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明确的信号,一针见血。
这个事情的背景是12月8日,央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新加坡金融科技节上发表演讲,明确提出要关注新型“大而不能倒”风险。
郭主席说了三个重点:
1、大型科技公司往往利用数据垄断优势,阻碍公平竞争,获取超额收益。
2、一些大型科技公司涉足各类金融和科技领域,跨界混业经营。
3、必须关注这些机构风险的复杂性和外溢性,及时精准拆弹,消除新的系统性风险隐患。
每个都说到了关键点。
数据垄断上,从网络的购买、阅读、习惯信息,可以把用户画像设定超过5000个关键词,用神经网络进行训练,可以相对精准的获得用户的消费习惯、倾向性、收入、年龄段、住址等隐私信息。
然后这些隐私信息会被用来进行推销、分析和行为诱导。
比如诱导借贷,比如诱导购买,比如用定向信息控制渠道。
举个例子,最近在搞的社区电商,实际上不仅仅是要在蔬菜领域实施垄断,更多的是获取一些“网上”无法精准获取的数据。在这个过程中,所有与科技平台合作的【终端】,也许是小店、也许是物业,都因为补贴在帮助平台收集数据,当数据收集完成后,这些【终端】的利用价值没了,电商平台会反过来摧毁他们的生意,占领渠道,把【终端】变成给自己交【租子】的【佃农】。
同时,数据可以被用来预测一个人的还款能力和未来收入,从而使网络金融业务可以精准的,将额度和利息控制到很【适当】的一个水平,这样使得借贷者不会破产,但会把收入的结余全部用于还贷,结果就是除了生活费,其他的都交了利息,不知不觉变成了网络高利贷金融的【包身工奴隶】。
跨业混合经营。则通过各个混业之间的相互拆借、共享客户、相互担保、变相的互相补贴,来建立垄断优势,干掉传统行业的同业者,同时通过相互担保、变相的重复质押、互相持股和互抬估值,能够获取杠杆率极高的资金来源,一旦出现金融风险,这样的高杠杆很可能最终由全社会埋单。
复杂性和外溢性。通过科技手段、大数据包装和混业进入,科技平台的金融行为和垄断行为的认定和梳理,相较于传统业务而言,更难以被监管部门完全掌握。同时,其金融行为和垄断行为不仅仅在本行业发生作用,通过支付方式的垄断、信用数据的垄断,实际上大平台已经渗入了每个网民生活工作的方方面面,一旦出现问题,其衍生风险,远超过P2P等业务。
精准拆弹。这个本身对监管部门提出了非常高的要求,在【科技金融】复杂且多变的环境下,监管需要快速有效的判断风险,并且执行力到位,这也意味着,对于监管部门的权限,会有新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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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完郭主席的讲话,感觉更有信心了。
反垄断不是一个事情一个法规可以涵盖的。
未来还会有新的政策出来的。
拭目以待吧。
从本质上来说,对“具备重要金融基础设施特征”的“少数科技公司”实行去杠杆,去风险,去垄断,属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
实际上11月郭树清就提过,为了应对疫情导致的经济风险,宏观资金面必然是宽松的,资金面的宽松必然导致各路杠杆,而当前中国杠杆最容易做大的,毫无疑问是各路打着科技企业招牌干着私募基金勾当的互联网企业。
这个月3号,郭树清又提了一次杠杆率必须保持在安全范围内,并明确提出货币经济不能脱离实体经济,这么短时间内反复表态,大动作不断,可以说,信号是清晰的,局势是明显的,事情是明摆着的,那些认为他只是就这么一说,不代表决策层意图的人,可以就此打住了。
而这一次,郭树清话说的已经很客气了,只说大型科技公司涉足各类金融和科技领域,跨界混业经营。
这属于给脸了,现实情况是很多大型“科技”企业的经营业余完全倚重于金融业务,他们提供的互联网服务属于融资渠道和品牌推广部门,不仅赚不了几个钱,很多还是尽吃钱不挣钱的纯消耗部门,根本就是全心全意扑在金融上,哪儿来的什么“混界”经营一说。
混界的前提是干点这个,再干点那个,这叫混界,一心扑在钱生钱上不能叫混界,叫专一,所以说郭树清这个话真的是很给面子了。
这些互联网金融企业利用对数据的垄断优势,禁绝竞争,吃巨额金融溢价,利用数据确权在当前法律环境下的空白和模糊,获取不正当超额收益,搞实质托拉斯行为。
数据也是我国明确定性的生产要素,它与传统的劳资技三者并列,但在法律上目前还是空白,这也让监管行为陷入无法可依的困境,所以还是得尽快立法,让数据问题尽快进入法律环境。
这也是“数据确权是数据市场化配置和报酬定价的基础性问题”这句话的题中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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