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排污的排放放总量制度 浓度限制制度区别在哪里?

回答
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和浓度限制制度,是我们在环境保护领域常用的两种管理工具,它们各有侧重,解决的问题也不尽相同。要弄懂它们之间的区别,咱们得从根源上捋一捋。

一、 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管的是“总数”,让环境“吃得消”

想象一下,一个地方的水体或大气,就像一个有“胃容量”的容器。它能净化或稀释污染物到一定程度,不会影响生态平衡和人们的健康。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就是要算清楚这个容器最多能承受多少总量,然后把这个总量分配给各个污染源,让它们在允许的范围内排放。

核心逻辑: “有限度地释放”。咱们国家和许多国家一样,都会给一个区域(比如一个城市、一个流域、一个区域大气)设定一个允许的总污染物排放量,这个量是根据该区域的环境质量标准和环境承载能力来确定的。就像给一个班级设定一个总分数上限,然后把这个分数分到每个同学头上。
目标: 根本上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它不是盯着单个企业排多少,而是通过控制所有污染源排放的总和,来达到区域整体的环境改善目标。如果一个区域的总量超了,那说明这个地方的环境已经“不堪重负”了,得赶紧想办法减排。
怎么实现?
设定总量指标: 环保部门会根据环境监测数据和模型计算,给一个省、一个市、一个流域设定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化学需氧量等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总量上限。
分配总量指标: 这个总量指标会层层分解,分配到各个地方政府,再由地方政府分配到企业。这种分配可能基于历史排放量、企业规模、行业特点、甚至通过市场化交易的方式进行。比如,一个企业如果想多排一点,可能需要从另一个排放量有富余的企业那里购买“排污权”。
监督和考核: 环保部门会定期监测各地区、各企业的实际排放量,并与分配的总量指标进行对比,对超标的进行处罚。考核结果也会影响地方政府的政绩。
举个例子: 假设一个湖泊,环保部门通过科学评估,认为每年最多能容纳100吨的化学需氧量(COD)。那么,整个流域内所有排放废水的企业加起来,排放的COD总量不能超过100吨。这100吨就会被分配给各个企业,比如A企业可以排10吨,B企业可以排20吨,以此类推。如果A企业实际排放了15吨,超了它的份额,那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而总量控制的最终目的,就是保证这个湖泊的COD浓度不会因为污染物的累积而超标,从而保证水体质量。
优点:
宏观调控能力强: 能从根本上控制区域环境污染的总量,是解决区域性、流域性污染问题的有力武器。
倒逼产业结构调整: 当总量指标非常严格时,高污染、高耗能的企业会面临巨大的减排压力,促使它们进行技术改造、淘汰落后产能,或者企业不得不主动优化产业结构。
激励减排新技术应用: 企业可以通过技术升级、清洁生产等方式降低排放量,甚至可以通过出售富余的排污权获得经济收益,这是一种市场化的激励机制。
缺点:
对单个污染源的精细化管理不足: 虽然有分配,但如果企业排放的污染物非常集中且毒性很高,即使总量没有超标,也可能对局部环境造成严重影响。
实施难度相对较大: 需要精确的监测、核算体系,以及有效的分配和交易机制。

二、 浓度限制制度:管的是“浓度”,保证“稀释不成问题”

而浓度限制制度,就好比咱们吃饭,不是管你一共吃了多少大米,而是管你碗里的大米饭里面有多少是米,有多少是水。它关注的是单位体积的介质(水、空气)中,污染物所占的比例。

核心逻辑: “稀释了也要达标”。这个制度要求企业排放的废水、废气,在排放出去之前,里面的污染物浓度必须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标准值。哪怕企业的排放量很小,但如果单位体积内的污染物浓度太高,也是不行的。
目标: 确保排污口处的污染物浓度达标,防止对周边环境造成直接污染。它更侧重于对单个污染源排放行为的规范,避免“脏水直接倾倒”。
怎么实现?
制定排放标准: 国家或地方环保部门会制定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标准,这些标准通常以污染物在单位体积介质中的质量或含量来表示(例如,mg/L,mg/m³)。例如,工业废水排放标准规定,每升废水中允许含有多少毫克的总磷、氨氮等。
企业末端治理: 企业需要建设相应的污水处理设施、废气净化装置等,将污染物浓度降到标准以下才能排放。
监督和监测: 环保部门会对企业的排污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测,检查排放的污染物浓度是否达标。
举个例子: 回到刚才那个湖泊的例子。浓度限制制度会规定,所有排入这个湖泊的工业废水中,COD的浓度最高不得超过50 mg/L。那么,无论A企业一天排100吨水还是1000吨水,只要它排放的废水中COD浓度低于50 mg/L,就符合浓度限制的要求。
优点:
易于理解和执行: 标准明确,监测方法相对成熟,企业也更容易理解和操作。
直接控制排污口污染: 能有效防止企业直接排放高浓度污染物,对保护接受水体或大气的功能区有直接作用。
推动末端治理技术进步: 促使企业不断提高污水处理、废气净化等末端治理的技术水平和效率。
缺点:
可能“牛栏关猫”: 如果对排放总量没有限制,一些企业可能通过大量稀释,使得排放浓度达标,但实际排放的总量却非常惊人,长期累积下来仍然可能导致区域环境恶化。
无法根本解决总量问题: 单纯依赖浓度限制,而忽略总量控制,可能会导致虽然每个污染源的排放浓度都很低,但所有污染源加起来的总排放量还是会超出环境的承载能力。
不利于资源循环利用: 企业可能为了达到低浓度排放,采用大量稀释的办法,这会增加水资源和能源的消耗。

三、 两者之间的关系: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理解了各自的特点后,就能明白总量控制和浓度限制并非相互排斥,而是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环境管理体系。

总量控制是目标导向,浓度限制是手段导向。
总量控制定了一个“大盘子”,告诉我们一个区域环境能够承受多少污染物,这个是最终想要达到的目标。
浓度限制则规定了每个“碗里的饭”应该是什么样子,保证每个排放口都干净整洁,这是实现总量控制的一个重要途径和保障。
浓度限制为总量控制打下基础。 如果每个污染源的排放浓度都远低于标准,那么即便排放量有所增加,对环境的总影响也会相对较小。
总量控制是更高层次的约束。 即便一个企业把浓度处理得非常非常低,但如果它排放的“水”实在太多,它的总污染物排放量还是可能超标。这时候,总量控制制度就会发挥作用,限制它的排放总量。
在实践中,两者通常是结合使用的。
首先,我们会设定一个区域的总量控制目标。
然后,在实现这个总量目标的过程中,对所有污染源的排放浓度也设置严格的标准。
对于一些特别重要的污染物,或者对环境有特殊影响的污染物,可能还会采取一些其他的管理手段,比如“关注污染物”的浓度限值要求非常高,或者对某些特定行业采取更严格的总量削减任务。

总结一下,您可以这样理解它们的关系:

总量控制: 更像是对一个区域的“经济总产值”进行管理,决定了这个区域的“生态GDP”上限是多少。
浓度限制: 更像是对每一家企业“产品质量”的把控,要求你生产出来的东西(排放物)不能太次。

一个好的环境管理体系,必须同时依靠这两只手。有了总量控制,我们知道自己还有多大的“环境空间”可以利用;有了浓度限制,我们知道如何把有限的空间用得更高效、更干净。它们共同努力,才能真正守护好我们的山山水水和蓝天白云。

网友意见

user avatar
两者的具体概念,及两者是怎么计算相关指标的。

类似的话题

本站所有内容均为互联网搜索引擎提供的公开搜索信息,本站不存储任何数据与内容,任何内容与数据均与本站无关,如有需要请联系相关搜索引擎包括但不限于百度google,bing,sogou

© 2025 tinynews.org All Rights Reserved. 百科问答小站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