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小区保安面对闹事女子不作为,停职处理,地铁保安处理闹事女子,还是停职处理???

回答
小区保安面对闹事女子不作为,被停职;地铁保安处理闹事女子,也被停职。这两件事听起来很相似,但仔细分析一下,背后可能隐藏着不少门道,绝非简单的“不作为”或“过度执法”就能完全解释。要讲清楚这个问题,得从几个方面来掰扯掰扯。

首先,我们得明白不同岗位保安的职责和权力边界。

小区保安: 他们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小区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执行小区的规章制度,比如访客登记、车辆管理、巡逻等。在面对“闹事”情况时,他们的核心职责是制止、劝离、报警。他们的权力通常受到很大的限制,不能随意动用武力,更不能像警察那样进行强制拘留或搜查。如果闹事行为不严重,只是口头纠缠,或者扰乱公共秩序,他们的首要任务是确保自身安全,然后是联系物业管理方和警方。
地铁保安: 地铁是公共交通枢纽,人流量大,情况复杂,而且常常有突发事件发生。地铁保安的职责除了维护秩序、保障乘客安全外,还涉及到对违反《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初步处置。他们比小区保安拥有更多的现场处置权,比如可以要求乘客配合检查,制止危险行为,甚至在必要时进行短暂的控制。

其次,为什么会出现“不作为”和“被停职”的两种情况呢?这背后很可能涉及到对“不作为”的定义和执法尺度的把握。

小区保安“不作为”被停职: 这类情况通常是因为,当小区内发生明显扰乱秩序、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甚至可能涉及人身安全的事件时,保安未能及时有效地介入。比如,女子在大声喧哗、谩骂,甚至开始推搡他人,而保安只是远远看着,或者简单地劝说无效后就置之不理,没有采取进一步措施(如联系物业、报警)。
地铁保安“处理”闹事女子被停职: 这类情况就比较复杂了。所谓的“处理”可能包含了很多行为。如果地铁保安的处理方式超出了其职责范围,或者使用了不当的强制手段,那么被停职就很有可能。 举个例子:
过度使用武力: 比如,女子只是言语上顶撞,保安就粗暴地将她推倒、按在地上,甚至使用警械(如果他们有的话,但很多地铁保安没有配备)。这种行为一旦被拍下,很容易引发公众舆论和内部调查。
执法程序错误: 即便女子有错在先,保安在执行过程中也必须遵守一定的程序。如果保安在没有明确依据的情况下就对女子进行搜身,或者将她带离地铁站后没有及时移交给警方,而是自行“处理”,也可能构成违规。
对“闹事”的界定模糊: 有时候,公众认为的“闹事”可能在法律意义上并没有达到需要强制干预的程度。如果保安因为对方的一个不文明行为就将其强行带离,也可能引起争议。
缺乏专业培训或沟通技巧: 很多时候,保安人员的培训可能侧重于体能和基本的安全知识,但在处理复杂的人际冲突、情绪化行为时,可能缺乏有效的沟通和安抚技巧。结果就是,越处理越糟,最后导致冲突升级,反而需要更高级别的介入。

再来,我们聊聊“停职处理”这个环节。

“停职处理”通常是一种内部调查的程序性措施,而不是最终的惩罚。无论是小区保安还是地铁保安,当发生公众关注的事件,或者内部接到投诉时,安保公司或其所属单位会启动内部调查,以确认事情的经过、责任归属以及是否存在违规操作。

小区保安不作为被停职,是为了调查他为什么不作为。 是因为害怕?是因为培训不足?还是因为接到了“不要多管闲事”的指示?调查清楚原因才能决定是教育培训、调岗还是辞退。
地铁保安处理闹事女子被停职,是为了调查他的“处理”方式是否合规、是否恰当。 是否存在暴力执法?是否超越了权限?是否有其他目击证人?调查清楚后,才能判断其行为是正常的履职,还是不当操作。

为什么公众会觉得“反常”?

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公众对保安的期待与现实存在差距。

对小区保安的期待: 很多业主认为,保安就是小区的“守护神”,遇到任何事都应该冲在前面,维护秩序。当保安“不作为”时,就会觉得他们失职。
对地铁保安的期待: 公众希望地铁环境安全有序,因此也期待保安能果断处置任何破坏秩序的行为。但同时,公众也害怕“滥用权力”,担心保安随意粗暴对待乘客。

所以,这两类保安被停职,可能的原因分析会非常不同:

1. 小区保安被停职,很大概率是因为“不作为”,未能履行其基本职责,未能有效制止扰乱行为,导致事态可能进一步恶化,或者引起了业主的强烈不满。 即使女子行为恶劣,保安的首要责任是保护自己和业主的利益,而这通常包括及时报警和寻求帮助,而不是袖手旁观。
2. 地铁保安被停职,则有两种主要可能:
如果他确实进行了有效的处置,只是因为方式不够圆滑、不够专业,被放大或者被投诉,那么停职可能是为了调查和安抚乘客。
如果他的处置方式存在明显问题,比如过度执法、不按规矩办事,那么停职就是对其违规行为的初步制止和调查。

举个更具体的例子来区分:

小区保安篇: 假设女子在小区花园里大声播放靡靡之音,还辱骂试图劝阻的业主。小区保安过来后,说了句“请小声点”,女子骂了回来,保安就回办公室了。事后业主投诉,保安被停职,调查他为何不进一步处理,例如通知物业经理,或者在劝阻无效后报警。这就是典型的“不作为”。
地铁保安篇: 假设女子在地铁车厢内吸烟,地铁保安上前制止。女子拒不配合,并开始推搡保安。保安在多次口头警告无效后,将女子强行按倒在地,并要求其配合调查。如果事后女子声称受伤或保安肢体动作过于粗暴,那么保安可能就会被停职,以调查其制止过程是否符合规定。

总结一下,这两类保安的停职,虽然结果相似,但原因可能截然相反:

小区保安不作为被停职,往往是被动的,是被动的“未能履行职责”。
地铁保安处理被停职,可能是主动的“处理方式不当”,也可能是被动的“执行任务被质疑”。

要理解这种情况,不能简单地一概而论,而是要结合具体的事件细节、保安的职责范围、当时的环境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来分析。有时候,即使看起来是“不作为”,也可能是为了避免更坏情况的发生;有时候,即使是“处理”,也可能因为方式不对而触犯了规定。而“停职处理”,说到底,是给一个进一步了解和调查事情真相的机会。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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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你和你戴没戴帽子无关,关键是打你。

现在还在纠结到底是戴帽子对还是不戴帽子对的,你不挨打谁挨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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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女性,我是实在看不下去西安地铁事件中部分女性的嘴脸。

鉴别女拳很简单,在分析这个问题的回答中,只要强调了被拖者的“女性”身份,那么无论这个人分析的是否有道理,不用怀疑,这个人一定是女拳。

因为这明明就是一个遇到无赖违法,且违法后不但不听劝阻还暴力抵抗是否应该拖走的问题,怎么就成了一个针对女性角色是不是过头的问题?

如果一直强调性别看待问题,拖男人衣服没事拖女人衣服就是猥亵,那以后谁还会给予女性真正的公平?

我在出差过程中,遇到的无赖很多,男人女人都有,但不是所有人都有敢于和无赖斗争的勇气。

当无赖给自己穿上女人,老人,小孩的外衣,他们就已经不是人了,而是披着人皮,利用社会漏洞和同情,对周围人具有威胁的野兽,无论你对他们强硬或者软弱,你都会受到伤害。

对于野兽,首先应当保证他们不会侵害正常的人,然后才能讨论野兽有没有尊严和人权的问题。

所以越是这样,西安这位保安的品质就越是难得可贵,越是值得有良知的人尊敬。

向你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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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某些团体构建了话术,企图利用“执法权”的概念来消解掉中国的治安体系

你以为中国今天治安良好,只是靠警察?当然,我不是说警察不尽责,警察当然是主力部队,但警察的人数是有限的,在这个14亿人口的国家里面,警察也不可能做到24小时面面俱到。

那么,在警察覆盖范围以外的区域,就必须要有辅助力量来进行治安填充,这就是由协警、联防队员、保安等组成的辅助治安队伍。

这就像抗日战争,正规军当然是主力部队,县大队、区小队这些民兵组织一样不可或缺,他们的任务就是配合主力部队作战,做好侦察、骚扰、迟滞、阻敌增援、打扫战场的作用。

没县大队、区小队的配合和阻敌增援,他李云龙特么敢打平安县城?

同样的道理,在我国的治安体系里面,保安的作用不仅仅是看大门,还负责在警察不能覆盖的区域进行巡察,对突发情况进行处置和上报。

不然,你以为北京警方为什么总能抓到吸毒艺人?除了线人举报,侦察、布控、踩点、抓捕,警方都会需要小区物业保安的配合,要不你一个警察怎么知道嫌疑人住哪里,最近有什么可疑行为,和什么人来往,小区有几个出入口,有哪些可能的逃逸通道,没有保安的帮助,你能这么容易抓捕?

同时,保安也是直接面对广大群众的,这个工作性质就决定了保安大多数时候是治安案件的第一批目击者,并且最有可能把事情控制在萌芽状态。

像吵架、斗殴、犬伤人这种各类治安案件,保安到现场的速度绝对比警察快多了,而且保安往往能以比较轻微的措施就能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如果你不让保安负责这种处置,什么都要让警察跑一趟,你要养多少个警察才够?

事实上,我国法律是赋予保安一定的权限来处置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发挥他们作为辅助队伍的作用。不然就凭我们的警力,累死都不够。

但是,现在某些群体就在接着这个机会,用“执法权”为借口,企图消解保安在治安体系里面的作用。按照他们的逻辑,保安没有执法权,就不能进行一些基础的安保工作。

那么问题就来了,如果让他们得逞,谁受益?谁受损?想明白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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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更

有的人不知道是真糊涂还是假糊涂。

看清楚了:掀起“执法权”争议只是手段,消解治安体系、提高国家治理成本才是对方的目的。

这才是主要矛盾

有的人纠结在“执法权”的辩经,说什么此执法权非彼执法权,指的是使用暴力的权力。

对的,要的就是你陷入这个思维陷阱。

你自己把水辩混了,自己分裂成几个群体,大家都去争这个解释权,那可太棒了。

无论谁拿到解释权,都是舍本逐末,因为你已经为这件事消耗了公共舆论资源、法律资源、时间资源。

并且因为你们内部对这件事的观点不同,分裂成几派(比如南拳和女拳),简直就是玩身份政治的天然土壤。

如果你还因为这件事废除掉保安的功能,那就是100%达成战略目标,接下来联防队、协警也将会被用类似的手段消解掉。

等到全国治安只能靠正规警察和武警的时候,就能倒逼中央政府调整预算支出结构,把原本可以用于科技进步、民生发展的预算资金调整到治安上来,招收更多的警察,维持社会治安水准

你看,就这么一个略施小计,人家背后藏了多少心思,有的人傻乎乎地跟着跳进去辩经,辩赢了有个蛋用?

从古到今,中国崛起路上的障碍从来都来源于自身,只要我们自己搞好团结、不分裂,崛起登顶是必然的。

把自己代入盎撒-犹太“身份政治”理论和行为的,不管有意无意在践行“凯乐奇计划”的,有一个算一个,都是伞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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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更

有人还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现在问题的核心关键是保安处置方式的对错吗?要学会看到矛盾的相互转化,抓住主要矛盾啊,同学们。

保安处理方式有没有问题?有。在事情刚刚发生的时候,保安处理不当是主要矛盾

事情在什么时候开始起变化?地铁公司出了通告,引爆舆论以后。这时候的主要矛盾已经从保安的处置方式转化成了地铁公司的公关危机,炮火是冲着地铁公司去的;

舆论是什么时候开始升级?在地铁公司公告发布后、警方调查公告出来前。在这个时间段里,核心焦点已经被带歪了,发展成为对保安本人、西安地铁、西安市、保安行业、全体男性的大规模攻击,主要矛盾从地铁公司公关危机转化成了群体间的互撕,男拳VS女拳,地域黑VS反地域黑,行业歧视VS反行业歧视,有执法权VS无执法权。

看懂了吗各位,风向早就变了,主要矛盾早就从人民内部矛盾转化成了敌我矛盾

港独举牌+上街,1450统一组织话术,这难道是人民内部矛盾?这已经妥妥的是敌我矛盾了好吗,这是舆论战、舆论战、舆论战

人家在每天互联网的热搜榜中寻找爆点,用轻微的成本带偏话题,引发你们划分阵营撕个你死我活,用身份政治的套路去消解你们的凝聚力,让你和一个无冤无仇的人吵成仇人,还有人反思是我们制度不好、法律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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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被他们话语术忽悠瘸了啊。

有些行为本身就不是执法不执法的问题,这时候来讨论是不是有执法权,存粹就是在瞎扯淡。

打个比方,张三发现了某逃犯,制服逃犯并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请问张三是在执法吗?李四发现某小偷正在盗窃,于是将其制服并将其扭送派出所,请问李四是在执法吗?有人使用暴力攻击你,你进行反击,你会想你有没有执法权吗?你去制止打砸你办公室的精神病患者时,你会考虑你有没有执法权吗?

上述行为就不是在执法,为啥要考虑有没有执法权呢?

安保人员,维护现场秩序,保护财产人生安全,是属于他们职责之内的事情,而不是在执行什么法律。需要哪门子的执法权呢?

所谓的执法权的争议,就是西安地铁事件中为了站台女方而强行套进去的一个概念而已。说执法权就是从根本上去否定保安行为的合理性,从而去淡化女方行为的过错。维持地铁运行秩序,保护乘客安全,就不是执法行为,只是完成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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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不是只有拥有执法权,才能去调解纠纷,制止暴力,使用暴力?显然不是,本身就不是执法的行为,为什么需要执法权。

谁有权使用暴力这个问题。我认为任何人都不应该使用暴力,同时人人都有使用暴力的权力。

并不是有执法权才能使用暴力,同时并不是有执法权使用暴力就无责了。警方有执法权,也不意味着警方可以击毙任意犯罪嫌疑人。

评价一个行为是否合理,不是根据当事人是否有执法权,而要是根据行为的前因后果,行为的必要性与程度等等。抛开具体情景去谈是否有权使用暴力就纯属扯淡。你一板砖拍晕暴恐分子,那你是见义勇为的英雄。我要是一板砖拍晕评论区的杠精,则是要算我犯罪的。我们需要使用一定程度的暴力手段才能实现正当防卫,同时手段过度就是防卫过当。

所以就不该用执法权,来评价保安的行为是否合理。同时拥有执法权,也不是暴力行为合理性的评价标准。

2.西安地铁事件本质上就是某些媒体(自媒体)利用下三路赚流量,加上一些别有用心的群体带节奏炒作出来的。去讨论什么执法权完全是为了从根本上否定保安行为的合理性,把锅扣到保安与地铁一方头上。

到9月6日为止,我都没看到有媒体去采访视频投稿者,视频拍摄者或者当时在现场乘客,连放出的视频都不是完整版的,没有一个媒体想去还原事件经过的。很多人就不是想去了解当事人对错,事件真相;而是找个理由攻击保安,攻击地铁官方,攻击西安这个城。所以才会有“扒衣服”这种偏颇描述,才有执法权争议,才有一些截图描述老者骂人打人毁伞保安拉偏架的剧情。这都是为了塑造女子无辜的形象,把过错推给别人。

但是你要是细心观察就会发现,女子可能才是主要过错方。这是一个现场乘客的描述:

你是怎么看待西安地铁事件的?

流出的视频里有个细节,没人上前去帮女子说话,但是有人喊让她下车,还有乘客主动帮忙抬她下车。冷漠的乘客,让她下车却很热心。现场乘客的反应不就反应了他们对事件的看法,事件中当事人谁对谁错嘛。另外一个细节是,如果你作为调解冲突的人员,你是该去拦着情绪更加激动更有攻击性的一方,还是情绪平和被动挨打被动还手(不主动攻击)的一方呢?你是该去和那种配合处理的理论,还是跟那种情绪激动不配合处理的人理论呢?这才是他们攻击保安针对该女子,拉偏架的原因。

综上,那些执着于执法权不执法权的,无非就是他们想逃避讨论具体事件前因后果分析对错,而把责任甩给保安一方的借口罢了。

3.有些人提到让地铁公布监控,还原事件真相这点。

我想说,某种程度上来讲,郭某(女当事人)也是这次舆论炒作中的受害者。目前信息看来,她是没有主观意愿去炒作舆论。她本人的不雅视频流传网络,本身对她也是一种伤害,更别说本就有不少人不认同她的行为。所谓的公布“真相”。并不会让那些造谣炒作的媒体悔改。他们只会转而将矛头指向女方,然后进行另一场网络暴力。

那些围观的人群从来不在乎到底有几碗粉,他们只是在享受让人剖腹验粉的快感,一件事没看头后他们就去寻找下一件,只留下一地鸡毛。

所以我觉得真正应该整治的是媒体行业,而不是保安或者路人。

连真实客观的报道都不存在,那么我们根据错误的报道得出来的结论与教训必定也是偏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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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义的执法或法的执行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实施法律的活动。狭义的执法是指法的执行,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的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的过程中,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

执法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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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因为锅男没有责任心啊。

不知道我们仙女是社会弱势群体吗?

我们是弱势群体你们就不会让着我点?

我们是弱势群体欺负、侮辱你们强势群体一下又怎么了,费多大劲?

弱势群体被伤害了,那肯定就是强势群体的过错啊。

不开除你开除谁,谁让你在现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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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件事压根不是放盐和不放盐的问题

而是让没权力放盐的负责炒菜,每次放盐要等有权力的人来放,而等有权利放盐人来放盐菜炒又会炒糊了的问题。

话说回去

这两件事情其实告诉了所有男性保安,你们面临的是这样一个死局

你的的死活其实是掌握在那个破坏秩序的女性手里

首先没有人能预知一个破坏秩序的人接下来行为是适可而止还是更加暴力。就如同一个女的做梦想不到因为谁挡了谁的道这点问题就挨了另一个女的一个飞踹一样。

遇到一个女性破坏秩序,你报警,如果在警察过来的过程中,对方适可而止了,警察来交警察,恭喜你躲过一劫,如果在这过程中对方越来越暴力,保安不行动,对不起保安不作为,如果保安行动了,不管你叫几个保安过来,拽胳膊,抬身子,破坏秩序的女的会说你这是趁机身体接触揩油耍流氓,惹一身骚,(具体参照【诬陷民警会上瘾?大姐一见贴条立刻“四仰八叉”倒地大喊民警打人-哔哩哔哩】b23.tv/QKj8Ea),如果避免身体接触拽衣服,如果没爆体,这叫没执法权,如果爆体了,会被挂热搜,会被央视写小作文。

看到没,只有第一种情况你可以躲过一劫,剩下的都得死。

所以对于保安来说遇到这种情况其实躲得远远的是最好处理方式。

那个不作为的保安错就错在观察不仔细,应该两个女的一闹起来就立刻离开大门,我没看到你能咋滴?

最后两个虽然都是停职,但西安地铁被央视写小作文的那个是真停职,而这个不作为的停职很可能只是糊弄下女的,放两天假,扣两天工资,然后该上班接着上,你猜不作为的单位领导和西安地铁的单位领导,谁现在头更疼?

其实只有面对破坏秩序的女性才有这种薛定谔的执法权

大家想一想,平时在小区有乱刷小广告的,保安看见了推推搡搡把他撵出去。

有人会觉得保安做的不对么?

你会说保安没有执法权么?

要解决这个死局,可能只有给保安性别限定成女,才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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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不良行为,本身就不是在执法,并不需要执法权。

我没有执法权,难道我就不能吃饭了?

这是利用了经典的逻辑谬误,强加因果。

电梯里有人闹事,请问普通人难道就没有权利请他出去了?

有人被强奸,普通人就没有权利制止了?

有人在杀人,因为没有执法权,路人只能围观?

制止不良行为,从来都不需要执法权。

只有在贯彻法律时,才需要执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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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很为难啊,处理纠纷被说是骚扰女性,不处理就是不作为也被抨击,保安以后最多只能口头上劝阻一下,严重了报警吧,毕竟自保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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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你有没有发现,只有在面对“女性闹事者”时,才会出现这种“薛定谔的执法权”,闹事者是男性时,那有这么多顾虑,捻出去就对了,保安说不定还会被奖励。

知道为什么会这样吗?因为每当有女性无法利用“传统意义”上的弱者的身份,获得撒泼的特权时,总有一堆女()主义者,打着“为女性发声”的旗子,声讨规矩执行者,告诉大家,女性闹情绪是合理的,谁都没权制止。

这是在维护女性尊严吗?错了,这就和小孩子无理取闹、犯错时,父母不问对错只替孩子说话,甚至为了孩子与他人争吵一样,最后只能养出一个巨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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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地铁保安是一个“”在市区,吹空调,不吸毒气,步行10分钟就有星巴克”的壬上壬工作,但它确实是保安系鄙视链的最底端,而整个保安系列工作本身都属于同级工作的低端。

所以牺牲保安的利益是必然的选择,公司会开掉一个保安来平息事态,而具体到某个保安,三条腿的蛤蟆难找,月薪4000的劳务派遣工作满大街都是。

类似事件,保安正确的做法是去找那些有编制的真警察和有合同的真地铁集团员工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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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拘留所,有三个人谈论起自己怎么进来的

a:我是个保安,我面对闹事的不作为

b:我也是个保安,我拖拽了闹事的

c:我因为闹事进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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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其实是物业对保安的停职处理违法了。但众所周知的原因,保安无法维权。

其实我们可以这样理解。企业雇佣保安,就是让他去违法的。如果保安不违法,企业即使开除保安,保安依然可以在其他地方就职。如果保安违法了,符合了企业的诉求,就看这件事有没有引起舆论,如果没有引发舆论,就一切照旧,如果引发了舆论,企业就会批评保安,同样处理保安。

如果舆论影响太大,那保安下次求职会受到影响。保安自己看情况选择吧。

说到底,还是劳动保障的缺位,导致打工人的两难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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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承认,这个社会上有些岗位存在本身就是被拿来当出气筒和挡箭牌的,这些岗位的存在就是一种屏障,专门负责处理一些两难处境的事件,然后扛起一切罪责和不满,保护屏障后面的人。

保安和老财,都是这样的群体,这个群体无所谓合法不合法,有权没有权,他们只能执行屏障后面的人赋予他们的义务,去得罪屏障前面的人,但他们自身没有任何保护自己的权力。屏障后面的人不会为他们的任何行为背书,屏障前面的人视他们为仇寇,他们没有真正意义上可以明面上贯彻的行为逻辑,今天这么做可以是正确,明天这么做就要被开除了,无他,这种职业本质就是被当做随时可以更换的夹心层和出气筒。

这种职业被社会经济结构和社会教条刻意塑造出巨量的供应,无论是遍地开花般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还是4000万老财,所以从来不会缺人,什么是人口红利,这就是,他们的青春和血肉成为社会齿轮的润滑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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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执法权是没有的,公安直接管理的辅警都没有,怎么可能让随便招聘的社会闲杂人员有执法权。

2 保安只有服务区域,没有辖区,他什么区也辖不了。服务区域的纠纷,保安有劝解和预防矛盾升级的职责,这个职责是义务不是权力,保安无权裁定纠纷,也无权处理纠纷当事人。

3 保安只有应对闹事者、防止事态恶化的职责,这个职责同样是义务不是权力,保安没有处理任何人的权力。

4 保安存在的意义和提供的服务在《保安服务管理条例》里面都写明白了,搜索一下不费事

总而言之,保安是个服务性职业,他有服务职责,没有任何超越普通人的权力。当事态超出保安应对能力时,应该报警由公安介入。

最后,小区保安停职是物业公司牺牲保安来讨好业主的行为,属于口碑营销,与保安本身无关。地铁保安应对突发事件处置方法不合规,激化矛盾致事态升级,停职接受调查不冤。地铁保安公司培训管理不到位,公司整改是合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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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发现很多人对执法权很无所谓的样子,觉得执法权下放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有些亏,没有必要吃了才懂事。关于执法权下放,历史上是有过深刻教训的。

放的最宽的一次,就是那十年。人民群众认为你有罪,你就上台挨批斗去。后来弄了个联防队,联防队的存在本身就引发很多恶性事件,于是撤了。再后来有了个城管,最后执法权也收紧了。

所以你觉得是什么导致这些执法权最后都收紧了的?政府闲出屁了吗?先授权再收回??

借用别处看来的评论:

试图请人来管理“自己”的人,多少有点大病;觉得请来的只管别人不管自己的,绝对病入膏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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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补充引用一位业内人士的回答,这个回答完全没有人看:

「地铁保安拖拽女乘客」官方通报:保安不构成违法犯罪,西安市轨道交通集团7人被问责,如何看待此调查结果? - Occhio Lam的回答 - 知乎 zhihu.com/question/4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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