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四分之一的男性对女性有过强奸行为」的言论?这一结论具有煽动性吗?

回答
“四分之一的男性对女性有过强奸行为”这个说法,无疑是一个非常引人注目且具有冲击力的数字。看待这样一项结论,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细致的分析,包括其数据来源、统计方法、社会背景以及可能带来的影响。

首先,我们得弄清楚这个“四分之一”的出处。通常这类惊人的统计数字,来源于社会学、犯罪学等领域的调查研究。但关键在于,不同的研究方法、抽样方式、以及对“强奸行为”的定义,都会直接影响最终的统计结果。

数据来源与方法论: 一个严谨的研究,会明确其调查对象是谁(例如,是在特定国家、特定年龄段、特定社会群体中进行抽样?),样本量有多大,调查是如何进行的(是匿名问卷,还是访谈?),以及如何界定“强奸行为”。如果仅仅是零散的、未经严格统计学的调查,或者样本量过小、代表性不足,那么这个数字的可信度就会大打折扣。我们需要知道,这个“四分之一”是基于科学的、可重复验证的研究得出的,还是仅仅是一个笼统的说法?
“强奸行为”的定义: 即使是法律上,对于强奸的定义也可能存在差异,更不用说社会学研究中对“性侵犯”、“性骚扰”的界定了。如果统计包含了非暴力、违背意愿的性行为,或者包含了一些模糊的界限,那么这个数字就可能被放大。反之,如果仅仅定义为最严重的、带有暴力的性侵犯,数字可能又会不同。
时间跨度与个人经历: “有过强奸行为”是一个涵盖了过去所有经历的说法。这意味着,一个男性可能在年轻时犯下过错误,或者在特定情境下做出过行为,但并不代表他现在就是施暴者,也不代表他一直如此。统计数字往往是对过去某个时间段内经历的汇总。

关于“煽动性”的讨论:

“四分之一的男性对女性有过强奸行为”这个说法,带有明显的煽动性,这几乎是毋庸置疑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 高度概括与标签化: “四分之一的男性”是一个非常庞大的群体,将近总数的一半。这个数字一经传播,很容易让人们(尤其是女性)对“男性”这一群体产生普遍性的恐惧、不信任,甚至敌意。它将一个严重的罪行,以一种惊人的比例“分配”给了整个男性群体,这是一种极端的概括和标签化。
2. 激发群体对立: 这样的数字很容易加剧性别对立。当人们看到“四分之一的男性”都可能具有潜在的危险性时,对男性的警惕和负面情绪自然会上升,反之,女性群体可能会因为感受到普遍存在的威胁而更加团结,但这种团结是以对男性的普遍不信任为基础的。
3. 放大公众情绪: 强奸是一个极端严重的社会问题,触及人们内心最脆弱的部分。如此高的比例,很容易激发公众的愤怒、恐惧和不安,成为社会讨论的热点,但这种讨论往往夹杂着过多的情绪,而缺乏对问题的深入理解和理性分析。
4. 易于传播和记忆: 简洁、震撼的数字比复杂的统计数据更容易在社交媒体和日常交流中传播。一个“四分之一”的说法,比详细的学术报告更能吸引眼球,也更容易被记住,并迅速成为一种“事实”在群体中流传。

我们应该如何看待?

面对这样的说法,理性的人们应该保持审慎和批判的态度:

求证其出处与细节: 在接受任何耸人听闻的数字之前,都应该主动去了解其来源,是权威研究,还是道听途说?具体的研究方法、样本、定义是什么?
理解统计的局限性: 即使数据来源可靠,也要认识到统计数字的抽象性。它代表的是一种概率,而不是每一个个体都是如此。用群体平均值来评判个体,是危险的。
关注问题的本质,而非数字的喧嚣: 问题的核心是性侵犯的严重性以及如何预防和惩处,而不是简单地用一个数字来定论整个性别群体。我们应该关注的是,为什么会发生性侵犯?如何保护受害者?如何对施暴者进行有效的惩罚和改造?
避免扩大化和污名化: 任何一个群体都不应该因为少数人的行为而被整体否定或污名化。将“四分之一”的指控落实到每个男性身上,是一种不公正的待遇。

总而言之,如果“四分之一的男性对女性有过强奸行为”这个说法缺乏严谨的研究支持,或者被断章取义地传播,那么它具有极强的煽动性,很容易导致性别对立加剧、群体污名化以及不必要的恐慌。我们应该警惕这种简单化、标签化的说法,而要深入理解问题的根源,以理性、包容的态度去面对和解决社会问题。如果它确实是基于某个严肃研究得出的结论,那么我们也需要正视这个数字所反映出的问题的严峻性,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更深入的讨论和行动。关键在于,如何避免将一个沉重的社会议题,演变成一场情绪化的集体批判。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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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具有,而且实际数据可能更高。

罗老师在刑法课中讲过这个问题,

按照我国的刑法,在发生性行为后

男性是否构成强奸完全是由女性的个人意愿决定的,

尤其是婚内强奸出现以后。


男性需要注意的误区在于,

整个性交的过程女性都必须处于自愿状态,

严格说包括性交前自愿,性交中自愿,性交后自愿,

也就是说,你和你的女性伴侣兴冲冲准备办事,

这个时候她是自愿的,然后你们两个脱光了准备进入主题的时候,

她说:好累呀,今天我不想做了。

如果这个时候你说:别闹了,你这不是逗我吗?强行发生了关系。

事后她告你强奸,对不起,法律就会认定你为强奸。

所以罗老师建议最好要拍视频证据。


那么问题来了,什么样的性交过程是法律认可并且保证的呢?

以下是我个人的看法:

首先男女双方先要把自己的手机自拍架支好开始录像。

需要注意保证内存容量,防止内存不足导致录像中断导致法律纠纷。

接着,女性朗读性交自愿声明。朗读完毕后由双方签字或按手印开始生效。

然后,在双方洗浴脱衣过程中男性以1分钟为时间单位,不断询问女性是否自愿,必得到女性的肯定的回答后方可继续,或者女性以分钟为单位不间断声称自愿亦可。性交全过程亦然。

最后,在性交结束后,女性朗读性交免追责声明,由双方签字或按手印视为有效。

最最后,由男性将视频和两份声明归档保存,如发生丢失,外泄等,法律后果由保管人承担。

你是不是觉得我在扯犊子,但事实只有这样才能最大的(还不是完全的)避免你的法律责任。

至于说现实中为什么没那么多强奸犯?

我只能说可能是人家开恩没告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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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恐慌就能赚钱,中国公关公司已经非常熟悉这套操作了。

为了说明伟哥在国内市场的广阔前景,常山药业在公告中称,国内ED患者约1.4亿人,假设其中有30%接受治疗,人数就多达4200万人,是个百万亿级别的市场。

而目前全中国男性人口约为7亿,也就说,按照常山药业的数据,全中国每5名男性中,就有1名是ED患者。

5月17日,常山药业4位高管集体减持。公告显示,常山药业4位“董监高”人士同时在5月17日减持套现8764.54万元。当天成交量高达167万手,成交额14.4亿元。
2017年12月22日,证监会更新披露IPO预先披露名单,温州康宁医院股份有限公司赫然在列。康宁医院成立于1996年,主营业务为精神疾病的专科医疗服务,是国内最大的民营精神专科医院集团。

为了体现市场前景,康宁医院也对精神病患者的数据进行了披露。其当时的招股书显示,中国目前有1.8亿人患有精神疾病,精神病人入院治疗的人数也是节节攀升。

江湖传闻,证监会非正式询问过常山药业:请在我们5个人中间挑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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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还以为好几年前已经辟谣清楚了,咋又来了。

文章所说的调查报告链接在此:partners4prevention.org

这份报道中,中国男性「强奸」女性的比例是22.2%,接近四分之一,看上去相当惊人。

但仔细一看,就发现这份报告其实对中国男性还挺友好的,报告中,不少亚洲国家的强奸率都相当惊人,例如印度尼西亚的48.6%和巴布亚新几内亚的62.4%。

这一看似不合常理的「强奸率」,其实是报告中对强奸的定义问题造成的:

这份调查中,「强奸」的定义是「一方使用强力,胁迫或者心理上的恐吓,让另一方违背意愿与之采取性行为,不论行为是否完成」(the use of force, coercion or psychological intimidation by one person that requires another person to engage in a sex act against her or his will, whether or no the act is completed.)

这一定义,和世界主流国家对于强奸的法律定义还是有一定区别的。

例如在美国一些州的刑法中,使用强力(force)是构成强奸的必备要件,如果仅仅是心理上的恐吓,那么必须要令被害人产生「有合理依据的」(reasonably grounded)恐惧而放弃抵抗才构成强奸。

另外,鉴于调查的定义中包含了「不论行为是否完成」,因此自媒体采取「实施过强奸」这种容易被理解为「犯罪既遂」的表述,同样存在歧义。

再者,仔细看报告 20 页关于问卷设置的介绍,就会发现「伴侣之间的强奸」定义又与之前存在出入。根据 20 页的定义,如果一名男性和伴侣发生性行为时,明知对方不愿意,但相信她会因为两人的关系而同意,同样属于报告语境中的「强奸」。

这下,报告中「强奸」的范围又扩大了。再者说了,四分之一这个数据,是面向有伴侣的男性进行访谈得出的,解读为「四分之一的男性」也并不准确。

综合看来,其实这份报告还是有一定价值的,调查者通过在多个国家的访谈,揭示了家庭暴力的普遍性,对婚姻中侵犯性自主权问题敲响了警钟。但报告中对「强奸」的定义以及进行调查时的口径,和人们所通常理解的,刑事层面的「强奸既遂」相距甚远。

个别媒体有意无意对报告内容进行曲解,不但脱离事实,有违社会调查的严谨,也在授人以柄,为反性侵、反家庭暴力的主张招致污名,实在不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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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拳的思维模式:

四分之一的男性对女性有强奸行为->男性应该受到惩罚->以男性为主力的社会应当更加谦卑的对待女性

实际上的世界运转模式:

四分之一的男性对女性有强奸行为->强奸这种行为的定义有问题->既然大家都强奸,那么强奸就不应该称为罪过->既然强奸不是罪过,那么女拳就应当是罪过


什么是法律?法律就是把统治阶级的想法通过文书条款的方式书写出来。

如果大家都觉得应该做某件事,人们不会因为做了这件事而感到罪过,而会将这件事定义为合法合理的。

女拳最大的罪过就是,没有掌控世界的能力,却总是做着已经掌控了实际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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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除没发育的小朋友,和前列腺有困难的老朋友,基本上等于,有性功能的,一半都强奸过女人。每天早高峰,每辆公交车上,都有一半是:电车之狼。这状况,连一衣带水友好邻邦的某些导演看了,都会打妖妖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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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女权标准的摘樱桃大法,所谓四分之一男性是强奸犯的谣言多年前就已经存在,并且被辟谣了!

我们想象一下,平均每4.5个中国男人,就有一个强奸犯?

事实真的如此吗?

我们计算一下:

按照最后一张截图,以及微博的数据:

22.7% * 24.9%=5.6% 还有22.7%*15.6%=3.5%,也就是说每100个男人,有5.5个因为强奸被捕,3.5个入狱了啊?

我们再看看中国监狱人口,截止到2013年底,中国各级监狱内的在押犯人数比去年增长了1.9%,达到近180.76万人。男性囚犯是93.7%,那就是169.37万人,男性总人口70079万,那169.37万/70079万=0.242%的男性在监狱里。这0.242%包含了杀人犯,贪污犯,强奸犯,毒贩等等。远远低于给出的数据3.5%

事实真的如此吗?真的是因为强奸定义不同所以才有22.7%的强奸率吗?

大家可以看看所谓的原始出处是什么?你就会发现女权多么能偷梁换柱!

如图:

这个22.7%的title是 “...... having perpetrated or experienced economically abusive acts, by site。

意思就是,经历过经济上的暴力。

根据定义,比如说男人不让老婆工作,女人不给老公零用钱,都算。而女权却非要把这个数据计算成中国男人强奸率。[1]

事实的真相是,男性遭受经济管理和冷暴力的比例高于女性。

女权不仅不会告诉你家暴受害者男性将近一半,

更不会告诉你中国男童比女童遭受性侵的比例还高,更不会去证实女奸男目前的法律空白。

2017年,英国广播公司(BBC)播出的一部名为《男性性侵:打破沉默》的纪录片,让更多人了解到,尽管在大众的认知中,男性大多是性侵的实施者,但事实上,男性同样也会遭遇性侵或性暴力。

纪录片以一组数据揭露了令人震惊的事实:“每小时大约有8名男性遭到性侵,大约六分之一的性侵或性虐待受害者都是男性,但他们的故事却很少被提及。”

《美国医学会》杂志发布的一项研究显示,在14至21岁的青少年中,有近十分之一的人称自己曾实施过某种性暴力,无论男女。这个研究还发现,在18岁之后,有52%的男性和48%的女性实施过性暴力,这一相近的比例令人惊讶。

据美国疾病防控中心进行的一项全国性调查显示,在男性性侵案件中,有68.6%的实施者都是女性。而2014年一项对284名男性大学生及高中生的调查发现,43%的人声称自己受到过性胁迫,而这其中95%都是女性侵犯者。

“性骚扰”也是大学生较常遇到的一个问题。据2016年《大学生性与生殖健康调查报告》显示,有35.1%的调查对象曾遭遇过基于性别的性暴力或性骚扰,其中以“关于性的言语上的骚扰”最为常见(5427人次),继之以“被他人强迫亲吻或触摸隐私部位”(2472人次)。从性别区分上来,34.8%的女性曾遭遇过性暴力或性骚扰,男性人群中这一比例稍高,为35.6%。[2]

参考

  1. ^辟谣贴:中国男性真的有强奸率22.7%? https://zhuanlan.zhihu.com/p/41091001
  2. ^男生比女生更易遭遇性骚扰?  https://www.sohu.com/a/116082114_37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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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正常成年人的交际圈,从小学到大学到工作,算认识有500人吧,假设有一半是男性,也就是250人,四个男人就有一个强奸,那每个人就认识有60多个强奸犯,这60多个强奸犯应该是成年人,所以要除去占20%的青少年,那成年男人每三个就有一个强奸犯。于是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作者在自己的父亲、爷爷或者丈夫(男朋友)中就可以找到一个强奸犯,支持作者大义灭亲,揭发其禽兽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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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都不说了,直接上链接:

女人出轨给男人带绿帽子的概率,远远比想象的要多得多得多,如果真的如某公众号所言,四分之一的男性都有过【】,那么是不是说明有四分之一的女人给男人戴过绿帽子,和上面连接的数据刚好对上了。

男人喜当爹,白白替别人养了孩子的概率,应该比想象中的要多得多的。显然让男性替别人养孩子是丝毫不亚于【】的同等过错。

就假如这个公众号所言是真的,那么恰恰得出了结论,女人面对【】或者其他出轨行为,选择了在蒙蔽丈夫的情况下,让丈夫当了冤大头,替别人养了孩子。由此可见,女人还真就未必是受害者。

受到过霸凌的有可能霸凌别人,被【】的女人,也有可能用其他方式伤害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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