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句悲观的话,这事儿,「还好」是老师处理的糙了,被爆出来了。
有多少隐藏在水下的,包裹的更加「柔和」的,任何上过学并且参加过学校组织捐款的人都知道。
我还记得小学读书的时候,每次有个天灾人祸,学校就搞摊派,虽然嘴上说的是随便捐款,但是大家心里都清楚,十块钱是底,五十块是正常,一百块是表扬。
我就是常年拿二十的,别说表扬了,能不招白眼都谢天谢地。
本来献爱心是好事情,结果,活生生的弄变了味。
又进入了喜闻乐见的社会生存课时间。
有个叫吴思的学者写过两本书,一本《血酬定律——中国历史中的生存游戏》,一本《潜规则——中国历史中的真实游戏》。
很多人把这两本书当普通厚黑学来读,其实稍微偏差了一点,这两本书讲的太深了
这两本书里面有一个核心观点,叫合法伤害权。
定义是这样的:
有些人能够利用自己的管辖权,在其的职权范围内,利用冠冕堂皇的理由给其治下的民众以伤害,所有人都清楚这是打击报复,但所有一切都是在合法的名义之下进行的
书中给出的例子,和一般历史书的宏大叙事不同,都是讲的基层小事。
举得最「大」的例子,是明朝万历时期,兵部的小吏故意将军队中将校升官论功行赏的报告上的“一”字洗去,再填上个“一”字,然后再拿着报告让兵部的官员看,说字有涂改,按规定必须重新复核。
虽然不会真的影响到升迁,但是能给你拖个足够长的调查时间。
小吏要求复核是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甚至看上去尽职尽责,但是你敢不塞银子么?
每次重温这两本书,看到这个地方的时候,我都想到前几年的新闻。
一个省会城市土地房产部门的打字员受贿400余万元。
原因是需要到她那里打印材料的人太多,要排队等候,搞房地产的老板早一天审批过关,资金就早一天回笼,所以打字员就掌握了谁先谁后的权利。
所以,很多学校就掌握了这样的「合法伤害权」,虽然现在社会进步了,大家都不会放到台面上用那么糙的手段来运用,但是本质,其实是一样的。
我还记得以前的老板,叱咤风云的人物,每到家长会的时候都唯唯诺诺的,平时都是别人舔他,那天就是他舔老师的时候。
有次他给我们说,他在琢磨怎么给给老师送礼。
我说现在查的严吧,这时代也没必要给老师送礼了。
老板说你懂个屁,送不送是一回事,收不收是一回事,如果别的家长送了我不送,我怎么知道他会不会给我儿子穿小鞋。
我还记得有次手工课,他儿子要交手织毛线,20*20的,还不能用平针,老板又是着急上火,最后是一个实习生帮他织好了带回去交差。
没办法,家里最宝贵的东西交到别人手上了,而且小学的孩子又是最敏感的时候,不说穿小鞋了,就是平时不搭理你家孩子,你家孩子心理暴击都是一万点。
而这种情况,在捐款的时候,是最明显的。
其实我相信,学校和老师说出来的每句话都是「合情合理」的,甚至会有很好的道德牌坊,比如「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比如「人同此心心同此理」,比如「自愿参加绝不强求」。
本次募捐是由永顺县教育基金会发起,募集款项将全部用于奖励优秀师生和教育工作者、救助有特殊困难的师生以及开展 “园丁之家” 等公益慈善活动
你品,多高大上。
但是家长们敢不自愿么,敢不捐么,敢不争先恐后么。
而且,这学校和老师不知道这种现象么……揣着明白耍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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