中国在动物保护方面确实取得了不小的进步,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从大熊猫的保护成效到近年来野生动物栖息地的恢复,都显示出国家层面的重视和努力。然而,若要深入探究其不足之处,那便是一幅更为复杂而多维的图景,涉及法律、执法、公众意识、具体物种保护以及对特定动物群体的关注等多个层面。

法律体系的滞后与不完善:

首先,也是最基础的一点,中国的动物保护法律体系相较于一些发达国家而言,仍显滞后,并且在具体执行层面存在不少模糊和不足之处。虽然有《野生动物保护法》、《濒危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但其在一些关键定义、惩处力度、以及涵盖的动物范围上,都存在提升空间。

定义的模糊性: 对于什么是“野生动物”,如何界定其“非法交易”,在实际操作中常常引发争议。例如,一些非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其贸易和利用的监管就相对宽松,容易成为灰色地带。
惩处力度不足: 许多法律条文规定的罚款金额,对于一些有组织、有规模的犯罪团伙来说,难以构成实质性的威慑。犯罪成本低,收益高,这使得非法猎捕、交易野生动物的行为屡禁不止。有时,甚至会出现犯罪分子仅被处以象征性的罚款,而受到的惩罚与其造成的破坏不成正比的情况。
法律的适用范围: 现有法律在保护圈养动物、经济动物(如家禽家畜在养殖过程中的福利)、表演动物等方面,都显得力不从心。对于很多实验室动物、宠物以及其他非野生动物,其福利保障依然是法律的空白区。我们关注野生动物的生存状态,但对于更多在人类社会中生存的动物,其权利和福利并未得到充分的法律保障。
执法效率与协调: 即使有法律,执行起来也面临挑战。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部门众多,如林业部门、渔业部门、公安部门等,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并非总能顺畅高效。当出现跨区域、跨部门的案件时,信息共享和联合执法往往受阻,导致执法过程中出现“踢皮球”现象。

执法层面:重拳之下仍有“漏网之鱼”:

即便在国家大力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背景下,执法层面仍然存在不少挑战。

隐蔽性与技术手段的更新: 非法贸易的手段也在不断演变,线上交易的兴起,以及利用伪装、走私等方式,都增加了执法的难度。执法部门需要不断更新技术手段和信息收集能力,才能跟上犯罪分子的步伐。
基层执法的力量薄弱: 在广袤的国土上,尤其是一些偏远地区,基层执法力量往往不足,专业知识和装备也可能存在欠缺。这使得一些当地的非法捕猎和交易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和制止。
公众举报机制的有效性: 虽然有鼓励公众举报的机制,但举报信息的处理效率、举报人的保护以及后续的调查跟进,都关系到该机制的实际效果。有时公众的善意举报可能石沉大海,或者举报人因为担心报复而不敢发声。

公众意识与教育的普遍性:

公众意识的提升是动物保护长期而根本的任务。虽然近年来关于野生动物保护的宣传日益增多,但要真正形成全社会广泛认同和积极参与的氛围,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消费习惯的根深蒂固: 一些传统观念中,某些野生动物的肉、皮毛或内脏被认为是滋补品或珍稀食材,这种“食用野生动物”的消费习惯在部分人群中依然存在。虽然法律禁止,但消费需求是推动非法贸易的重要因素之一。
对动物福利的认知差异: 公众对于不同种类动物的福利需求和生存状况的认知存在较大差异。人们可能对大熊猫这类明星物种充满热情,但对于一些不起眼但同样重要的物种,或者圈养动物的福利问题,关注度则相对较低。
对动物表演的容忍度: 马戏团、动物园中的动物表演,虽然有法律法规尝试规范,但其背后涉及的动物训练方式、生存环境以及对动物心理健康的影响,公众的普遍认知仍需提高。很多人仍将动物表演视为一种娱乐方式,而忽视了动物可能遭受的痛苦。
人与动物冲突的处理: 随着人类活动范围的扩张,人与野生动物的冲突日益增多,例如农作物被毁、牲畜被捕食等。如何在保护野生动物的同时,也顾及到当地居民的生计和安全,找到一个平衡点,是需要持续探讨的议题。简单粗暴的捕杀野生动物以平息冲突,往往并非最佳解决方案。

特定动物群体的保护挑战:

除了广为人知的野生动物,中国在保护其他动物群体上也面临不少挑战。

爬行动物、两栖动物、昆虫等: 这些物种往往体型较小,不具备“明星效应”,在公众和媒体的关注度上远不如大型哺乳动物。但它们在生态系统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生存状况的恶化同样会带来严重的生态后果。然而,它们的保护往往被忽视,法律法规的覆盖也相对有限。
实验动物的福利: 随着科研和医药行业的进步,实验动物的使用量也在增加。虽然有相关的伦理指南和规定,但实验动物在实验过程中的痛苦、福利保障以及实验后的处理方式,如何做到更人道、更科学,仍是需要不断改进的领域。
伴侣动物(宠物)的保护: 随着经济发展和生活方式的改变,宠物数量激增。但随之而来的流浪动物问题、虐待宠物事件、以及不负责任的繁殖和买卖,都凸显了在宠物福利和管理方面的不足。缺乏完善的宠物登记、领养和弃养管理机制,以及针对虐待动物行为的严厉惩罚,使得许多宠物遭受不公平对待。
农场动物的福利: 在畜牧业集约化发展的背景下,农场动物(如猪、鸡、牛等)的生存环境和福利问题也日益受到关注。高密度饲养、狭小的生存空间、以及在生产过程中可能采取的非人道做法,都是值得反思和改进的地方。

国际合作与国内实践的衔接:

虽然中国积极参与国际动物保护公约和合作,但在将国际标准和最佳实践转化为国内具体行动时,仍存在一定差距。例如,在物种引进、野化放归、以及跨境野生动物贸易监管等方面,与国际先进经验的对接需要进一步加强。

总而言之,中国在动物保护领域虽然取得了显著成就,但其不足之处是多方面的,涉及法律法规的健全、执法的到位、公众意识的普及、特定动物群体的关照,以及国际国内经验的融合。要真正建立起全面、有效的动物保护体系,还有许多基础性的工作要做,需要政府、社会组织、科研机构和每一位公民的共同努力和持续关注。这不仅仅是关于保护“野生动物”,更是关于我们如何以更负责任、更具同情心的方式与地球上的所有生命共存。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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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举报政治敏感了,不得不修改,要不这个回答就见不了天日了。删了一段,大家自己看吧。某某山见不得光了。


这个题目可能算是因我而起的吧,但是我一直没有回答,每次想起来,总是觉得悲从中来,要说的太多,不知道怎么说才好了。
中国的动物保护,进而推广到植物的保护,生境的保护,一言以蔽之,没人在乎。


当年的闫家坪和现在的闫家坪 摄影 余天一,大家自己看吧


一个国家级保护区的设立,是建立在严格的调查的基础上的,核心区,实验区,缓冲区有着严格的管理规定,但是各级政府可以因为种种理由,就加以侵占,调整,有的时候甚至是偷偷的进村,打枪的不要,悄无声息的就在实验区甚至核心区开发建设起来了。这绝非个例。别看美丽中国的口号叫得响,在各级政府的眼中,一个保护区,远远比不上面子钞票重要。一片森林?一个物种?不在乎。

再贴一个例子,大名鼎鼎的盐城保护区。

规划调整之后,保护区总面积并未减小。但是,盐城是一个以丹顶鹤和各种越冬鸟类为主的保护区,你能告诉我他怎么就划到海里去了呢?

保护区尚且如此,那些不是保护区的地方就更惨了。修路,工业,开荒,旅游,将一些重要的物种栖息地毁的七零八落。再举一个例子吧,北京的白河峡谷。

白河峡谷河道很浅,水流湍急,水中布满大石头,鹮嘴鹬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鹮嘴鹬绝大部分分布区位于中国境内,只有很少一部分分布在巴基斯坦和阿富汗。

后来,这片鹮嘴鹬的栖息地建设了湿地公园,将河道拓宽,挖深,使水流变缓,水中的石头也全部去除,完全改变了原来的生境。公园建立后,增设了游船,部分河段的河滩上还开展了汽车越野活动。

这片栖息地就此报废。然后北京市政府还把兴建了“湿地公园”作为政绩宣传。
湿地公园如此,森林公园也如此。一些政府和国人,一提公园,就想到建设,就想到楼堂馆所,宽大的马路,景观林。然而“湿地公园”、“森林公园”并不需要修建,它们原本就在那里,需要的只是科学的管理。我甚至愿意相信政府的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好心并不能办好事,没有科学的指导,对于当地的物种带来的就是灾难性的后果。
他们不在乎。
一片栖息地的丧失,对于鸟类来说问题不大,但是各地的栖息地都在迅速的丧失,就像掉在骡子身上的一捆捆稻草。例如整个黄海东海沿岸,都在大规模的填海,滩涂的丧失对于鴴鹬类来说是毁灭性的,目前沿东海黄海海岸迁徙的不少鴴鹬类数量都在大幅下降,包括大滨鹬,大杓鹬等等。(当然,这个锅也不全是中国的,韩国也要背一部分,他们的新万锦填海在世界上臭名昭著。)
而对于一些行动不便的物种,例如软体动物,昆虫,两爬,鱼类来说,一个栖息地的丧失,可能就是整个物种的末日。

我并不是说不应该发展工业,开发旅游业,但是在开发之前,都应该有环评的,环评做的又如何呢?我见过一份环评报告,上面赫然写着“此处分布有海鸥,麻雀,鸽子等鸟类,本地开发后会飞到别的地方”。这样的环评报告,有什么作用?(当然了,我也知道做环评的人是迫不得已,写了此地不能开发,也会被打回来重写)

因为没人在乎,因此中国的物种保护存在着太多的问题。30年没更新的保护名录,谁在乎呢?几个政治动物保护好就行了。

做保护,在国内来说,是一个吃力不挣钱的行业,无论是保护区专业毕业的学生,还是保护区的科研人员,还是一线的护林员都是如此。学生毕业找不到对口工作,对口的工作不挣钱,护林员就更惨了,走着最难走的路,面对着夹子套子甚至猎枪,但是却拿着非常微薄的薪水。见过不少护林员,他们是真的爱这些林子,这些动植物,但是爱不能当饭吃啊。常常有人说公务员的薪水要提高,工人的薪水要提高,怎么没人说护林员的薪水也要提高呢?
林业部门薪水低是一方面,缺乏相应的技能是另一方面。大量的林业工作人员,森林公安,不认识自己管辖区内主要的物种,不会救助,甚至记不住用了三十年的保护动物名录,不知道自己的职责。随便翻一下网上照片,森警,林业解救鸟类的,没有几个拿鸟的手法是正确的,没有几个野放的时间、地点选择是正确的。

至于食用野生动物, @江南无影手@Pepling Yel 都讲了很多。


福建某市菜市场拍的棕鼯鼠


食用之外,还有中药,还有文玩。食用野生动物,至少在舆论上,目前已经是被主流谴责的了,而中药用濒危野生动植物和文玩,并没有得到谴责和抵制,甚至还在不断推动。

在文玩上,象牙,犀角的名声比较大了(其实犀角很主要的消费地是越南。越南人相信犀角能治疗癌症),然而盔犀鸟、砗磲、红珊瑚、红木依旧在市面上大肆流通,媒体甚至加以鼓吹。


微博上随便搜出来的,红珊瑚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库氏砗磲也是一级保护动物。

咸鱼、58、贴吧等地更是野生动植物制品交易的重灾区。随便举几个例子:

象皮吧_百度贴吧 砗磲吧_百度贴吧 海龟吧_百度贴吧

举报过多少次,没用,某宝上野生动物制品,捕猎用品,换个名字就挂出来了,禁不掉,毒杀野鸭的主要毒药呋喃丹,在某宝上就可以随意买到,这种药2002年就禁止在蔬菜,茶叶,中草药,果树上使用了,呋喃丹可以接触中毒,可以二次中毒。
不在乎啊。

至于红木,国内的红木早就在清代就祸祸完了,后来先是采伐东南亚的,然后是非洲的。前两年CITES大会上,马达加斯加声称中国的红木贸易给当地森林带来了极大的压力,造成了多种狐猴濒临灭绝,要求将所有种的狐猴加入到CITES名录中。


我既不是中医粉,也不是中医黑,但是客观的说,一些中药给野生动物生存带来的极大的危害。

用事实来说话:

中国穿山甲贸易概述

25000千克穿山甲片相当于多少呢?大约是50000只!每年有五万只穿山甲被用来促进血液循环,促进泌乳和消肿排脓!

再回来说说绿化,森林覆盖率这些事儿,从数据上来看,真是一年比一年好,但是实际呢?经常跑野外的可能都心知肚明。国内的森林覆盖率的算法别具一格,你家小区里面大一点的花园都能算成森林的。至于山头上那些郁郁葱葱的林子,那就是森林了吧?抱歉,单一树种的林子,就是一片绿色沙漠,南方很多地方满山的马尾松,干干净净,看着特别好,但是走进去,静悄悄,连点声音都没有,没有昆虫,没有鸟类,没有哺乳动物,没有林下的花草。这样的林子,就是绿色的沙漠,然而,很多政府就是喜欢这样的沙漠。为了“荒山绿化”,为了“植树造林”,砍掉了灌丛,种上了单一树种。可是,谁告诉你灌丛就是“荒山”的?
秦皇岛曾经是观鸟胜地,沿海的河口,曾经灌丛密布,隔海飞来的鸟都会一头扎进去,休息,捕食。后来可能是政府觉得灌丛不好看吧,都砍了,种上了筷子粗细的杨树,天天迎着海风,半死不活的。
同样都是树,生态价值大不相同,当人们津津乐道“绿化荒山”的时候,有没有人想过荒山是不是需要绿化?需要如何绿化?


借用江南无影手的话,悲观不悲观,悲观。但你问我绝望不绝望,还没有。我知道还有很多人,还在挣扎着,在做普及教育,在为长臂猿、大猫、白头硬尾鸭、伊犁鼠兔、中华凤头燕鸥、勺嘴鹬等等物种在奋斗。
只是不知道,我们还来得及来不及。

外加一个


观鲸观鸟能给当地带来多少收入,潜水探洞能给当地带来多少收入?把动物打死卖肉能带来多少收入?你比较过吗?良好的森林,湿地能带来多少收益?你看过相关的研究吗?你知道什么叫永续利用吗?资源开采了当地人就能致富?山西那么多煤,不就富了几个煤老板嘛,山西的农民富了吗?生境保护好了就会造成经济损失?谁告诉你的?


重要订正,至前我对于森林覆盖率说法有误。把森林标准和林地标准混淆了,小区那种只算林地。感谢评论区@Cherryme指正。

《中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中对森林的定义为: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而林地,包括郁闭度0.2以上的乔木林地以及竹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采伐迹地、火烧迹地、未成林造林地、苗圃地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的宜林地。

但是对于单一经济林的生态问题,对于不恰当的"绿化荒山"问题,我保持原来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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