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是否应该将巴赫逝世的年份作为巴洛克时期的结束?如何思考能得出巴赫逝世不代表巴洛克结束?

回答
“巴赫的逝世是否应该被视为巴洛克时期的终结?” 这个问题触及了音乐史分期中一个经典却又充满争议的核心点。要深入探讨这一点,我们需要超越简单的日期标记,理解音乐风格的演变和历史的复杂性。

首先,我们来看为什么人们会倾向于将巴赫逝世的年份——1750年——作为巴洛克时期的结束。这其中的逻辑不难理解:巴赫无疑是巴洛克晚期最伟大的代表人物,他的音乐技艺精湛、情感深邃,集巴洛克时期许多音乐特征之大成。他的离世,仿佛是巴洛克音乐巨塔的最后一块基石的移走,自然会让人联想到整个时代的落幕。而且,1750年这个年份具有一种“整数”的纪念意义,在历史划分上显得清晰而方便,这在教育和普及层面有着天然的吸引力。

然而,如果仔细审视音乐史的发展脉络,我们会发现,将任何一个伟大音乐家的个人生涯与一个庞大而复杂的艺术时期的兴衰直接划等号,往往会过于简化历史。以下几点可以帮助我们理解,为何巴赫的逝世并不必然标志着巴洛克时期的终结:

1. 风格演变的渐进性而非断裂性: 音乐风格的演变,如同自然界的潮涨潮落,是一个渐进的过程,而非突如其来的断崖式变革。在巴赫生命的最后几年乃至他去世之后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巴洛克音乐的许多核心元素依然活跃在乐坛。很多作曲家仍然在创作具有晚期巴洛克特征的作品,例如对位法的运用、华丽的装饰音、情感的强力表达等,这些并未随着巴赫的去世而瞬间消失。

可以想象一下,在1750年之后的几年、甚至十几年里,许多宫廷和教堂还在演奏和创作巴洛克风格的音乐。那些还在世的作曲家,比如巴赫的学生或者其他同时代的巴洛克风格的追随者,他们的创作活动并没有停止。新风格的萌芽和发展需要时间来成熟、传播和被广泛接受,这通常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可能因为一个标志性人物的消失而瞬间完成。

2. 新旧风格的并存与过渡: 历史总是充满过渡期。在巴洛克时期向古典主义时期转型的过程中,新旧风格往往是并存且相互影响的。18世纪中期,正是“前古典时期”(PreClassical Period)或者称为“风格转换期”(Style Galant)蓬勃发展的时代。这个时期的音乐更加注重旋律的清晰、线条的流畅和情感的直接表达,这与巴洛克晚期的复调和复杂织体有所不同。

然而,即使在这种转变中,我们也能看到巴洛克遗风的痕迹。许多“风格转换期”的作曲家,虽然开始走向简洁、明快的旋律,但他们依然借鉴了巴洛克音乐在结构上的清晰和在情感表达上的力度。例如,卡尔·菲利普·爱马仕·巴赫(Carl Philipp Emanuel Bach),巴赫的儿子之一,他的音乐正是连接晚期巴洛克与早期古典主义的关键人物。他的音乐既有巴洛克式的戏剧性,又预示着古典主义的轻盈和敏感。他的创作活跃期很大一部分是在1750年之后,他的音乐本身就证明了巴洛克的影响并未立即终结。

3. 音乐风格的地域差异: 音乐风格的演变并非全球同步。在巴赫逝世的年代,欧洲各地音乐发展的步伐和接受新事物的速度是不同的。虽然在某些音乐中心(例如德国的一些地区)巴洛克风格可能正在逐渐被新的倾向所取代,但在其他一些地方,巴洛克风格可能依然保持着强大的生命力,或者其影响以不同的方式延续。将一个时间点视为整个欧洲音乐风格的普遍转折,忽略了这种地域性的差异,会显得过于笼统。

4. 音乐风格的定义本身就是一种人为的划分: “巴洛克时期”本身就是一个由后世音乐学家为了研究和理解方便而人为划分出来的概念。历史的洪流并没有明确的界碑,艺术风格的演进也没有精确的开关。巴赫的逝世可以被视为一个重要的历史节点,一个象征性的终点,但它并非是巴洛克音乐生命力的真正终结。它更像是在一个长跑比赛中,一位杰出的选手跑到了自己生命的终点,但比赛本身还在继续,其他选手还在赛道上。

5. 音乐功能的延续性: 很多巴洛克时期的音乐体裁和创作惯例,在巴赫去世后的一段时间内仍然被使用和传承。例如,宗教音乐、协奏曲、奏鸣曲等形式,虽然在古典主义时期得到了发展和创新,但其基本框架和一些创作手法,仍然带有巴洛克时期的印记。教会音乐尤其如此,其对庄严、宏大和对位法的偏爱,使其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了巴洛克遗风的“避难所”。

如何思考才能得出巴赫逝世不代表巴洛克结束?

要得出这个结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角度深入思考:

关注“风格”本身,而非“人”: 不要将音乐风格与某个特定作曲家的人生画等号。去分析巴洛克音乐的核心特征是什么?对位法的运用、数字低音、情感的“狂暴”与“克制”、戏剧性的对比等等。然后去考察,在巴赫去世后,这些特征在其他作曲家的作品中是否仍然存在,或者以何种方式演变。
观察“之后”的作品和作曲家: 重点研究1750年之后一段时间内的音乐作品。例如,巴赫的儿子们(C.P.E. Bach, J.C. Bach 等)的作品,以及其他如泰勒曼(Georg Philipp Telemann)这样在他晚年依然活跃的作曲家的作品。通过分析这些作品,我们可以看到巴洛克风格如何与新兴的古典主义风格交织在一起,如何过渡。
理解“过渡期”的概念: 历史事件的发生往往伴随着长期的酝酿和持续的影响。艺术风格的转变更是如此,总有一个时期是新旧交织、彼此影响的。将巴洛克到古典主义的转变看作一个过渡时期,而不是一个瞬间的切换,有助于理解为何巴赫的逝世并不能立即终结一个时代。
区分“核心代表”与“普遍延续”: 巴赫是巴洛克晚期最光辉的代表,但他的音乐并不能完全代表巴洛克时期的一切。即使在巴赫活着的时候,也有许多不同风格的作曲家存在。同样,即使在他去世后,巴洛克风格的某些方面也可能在其他作曲家那里得到延续,即使他们不如巴赫那样具有开创性。
从“历史整体性”出发: 不要孤立地看待某个年份或某个事件。将巴赫的逝世放在整个18世纪音乐史的宏大叙事中去理解。音乐史的划分本身就是一种研究工具,它服务于我们对历史的理解,而不是历史本身的绝对规律。

总而言之,将巴赫逝世的1750年视为巴洛克时期的终结,是一种方便的标记,也是对巴赫卓越贡献的一种致敬。但从音乐风格演变的内在逻辑和历史的复杂性来看,它更像是一个象征性的句号,而不是一个绝对的、一刀两断的结束。巴洛克音乐的生命力,以及其向后世风格的辐射和影响,远比一个简单的日期更为持久和深远。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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亨德尔看到这道问题当场骂街:“我就比巴赫多活9年,我就不算巴洛克的人了嘛!!”

哈哈!巴赫当然是巴洛克时期的代表人物,但他不能终结“巴洛克”。

从大约1600年(也有人认为从1580年前后)到1750年这一个半世纪,在西方音乐史上被称为巴洛克时期。“巴洛克”(baroque)一词最早来自于葡萄牙语的“barroco”,意指“形状不规则的珍珠。”在18世纪,用来嘲笑一些奇怪的建筑。在19世纪,开始它来不带贬义的形容17—18世纪的美术与建筑中的华丽风格。在20世纪开始,音乐家们才开始用“巴洛克”来形容音乐历史中的时期。

“巴洛克”在音乐史中可以指一段时期,也可以指一种风格。巴洛克时期的音乐风格是在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基础上进一步发展的,总体来看有以下几方面特征:

第一,两种常规。这是蒙特威尔第提出的音乐理论。他认为,在巴洛克时期,存在两种“常规”,其实可以理解为两种“音乐风格”。一种风格为采用了文艺复兴时期复调技法的音乐风格,即“古代风格”,蒙特威尔第称称其为“第一常规”(prima prattica);另一种风格为较多采用了不协和音的复调技法的音乐风格,即“现代风格”,称其为“第二常规”(second prattica),蒙特威尔第自己认为自己很多使用不协和音的复调作品是第二种常规。这两种音乐风格在巴洛克时期同时发展,逐渐形成了不同的音乐创作趋势。

第二,通奏低音,也叫数字低音。通奏低音算是一种记谱法的改变,也使得音乐表现方式发生了变化。在文艺复兴时期到巴洛克时期,四线的纽姆谱逐渐演变为“五线谱”,巴洛克时期的五线谱下方会有一些数字,这些数字主要用于为伴奏者的和声提供参考,这个数字就是一个独立的声部。比如:复调的多个声部在演唱的同时,会有一个演奏者根据数字标注的和声,进行即兴演奏,为多个声部进行伴奏。演奏这个声部的多是键盘乐器,或者可以演奏出和弦的乐器。而且,巴洛克时期的通奏低音更加强调最上和最下两个声部,这就促使了巴洛克时期的旋律和伴奏的音乐模式的发展。

第三,“情感论”。文艺复兴时期的音乐,或服务于宗教、或用于娱乐和欣赏。而巴洛克时期的音乐,更加注重如何用音乐唤醒人们的情感。

第四,调性和声与对位。我们熟悉的大小调体系虽然在文艺复兴时期就已经逐渐确立,但在巴洛克时期更加成熟了。文艺复兴时期的复调音乐与对位技法,在巴洛克时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

第五,声乐与器乐。在巴洛克时期以前,由于宗教限制了器乐音乐的发展,声乐一直是西方音乐的主体。但是在巴洛克时期,随着宗教权威的不断下降,器乐音乐在巴洛克时期得到了充分的发展,甚至在巴洛克晚期开始,器乐音乐已经超越了声乐音乐的地位。

我们再来看看,巴洛克时期之后的古典主义时期。

“古典的”(Classic)一词原指古希腊和罗马的艺术和建筑中的经典,而“古典主义”则多指后人运用古典风格原则创作的文学艺术作品。这些作品通常是高贵、单纯、平衡、完美,具有较为严格的艺术目的,和对装饰性的约束。在音乐史上,将18世纪到19世纪初划分为古典主义时期,更具体的话,有一些学者认为可以限定在1730—1815这一段时间。但实际上时期的划分是相对的,它与前后的巴洛克时期和浪漫主义时期也会有一定的重叠。

在“古典主义时期”内通常又包括两大时段:“前古典主义时期”(Pre—Classical)和“维也纳古典时期”(Viennese Classical)。

“前古典主义时期”通常也被称为“后巴洛克时期”。宽泛的说,“前古典主义时期”可以用来代表维也纳古典时期以前的任何音乐。这一时期相比与之前的“巴洛克时期”在音乐风格与体裁的发展上又向前发展了,莫扎特和海顿早期的作品属于这一时期。

“维也纳古典时期”通常也被称为是“古典主义高峰”(High Classical),这一时期通常是指18世纪末叶到19世纪初,主要以海顿、莫扎特、贝多芬成熟时期的创作为代表。这一时期,欧洲古典主义音乐在“前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积累上进一步发展,风格逐渐明确,形成了期独特的典型特征。

一、古典主义时期的社会背景

18世纪中、下叶的欧洲,欧洲工业革命(Industrial Revoluntion)使得欧洲完成了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转变,更为重要的是,人们在经历了漫长的封建社会之后发现,人类是通过不断进取是可以改变社会和历史的。

在思想文化领域里,法国“百科全书派”掀起了“启蒙运动”(The Enlightenment),启蒙运动是在17—18世纪一场资产阶级和市民阶层的反封建统治、反教会的思想文化运动,是在“文艺复兴“、“宗教改革”后又一次反封建思想解放运动。这次运动主要以法国为中心,其核心思想是“理性崇拜”,宣传了“自由、民主和平等”的思想,为欧洲资产阶级革命作了行动与思想上的准备,其影响遍及政治经济文化各个领域。

在启蒙运动的影响下,在德国文学戏剧界展开了“狂飙突进运动”(Sturm und Drang),代表人物是歌德和席勒,歌德的《少年维特的烦恼》是其代表作品,作品通过“维特”这个形象的故事表达了人类内心情感的奋进精神。狂飙突进时期的作家受到启蒙运动的影响,特别是卢梭等人的哲学思想的影响,他们歌颂“天才”,主张“自由”、“个性解放”,提出了“返回自然”的口号。这种对人的本性、人的自我价值和情感的自觉关注,为19世纪浪漫主义时期的思想观念做了一定的预示。在“启蒙运动”和“狂飙突进运动”的影响和推动下,18世纪的欧洲艺术与音乐文化发生了巨大变化并走向高度的繁荣与发展。

在这一时期,欧洲各个国家新兴市民阶层不断壮大,18世纪的欧洲音乐也由原来的宫廷、教会开始走向了市民百姓的生活,这促使了这一时期的艺术作品出现了世俗化、民众化的趋势。18世纪,印刷技术得到了一定的推进、乐器的制造技术也一定程度上得到了改进,特别是羽管键琴向钢琴的过渡,这为演奏艺术的发展提供了物质基础。

二、古典主义时期音乐的音乐风格

在“前古典时期”主要有三种音乐风格,分别为:“洛可可风格”(Rococo)、“华丽风格”(Galant)、“情感风格”(Empfindsamkeit),这三种风格与巴洛克时期的音乐风格并存,同时也是18世纪音乐风格的衍变过程的一个重要阶段。

“洛可可风格”是18世纪在装饰艺术中的一个术语,通常是对典雅精致、轻盈小巧风格的描述,后来音乐领域借用这一术语特指18世纪欧洲的一种音乐风格。具体在音乐领域对“洛可可风格”的界定目前还是比较模糊的,但通常来说,这种风格一般是指18世纪的法国音乐,通常是包括法国古钢琴音乐和法国歌剧中芭蕾舞蹈中的音乐,同时也包括一些其他国家地域作曲家创作的类似风格的的作品,如佩格莱西的喜歌剧《女仆作夫人》通常也被人们成为是“意大利的洛可可风格”。

“华丽风格”是一个在18世纪被广泛使用的术语,通常指伴随着轻快的、周期性的旋律和适当的演奏方式的音乐。“Galant”这一词并非是18世纪所创,其最早意为“英勇的”,在16世纪30年开始,“Galant”的含义逐渐变成了“优雅的”;在17世纪法国的组曲中,有许多被称为“galanteries”的作品;从18世纪开始,在当时的很多音乐作品中,开始较为普遍的使用“Galant”用来形容自己的作品风格;在18世纪下半叶,出现了很多“Galant”或“galanteries”风格的的器乐作品,这一时期可能是“华丽风格”在器乐音乐发展中的顶峰。“华丽风格”它的词义包括:明晰的织体、带常用终止式的周期性乐句、随意装饰的旋律、简单的和声、不协和音的自由处理。”“华丽风格”在某种程度是在18世纪教堂音乐盛行的背景下,作曲家们从教堂音乐风格中突破的一种产物。

“情感风格”主要是指在18世纪中叶在北德产生的一种音乐美学观念,作曲家秉持着这种观念创作出很多具有“情感风格”的作品。其中主要主要以C.P.E.巴赫的交响曲和键盘奏鸣曲等作品风格为代表。“Empfindsamkeit”这个单词,最早在18世纪通常被翻译为“感性的”,后来逐渐被音乐领域用来形容一种音乐的风格,这种风格的美学目的是希望能够通过主观的表达最终能和听众达到一种亲密而敏感的关系,甚至能使得听众为作品动容。“Empfindsamkeit”是在欧洲广泛流传于不同领域的一种审美标准,它最早并非出现在音乐中,其是起源于英国的文学,在当时英国的文学领域中认为,情感的即时反映要比理性思考更能衡量人们正确的道德行为。C.P.E.巴赫一直与英国文学界的关系十分紧密,由此在他的很多作品中,借用了这种风格,如在《普鲁士奏鸣曲》中就明显了体现了“情感风格”。这种风格与巴洛克时期追求类型化的情感表现不同,它是在“华丽风格”的基础上形成的,但其更注重内在的激情,但又避免了许多华丽的装饰。因为“华丽风格”主要流行在18世纪中叶的德国,所以一些历史学家认为这种风格的出现与同时期德国“狂飙突进运动”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以上的“前古典时期”的音乐风格逐渐融合为一种风格,即“古典主义风格”,渗透在“维也纳古典时期”海顿、莫扎特的早期作品中,甚至在贝多芬的一些作品中。这种风格的旋律经常由短小的乐句构成;两个乐句会形成呼应;常用分解和弦的重复音型,即“阿尔贝蒂低音”;结构和主题中的对比开始加大。等等。

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古典主义时期进入到“维也纳古典时期”,这一时期延续了“前古典主义时期”的音乐风格的同时,产生了一些新的趋向,并且在音乐家的创作中可以看出,巴洛克时期的复调音乐风格已经基本消失,取而代之的是古典主义音乐的主调音乐风格,“维也纳古典时期”的音乐的总体艺术风格特征完全形成。这一时期的音乐语言精练、质朴、亲切,形式结构明晰、平衡,音乐中的矛盾冲突不断的加大,音乐更具有内在的发展动力与思想内涵。以海顿、莫扎特、贝多芬为代表的维也纳音乐大师们的创作,体现出了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结合,确立了西方古典音乐的经典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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