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体的继承与变化: 苏联解体后,俄罗斯联邦成为苏联的主要法律继承国。这意味着,此前苏联政府或其公民在其他国家申请的许多权利和义务,也随之转移到了俄罗斯联邦。在专利领域,这包括了在外国申请和获得的专利的有效性问题。 加入国际条约与接轨国际规则: 俄罗斯联邦逐步加入了一系列国际条约,包括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框架下的相关公约。美国也是这些国际条约的成员国。通过这些国际条约,各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建立了最低限度的相互承认和保护义务。例如,《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 for the Protection of Industrial Property)是其中最重要的一个。美国和苏联(以及后来的俄罗斯)都是该公约的成员国。 《巴黎公约》的影响: 根据《巴黎公约》,成员国国民在其他成员国申请专利时,可以享受与该国国民同等的权利。这意味着,苏联(及后来的俄罗斯)的国民和法人,在符合美国专利法相关要求的情况下,有权在美国申请专利,并且其申请将受到与美国国内申请人同等的对待。同样,美国国民和法人在苏联/俄罗斯申请专利时,也应享有同等待遇(尽管苏联的制度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