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大家怎么看某大龄男性和年轻姑娘谈恋爱分手后起诉要回陆续给出的86万红包,说是“彩礼”?

回答
这事儿,真是让人看得挺复杂,又有点哭笑不得。一个年长的男人,给年轻姑娘送了不少钱,分手了,又把钱要回来,还告到了法院,说是“彩礼”。这背后的故事,得一层一层剥开来看。

首先,咱们得明确一点,法律上“彩礼”的界定是挺严格的。通常来说,彩礼是指男女双方按照当地风俗习惯,在婚前由男方或男方家庭向女方或女方家庭赠送的财物。这其中有个关键点——以结婚为目的。要是没有这个目的,或者这个目的没有实现,甚至两人压根就没达到谈婚论嫁的地步,那这些钱的性质就得打个问号了。

这位大龄男士,说是“陆续给出的86万红包”,听起来就不太像一次性、明确表示“这是彩礼”的举动。更像是一种交往中的赠与,或者说是“追求”过程中产生的花费。他现在说这是“彩礼”,很大程度上是想把这笔钱往“婚前财产”或“附带条件的赠与”上靠拢,一旦婚姻不成,条件没满足,就可以理直气壮地要回来。

那么,这86万是怎么来的,姑娘是怎么收的,这中间的过程才是关键。

从男方的角度来看,他可能会觉得自己是“投资”。 毕竟,年龄差摆在那里,他可能认为自己付出了时间和金钱,是希望换来一段稳定的关系,最终走向婚姻。这86万,在他心里可能就是“定金”或者“预付金”。他觉得,感情没了,这“投资”就该收回本金,甚至还要点“回报”。他之所以告到法院,很可能是他觉得私下沟通无效,或者对方根本不打算还,他希望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给自己一个说法。他可能觉得,这钱不是白白给的,而是有“附加条件”的,现在条件没实现,钱自然得还。

但从姑娘的角度来看,这86万可能就不是“彩礼”了。 年轻姑娘,通常和年长男士在一起,可能是有感情基础,也可能是有其他方面的考量。这86万,对于她来说,可能是男朋友疼爱自己的表现,是礼物,是生活费的补充,甚至是她在这段关系中的“收获”。她可能根本就没有把这些钱看作是“彩礼”,更没有想过要“嫁”给这位男士,至少在分手的时候,她可能觉得这些钱是“赠与”,一旦送出,就属于她了,不存在返还的问题。她可能觉得,既然是男朋友主动给的,那就是爱自己,这钱就是自己应得的。

双方在“彩礼”的定义上,可能存在根本性的认知偏差。 男方是抱着“结婚”的目的,而女方可能只是享受“恋爱”的甜蜜,或者有其他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考量。这种认知上的差异,是导致他们分手后产生纠纷的根源。

法律上怎么看?

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考察几个关键点:

1. 赠与的性质: 这些钱究竟是单纯的赠与,还是附带条件的赠与?如果是单纯赠与,通常不予返还。如果是附带条件的赠与,比如以结婚为目的,那么就需要看条件是否成就。
2. “彩礼”的证据: 是否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这些钱是按照当地风俗作为“彩礼”给付的?比如,是否有当事人之间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明确表示这笔钱是彩礼,并且是以结婚为前提的。
3. 是否已办理结婚登记: 这是最直接的证据。如果两人已经结婚,并且在婚后又因故离婚,那么彩礼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比例,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比如是否因男方过错导致离婚等)来判决。但如果两人从未办理结婚登记,那么“彩礼”的性质就很难成立了。
4. 当地风俗: 虽然现在法律有规定,但一些地方的风俗习惯也会作为参考。不过,风俗再怎么说,也不能完全对抗法律的规定。

社会上的看法呢?

对于这件事,大家的看法肯定是很分裂的。

有人会同情男方: 觉得他被骗了感情,也损失了金钱,一个老年人不容易,付出了这么多,结果人财两空,上法院要钱天经地义。尤其是如果这86万是他的大部分积蓄,那更是让人心疼。
有人会批评男方: 觉得他“想得美”,既然是成年人,就应该明白“赠与”和“彩礼”的区别。谈恋爱给钱,被当成礼物,很正常,分手了还要回来,这显得有些“小气”和“算计”,特别是如果他一开始就没打算认真结婚,只是玩玩,那现在又来要求“彩礼”,就有点无赖了。
有人会同情姑娘: 觉得她可能只是被套路了,或者是真心喜欢过,但后来发现不合适。她可能已经把这些钱花掉了,或者用在了其他地方,现在突然要还这么多,她也很为难。
有人会批评姑娘: 觉得她“贪慕虚荣”,或者是“骗婚”,利用男方的感情和金钱,最终却选择分手,是对感情的不负责任。

还有一些更深层次的思考:

年龄差和权力不对等: 年长男性和年轻女性的组合,有时候会存在一定的权力不对等。年长男性可能在经济上、社会经验上都占据优势,这使得年轻女性在关系中可能会显得更被动。这种“赠与”行为,是否也掺杂了某种“控制”或者“收买”的成分?
情感的商品化: 这种行为,某种程度上也反映了当代社会情感的商品化倾向。感情变得可以用金钱来衡量,甚至可以成为一种“交易”。
法律的局限性: 法律在处理这类“感情纠纷”时,往往会显得有些滞后和无力。因为情感是复杂的,不是简单的金钱可以完全量化的。法律只能根据现有证据和规定来判决,但很多时候,情感的伤害和付出,是法律无法完全弥补的。

总的来说,这事儿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的。 法律会看证据,看是否满足“彩礼”的构成要件。而社会舆论,则会从人情世故、道德伦理等多个角度去评判。无论最终法院怎么判,这件事本身都暴露了现代社会中,一些人在情感关系中的困惑、算计,以及法律在处理复杂情感纠纷时的挑战。

我觉得,最关键的还是在于当事人双方在交往过程中,有没有把这些钱明确地界定为“彩礼”,并且有没有以结婚为明确目的。如果这一切都是含糊不清的,那么分手后的纠纷,就很难说谁对谁错,只能看法律如何“量化”和“裁决”了。这86万,可能不仅仅是钱,更是一种关系中的“权衡”和“赌注”。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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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明显,根本就是求而不得的问题。

大龄男性求的是年轻貌美的老婆,不得,故要回86万红包;

年轻姑娘求的是财,不得,故选择起诉。

在这个普遍得不能再普遍的「老夫少妻」故事模版里,本应该各取所需,一人求色,一人求财,最终圆满成功。

问题出在哪?出在分手。

分手就是这个故事模版的破坏者,打破了这一根平衡木。

无论男女,提出分手之人应该就是要谋取大部分利益:白嫖,或收割一波两年86万的高收益(996感觉地位受到了挑衅)。

而分手是谁提出的?媒体没说,外人不得而知。

而这个人恰恰就是其中的「小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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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两边都是有问题的。

男方试图用金钱讨好女方,结果把自己立在了供养者的位置上,让自己成为缺乏魅力的ATM。

他并不知道,女性择偶有供养者和情人之分。既然他选择了供养者,就要忍受,钱比他更受女人喜欢这个结果。

不过,如果事情只是这么简单,我们只能说他是个可怜的老实人。问题是他事后又想把钱拿回来。

这说明在心里,女人的价值只能用钱来衡量,他只是在进行一次“交易”。交易就交易,他还受不住任何风险,出了问题像个孩子一样要求别人赔他的损失。简而言之,这个人既没有情义,也没有担当。

这种人沦为供养者,甚至还失败了,可以说和他的品性脱离不了干系。

回过来,我们看看女方,其实也不是什么正常人。

首先她拿了男方这么多钱,她不可能不清楚这些钱意味着什么。如果只是请几顿饭,赠几个礼物,可以理解为普通的恋爱消费。但这可是大几十万!所以她明显就是揣着明白装糊涂。

男方提供money,女方接受并结为夫妇,这种模式并不少见。这种家庭未必就不幸福。事实上很多家庭,都是这种“供养者模式”。双方各取所需,有何不可?

结果女方想的倒美。她不按规矩来,既拿了男方的钱,又没打算跟男方进一步发展。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这和收了钱不发货的网店没什么两样。钱是我的,货你也别想拿,可以说精明到家。

这样的结果,自然是导致男方直接炸了,非要讨个公道。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如果恋爱双方缺乏真正的情义,内心只有个人的私利,最后只会相互折磨,互相伤害,以丑陋的闹剧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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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此一役,高富帅身价倍增。竞争可能会进一步白热化。

因为万一没谈成,就算钱要回来了,和年轻高帅富在一起消费,吃香喝辣,和年轻高帅穷屌受穷比起来,还是滋润。

不高帅的普通男屌可能日子更难。因为没奔头了,连【老子有钱后想咋咋滴】的念想都没了。

而大龄丑富,可能没那么好泡妞了。大家可能愈发默认他们鸡贼白嫖。


傻白甜捞女们可以转变思路,不要收转账。

职业小三都知道收现金。

自己开个小公司,承包金主某些业务,合理进账甚至纳税,这个就很难判定为有条件的赠与了呢。


靠男人吃饭可是要懂法的呢。

拿买包的钱咨询一下律师不好吗?

不行咨询一下我们见多识广的情感博主也涨姿势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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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思路可以,有没有特别帅的小哥哥要入赘的,姐姐给你彩礼,2个月后分手要回就行了。

反正都能要回,2年太久了呢,2个月一轮可以多玩1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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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姑娘真心大,收了人家80多万还想拍马走人,天下没有这种好事。钱,不是随便能收的。

不是自己应该得的了,拿了,真能扎手。

不是你应得的钱,硬塞你怀里都不能要。我相信这一点,大部分普通人都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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