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应该查查有没有人打着「协会」名义,串通起来哄抬生活必需品价格。
根据《价格法》,经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违者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的罚款。
骂买馍人「被圈住的猪」的确令人气愤,而跟切实经济利益更为相关的,是新闻报道中提及的背景:因其它经营者不同意涨价,一名馒头店经营者秦某称「西安人是被圈住的猪」、每天早早来排队,「撵都撵不走」。
从媒体报道上下文来看,这句话可能是在论述客户需求旺盛,涨价也不会损失客源。在 12 月 31 日,西安封城期间,上述言论在「西安馒头协会」微信群引发讨论,自称协会会长的群成员对骂人行为表示理解; 1 月 2 日,孙某将这段消息转发至多个群聊。
「西安馒头协会」是否对于呼吁涨价的观点表示默许乃至支持?孙某的用意是什么,是在为进一步涨价造势,还是单纯拱火?最开始的骂人消息发生在 11 月 6 日,和疫情下的封城无关,但在封城期间(12 月 31 日),相关言论在「西安馒头协会」群中引发讨论,是否涉及串通涨价,这需要进一步调查加以判断。
这事和「潼关肉夹馍协会」性质还不太一样,所谓的「西安馒头协会」,通过天眼查、企查查等渠道都找不到登记信息、官方也确认了,是「擅自以社会团体名义开展活动」。
李鬼横行的时候,正牌的李逵也应该积极站出来。西安的确有一个管馒头的正经协会,叫做「西安市粮食行业协会」:
从该协会去年的过往的工作总结来看,协会在疫情爆发后「确保全市粮油供应安全、价格稳定和市场货源充足」、「竭力保证粮油及主食产品供应不断档,不断供,做到明码标价,严格自律,主动维护粮油市场秩序」,工作开展得那叫一个好:
现在,市面上的确可能出现了串通涨价、哄抬主食价格的现象,野生的非法社会组织也被取缔了,正规军,拿出你们在工作报告里的实力,上吧。
仔细读,两个都是七天:“3日,西安市公安局通报:经查,2021年11月6日,秦某(男,33岁)在“户县馍店”微信群内讨论上涨馒头价格一事,因他人不同意涨价,为发泄不满情绪,使用侮辱性语言发表不当言论。2022年1月2日,孙某(男,30岁)将近2个月前的该段聊天记录录屏转发至多个微信群内,有意误导舆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我局依法对秦某、孙某分别处行政拘留七日。”(资料来源:警方通报西安馒头协会辱骂市民:行拘7天|秦某|孙某|协会_新浪新闻 (sina.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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