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同情/心疼一下警察这个职业,然后提醒自己在以后尽力好好做人遵纪守法不给基层执法人员添麻烦。
一份老受气挨打频繁遇到傻逼和无赖危险性高还不怎么赚钱的工作,同时社会和上级还要求你比普通人更大的压制自己的情绪和行为。
换我,我是肯定做不来的,不管正面条件多优厚。吃苦可以,无聊可以,穷可以,但是遇到傻逼和无赖不能痛快还击真的太让我受不了了。
然而每个职业总还得有人干,就像是外卖小哥,出租车司机,服务员或是其他那些我做不来的职业一样,作为老百姓遇到一两个行业里的孬货虽然肯定一定会有些不爽,但转念一想,这活儿我跟本干不来,而他们却在干这活儿……五味杂陈。
某种意义上,我们中大多数都是这个抱娃打闹的女士。
这次事件本质上是两个博弈者失败的博弈,得出双方(至少一方)利益最小化的结果,相信这个结果至少女士一方是自认失败的。
让我们还原这场博弈: 女士有两个选择,一是接受处罚,二是抱娃打闹。选项一的结果很简单,就是处罚(负)。选项二的结果取决于对方的反应。对方反应一,不罚了,没收到罚款,但也没有麻烦,警察收益零;对方反应二,尽管收到百般阻挠还是坚持罚款,警察收益为成功罚款(正)+付出的辛苦(负),总和可能是正可能是负,取决于警察的利益评判;对方反应三,以过激的方式对抗,警察收益为一时气爽(正)+可能的停职处分(负),同样总和可能是正可能是负,取决于警察的利益评判。 基于以上基本分析,女士判断,在对方反应三中,负值远大于正值,警察总收益为负,至少低于反应一,故警察不会选反应三。删除警察反应三。 警察反应一和反应二难以判断,但无论警察反应一还是反应二,女士的收益都不会低于女士选项一。
所以,本题解完,女士选择选项二,抱娃打闹。
可惜答错了。
错在对警察反应三的判断。
该警察可能认为一时气爽的正利益高于停职处分的负利益,又或者对负利益的预测过于乐观,总之,反应三的总和利益是正值,而且是最优选择,所以警察选择反应三。 于是悲剧发生。
悲剧的根源在于,我们都在以利益博弈来指导生活。其实我觉得这本身就是一个悲剧:不问对错只看利弊。
某种意义上,我们中大多数都是这个抱娃打闹的女士,我们每天都在重演这个女士的套路。当我们决定是否要强行变道的时候,我们在想:我的选择一,不变道,老老实实排队,收益零。选择二,到前面强行变道插队。对方反应一,让我插队,对方收益为损失几秒钟的时间(负);对方反应二,不让我插队,宁可相撞。对方收益为一时气爽(正)+处理事故和修车的时间(负)。对方反应二应该比反应一要负更多,所以对方选反应一。那么我选项二的收益为节省时间(正),优于选项一,所以我选选项二。
一模一样的思维模式。
多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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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前答过一次,思考了两天,觉得把问题全推到法制上有失偏颇,与这篇互补一下吧。
两天前的回答:
如果大家仅在“警察暴力执法该罚”和“母亲扰乱执法活该”这两个结论中选个队支持或者两队都支持,那这孩子被摔的可真冤了。
等到下一个新闻热点产生,这些所有的讨论将烟消云散,一点痕迹也不会留下。而类似的冲突还会继续上演。
从我的角度分析一下该事件:
这位女士推搡警察的原因是什么?是她认为这样可以逃避处罚。不仅是对当下的推搡行为的处罚,还有先前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她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判断?是基于她的社会经验。这个社会经验告诉她,违停这种行为的处罚弹性是很大的,可罚可不罚的,警察执法也是可以适度干扰的,只要不过分是不会受到处罚的。我相信这不仅仅是这位女士的社会经验,也跟大家的社会经验相吻合:警察正准备对你停在非机动车道的汽车拍照,路边买早点的你赶紧过来拦住警察,对不起对不起马上走,此时警察应该不会坚持贴罚单。
然而这次该女士判断错了。一是这次是交通大整治,执法尺度严,就是要罚。二是当事警察的行为模式离平均值比较远,出乎意料了。所以,悲剧发生了。
究其根源,民众的行为模式没有以法律为准绳,而是依靠社会经验。而由于执法力度受时间、政策、环境和个体因素影响,波动有时会超出预期,导致悲剧发生。
而民众之所以会依靠社会经验而漠视法律,还是因为社会经验虽然有时会出错,但比按照法律条文生活还是要靠谱一些:法律在执法层面保留了过大的弹性(选择执法性),甚至以管代法,失去了法律的严肃性,从而也就脱离了生活,无法指导生活。
挖到了原因,如何解决?无非是有法必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还法律的严肃性。不能遇到村民哄抢绿教闹事法律就怂,也不能放着辱骂警察这样的琐事法律就懒。法一旦立,不畏不躲不懒不抠,坚决执行。民众自然会以法律为准绳,活的轻松,也不会有判断失误的悲剧。
上次山东医闹的那个帖子里我就说过,为什么医闹屡禁不止,就是因为处理过程中一旦出现意外情况,网民马上开喷,上级一看成了社会热点,马上就组织调查组拿着放大镜来找问题。
这种情况处置医闹时我们看多了,抱着小孩的,生了癌症的,七老八十的,一堆围着民警下跪的,扬言敢动花圈马上跳楼撞墙的。一堆人拿着手机在旁边拍,剪辑了马上放上网放上朋友圈,先抢到舆论先手再说。
我们其他工作中,经常遇到把老公抓了,老婆把一两岁的小孩往派出所一扔自己走了,剩下民警在原地发懵。也经常碰到把八九十岁的爹妈拉到派出所扔在门口,自己马上消失。实际生活里,很多人自己都不把自己的小孩父母当回事而是作为一个筹码。
从这件事来看,两名交警只能说是蠢,容易被激怒,正确的做法是报警,等110民警到,然后站着被她挠被她骂,全程录像。110来了以后,也不会马上动粗,抱着孩子就是正义,不过派出所民警有经验一些,会哄会骗,把大妈带到派出所后,以暴力阻碍执行职务,这是够得上追刑的。
只能说上海市民的平均素质高了点,导致交警平时接触低素质人员少了点,太没经验。
至于所谓执法者的尊严,在中国真的不存在的,在中国就是要博同情,就是要卖惨,谁惨谁有理。前些年医生们觉得自己是知识分子,还有点臭老九的架子,不屑于把自己放在弱者的地位,结果被打被杀还被骂成狗。现在也算看清楚了,面子算个屁,也开始卖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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