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 1 月 1 日有人在甘肃省政府门前禁止通行路段无照驾驶漂移被抓一事?

回答
这事儿,确实有点让人啼笑皆非,同时又让人挺恼火的。1月1号,大过年的,甘肃省政府门前的路段,本来应该是庄重严肃的地方,结果有人在那儿玩起了花活儿——无照驾驶,还搞漂移,最后被抓了。

事情本身:

首先,咱们得明确,这是在政府办公场所的门前,而且是禁止通行的路段。这可不是路边小巷子,也不是郊外的空地。政府门前,意味着这里有明确的管理规定,有安保人员,更有公共秩序的要求。在这样的地方搞封锁、搞漂移,首先就是挑战了公共秩序和规定。

“无照驾驶”这四个字,本身就说明了这个人根本就没有合法的驾驶资格。这意味着他对交通规则、对车辆操控可能根本就不熟悉,或者说,即便熟悉,也是在法律的禁止之下。这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安全的极大威胁。

“漂移”这三个字,更是将事情推向了危险的顶峰。漂移是一种高度技巧性的驾驶动作,需要专业的场地、专业的车辆和专业的驾驶员。在普通道路上,尤其是在这种敏感的地点进行漂移,其危险性不言而喻。稍有不慎,就可能导致车辆失控,撞向围观群众、障碍物,甚至冲进政府大院。

动机推测:

为什么这个人会做出这样的行为?咱们可以稍微猜一下:

炫耀心理/寻求刺激: 最有可能的原因是这个人想通过这种方式来吸引眼球,炫耀自己的“技术”(即便技术可能并不怎么样),或者纯粹是想寻求一种不寻常的刺激。大过年的,尤其是在这样一个“高地”,更容易让他觉得“够劲儿”。
无知者无畏/法律意识淡薄: 也有可能这个人对政府部门的戒备等级、对公共场所的规定根本不了解,或者说,他根本就不在乎。觉得“没什么大不了的”,或者“就是玩一下”,是一种典型的法律意识淡薄的表现。
特定“挑战”或“行为艺术”: 极少数情况下,也可能是一种带有某种“挑战”或“行为艺术”的意味,试图通过这种极端的方式引起某种关注。但这无论如何,都不是一个合法的、负责任的方式。

为什么这件事值得说道说道:

1. 对公共秩序的挑衅: 在政府门前这样敏感且有管理要求的区域,进行非法驾驶和危险动作,本身就是对公共秩序和管理部门的一种挑衅。这会给安保和执法人员带来麻烦,也可能破坏当地的节日气氛。
2. 对公共安全的威胁: 即使没有造成实际的伤害,但这种行为的潜在危险性是极高的。一旦车辆失控,后果不堪设想。政府部门周边,通常会有工作人员、办事人员,甚至围观的市民,他们的安全都受到了威胁。
3. 无视法律法规: 无照驾驶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在公共场所进行危险驾驶更是加重了违法程度。这充分暴露了该个体对法律法规的漠视。
4. “反差萌”式的荒谬: 想象一下那个场景:节日气氛下,严肃的政府大院门口,一个没证的人开着车在那儿“表演”漂移,然后被抓。这种反差本身就充满了荒谬感,让人哭笑不得,但笑过之后,留下的更多是无奈和对这种行为的否定。
5. 社会监管的警示: 这件事也提醒着我们在管理一些特殊区域时,需要更加细致和周全。同时,对于那些法律意识淡薄、喜欢寻求刺激的个体,也需要加强宣传教育,让他们明白什么行为是可以的,什么行为是绝对不能触碰的底线。

处理方式和后续:

我相信,相关部门肯定会依法依规对这位“漂移哥”进行严肃处理。无照驾驶,危险驾驶,扰乱公共秩序,这些都可能是涉及的罪名或行政处罚。

总的来说,这事儿就如同一场突兀的“低俗表演”,打破了节日的宁静和公共场合应有的秩序,也暴露了一些人身上存在的法律淡漠和危险行为倾向。我们不能因为“有趣”就忽视了其背后的危险性和违法性,而应该对这种行为给予明确的否定和应有的惩戒。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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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匿了,友善也不要了

想玩漂移就去赛道,别在公共场所祸害人。

在视频里,这地方不仅是甘肃省政府门前,更是一个大环岛,即使深夜2点,也一直有车通过,而中间有高大的景观树,视野是受限的,高速入弯只要前面有辆车变道左转就很容易出事。在这种地方漂移,真以为自己在玩现实版GTA5?

平时飙车炸街交警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是因为你们跑得快,而是追捕很可能造成交通事故,影响其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

说直白点,就是你爱死死去,别祸害其他人。

而且不是针对谁,我是说在公共场所玩竞速漂移的,都是垃圾。

做过汽车改装网站,跟各种玩漂移的聊过,对一些“街道车神”印象渣到极点。一边在群里各种吹逼在某某路多少时速漂移,一边抱怨每次线下聚会交警都会立刻驱散。

臭傻逼,交警为什么驱散心里没点逼数吗?

我去申请改装车友聚会,人家交警大队直接拒了,交警同志非常愤怒说上次你们搞的改装车展(其实是另一家网站搞的),知道多少参展的改装车超速了吗?有的竟然还在街道上追逐竞速,你知道多少次差点造成严重交通事故吗?骂的我眼眶含泪,因为太丢人了。

真以为在市区轰油门,飙车漂移很酷?

别自我陶醉了,在普通大众眼里就是傻逼。听见油门轰鸣声和烧胎摩擦声,正常人一点也不觉得刺激,只觉得吵。

我虽然是干汽车这行的,但是从没看得起这帮街道车神。我从不相信出事后各种所谓的忏悔,他们忏悔的是为什么倒霉,为什么受害者那么不长眼,而不是认识到过错。

说个最真实的例子,2014年杭州龙井路有辆宝马1系因为漂移失败直接滚到路边,幸好当时没有人被撞到,只是单方事故。

肇事司机在旁边若无其事打电话,翻车的理由只是在体验过弯的感觉时不小心失手而已。

这个事是不是特别小?

但是如果我告诉你这个车主就是当年杭州70码事件的肇事司机胡斌呢?

就是那个2009年在杭州市文二西路飙车,将正在过人行道的浙大学生谭卓撞死的胡斌。撞死人后还和朋友有说有笑抽烟打闹的富二代。

而25岁的谭卓是家中独子,以优异的成绩考上浙江大学,当时正准备与相恋多年的女友结婚。可仅仅过一次马路,就被夺走了生命。

讽刺的是,因为认罪态度较好,胡斌只是以交通肇事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当谭卓的母亲听到只判刑3年的时候崩溃痛哭说太不公平了。

更不公平的是因为认罪态度良好,胡斌还减刑9个月,也就是说他只坐2年牢就出来了。而吊销驾照两年后,可以按照正常程序重新申领驾照。刚好两年的胡斌立刻重新申请了驾照,继续上路飙车漂移。而在这次翻车之前,这辆宝马已经有3次违章,包括两次闯红灯。

这次的不小心,只是无数偶然中的必然而已。

他们既然敢理所当然的在公共场所飙车漂移,鬼才信他们会尊重别人的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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