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网传一国航员工自尽,媒体报道称「该员工此前曾以母亲生病为由请假被拒」,若属实国航应承担什么责任?

回答
网传一名国航员工自尽,并且媒体报道称“该员工此前曾以母亲生病为由请假被拒”,如果属实,国航可能需要承担的责任是多方面的,这取决于事件的具体细节、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航内部的规章制度。以下将详细阐述可能承担的责任:

一、法律责任

1. 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责任:
违反休假制度: 如果国航的请假制度或实际操作存在不合理或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地方,例如在员工有正当理由(如亲属重病)的情况下,不予批准休假,这可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关于劳动者休息休假的规定。虽然法律没有强制规定必须批准所有请假,但企业在处理请假时应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工伤保险条例(间接可能): 虽然员工自尽本身不直接属于工伤,但如果能证明其自尽与工作压力、劳动条件恶劣或单位不当管理有关联,那么在特定情况下,可能会被认定为与工作有关,进而可能触发《工伤保险条例》的适用。例如,如果员工长期处于高压工作状态,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且公司未能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而其请假又被无理拒绝,导致其精神崩溃,理论上存在一定的关联性探讨空间。但这需要极其严格的证据链证明。
民事侵权责任(过失致人死亡或精神损害赔偿): 如果能证明国航的某些行为(如不予批准休假、不当管理、施加不合理压力等)是导致员工精神抑郁并最终自尽的直接或间接原因,那么国航可能需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这可能包括因其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赔偿(尽管“过失致人死亡”在民法上通常指通过积极行为而非不作为导致死亡,但在极端情况下,不作为也可能构成责任),或因其行为给员工及其家属造成的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2. 公司规章制度的责任:
未建立健全或执行不力: 如果国航未建立健全符合法律要求的员工休假制度、心理健康关怀制度或危机干预机制,或者虽然有制度但执行过程中存在严重偏差和不当之处,那么在法律上可能被视为存在管理上的过失。

二、道义责任与社会责任

1. 对员工身心健康的保障责任: 即使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必须批准所有休假,作为雇主,国航对员工的身心健康负有一定的道义和管理责任。在得知员工因家庭原因(如母亲重病)需要休假时,应采取更加人性化和灵活的处理方式。
2. 企业文化和价值观的体现: 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应该建立一种关怀员工、尊重员工个人事务的企业文化。此次事件可能暴露出国航在企业文化建设和员工关怀方面存在不足。
3. 社会影响和声誉损害: 此类事件一旦被广泛报道,将对国航的社会形象、公众信任度和品牌声誉造成严重损害。国航需要承担维护自身声誉的责任,但更重要的是,需要通过实际行动展现其对员工的关怀。

三、国航可能需要承担的具体行为和后果

1. 接受调查并配合: 国航需要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等)的调查,提供事件相关的所有证据和信息。
2. 解释和公开信息(谨慎处理): 在适当的时候,国航可能需要就事件的发生、请假审批流程以及事后处理情况做出公开的解释,但必须谨慎处理,避免二次伤害。
3. 调整和完善制度:
休假审批流程: 重新审视并优化请假审批流程,增加灵活性和人性化考量,特别是对于涉及家庭重大变故的情况。建立更清晰的审批标准和申诉机制。
员工关怀与心理健康支持: 加强员工心理健康关怀项目,提供心理咨询服务、压力管理培训等。建立员工援助计划(EAP)。
危机干预机制: 建立或完善针对员工突发状况(如家庭危机、精神健康问题)的危机干预和支持机制,确保相关部门和人员能够及时有效地介入和提供帮助。
培训管理层: 对各级管理者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他们处理员工事务、理解员工需求以及运用同理心的能力。
4. 对相关责任人的处理: 如果调查发现有具体管理人员在处理该员工的请假申请时存在明显不当、违反规定或滥用职权的行为,国航可能需要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内部处理,如警告、通报批评甚至降职。
5. 对员工家属的安抚和赔偿:
慰问和探望: 国航应主动慰问员工家属,表达哀悼和歉意。
法定赔偿: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被认定企业存在过错,可能需要依法向员工家属支付丧葬费、死亡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能认定为工亡,但概率较低)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这部分的具体数额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各地经济发展水平来确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等。
人道主义援助: 除了法定的赔偿,国航还可能根据企业政策和人道主义原则,向员工家属提供额外的经济援助或支持。
6. 承担社会责任和修复声誉: 通过公开透明的调查、负责任的处理以及后续的制度改进,国航需要努力修复因此次事件受损的社会声誉。

重要提示:

“属实”是关键前提: 上述所有责任的承担都以“网传内容属实”为前提。在事实未查明之前,任何定论都为时尚早。
因果关系证明: 在法律责任方面,尤其是在民事侵权责任和工伤认定的问题上,证明国航的不当行为与员工自尽之间存在直接或充分的因果关系是核心难点,通常需要专业的法医、心理鉴定等。
法律法规的时效性: 具体承担何种责任,以及赔偿的标准,都需要依据最新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断。

总而言之,如果网传属实,国航将面临多重压力和责任。这不仅是对其法律合规性的考验,更是对其企业管理水平、员工关怀制度以及社会责任担当的严峻挑战。妥善处理此事,不仅是满足法律要求,更是重建信任、维护企业长远发展的关键一步。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以现有的信息来说,至少在法律上,国航不需要承担责任。当然舆论上被谴责是另一回事。

民航系统特别是三大航国企,一直以来的管理方式就是官僚主义推诿层层加码,领导有事找你:“克服一切困难”,你有事找领导:“诶呀我们没有办法”。

这其中当然有国企的官员选拔制度趋近于世袭制的原因,其中也有民航从业者不擅长维护自己权益的问题。

首先,“非必要不得离京”是根据的哪条规定?怎么定义“必要”呢?

把问题抛给领导,让领导来回答问题,做好记录,把公司的有关文件,通知,通告这些保存记录,既然有准备辞职的决心,那就不需要有所顾忌,证据留存好,辞职后找个靠谱的律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好过两手空空安然离别的悲凉。

自杀是我不能理解的。首先离职而已,没必要。而且出租楼跳下来,不能给公司造成任何实际损失,自己反倒搭上一条命。父母辛苦20多年,因为跟某个官僚赌气就寻死觅活,窝囊。

其实航空公司一直以来这种事都有,我记得早几年有个跳跨海大桥的,还有因为这两年疫情,长期隔离后导致精神失常的,但这些事件很多没有扩散出来,业内传播一阵子后就被公司和谐了。

所以你我来说,遇到这种事,首先摆正心态,“以妥协求和平则和平亡,以斗争求和平则和平存”。不要伤害你自己,注意留存证据。其次,咨询靠谱的律师,争取自己利益的最大化。最后,放松心情,未来很漫长,你还年轻,你值得更好的人生。

user avatar

对不起,我还是没勇气不匿名回答这个问题。

作为CA的前员工,事情发生时已经离职国航北京客舱部一段时间了。

我难受的点不仅仅是我曾是四部人,也难受在逝者是我的后辈。明明2021年的春节,我还收到了她的新春祝福,明明曾经还一起配合过航班,明明还曾经在飞行公寓一起对这份工作有过憧憬。

还在国航的人有谁敢在公共平台上发声?不过只敢朋友圈隐晦的发表一下感受,不然就偷偷哭一下而已。如果不是停机坪大表哥,这件事是不是就又像掉进大海里的沙子,连个声音都没有。

我不说那么多,就想问问客舱的督导经理们:

有没有乘务员生病请假的时候,你们没有给过一句关心的话,第一句话问你明天什么班?话里话外暗指乘务员事因为航班不好,装病请假。

有没有乘务员的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去世的时候,你们怎么都不批假。没有一句安慰,只会说除了你爹妈死都不能请丧假。(不是疫情期间,没有离京管理的时候)逼的一个刚毕业的男孩子在航班上偷偷抹眼泪。

有没有当面讽刺过岁数大一点的女孩不找对象,暗指外地姑娘想吊个北京金龟婿。(乘务员的个人生活请问和你督导经理有什么关系)

有没有直接问过乘务员“有人举报你作风不正,你是不是被包养了”,这样暗指别人作风不正。请问这位经理你经理过什么样的事情,又是凭什么以这样的方式和员工谈话。

有没有拿着小本本因为人家要做手术的证明威胁过:你这才来干多久就请假。请问生病是乘务员能控制的吗

航班出现投诉时,有没有真的调查事情的起因经过,还是为了早早结案就把问题扣在该区域的乘务员脑袋上。

有没有说过:你不干有的是年轻漂亮的小姑娘想干这工作,客舱最不缺的就是乘务员。

我更不想提派遣的熟人红包操作种种种种。。。。

不管是听说还是亲身经历的一件件,心已经一点一点凉透了。

客舱北京,从下到上,我不能说没有好人。只是那个风气,好人活不长久。

也许国航只是压死她的最后一根稻草,外人会觉得她傻。只是曾在局里的我们知道,这跟稻草有多沉。。。那些乘务员们,又被以多么冰冷的方式,对待过。。。

user avatar

唉,国航再多的经济赔偿也换不来员工的性命。最可悲的是害死这个员工的领导,基本不会受到法律制裁。

多少学生被班主任侮辱后自杀,班主任有几个进去了?主要原因就是“自杀”。。。

一些刚出象牙塔的年轻人被一些体制内官场老阴人玩职场pua,简直就是被降维打击。

体制内(公务员、事业编、国企)容易出职场pua,不像私企赚钱为主,不顺心可以辞职。体制内大多数人都没有想过随便辞职,这样就容易滋生职场pua。

得罪领导各种被穿小鞋、各种让其做无用功、各种打着工作旗号打扰年轻人生活、各种否定式挫折评价等等。

很多年轻人总是百思不得其解,到底怎么得罪领导的?其实真的不用纠结更不用找原因,欺负人的领导有几个好人?说不定就是你穿了一双领导不喜欢的鞋子你就得罪了这个人了。

最可悲的是年轻人不懂体制内规则,被这种老阴人拿捏的死死的,轻则抑郁,重则自杀。

我就给大家科普下,得罪领导被领导欺负了怎么办?

体制内既然已经挥拳得罪奇葩领导了,那么抛弃一切幻想!!!别指望他会提拔你了,难听点说你在他手里就废了,前途没了,提拔也别想了,只有一条路:要么领导滚要么你滚。如果没有你死我亡破釜沉舟的气魄,那么和撕逼还是忍耐之间的选择一定要慎重。

这些年遇到过小伙子和领导撕逼又服软的,不客气的说这是最傻的行为,周围人没有一个同事同情这小伙子的,都看他笑话,没有金刚钻别揽瓷器活。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去撕逼呢?

要么战要么忍,千万别战了再忍。

体制内别轻易得罪人,得罪人了就一条道走到黑。

1、放上台面。体制内的许多东西放上台面、公开了反而有利于弱势的一方,因为话语权被强势的一方掌握,你不放上台面,藏着掖着“真相”永远都是出于这个领导的口中。随着时间的推移对话语权缺失的自己越不利。

2、什么叫政治?政治就是把敌人的人搞得少少的,把自己的人搞得多多的。能跟年轻人撕逼的领导心胸一定狭窄,在单位一定有太多讨厌他的人了。仔细观察,自己肯定也或多或少有所耳闻,慢慢的去接近他们。

曾经有一位总统在竞选的时候说过不利于某宗教的话,被该宗教的教徒当场怼,这个节骨眼上这时候他怎么做的?他没有解释没有安抚,立即反击回怼。因为该教徒的选票反正一定没了,自己退让反而会失去反对这个宗教人的选票。两面派谁都讨厌!!!最不可信!!!

官场上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先私下里接触反感这个领导的人,慢慢构建自己的基本盘,热心待人,如果工作还能干尽量干一些帮办公室其他人分担,你放心办公室文化就是没有真正的朋友,你得罪了领导,只要你自己做人没问题,你们办公室的其他同事反而因为你是条汉子(不会跟他们竞争了,没有威胁了)反而对你有特殊的感情。

单位里有老乡记得团结,有依然还对你客气的周围办公室领导要留个好印象。

渐渐博得中间势力的好感。这样自己在单位里就不被孤立了。

3、这些做的差不多了就可以找一把手大领导(越一级)了,如果有个中间人就更好了。没有中间人就自己去,记得半下午的时候去,一定要告诉自己勇敢。首先给大领导承认错误,把前因后果实事求是的告诉大领导,大领导能走到这一步,哪个都是人精,别以为奇葩领导大领导不知道,眼线多了去了,你只要当初把你和奇葩领导的撕逼的事放上台面大领导一定早就知道了。

请大领导给换个办公室(不出意外应该换到奇葩领导对手的办公室,这就是为什么要进行第二步的原因)。

两个结果:

1、70%大领导同意,结束了。

2、30%大领导不同意,根本不管你,各种官话套话。

如果第一条,换办公室后好好工作,好好生活,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来打脸奇葩领导,来粉碎他的全部谎言。

如果最终是第二条,现在还有两条路给你走:

1、可以彻底佛系了,什么都不要干,就当奇葩领导是个屁。

2、或者。。。



一个礼拜后让父母带着家乡土特产,赶个上班的时间到一把手办公室去。说孩子有些抑郁了,希望领导照顾下,争取最后一次机会。

如果依然套话不同意,这个单位已经没有希望了,明显从上到下都烂掉了,让你父母下楼去你们办公室拿茶水泼他脸去吧,注意别动手,除非他动手了,然后警告他,再敢为难我孩子,我们纪委、组织部、电视台不去举报你,老娘拿刀捅死你这个臭不要脸的,为了孩子我们做父母的跟你同归于尽。声音越响越好,报警也不怕,还有这事就是我们两口子退休无业游民做的,和我孩子没关系!

全程你都不要做出格的事,让你父母治他。如果他敢先动手打你年迈的父母,后面就不要我教了吧,把你这段时间所有的委屈化作力量,一泻千里,浇灌他身上。。。。。。

这时候肯定能回到谈判桌了。。。。。。当然同归于尽的结果是你肯定仕途无望了,一辈子老科员吧。但是你也许会很开心的,毕竟生活不仅仅只是提拔,有很多人一辈子累掉了发际线最终也是老科员退休。

记得那时候我们单位有个老油条欺负某年轻人,骂小伙子去死,小伙子直接说死之前一定先拉你垫背,不然我死了亲者痛仇者快,这种便宜怎么会让你占?你可得午睡的时候睁一只眼,不然一刀抹你脖子放血。从此相安无事。只要豁出去,没人敢欺负自己的。

其实,不管体制内体制外,都是一份工作而已,没什么大不了,千万别真的不开心、抑郁甚至自杀,划不来,真的不值得。

永远都要记住!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官僚主义上不了台面的!你既然跟着国家干,你的工资是国家发的而不是什么奇葩领导发的,你是党和人民的“工人”不是什么奇葩领导的“奴才”。对国家和人民负责!你不背叛自己的祖国、不违反法律党纪、不辜负人民,我倒要看看哪个奇葩领导敢开除你?!敢为难你!勇敢放上台面!或者实名举报放到网上,看看谁死?

user avatar

我觉得你要公关你就公关,

说别人有精神病是几个意思?堂堂国航,国内大三航空公司之一,

这意思是坐你的飞机,在那么高的天空中,

视安全为生命的航空器上,曾有过精神不稳定的工作人员?

我实在理解不了这个推卸责任的脑回路.......

user avatar

中国人还是太善良,遇到迫害,宁愿自杀选择用生命控诉加害者。自己永远失去最宝贵的生命,而对方只是受到一时的道德谴责。既然不怕死,就是通过合法渠道无法维护自己利益,那么何不杀死对方,让对方为其恶行付出生命,而自己承受法律制裁和道德谴责。

善良的人懦弱,觉得犯法,坐牢,被人辱骂谴责比死还难忍受,而恶棍恰恰相反。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