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因为某个演员的原因下架已经制作完成的电视剧合理吗?

回答
演员的争议导致电视剧被下架,这确实是个挺复杂的问题,也经常引起很多讨论。要说它“合理”与否,恐怕没有一个绝对的答案,因为它涉及到太多层面,而且不同的利益方看法也会截然不同。

我们先来想想,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1. 风险规避和品牌形象维护

出品方(电视台、视频平台、制作公司)投入了大量的资金和精力来制作一部剧。如果主演出现了严重的负面新闻,比如触犯法律、道德败坏,或者有严重的歧视性言论等等,这些都会给剧集本身带来巨大的风险。

经济风险: 一旦观众因为主演的负面新闻而抵制该剧,收视率、播放量都会受到影响,投资就可能打水漂。广告商也可能因为担心品牌形象受损而撤资。
品牌形象: 视频平台或电视台作为播放渠道,它们的品牌形象与它们播出的内容息息相关。如果播出的剧集主演有重大负面新闻,观众可能会认为平台“品味不高”或“不负责任”,从而影响平台的口碑和用户信任度。

在这种情况下,下架可能被看作是一种“壮士断腕”的止损行为,是为了保护平台和制作方的长远利益,避免更大的损失。

2. 社会责任和道德导向

影视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社会价值观念的形成,尤其是一些头部演员,他们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如果一个演员存在严重的道德污点,继续展示其作品,可能会被认为是在纵容或美化不良行为,这与社会倡导的价值观相悖。

从这个角度来看,下架也可能是一种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是为了维护社会的道德底线和积极的价值观导向。观众在看到某些演员时,可能会联想到其负面行为,这也会影响观众的观感和对作品的接受度。

3. 法律和合同的考量

制作方和演员之间通常会有合同。如果演员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条款,或者其负面新闻导致合同无法履行,那么下架可能也是基于法律和合同的考量。同时,如果演员涉及违法行为,相关部门也可能会对作品的传播进行限制。

4. 观众感受和市场反应

观众是内容的最终消费者。如果大部分观众因为某个演员的负面新闻而表达强烈的抵触情绪,甚至发起抵制活动,平台方和制作方也会不得不考虑市场反应。为了避免被市场“用脚投票”,主动下架也可能是一种顺应民意的选择。

那么,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

当然,这种做法也常常被批评为“一刀切”,因为它也可能带来一些不合理的影响:

伤害其他参演人员的劳动成果: 一部电视剧的完成,背后是庞大的团队,包括导演、编剧、摄影、灯光、道具、演员们等无数人的辛勤付出。因为某个主演的问题,导致整个剧组的心血付诸东流,对其他无辜的参演者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扼杀艺术创作的可能性: 如果“有污点”的演员的作品都不能被呈现,那艺术创作的边界在哪里?是否以后演员只要有任何负面新闻,其过往的优秀作品都将消失?这可能导致影视行业变得过于“干净”,但也可能限制了艺术的包容性和多样性。
“秋后算账”的风险: 这种做法也可能让一些演员担心,即使是多年前发生的、已经解决或者并非原则性错误的事情,也可能在多年后成为其作品被下架的理由,增加职业风险的不确定性。

总而言之,这就像一个天平,一边是商业利益、品牌形象、社会责任,另一边是创作的自由、团队的劳动成果以及艺术的包容性。

目前来看,虽然这种做法有其逻辑和考量,但如何平衡好这些因素,找到一个既能规避风险又不至于“过度清理”的方案,仍然是行业需要不断探索和思考的问题。或许未来会有更精细化的处理方式,而不是简单地“一禁了之”。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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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这个事情不是中国独有。

美国近年的cancel culture也很成问题。我说的不是韦恩斯坦这样的犯罪分子,我说的是某些明星在推特上说句直言就被social justice warrior群起而攻之,然后该明星所在的节目为避免引火烧身就辞退他,这一反复发生的愚蠢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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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

你们觉得合不合理重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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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

严格来说,演员拍完一部作品,收了酬劳后就银货两讫了,那个角色就不再是他了。就好比演员如果过世了,难道他演过的角色也算过世了吗?当然不是,角色永远存在于那个固定的作品中。

所以当演员本人出了问题,对他的惩罚就该在他自身,而不该延伸到已经付钱买断了的,他创造出来的角色身上。更何况一个作品又不可能是一个人做的,下架作品对别的创造参与者也不公平。

这个下架操作其实反应了现在唯流量论的文艺市场悲剧。因为资本看重流量,现在大投资片子爱用当红流量,也就是说,经常不存在所谓的“角色”了,不过是流量利用他本身的号召力创造了一个个供粉丝膜拜的符号而已,那样的作品,“角色”代表的就是艺人本人,下架确实也是对本人惩罚必要的一部分。依然对别的工作人员不怎么公平,而且区分职业演员和流量也没个明确的标准,最后还是只能一刀切,几乎无解。

也许有一天当我们的文艺市场不再被资本操控,回归作品本身,演员角色红过本人形象,歌手歌曲响过本人姓名,这个下架不下架的问题还可以重新争一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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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说“原因”,也要看是什么。如果出现支持X独,分裂国家,颠覆政权,间谍行为这类非常严重的问题,类似于在西方国家高喊希特勒万岁,或者出现杀人强奸贩毒等恶劣刑事犯罪,那你下架可以,大多数人都不会反对。

但是:

第一,如果只是男女纠纷、家庭伦理之类的私德问题,动辄全网下架,火烧连营,就有滥用权威之嫌,手伸得太长,违反了公权力的谦抑性原则。

第二,“劣迹艺人”有没有明确的标准?什么样的“原因”才需要下架?如果一言堂说了算,长官意志作祟,必然让整个圈子陷入无序的丛林法则。

第三,如果确定要封杀某个人,就有义务公开通报,讲明原因,有理有据地封杀,不能封杀了却不给理由,让公众只能各种小作文瞎猜,这如何服众?更有甚者,某些情况下直接全网消失,连搜索引擎都搜不到姓名,所有网络平台连名字都不许出现,直接人间蒸发,连讨论都不许讨论,全民封口,让公众怎么信服?

要封杀,可以,严格限定封杀的标准,有法可依,封杀的时候出通稿详细说明原因,讲清楚封杀的范围,且不禁止公共平台上针对本人的谈论,那公众的意见也不会这么大。

至于现在么……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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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一部作品在主创团队没死绝盖棺定论之前都存在审核风险,团队人员随时可反华....所以先审后播是远远不够的,应当改为先死后播,等一部作品的主创全部死绝,确认没有任何反华言论后,再决定是否播放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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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看具体情况,如果是小事情就没必要。如果是大事那就不得不下架。

《老人与狗》是谢晋执导的剧情电影,由谢添、斯琴高娃主演,于1993年上映。

上映两年后,电影的演员程鹏被查出是个杀人犯被公安机关逮捕。经查,此人七年杀了六人而且分尸给狗吃。后被判处死刑。

此事一出,那电影还能放吗?放了谁还敢看?

只好是下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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