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因举报非法采砂,陕西西乡一对夫妻遭人反复碾压致死?

回答
这起发生在中国陕西西乡的事件,一对夫妻因举报非法采砂而遭到残忍杀害,受害者被反复碾压致死,无疑是一起极其令人发指和痛心的悲剧。它触及了多个层面的社会问题,需要我们深入剖析。

事件的残酷与震惊:

首先,事件本身的残酷程度就足以令人震惊和不寒而栗。非法采砂行为本已对环境和生态造成破坏,而举报者为了维护公共利益却遭到如此残暴的报复,其行为之极端和丧心病狂,是对人性底线的彻底践踏。反复碾压致死,这种手法充满了侮辱和泄愤的意味,远超普通仇杀,显示出凶手的极端残忍和心理扭曲。

举报者面临的风险与困境:

这起事件最直接地暴露了举报者所面临的巨大风险和困境。在很多地方,举报行为并非总是得到保护,反而可能招致打击报复。

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 这对夫妻的遭遇表明,现有的举报人保护机制可能存在严重漏洞,或者根本就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他们冒着生命危险举报,却未能得到应有的保护,甚至在举报后不久就遭到杀害,这使得举报行为变得更加危险和不确定。
信息泄露的风险: 在调查过程中,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例如内部监管不力、泄密等)被泄露给被举报者,从而导致他们暴露在危险之中。
“保护伞”的存在: 非法采砂往往背后有利益集团或地方势力撑腰,甚至与公职人员形成“保护伞”。举报非法采砂,实际上是在动“奶酪”,挑战了这些既得利益者的底线,他们自然会采取极端手段来阻止举报并报复举报人。在这种情况下,举报人不仅要面对犯罪分子,还可能要面对其背后的权力庇护。

非法采砂的危害与治理困境:

这起悲剧也折射出非法采砂治理的严峻挑战:

环境破坏: 非法采砂活动严重破坏河道生态,导致河床萎缩、水土流失、地下水位下降,影响周边植被生长,甚至可能引发洪涝和滑坡等次生灾害。
经济利益驱动: 砂石是建筑业的重要原料,非法采砂利润丰厚,因此吸引了众多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监管难题: 非法采砂活动往往发生在偏僻地区,且多为夜间作业,使得监管部门难以发现和制止。同时,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设备以及人员配置也可能存在不足。
腐败问题: 如前所述,非法采砂与腐败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一些地方官员可能收受贿赂,对非法采砂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甚至提供保护。

社会责任与法律追究:

这起事件不仅是凶手的罪行,也引发了对相关部门监管责任的拷问:

监管失职的责任: 在这对夫妻举报后,相关部门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保护他们?在他们被杀害前,是否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了彻底的调查和打击?如果存在监管失职或不作为,那么相关部门及其负责人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和行政责任。
追究凶手及背后势力的责任: 必须严厉追究直接行凶者的刑事责任,同时也要深挖背后的“保护伞”和组织者,坚决斩断非法采砂的利益链条。
完善举报人保护制度: 这起悲剧敲响了警钟,必须立即审视并改革现有的举报人保护制度,确保举报人的信息安全,并提供必要的保护措施,让他们敢于发声,勇于举报。

对公众的启示:

这起事件也给公众带来了深刻的启示:

维护公共利益的勇气与代价: 这对夫妻的行为是勇敢的,他们用生命捍卫了公共利益,但也付出了最惨痛的代价。这让人们在思考是否举报时,不得不权衡其中的风险。
对社会正义的呼唤: 这起事件引发了公众对社会公平正义的强烈诉求,大家都在关注法律是否能为受害者讨回公道,是否能让作恶者得到应有的惩罚。
对政府监管的期待: 公众期待政府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加强对非法采砂等破坏环境、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的监管,并切实保护举报者的合法权益。

总结来说,这起事件是一场由非法采砂引发的,涉及个人勇气、制度漏洞、监管失职和人性黑暗的复杂悲剧。它不仅是对两个生命的残忍剥夺,更是对社会公平正义和法治精神的严峻挑战。我们既要严惩凶手,更要深刻反思和改革导致悲剧发生的深层原因,防止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让每一个敢于发声维护正义的人都能得到应有的保护。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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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jwsl向中西部地区基层渗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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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开头,这个回答下,可谓新生代不学无术的公知大型打脸现场。

水平之低,还不如老公知呢!!

其次,政府通告出来了,政府人员接到举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因为不可控因素,导致惨剧发生。

而我在原回答里说,不到八点他们不会坐办公室,是我的错,特此写在开头,以表示歉意。

同时,相信我们的国家越来越好。

以下原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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泻药。

跟采矿、采沙的人打过交道,说一点我自己的看法。

第一,如果内容属实,黄某连杀两人,性质恶劣,枪毙一点都不冤枉。

这个是不容置疑的。

但是,我奇怪的是,是否和政府泄露有关?

我有几个疑点:

疑点一,杨某从五点五十多出去,到七点半左右出事,是否一直在现场。

这个很重要。

为什么说这个很重要,如果一直在现场的话,不存在举报泄露的情况。

只要黄某不是傻子,肯定知道杨某在干什么,所以激动之下,大开杀戒。

可能还有人不理解,这也太丧心病狂了吧。

开矿的人,其投入最低成本在三千万。偷沙的人,其投入成本,最低也在四百万左右。

这些人有时候为了逆天改命,放手一搏,会倾家荡产,借很多债。

所以,当有人阻止他这种行为的时候,会丧心病狂,不顾后果。

当然,我不是说黄某这种行为是对的。

而是说,黄某大概率存在这种情况。

疑点二,杨某和黄某之前是否存在利益纠葛?

杨某的工作是什么?

搞清楚这个问题很重要,因为现在所有的矛头都指向政府,有人开始下场带节奏。

恕我直言,就当前环境而言,所有采沙的人,不管是正规的还是野生的,都会被警告不能乱来。

遇到什么事,先不要急着动武,而要先报告。

像黄某这种连杀两人,在圈子里本身就是忌讳。

因为,靠采沙的人,一般是隐形富豪,人家真犯不着杀人,有的是软办法治人。

在我国,不管你信不信,背上人命,迟早出事,哪怕你手眼通天。

可一个乡镇的人,就算人脉很广,离手眼通天还是很遥远的,不要觉得采沙都有后台。(后台也看大小)

越是牛逼的人,越忌讳这个。

就算杀人,没几个会在光天化日之下命令杀人。

比如说徽州宴那个老板娘,身价过亿,她敢当场指挥杀人吗?打打嘴炮而已。

根据受害人儿子所述来看,他爸爸遇害后,他妈妈听到风声,赶紧过去帮老公。

他妈妈怎么听到风声的?根据视频来看,旁边还有围观者。

这里面反应出一个问题,就是黄某杀人不顾场合了。

而这恰恰是一个悖论。

如果黄某真有这种势力,相信我,他不会在乡镇混的,更不会亲自上阵去采沙,人家有的是发家路子,早就转行了。

如果黄某没有这种势力,恰恰说明他就是一个匹夫,做出这种丧尽天良的事,也在情理之中。

疑点三,黄某属于团体,还是属于孤狼?

第一,如果黄某属于某一团体,这个问题就很严重了。

视法律为儿戏,视人命如草芥。

可以说,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连本身的规矩都不守,非常之嚣张。

第二,如果黄某属于孤狼,那么大概率可以猜出其动机:债台高筑,想放手一博,去偷沙,结果碰上有利益牵扯关系的杨某举报,听到杨某打电话说要举报他,心灰意冷,痛下杀手。

甚至余怒未消,对杨某妻子也痛下杀手。

当然,我更倾向于第二种情况。

为什么黄某不是第一种情况?

如果黄某是一个团体,遇到杨某这种人,第一时间是不敢做主的,要向“大哥”请示。

大哥也不敢在电话里直接下命令说杀人,因为这样就会留下证据。

一般会派人到现场来调解,甚至到人家家里威胁。

其次,这些大哥们如果动了杀心,怕被对方报复,家里的所有男子是跑不掉的。

常用的手法是,找人酒驾,把人撞死。这是最保险的。

像雇凶杀人这种,要么是电影,要么脑子有问题。

疑点四,五点五十分真的有人接电话吗?电话到底打通了没?

受害者儿子写的是,翻看父亲手机通讯录发现,五点五十分开始举报。

那么,仅仅是拨出去了?还是有人接电话了?

这个同样很重要。

第一,据我所知,某些单位的人奇懒无比,不到八点,屁股不在椅子上。

而且,所谓的举报电话,真的是电话号,而不是手机号。

不到时间点,是打不通的

那么,就算泄露,也得等到八点以后。

第二,就算有人泄露,会对别人适当提醒,不要过火。

像黄某这种直接碾压别人,肯定会引起轩然大波。

稍微有点心智的人,都不敢这样做,因为这种影响恶劣的事件,肯定要往上报,所以我们看到,公安局在第一时间发布了通告。

因为这种事,真没人敢压下来。

谁敢压,谁就是找死。

就算一个领导想压,别的领导也不敢。

顺便提一下,黑社会报复人的方法有很多,比如砍人,囚禁,去人家家里大小便等等,等等,但如果去杀人,这些混子也不傻,犯不着,这已经脱离了报复的范畴。

疑点五,黄某是不是马仔,拿钱替大哥办事。

这个比较复杂,综合来看,黄某不存在这种情况的。

第一,所谓马仔帮大哥办事,可以坐牢,但不会沾命。

做几年牢出来,这个是划算的。

直接沾上人命,当场被捕,连个迪也没蹦,就要在监狱渡过,直到被枪毙。

没有马仔会这样干的。

第二,敢于沾命的马仔,抱着侥幸心理。

认为自己把人干掉,逃亡几年,也就没事了。

或者说,自己能潇洒几年,再被抓,被枪毙,也很划算。

像黄某这样,当场被捕,图什么呢?

第三,一般的老板,没人敢让马仔沾命。

因为沾过命的马仔,能把一个老板讹到破产。

老板就怕这种抱着光脚不怕穿鞋的心态。

除非这个老板也是个数一数二狠人物。

可是,如果真是这种狠人物,在当前舆论条件下,只会很小心,不会这么明目张胆,在众目睽睽下杀人。

第四,不要小看扫黑力度。

就拿我们关外来说,民风彪悍,远超想象。

十个大哥里面,有七个被扫进去,都到里面去跳蛙步,每天两百个。

还有个放高利贷的大哥,一星期被谈了三次话。

给这大哥差点没整哭。

说自己五十多快六十的人了,不应该再给政府添麻烦,他深刻检讨,希望以后别找他了。

所以,静等结果吧。

我还是更相信国家。

当然,不管那种情况,黄某杀人肯定不对,我也不是给政府背书,只是希望理性看待,不要被带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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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点,这个回答下,好多给人看yue了。

各种阴谋论满天飞。

阴谋不是不存在,但就事论事,这件事上,不会有阴谋的,相信我。

如果这件事不是激情杀人,我就销号,退网再也不逼逼了。

并把家里的书都烧了,再也不看圣贤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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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结果出来了,两家本来就有仇,现场爆发了冲突,不存在举报泄露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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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一下,通报出来了


再说点题外话。

这个话题之下,前十里面,各路牛鬼蛇神都在。

我可以说,百分百的沦陷。

都认为政府有问题。

如果政府真有问题,我们可以猛烈抨击,发表意见。

中国之中国,为我辈之中国。

一个国家,肯定有不足的一面,哪怕现在,也会有问题存在。

可是,我们不能忽视政府做出的巨大努力。

这个话题下,有好多外籍华人,不好好建设自己的国家,一看到中国有什么新闻,就半遮半掩的开始分析,好似开了天眼一样。

要是说的中肯也就罢了,屁也不懂,故作神秘,使劲摸黑,真不知道想干嘛。

求求你们了,让我们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不好吗?不劳您上等人操心。

还有个买保险的大姐,开头就写,“这个案子很难洗清。”后来看到通报,还死鸭子嘴硬。

大喊“作为一个有两知和正义的人,我们应该………”

你要有那良知,就不会买保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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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谈举报的问题,大家有没有想过一个很奇怪的问题:挖河沙并不是很大的罪名,而故意杀人是极有可能枪毙的。那为什么犯罪嫌疑人毫不犹豫的果断选择杀害举报人呢?

难道犯罪嫌疑人是一个傻子,或者他怒火上头就一时冲动杀人?

从常理判断都觉得很奇怪。

但是我们做一个黑暗的假设,假设杀人的目的是杀鸡骇猴,恐吓潜在可能的举报者,就能说得通了。目前的犯罪嫌疑人只是一个推出来的马仔(老板可能亲自开挖掘机吗),背后的黑手早就安排好了一切,马仔最后估计也有人打点照应。先判个死缓,然后改无期,过几年风头过了就减刑保外,最多坐个十几年牢,里里外外黑手自然会打点好。

后续的案情通告,多半会说没有泄露举报人信息,嫌疑人是一时冲动,幕后不存在黑社会团体等等——大家等着看吧。

有人可能会问,真的有这么黑吗?朋友,你真以为自己活在新闻联播里面吗?在一二线城市好歹是合法的吸血吮肉(假设劳动法不算法的前提下的确合法),偏远地方简直是无法无天。不过话说回来,胆敢赤裸裸嚣张到这样程度的,现在的确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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嫌疑人在杀举报人时,有可能是一时冲动激情杀人,但是杀妻子的行为,肯定是处心积虑的故意杀人了,而且手法极度残忍恶劣。

评论区有朋友提出另外一种可能,就是嫌疑人和举报者有极深的宿怨。这种可能性的确存在,等后续更多信息曝光,以备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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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有问题你去举报啊,扫黑除恶部门正愁没业绩呢。你在网上逼逼有什么用。”

这是我看见网络中讨论社会问题时,最常见的一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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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事儿有几个等级,一级比一级的严重。

现在警方还在侦查过程中,没有通报;能看到的,是一份儿子的举报书。

第一种情况,那就是有村民发现同村的人私自开挖河沙,然后去制止,发生口角后遇害。

第二种情况,那就是同村私自开挖河沙的人,并不是自己做,而是被人雇佣,这就涉及到背后的黑产了;而如果稍微翻看偷挖河沙的情况,背后都会涉黑的。

第三种情况,那就是村民发现有人私自开挖河沙以后,打电话给相关政府部门举报,没有现场发生冲突;然后,这个举报很快被私自开挖的人发现了,进行了追杀。

这种情况,是最恐怖的,举报者的身份瞬间被泄露,这就已经不是保护伞那么简单了。

可惜,根据我的观察,这种情况大概率会停止在第一种情况。

这就是塔西佗陷阱的微观体现。

如果翻看新闻,就会发现,因为举报挖沙而被打击报复,甚至反被诬告从而羁押671天的,以及直接入狱的,太多太多了。

所以这个事件,哪怕最后通报出来的只有第一层,也总会有人怀疑是不是有第二层第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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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关注的人这么少

一个娱乐圈戏子的一点破事,人人趋之若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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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我一个公道! 还我这个家!
我做梦也没有想到,刚过完二十岁生日的我,本来和父母和妹妹一家四口幸福生活的我,为什么一夕之间什么都没了?
爸爸妈妈被凶手残忍杀害,我的家没了,我要公道,必须要给我一个公道!
我们家住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骆家坝镇钟家沟牧马河边,7月10日凌晨五点多,我爸发现有人在离家不远的牧马河里用装载机偷挖河沙,于是开着我们家的车去看了看。我看了我爸的通话记录,5点57分开始,他给骆家坝相关政府部门打了举报电话……结果,我爸却遭到了偷沙人黄某的打击报复。可能是黄某发现自己的偷沙行为被人撞破,所以怀恨在心,他居然开着装载机对我爸进行无法反抗的追赶和铲压。人怎么斗得过机器,何况装载机上坐着的还是一个已经丧心病狂的畜牲!
我不知道我爸绝望之时心里在想些什么,是不是记挂着家里的人,是不是记挂着我和妹妹。等我妈听说这一消息,急急忙忙跑到河边想把我爸叫回来,但这个时候黄某正在开着装载机穷追不舍的铲压我爸……我不知道在这中间我爸妈经历了什么,我不敢去想。我只知道,我赶到河边时,我爸妈人都已经没了……我爸爸四肢被碾轧断裂,腹部也被装载机撞裂,内脏都露了出来,一只耳朵也掉了……现场血肉模糊,惨不忍睹。听在场的人说,我爸是7点30分左右被杀害的,我爸死后,黄某不仅毫无悔过之心,反而继续开着他的装载机对我家的小车进行铲压。
我妈看到我爸那个样子时该有多绝望,她抱着我爸哭得几乎断气,丝毫没有注意到又将装载机对准她的黄某。姓黄的已经丧心病狂,趁着我妈不注意,突然再次开着装载机对我妈进行碾轧。我妈身上肋骨全部碎裂,心肝肺全部被肋骨碎片戳穿,当场死亡。
我想不通,我爸难道做错了吗,为什么会招来如此灭绝人性的报复和杀害,我想不通……我爸妈不在了,我妹妹才十个月大,还没有断奶,这几天一到晚上她就哭着要找妈妈,她以后怎么办,我又怎么办?还有我爷爷奶奶,他们已经七十多岁了,还有我外婆也八十多岁了,从事情发生到现在,三位老人整日以泪洗面,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好。他们本该是享天伦之乐的年纪,为什么要被迫面对这种事情。我的爸爸妈妈,也是他们的儿子和女儿,白发人送黑发人,这种事情难道应该发生吗?谁来还我幸福的一家人?
我无法描述我现在的心情,愤怒?伤心?不甘?可是我又能怎么办?我们的国家是法治社会,可黄某藐视法律,罔顾人伦,作案手段极其凶残恶劣,作为家属,作为儿子,我只求此事能得到一个公正的处理,我爸我妈两条人命,我必须要讨回这个公道!我们一家人都是遵纪守法的良好公民,我爸是为了维护牧马河icon生态环境,挺身而出,勇敢制止违法行为,我妈只是想让我爸不要管闲事,想去将他叫回来,他们做错了什么,要落得这么个下场?我相信国家,相信执法部门会秉公处理,还我这个公道!




原文来自

【今日头条】m.toutiao.com/is/etf9v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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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对挖沙没概念,觉得挖沙不是多大的事儿,

明确的告诉大家,挖沙比贩毒更加暴利,而且是一本万利毫无技术和资金门槛,

把事情换成,因举报贩毒,一对夫妻惨遭毒贩报复杀害,是不是就好理解一些了?

一个地方,能去干挖沙的,无一不是盘踞一方的地头蛇。想想塔寨村。

挖沙——快速积累大量资金——在当地搞房地产、酒店、ktv、夜总会、饭店、乃至各类工厂——洗白成为xx代表……

普通人想去挖沙?你有几把刀几条枪?

涉黑和 勾结,一查一个准,没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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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补充:

1.抱歉,周末睡得比较晚,没想到一觉睡醒评论区又炸了。

2.因为是周末,很多时候做不到及时回复,毕竟不像某些人24小时住在知乎上,所以也不是很懂某些人为什么只要我两个钟头不回复,包括大半夜,就说我怂了。

3.我说的假定以此为准,是因为这张图是评论区提供的,我修改回答的时候没去验证是否是原图,所以说假定以此为准。结果评论区有些人好像不看后文,直接就开始带节奏了。让我不禁佩服某些人多年练就的抓字眼技能。

4.鉴于评论区节奏越带越偏,甚至扭曲本回答的意思开始互相攻击,我决定关闭评论区,让大家都回过头仔细思考案子,而不是把问题上升到奇奇怪怪的地方。

顺便我不禁开始佩服起那些键政大佬,果然我一个研究保险的还真不该涉足这领域,真的是不存在逻辑可言。顺便本回答不再做任何修改更新,扔这作为给后来人的一个榜样吧,这个领域我是真不敢碰了,太诡异了,私信骂娘的都有,就按素质看,也的确是不敢恭维。

7月17日更新修正:

官方通告下场,假定(用这两个字的原因,前面解释过了,这里就不做修改了)以此为准,得出2个信息,1是有人在现场劝阻,2是双方过往都有过被处罚的记录(注意时间)。此外,像评论区部分评论,体现出有人试图带双方有仇,举报人只是公报私仇的节奏。


封面新闻有了一篇公开报道,链接如下:

文中提出了几件事:

1.所谓双方有宿仇,已经是十年前的事了,且在此期间因为禁止采砂,受害人一家多年未从事该工作,不存在所谓个人利益矛盾。(此点与通报矛盾)

2.凶手一方期间一直在偷采,周边居民多次举报,但都不了了之。(通报指出有两次处罚)

3.举报者是主动上前阻止凶手采砂,因此,的确不是有人泄漏。

综上,在补充了通报的内容后,问题变成了:到底现场发生了什么?目前只能看在场的周某和凶手的口供了。

此外,为什么凶手多年偷砂都没人拦阻,这次,受害者却上前阻拦呢?


以下为未有相关公开报道前的原回答,为免某些人带节奏,一字不改,特此对照。当然对于我提出的泄密说,这个要向大家道歉,毕竟受害者主动阻拦,凶手直接加害这个逻辑过于小概率。

这个案子很难洗。(但也要对评论区严正声明,提出问题可以,借机抹黑国内带节奏的,请大家积极举报,说不定就是50W。)

1.凌晨5点多开始举报,当时的天应该还没大亮,视线环境应该没那么好。理论上,凶手应该没有那么好的视野条件直接发现举报人和车。(这条注意下,5点多在当地已经很亮了,但排除凶手很难直接发现举报人的说法。原因评论区补充了)

2.一直到7点钟发生案件开始,相关部门都没有采取措施,也就是说,耽误了两个钟头不到,一个钟头左右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举报人为了保证违法对象没跑,还一直呆在那观察。(有人说这个点相关部门还没上班,但是我查询了治安管理法,这个警方也能管,也就是说是可以报警处理的。另外,还有人抬杠说电话没打通的,这个我都懒得喷了)

3.凶手是环顾发现了举报人,还是在这一个钟头的时间里接到了其他消息知道了举报人在哪?

如果是凶手自己发现了举报人——这里就有个逻辑上不能成立的问题,他怎么知道这个人在举报他?

大家想一想,你在河里偷沙,附近有几个路人,你怎么会认定对方在举报你呢?那只能是得到了准确的指向性消息。(这条评论区有人说是受害者自己现身阻拦对方的,目前没有实锤,暂时保留意见。)

因此,按照目前公开的信息内容(见题目描述下的文章),我只能推测出:

1.凶手不太可能是自己发现了举报人。

2.凶手准确得知了被举报的事实——总不可能发现他偷沙,然后有人给他打电话说:别偷了,有人举报你了,回家睡觉吧。

3.凶手准确确认了举报人是谁,并实施了与相关行为不匹配的狠毒报复——偷沙的处罚,有其他律师大佬解读,显然不可能比恶意杀人判刑高,那他选择杀人,到底是基于什么原因?一时气愤吗?

个人是恳求相关机关在这事上严查,主要严查两点,他怎么知道被举报的事?又是怎么确认的举报人?

毕竟,不能让正义的人死得不明不白。

最后,从保险大佬的角度,我给出3个建议:

1.如果在一些治安不是特别良好的地方,要举报别人的时候,尽量别用自己的电话,或者先拍摄取证,然后再通过其他不泄露个人信息的渠道去举报。生命无价,如果实在不能确保自己的安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2.在实际的保险执行中,如果是死于谋杀,那么意外险一般是不能赔付的,因为是死于“非意外”(纠正一下,这里要看合同是否标明意外身故,如果只标明身故,是赔的),人寿险如果没有特殊条款,一般是可以赔付的,这也算是二者的一个差异。

3.作为一个有良知的人,我认为群众应该对这类新闻引起足够的重视,这是捍卫正义和道德的社会风气的必要举措,关注这些事,发出群众的声音,才能维护社会风气,这跟看几个流量明星的破八卦完全不是一类事,请大家严肃看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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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反映建国初历史的老小说《创业史》,地主没有了,一个富农凭着青黄不接的时候可以出借的一点点余粮,照样做着欺男霸女的勾当。家里老人插队下乡,当时农村的利益问题比现在单纯,然而每天的评工分和年底的算工分都是一场恶战:

年底算分会,会计算出生产队一年的收入与工分总数,平常脑筋非常“木”的社员脱口而出“一个工分三毛三!”然后全场贫农高呼“三毛三!”有生产经验的中农过了一会儿算出来,收入要减去支出,来年买种子、买肥料,牲口看病要花钱,牲口棚翻修要木料,暑天浇地要买电……工分应该是两毛四一个,一位有声望的老年中农站出来跟“三毛三”声浪对峙:“工分应该是两毛四一个,来年大家不过日子了么?”一大帮贫农和一小撮中农吵个半天,地反富坏在后排墙角蹲着不吭声,知青们有说有笑看热闹。等到大家都吵乏了,抗美援朝老兵出身的生产队长出来一锤定音:“今年的工分两毛四一个”。队长几次私下找知青们商量:“队长这破活实在不好干,你们知青读书多,还是你们做吧。”知青虽然都是娃娃,可是不傻啊,纷纷谦虚道:“他老人家送我们来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我们要虚心学习……”所以知青当中谁要是接了队长的活,在整个地区的同乡当中都能成为名人。

我国在历史漫长的小农社会长期处于匮乏状态,人们为了让自己可怜的基因传下去,依照血缘亲疏分配资源,牺牲外人和一部分家族成员的利益,把资源集中在生儿子、生儿子、生儿子上。所以你们现在仍然可以发现,越往基层,资源越容易被家族垄断。宗族纽带更容易形成欺行霸市的田园黑社会,这是必须清扫的犯罪!

同时,小农社会的人对现代化生产没有概念,不知道违反规章制度就会爆炸,不知道火车时刻表分毫不差,对自己不熟悉的东西缺少主观认识,总觉得办不成的事情就是人情没到,办不成的事情就是受人刁难。越是偏乡僻壤,人与人之间没有正邪之分的生存斗争就越激烈。断人财路如杀人父母啊!

在农村最可怕的事是什么?

这不是我的刻板印象。知乎有许多相关讨论。

城市化和现代化是改变这一切的唯一办法。必须努力提高农村劳动生产率,让农民能够享有更多财富,各种陋俗与丑恶才会在文明的光辉下消失。为了做到这点,农村需要提升的不仅仅仅是生产率,还要有现代的社会治理,以及满足农民对各种现代公共服务的需求。前段时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努力,让我们看到7亿农村同胞并不是天生的生活在落后中的命。今后的乡村振兴事业,仍然要持之以恒的把文明和法制送到乡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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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不仔细看新闻的人,举报人开车现场阻拦偷挖沙的,然后打电话举报,还问谁泄露的。

我不认为是有人故意泄露了两个举报者的信息。

因为我亲戚就在水资源管理中心工作,违法

盗沙,这件事简直屡见不鲜。

盗沙这种事情,成本极低,利润极高。

一般他们在河滩上抓住盗沙者,先是一顿

打,再转交司法机关,现在工作流程正规

了,在一些晚上特警支队就留守在河滩上,

直接抓人,两个相邻的县为了抓捕盗沙者还鸣枪了。

盗沙这个圈子极小,有风吹草动谁都能知道。

毕竟一个县的河滩就那几个。

不太可能是有人故意泄露了举报者信息。

这两个夫妇不是盗沙者,也应该和这个圈子

有直接或间接的利益关系。

这是这个圈子的常态。

看到有些人说是工作单位将举报人的信息泄露,我看估计是没

在政府机关工作过吧?

扫黑除恶风头紧,没有谁会不要自己的官纱帽。

这个问题下有两的逻辑不通。

如果凶手有关系,那何必冒着判刑的风险来干盗沙?

有关系的根本不偷沙,直接以建筑公司名义低价买沙,偷沙这件事抓住了没好果子吃的

如果凶手没有关系,那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事就不成立。

如果单纯为了报复举报人,还不至于直接杀人。

很有可能是凶手看见举报人在沙场附近停留,发生冲突后,过激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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泄露举报人信息的人要入刑,以谋杀论。

并同时和凶手一起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还有不要再说什么杀人犯是法盲。在中国一个会开挖掘机的人能不知道“杀人偿命”这4个字?别侮辱法盲这个词好不好。恰恰是懂一点法律的人才会想到激情杀人可能不用死。

这特么的不是法盲,要么是丧心病狂要么是对自己的保护伞很有信心。

还有我非常同意另外一个回答里的假设,既然已经有人写了,我就不再写一遍,我的看法完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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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很多人琢磨不透,主要是对非法采砂的利润不了解。


前几年因故接触了一段,一开始我非常奇怪一个事情:那时候因为一些原因,全国都是对非法采砂比较严打的时期,尤其某个地方,因为当地河沙很好,而且还被曝光过,所以属于处在风口浪尖中。

这种情况下,一般思维,肯定是至少躲躲风头再去采砂吧。

毕竟这可是严打采砂,且本地都被中央媒体关注了的时候。哪怕从自身安全说,消停两三个月,等风声过一点,再采不行吗?

能玩得起非法采砂的,都是精明人,因为这一行虽然技术含量不高,但背后一定多少涉黑,没一点黑同行都轻而易举挤垮你,所以这些老板都是有头脑的人,难道看不出这个风口多大吗?

就算老板们头脑不行,他们都还有保护伞啊,这一行没有当地的各路现管领导罩着,照样也干不下去,这些小领导再傻,也知道这种事该怎么讲政治,就也不避避吗?


实际上,真的不躲避,一天都不躲避。

即便中央暗访,省里督查,依然每天都打游击去采砂。

当然,结果肯定是抓了一大批,判了一大批。不过基于这些人能有这么极致的侥幸心理,想长治久安应该并不容易。


那么问题回来,为什么这些人这么顶风作案呢?因为利润太大了。

随便一个采砂船,可能就跟公园的小游艇那么大,一个柴油发动机,一个抽沙管子,一会儿就能抽一船,然后卸货到岸边装卡车,装满一车拉走一车。

一卡车利润能一万到几万。

一艘船一晚上如果开足马力,少则几十万,多则上百万。


很多人只知道在北上广写字楼里年薪百万多拽。你不知道这种小乡村,人家一晚上顶你两三年。

当然,严谨点说也不对,这个钱虽然采砂成本近乎零,但上要送保护伞,下要养一大堆小弟,所以也不能但算老板个人那么多。但即便如此,吊打这里各路装逼大神依然不是问题。


明白了这个利润,才知道为什么非法采砂能如此猖狂。哪怕明知道自己九成可能出事,依然要赌那一成?因为利润面前无理性,无论老板还是保护伞,都会疯狂的。甚至马仔都会疯狂——当时暗访时候,可是远远就有马仔主动拿着钢管过来逼问了。高额利润下,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也是够强的。


所以,不少人怀疑一堆布置复杂的故意杀人方式,甚至都想好了凶手下一步会被怎么开脱减刑之类,只能说图样图森破。越是太复杂的安排,出意外的概率才越高。

事实上,根本不用这么麻烦,只需要将举报人情况给下面爱冲动的马仔说说,就会去报复。当然,报复这么残忍未必一定在老板意料之内,但报复到重伤地步应该不难估计。但不管怎么说,回头怎么审,这事还真未必能找到雇凶杀人的证据。至于这种愣头青马仔,哪怕死刑,回头给家里点安置费,足够让所有人满意了——给个一百多万,足够家里鞠躬致谢,其他马仔更加凝聚——虽然这也就是一晚上的利润而已。


所以能说什么呢?只能希望不要止于凶手死刑就完了,挖一挖涉黑问题,挖一挖透漏举报人问题,挖一挖保护伞问题。这才是根子问题。虽然按照现在法律,这些人大概率都不会判多重,但至少也往真正正义的方向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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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就删我回答呗?我用央视的纪录片也能违规?我这个之前排前几,上百赞的回答您说删就删?

然后新写的回答,也改不了评论权限

晕了,现在又是建议修改


太阳底下无新事

(有些话就不说了,免得我号又没了)

总之扫黑必须破网

这件事让我想起了被挂牌督办的荆州长江非法采砂案件

一样的非法采砂,一样的举报人被疯狂报复

背后我想也是一样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

长江作为母亲河,在大力整治下,环境好了很多

用的方法就是挂牌督办加上异地用警

只要愿意去办肯定是能办下来的,现在苍蝇太多,苍蝇拍太少

这里有很多内容,为了过审,删了,大家具体可以看这个纪录片,真的很有触动

【扫黑除恶——为了国泰民安-哔哩哔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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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几天没怎么看新闻,沉迷游戏。

刚关注这事.....


于是我先看见的7月17日的通报,再看各位7月15日的发言,感觉有点倒叙那意思。

敢问诸位答主描述的是哪件事?这题是不是闹鬼了,是不是窜台了。

为啥你们一个个都在聊信息泄露?

这不是当天当面发生的么。同村儿的见了面还需要信息泄露?如果犯罪嫌疑人一个半小时内完成得知被举报,找到关系,索要信息,等待信息,身份确认,开车找人,心理建设,创造时机,实施杀害。请问,这是什么兵王文?这是你们脑补的神秘一个半小时?

如通告中那样,当面用一个半小时的争执升级为杀人,已经是极为冲动了。

一般矛盾由来已久才会这样。


至于为什么现场没人拦住这辆车。

各位前些日子都看过南京闹市区胖哥见义勇为的视频么?其中有一段是开车压人的,周围都在劝,有人砸车门骂街,还有人把共享单车横在汽车前。最后视频里那个凶手就是完成了对几米前妇女的反复碾压。

咋还有人觉得劝架的人能拦住开车行凶的?这得击毙啊。



而且被害人以前也偷砂,连处罚都和犯罪嫌疑人同年同月。

虽然我认为别管他以前干过什么,只要举报就是好样的。人是可以改变的。

但这和你们说的是同一件事吗?

看了这道题下的小氛围,我又看了八遍才确认他们曾经是同行。



实在不明白,你们邀请我来回答这个时空错位的怪题来做什么。

想听我说啥?我是不是来的时间不对,打开方式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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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花了一个钟头删评论,删着删着删明白了一些事。

1.有部分一开始讨论还比较理性,后来无端端攻击我的人,原来是在楼中楼被别人喷了,喷得怒火攻心,全算在我头上了——他们以为楼中楼的评论我也能看到。

2.很多评论有明显的节奏倾向,主要分两种,一种坚持是黑吃黑,一种疯狂带国家级节奏,动不动这就是**,赶紧润欧美,前者是粉到深处自然黑,后者是行走的50w。两方不管哪一方,都有被禁言+注销的。

3.很多人其实压根不在乎案子是怎么回事,只是逮到节奏就往死里带,结果评论区成了意识形态之争,案子只是个借口。

有人据此称此案为两个村霸火并,我很疑惑,到底是地方宣传部在带节奏,还是网友解读能力超乎想象呢?

7月16日补充:

评论区给了一个媒体报道,链接:

根据这个报道,修正原来的内容:

1.举报人是先电话举报,然后到现场阻止的。如果属实,可能的确是举报人自行暴露,因为没想到对方会动手。

2.凶手盗采河砂多年,多次有人举报,但多次调查,都是不了了之。

3.举报人多年前曾经承包采砂,被凶手抢了生意,并且被凶手打断3根肋骨。后来政府不允许采砂,举报人就洗手不干了——因此,不存在评论区及某些人所谓的举报人是眼红凶手抢生意,因为那是多年以前的事,要眼红也不用等到今天。

也不存在什么十年恩怨的说法,毕竟当年受害者就是受害者。(报道中称杨某某举报凶手多年,因此矛盾越来越深,但报道又说凶手未受处罚,因此举报无用,不过通报提到都有过处罚,这部分算下来才是有仇怨。)

——以下原答案不做修改,供大家对比了解心路历程——

直接列疑点和问题吧:

1.根据死者儿子的发文,凶手明确了举报人的身份。从手机通话记录看,5点57开始举报,7点半举报人被害,接到举报的部门在一个半小时的时间里没有动作?还是做了别的动作?以及为什么举报人一直留在附近?是他自愿监督,还是有人建议他在附近?

2.必须调查清楚的两个问题:

凶手怎么知道被举报了?

凶手怎么确认的举报人?

别跟我说他自己发现的,河里偷沙看到有人就觉得对方举报了?显然他至少知道有人举报的事。

有人说死者和凶手之前有矛盾,且死者可能主动到凶手处制止其行为,并在口角中暴露了举报的事。这个可能性不排除,但很显然,目前没有证据,我个人对此也保留意见,毕竟我很难想象在同村有仇的情况下还大摇大摆去告诉对方我举报你了。

3.我个人角度说两句老实话,可能被删,但我不吐不快。

从操场埋尸案到这个案子,有个共同点,就是举报这件事,没有保密,没有保密,没有保密!

这要是破冰行动里那种被腐蚀了的地方,或者乔四爷的东北也就算了,可应该还没到这种地步吧?这种案子反复出现,结果就像我跟我妈说操场埋尸案的时候我妈脱口而出的那句话一样:

这人真是傻,人家干什么坏事,贪污的又不是他的东西,他管什么管?自己死了,老婆孩子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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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大家说个故事,就是什么叫官僚主义不动脑子

我向省环保厅举报有人非法采砂

省环保厅下发给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给县环保局

县环保局给当地乡镇

当地乡镇打电话给当地村


真的,大家别笑


只要在基层干过,都有这种困惑

这特么我也能管? 这特么我也要管?

然后就形成了思维惰性,最后酿成惨祸

然后悲剧的是

责任最大的,居然还是他们······


说白了,发明属地责任和属地管理的人,真特么是个天才!


我有一个小师弟在县金融办当主任,然后县里有个人因为去市里银行存钱,发生一些问题举报市里某个银行,然后省里转市里,市里转县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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挡人财路如杀人父母。现在河沙价格飙涨,超过300块一个立方。一艘挖沙船按80吨算。挖一次可以赚2万块,每天挖3次,赚6万。成本几乎是0,这利润,堪比贩毒啊!

河沙这么涨下去,怕是未来会成哥伦比亚一样武装挖沙都会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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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主管部门与行业违法者串通一气通风报信,就仅仅是采砂行业吗?

当然不是。

前几天一个妈妈圈子里的宝妈,在匿名向当地教育局举报女儿班级教师乱收费一周之后,被女儿班级班主任叫到学校去谈话,谈话大意就是告知这个宝妈自己已经知道是她举报的啦,还当面念出了举报原文,接着就是委婉恐吓她,这样只会让自己的孩子遭殃,还很猖狂的说现在都是身份证实名举报,你无论举报到区教育局还是市教育局,都会最终反到校里,学校也会最终反给她,你举报什么,谁举报的没有她不知道。所谓匿名举报,屁用都没有……

而且我后来打听了一圈包括宝妈,教育局和中小学的内部人士,得到了证实,所谓家长匿名举报屁用没有。孩子中小学入学就要填报家长身份证、电话……详细信息,其实只要教育局不尽保密义务,不保护匿名举报人信息,涉事教师肯定一查一个准。这种环境下,谁还敢举报,没有了举报监督,那就是法外之地的无比猖狂。

为什么会这样。

不作为、裙带关系严重都是部分成因,另外还有权力寻租的经济因素:

现在的房地产开发商都要有名校学区才能高价卖房子,头好几年,教育局大笔一挥划个学区,就收开发商行价400万了,现在只会更多。问题是,如果区教育局管片内的牛小牛中不肯配合,就说没有位子,安排不下,再肥的到嘴鸭子,教育局也只能干瞪眼,所以虽是上级主管部门,却难免对下辖牛校迎合讨好。

今天看到一个肿瘤医生被举报索贿5000,其实好多大城市的中小学家长每一年给老师的孝敬也不比这个数少。

医生用职业勒索你,至少你还能举报,大不了换个医院看病,甚至大不了换个城市看病,孩子老师怎么举报??!

好多中小学老师敢明目张胆大言不惭地在新生开学家长会上说:

“你们都不要举报,因为那都是徒劳的。现在举报都得实名,说是信息保密,根本不存在的!你们这边举报,那边教育局就把举报家长信息反馈到学校,学校就反馈给老师!你说到时候你给我惹这么大麻烦,我会怎么对你娃呢??你就算费尽力气给你娃换个学校,只要不出市,你举报这点儿事儿即使到了新学校也保证人人皆知,你看谁还搭理你娃! 不怕跟你们说,我有多一百种方法让你家孩子阳光快乐积极努力,也有无数种方法花式让你家孩子一个月内抑郁,而且保证不打不骂不违法。我对孩子的态度不光取决于孩子的在校表现,也主要看你们家长的表现,毕竟一个班几十个孩子,我不可能做到绝对的一碗水端平。你们才是孩子的亲生爸妈,你们要成为自己孩子第一负责人,如果你当家长的都不想付出,都想推给老师,那你当初生他干嘛呀……”

我常看的牙医是个本地最好的公立三甲口腔医院的大夫,他跟我抱怨,自从他女儿上了小学,一年间,女儿班主任的七大姑八大姨都在他这里看过牙了,而且还得做到基本免费,其中一些避免不了的费用只能自己掏。

前年,我一个八杆子打不着的远房亲戚媳妇是当地名小老师,仅用一万块(这家医院这些项目的真是市场价十万不止),在当地最好最大的整形医院整了全脸。就因为那个医院的一把刀的女儿在她的班上。我问她,不怕整形失败吗?她回答:“不怕,他家娃在我手里,他不怕,我就不怕。” 我听得大热天里后背阵阵凉飕飕。


医患再难,也是一锤子买卖,

教育却是一家人的心头肉长年累月攥在人家手里,讨个不被恐吓的公平更是难上加难


很多年前,我认识的一个牛小老师,私下颇为得意的讲过她是怎么整治家长难搞的学生,她说:

“我根本不用说一句话,什么都不用做。只要每次这个孩子和我说话我都装听不见,平时在班里跟孩子们开玩笑到了这孩子这儿就不笑,不用一个星期班里特别精的几个小孩子们就能品出味儿来,也开始欺负或者疏远那个孩子。同学对那孩子的欺负,我也不是不批评,只要稍微批评的阴阳怪气一点,其他孩子就自然慢慢都知道该怎么做了。小孩子回家跟父母根本学不出来,就是学,也不过就是说我不怎么笑不怎么爱搭理他之类的。这个很好解释啊,我每天管着好几十学生,又不是卖笑的,哪有时间人人搭理人人笑脸呢。现在的孩子精着呢,都知道看人下菜碟,我不待见的,谁都不敢待见…”

我问,这孩子转学不行吗?

她说:

“哼,哪里都一样,这孩子转到哪儿,原学校都会跟接受学校通气打招呼的,这孩子好过不了。”

我问,那不是得校方出面打这种招呼吗?

她说:

“那是当然,现在就是有关系,谁没个二三十万能摆弄进去,哪个不是跟校领导或者教育局有点关系。这点事儿还是办的了的。”

一个小的子系统中,一旦有了足够多的坏单元,就会联手创造出一个有利于坏人的行事规范,谁敢挑战,往往也要付出与全体坏人陷入对立的代价。13年之后反贪最严的那两年,我就听到过好几个贪官太太恶狠狠的诅咒大领袖早死。你看,“坏”一但成为一种普遍的价值观,坏人就可以坏得毫不掩饰 理直气壮,并且对妨碍他们坏的绊脚石党同伐异。

人们之所以痛很恶行,实是因为行恶之人的利益,永远是站在所有不愿为恶之人的对立面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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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众人的表演可真精彩,属实佩服佩服。

更新一下官方通报


新闻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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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恶劣的情况。

某天早上,小明看到一群黑社会,在自己家附近疯狂的非法采集物资。

出于对国家村子的保护,小明猛然打通了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那边的人冷漠的态度,让小明怀疑,举报是否有用。


但小明却万万没想到,对方在收取了他的姓名,还有一些信息以后,挂了电话。

立刻把电话打给了一个后脑袋三道褶子的社会大哥,喂,大哥。

XXX村,有个举报你们人非法采砂的,你们处理一下!


后脑袋三道褶子的大哥脸色阴沉,心里想道,敢举报我,我TM杀了你全家。

随后打开电话,打给了正常采砂的小弟,整死他们,看看以后谁还敢阻拦咱们挣达布溜。


随后小弟开着车,疯狂的碾压两个举报人,先是碾压死了一位父亲,后续又杀死了一名母亲。

最后大哥美滋滋,小弟却不用担心后半辈子,就算自己被判了死刑,大哥给的钱自己几辈子也挣不来。

杀2个,换几辈子都挣不来的钱,美滋滋!



话说,各位可能不了解这群土木建设工程领域的黑恶势力有多猖狂。

早些年为了抢资源,抢小区的土沙售卖权,轻则动刀,重则组团互相掏枪对打。

曾经的抢矿,有些年纪大的人都有印象吧,上百人临着扎枪互相殴打,都是常事。

首先,许多回答遗忘了一件事,那就是,受害者驾车前去制止并拨打举报电话。

可以说,受害者把自己暴露了!


至于这次的采砂杀人事件,我认为有3种可能。


1有人泄露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导致举报人被杀(可能性极低)。

这边收到举报信息以后,立刻反馈给了杀人者的老板,杀人者的老板得知消息后。

告诉好好教训教训举报人,随后杀人者开车压死两人。


2(可能性较高)

没直接泄露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但接到举报的单位,给采砂的老板打了电话(这群人基本都认识)

上去,喂,六哥,有人举报你们非法采砂,先别采了,举报人看到你们采砂了。

六哥大怒,问道,谁举报的?兄弟!我整不死他,随后那边模凌两可说了几句。

那谁在附近,就是谁举报的呗,六哥瞬间暴怒。

随后六哥给小弟打了电话,告知举报人就在附近,

随后六哥小弟一看,旁边停着一辆白色轿车,这不是刚刚阻止自己采砂的人吗?

还有一名中年男子,附近就TM这一个人,不是他举报的是谁举报的?


想了想,一天采砂能挣好几个达布溜,被这小子举报了,顿时恶向胆边生,两人发生辱骂争吵。

随后六哥的小弟开车疯狂追逐碾压举报人,杀死了举报人。


3(可能性较高)

就是正常走的程序,非法采砂被举报后,采砂那边得到了通知。

随后杀人小弟自己猜测到了是谁举报的,询问后大致确认,之前有一个人开着轿车阻止自己采砂。

多半就是他!

于是开车压死了受害者与受害者的妻子。


咱说这种回答,本不该这么写,很容易出问题,但我却并不怕。

黑社会并不可怕,黑社会有枪,有刀,我也有拳头,何惧之有?顶多被报复一弹崩了


怕的是有人庇护他们。


不过据我看,(非恰饭充值回答) 举报单位直接泄露举报者信息的可能性不大。

因为这样没什么意义,就算是沆瀣一气,狼狈为奸,也不至于杀人啊!

直接把机车开走,回头再继续采就完事了,弄出这杀人的恶性事件,完全脱离了赚达布溜的本意。


就算是泄露信息,也不是接电话的人泄露的,具体谁泄露的,咱不清楚。


据我分析,是举报单位接到电话后,随后通知采砂一方,采砂一方得到消息后,立刻通知小弟。

小弟一看,这TM还能是谁举报的?除了刚刚阻止我那个人吗,还能有谁?

随后与其发生争执,随后开车杀人,这种可能性是最大的。


有人可能说我是洗白,不是洗白,各位仔细想想,这事,一个人早上在河沟里采砂呢。

采着采着,突然开来一辆白色轿车,阻止自己采砂,这人没听,俩人一顿争吵,最后阻止者走了。

随后过了一会,上头大哥六哥打电话,兄弟,有人给咱们举报了,你知道是谁不?

小弟一看,除了刚才那个阻止我采砂的,还能有谁?

于是,暴怒下杀人泄恨。


各位可能不信,可以问问国土局的工人员,遇到这种举报,是不是第一时间接到举报后。

立刻向非法采集单位发出警告,陕西这对夫妻最大的错误就是暴漏了自身!。


我捋一下。


1受害者不是在家被碾压致死,而是在采沙附近被碾压致死。

说明什么?说明受害者多次近距离跟踪杀人犯,有可能杀人犯早就察觉了!。


2受害者多次开车跟踪采砂车,注意,是跟踪去的,采砂的人也不是傻子。

自然知道,被跟踪意味着什么!。


所以说,我认为泄露举报人信息的可能性几乎为0,很多人高估了黑社会的能力。

殊不知这群黑社会在某些公职人员眼里就是一群牛马,一群扑街仔,跟他们合伙杀人?

给他们提供情报?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


所以说,我建议大家以后举报的时候,绝对不要跟这群黑恶势力硬碰硬。

也千万别露面,不要留什么姓名,身份证,留的话也要用化名,不要用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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