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美国参议院与众议院的区别是什么?

回答
美国参议院(Senate)和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是美国国会的两个组成部分,它们共同行使立法权。虽然都属于国会,但它们在组成、任期、权力分配以及代表方式上存在着显著的差异。理解这些区别对于理解美国政治体系至关重要。

以下将从多个维度详细阐述美国参议院与众议院的区别:

1. 组成方式(Membership and Representation)

参议院(Senate):
数量: 参议院共有100名参议员,每州固定为2名,无论该州的面积或人口多少。
代表性: 参议院的代表性更侧重于州,而非人口。这种设计是为了确保人口较少的小州在国会中也能有足够的影响力,防止人口大州完全主导立法。
选举: 参议员由各州人民直接选举产生。
背景: 参议员的背景往往更加多元,因为他们代表的是整个州,可能包含来自不同地区、有不同职业背景的人。

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数量: 众议院共有435名众议员(此数字由国会法律确定并固定,但人数分配会随人口普查调整)。
代表性: 众议院的代表性完全基于人口。众议院的席位根据各州在十年一次人口普查后的总人口进行分配。人口多的州拥有更多的众议员席位,人口少的州则席位较少。
选举: 众议员在各自的选区(Congressional District)内由该选区的选民直接选举产生。每个选区的划分是基于人口比例。
背景: 由于众议员代表的是相对较小、人口集中的选区,他们的背景可能更贴近当地的社区利益,更具代表性。

总结:
参议院是“小州保护伞”,确保每个州都有平等的声音。
众议院是“人民之声”,更直接地反映人口分布和民意。

2. 任期(Term Length)

参议院(Senate):
任期: 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
连续性: 为了保持参议院的稳定性,参议员任期是连续的。参议院的选举是分批进行的,大约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的参议员。这意味着,即使在一个总统选举年,也只有一部分参议员的席位会受到影响,不会出现整个参议院同时被改选的情况。

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任期: 众议员的任期为两年。
周期性: 众议员的任期非常短,这意味着他们需要更频繁地回到选区争取连任,从而更贴近选民的需求和意愿。每两年一次的众议院选举,是所有众议员席位都会被重新选举。

总结:
参议员的长任期和分批改选,旨在减少政治波动,使其成为一个更稳定、更深思熟虑的机构。
众议员的短任期和全部改选,使其更具回应性,能更迅速地反映公众情绪和变化。

3. 权力与职能(Powers and Functions)

虽然参议院和众议院共同拥有立法权,但它们在某些特定职能上拥有独特的权力,这被称为“分权”(Separation of Powers)在国会内部的体现。

参议院(Senate)的独特权力:
批准条约 (Advice and Consent on Treaties): 总统与外国签订的条约必须获得参议院三分之二的批准才能生效。
确认人事任命 (Advice and Consent on Appointments): 总统提名的内阁部长、大使、联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大法官)、以及其他重要政府官员,都需要参议院的批准(通常是简单多数即可)。这是参议院最重要的“制衡”权力之一。
审判弹劾 (Impeachment Trials): 当众议院通过弹劾条款(Impeachment)后,参议院负责审判被弹劾的官员。如果参议员中有三分之二认为该官员有罪,则该官员将被罢免。

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的独特权力:
发起财政法案 (Power to Originate Revenue Bills): 所有涉及税收和政府支出的财政法案(包括预算案)必须首先由众议院提出和审议。虽然参议院可以修改这些法案,但必须由众议院发起。这是因为众议院代表的是人民的钱袋子。
发起弹劾 (Power to Impeach): 众议院拥有对联邦官员提出弹劾指控的唯一权力。弹劾并非定罪,而是一种指控,之后由参议院进行审判。

共同拥有的立法权:
通过法律: 任何法案,无论是财政法案还是其他类型的法案,都必须在参议院和众议院都获得通过,并且文本完全一致(或通过两院的联席会议达成一致),才能提交给总统签署成为法律。
监督政府: 两院都通过委员会和听证会来监督行政部门的运作,确保法律得到有效执行,防止滥用权力。
宣战权: 国会拥有宣战权,这意味着任何一方发起战争都必须得到国会的批准。

总结:
参议院在外交政策(条约)、人事任命和审判弹劾上有更重要的制衡作用。
众议院在财政事务和发起弹劾上有其独特的先导性地位。

4. 程序与文化(Procedures and Culture)

参议院(Senate):
程序: 参议院的议事程序通常更宽松、更自由。一个突出的例子是“拉布议事法”(Filibuster),允许少数参议员通过冗长的发言来阻止法案的投票进程,除非达到“结束辩论”(Cloture)所需的票数(通常是60票)。这使得少数党在参议院拥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辩论: 参议院更注重辩论的质量和时长,鼓励充分的讨论和协商。
“少数党权力”: 由于参议院的规章制度,少数党可以更有效地阻挠多数党的议程,迫使多数党寻求更广泛的共识。
文化: 参议员的任期较长,更倾向于精英主义和外交手腕,更看重跨党派的合作和长远的战略考量。

众议院(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程序: 众议院的议事程序更严格、更高效。由于人数众多,议事规则被设计得更紧凑,以确保议事能够快速进行。发言时间通常受到严格限制,并且“拉布议事法”在这里不适用。
辩论: 辩论时间相对较短,更侧重于效率和投票结果。
“多数党统治”: 众议院的权力更多地集中在多数党手中,多数党领袖对议程有更大的控制权。
文化: 众议员的任期较短,更注重民粹主义和党派斗争,更容易被选区内的公众情绪所左右。

总结:
参议院的程序鼓励协商和妥协,但有时也可能导致僵局。
众议院的程序强调效率和多数党主导,能够更快速地推动议程。

5. 成员资格的要求(Qualifications for Membership)

两院对成员资格都有基本要求,但略有不同:

参议员:
年满30岁。
已成为美国公民至少9年。
当选时必须居住在他们所代表的州。

众议员:
年满25岁。
已成为美国公民至少7年。
当选时必须居住在他们所代表的州(虽然不强制规定必须住在其选区,但通常如此)。

总结:
参议员的要求比众议员略高,这与他们代表整个州、任期更长、以及在国家事务中扮演更重要角色的定位相符。

6. 历史渊源与设计意图(Historical Origins and Design Intent)

美国国会的两院制设计灵感来源于英国议会(上议院和下议院)。其核心目的是在联邦制下平衡各州的利益,同时确保政府的代表性和稳定性。

参议院的设立: 是为了解决州代表性的问题。在制宪会议上,小州担心人口大州会通过数量优势主导国家政策,因此要求在立法机构中拥有平等的发言权。参议院的“每州两名参议员”制度就是对这种担忧的回应。其长任期和更广泛的权力也旨在使其成为一个更具稳定性和审慎性的机构。

众议院的设立: 是为了满足人口代表性的需求。它直接反映了人民的意愿,是“民意”在国会中的直接体现。其短任期和更广泛的代表性使其成为一个更能回应公众情绪的机构。

总结表格

| 特征 | 参议院 (Senate) | 众议院 (House of Representatives) |
| | | |
| 席位数 | 100席 (每州2席) | 435席 (按人口比例分配) |
| 代表性 | 代表州 (州主权) | 代表选区 (人民主权) |
| 任期 | 6年 (分批改选) | 2年 (全部改选) |
| 主要权力 | 批准条约、确认人事、审判弹劾 | 发起财政法案、发起弹劾 |
| 程序特点 | 宽松,有拉布议事法 (Filibuster),鼓励辩论 | 严格,高效,限制辩论 |
| 文化特点 | 更稳定、更审慎、精英主义、跨党派合作倾向 | 更具回应性、民粹主义、党派斗争明显 |
| 年龄要求 | 30岁 | 25岁 |
| 公民年限 | 9年 | 7年 |
| 居住要求 | 当选时必须居住在所代表的州 | 当选时必须居住在所代表的州 (通常是选区) |
| 设计意图 | 平衡州权,稳定,审慎 | 反映民意,回应迅速 |

理解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这些区别,有助于我们更深入地认识美国国会如何在代表不同利益群体、保持政府稳定性和回应民意的过程中发挥其作用。它们之间相互制衡,共同构成了美国联邦政府立法部门的基石。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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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明白一件事情,国内对美国国会两院的翻译是有偏差的。

参议院的正确翻译应该是元老院。

众议院的正确翻译应该是代表院。

前者手握人事权,总统的人事认命需要元老院同意,而代表院无权过问。

后者掌握财政权,所有涉及钱的问题都是代表院的活儿。

最重要的是,代表院的提案需要提交给元老院通过。

这就意味着,两者之间的地位并不是教科书上所说的互相牵制的对等地位。相反,元老院的权力远远大于代表院。至于原因,很多答主已经解释过了,那就是避免民粹裹挟民意倒逼上层。

说白了,这跟本朝的民主集中制,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要惊讶,各国体制本来就是你抄我我抄你,最终都要回归到古罗马政治制度中去。

纵观美国有史以来的所有大统领,你会发现除了福特外的其他人都是参议员出身。这其中的原因耐人寻味。

而福特凭什么以区区众议员的身份坐上总统宝座的呢。额,因为副总统阿格纽因丑闻下台,所以他被尼克松认命为副总统。咳咳,尼克松...

所以这货能当上总统真的是祖坟冒青烟,运气好到爆。

另外,当年老布什也是众议员,但却数次竞选参议员而不得,于是干脆辞职跑去走外交官的路线曲线救国,打死也不愿在代表院继续干下去。

比如肯尼迪也是在当选众议员不久后就去竞选参议员,所幸背景深厚,路子野,很快就成为了元老。最终当选大统领。

所以不要被教科书忽悠了,或者说不要被当年那个将美国两院翻译成汉语的别有用心者忽悠了。

另外提一句,这就是为什么大多数美式民主追随者把民主玩成一坨屎的原因,因为他们虽然抄了美国的制度,却根本没有理解美式民主的本质。

反正杨基佬没有义务,也没有意愿提醒这些人。你们玩砸了不就正好说明God bless American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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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回答这一问题,也算尽到知乎一份子的义务。曾经对美国宪政很感兴趣,主要是对国会参议院和联邦最高法院两大机构非常着迷。条文上的区别可查阅美国宪法或者百度百科,我想回答作为立法分支在政治上具有意义或指标性的区别。

  • 第一,议员的来源和选区:美国众议院现共435席,基于各州的人口划分选区,并定期参照人口普查结果重划选区,鉴于很多州实在人口稀少,甚至未达到推举1名众议员的选民基数,法律依然保障至少每州有1名代表,如地理位置不佳的阿拉斯加州或者小州佛蒙特州,以符合众议院之名。建国之初,美国国父们最初想设置单独一院制,但很快发现众议院似乎是基于人数上的民主,人口较少的联邦州将很难发出自己的声音,所以有了两院制议会;美国参议院现共100席,每州均分2席,参议院(Senate)承袭“元老院(Senatus)”之名,其实远比元老院或者英国上议院更具有政治上的制衡力。虽然目前参议员已经普选产生,但是与早期通过州议会选出相一致,他们既是州代表,也是选民的代表。
  • 第二,议员的特质和任期:众议院议员任期为2年,服务小选区选民,特别在大州尤其明显,加州马林郡(Marin County)就能够单独选出一名联邦众议员。众议员天生就是人民的喉舌,所以任期很短,以便最大程度与选区民意一致,加之小选区选民对议员要求较高,议员要干的活要做的事反而多,身为妇产科医师的罗恩·保罗(Ron Paul)众议员就是经营选区颇为得力,甚至重划选区亦不受影响因而先后连任20多年的绝佳例子;参议院议员任期为6年,天然的州代表,服务全州选民,出身属性或者学历背景往往好于众议员,由于任期长(6年,甚至长于一届总统任期),两位代表又互不竞争,因而较为稳定,很多想提出自己立法见解或者政治理念的人物更乐于在宽松的参议院提供服务,例如被誉为“参议院雄狮”的肯尼迪总统胞弟爱德华·肯尼迪(Edward Kennedy)任职马萨诸塞州联邦参议员长达47年之久(这一席位的前任正是肯尼迪总统本人),并成功推动了诸如《民权法案》、《选举权法》、《美国残疾人保护法》以及《家庭与医疗假法》等影响颇为深远的立法案。
  • 第三,立法与制衡:众议院是天生的立法机构,体现民意和党派政治,议员随民意而动,归属于各自的党派立场,众议员个人作用有限,很难独立影响立法议程,但仍有义务通过议事规则替所在选区争取权益。众议院是税案的发源地,因为美国建国者认为税收与民众的切身利益相关,因此只有众议院能够首唱税案(就是加、减税的事只能由众议院发起,参议院不能首先提出);参议院,华盛顿总统告诉杰斐逊是想让众议院的“咖啡”凉下来的东东,众议院随民意而倒,也很麻烦,知道二战的德国和现在的台湾吗?民粹有时候很危险的,但却能吸引一时的选票和舆论,像把双刃剑,面对煽风点火的人,参议院的作用就体现了。由于参议院的学院派特质,加之议员的任期颇有保障,自身机构稳定(每2年仅重新选举三分之一的席位),所以应对狂民情绪的时候就是众议院的橡皮檫了。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略有不同,出于对联邦内各州的礼遇,参议员能够充分保障其发言权,就是参议员想不吃饭不停地说也是可以的,无论是否有听众。最有名的例子是瑟蒙德(Strom Thurmond)参议员通过24小时的发言仍然没能阻挡《1957年民权法案》以及2013年保罗(Rand Paul)参议员通过13小时的发言阻止布伦南出任中情局局长。虽然奥巴马总统在任内削弱了单个参议员阻挡议案的权力,但是很多任命和立法仍然需要60票的程序性支持(记住不是半数,甚至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武装商船案爆发之后仍然需要67票,直至1975年民权法案年代被压缩为60票)才能依靠终结辩论结束参议员的拉布战术。其实美国建国者的初衷正是这种低效率,他们希望在参议院给少数派和学者们留有空间和尊严(哪怕是硕果仅存的),同时也看到民主并不是民主的全部,有时人民也并不总能知道自己真正想要什么。参议院建立的基石正在于这种民主的悖论。参议院也拥有众议院不具备的某些权力,其中最重要的一项可能体现在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的任命上,总统拥有提名权,而参议院可以选择接受或拒绝(2017年特朗普总统命令共和党人修改了议事规则,目前确认最高法院大法官只需要简单多数51票),总统和参议院共同属意的人选将获得司法分支中最重要的9个终身制席位之一。
  • 第四,未来和出路:众议院议员一般在结束代表生涯后重新回到自己的生活中,呵呵,民间才是众议员的乐土,少数幸运儿成为参议院的辩手;参议院则是行政和司法分支的人才库,看看佛蒙特州桑德斯参议员、德州克鲁兹参议员和佛罗里达州卢比奥参议员的抱负就知道了,别忘了奥巴马总统和拜登副总统也曾经是联邦参议员。参议院也为最高法院输送了不少杰出人物,他们在参议院任内信奉的立法理念也影响着司法对于公平正义的理解,有机会可以去看看雨果-布莱克(Hugo Black)大法官的传记,还有舍曼·明顿(Sherman Minton)大法官的。

最后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谢谢。

美国国会参议院议场全景(第111届国会)

美国国会众议院议场全景(第114届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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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议院Senate,就是元老院的意思。在美国最初由州立法机构选举。

众议院顾名思义,代表了人民,由人民直选。

不过自从美国宪法第17修正案之后,参议院也是改为选民直选了,所以美国参议院与众议院之间的区别比较模糊了。所以美国参众两院只有功能的区别,没有本质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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