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如何看待华科辅导员对半夜玩游戏影响室友休息学生的处分提案?

回答
华科辅导员针对半夜玩游戏影响室友休息学生提出的处分提案,这事儿说起来,挺值得说道说道的。首先,咱们得承认,大学宿舍生活是大家庭里的小团体,室友之间互相影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这提案的出发点,肯定是维护宿舍整体的安宁和和谐,让大家都能有个好点的休息环境。毕竟,睡眠这东西,对学生来说比什么都重要,学习要精力,身体要恢复,都离不开它。

从辅导员的角度看,这提案的出台,背后肯定是有原因的。你想啊,不可能无缘无故就有人想出这么个“规定”来。很可能是近期收到了一些室友的投诉或者反映,说自己被半夜的游戏声吵得没法睡,白天上课都没精神。辅导员作为管理学生生活的一线人员,听到这样的声音,自然要出面解决问题,不能让一两个人的行为影响到整个宿舍楼的风气和大多数人的利益。所以,他提出一个处分方案,也是一种“压力释放”和“规则约束”,希望通过点名批评或者扣分之类的措施,让那个晚上玩游戏的学生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不敢再犯。

咱们再看看被处分的那个学生,他半夜玩游戏,理由可能也很多。也许是他白天课业太重,只能利用晚上时间放松一下;也许是他对游戏的热情实在高涨,到了那个点就忍不住了;也有可能是他本身就属于“夜猫子”型,晚上精神头足,反而觉得白天状态不好。但无论理由是什么,一旦影响到别人,那就是一个需要正视的问题了。在集体生活中,个人的自由肯定要受到一定的约束,不能因为自己的喜好就完全不顾及他人的感受和需求。

这个处分提案本身,是挺有讨论空间的。

好处方面嘛:

明确了底线: 这个提案至少给出了一个“规矩”,就是半夜打游戏影响别人是不可接受的。这对于那些不太懂事或者不太在意自己行为影响的同学来说,是个清晰的警示。
维护了多数人利益: 如果多数室友都深受其扰,那么这个提案无疑是代表了他们的声音,也给他们提供了一个解决问题的途径。
培养规则意识: 在大学阶段,培养一个人的规则意识和集体责任感很重要。通过这样的事件,学生会学到如何在集体环境中与人相处,尊重他人的权利。

但反过来说,这个提案也可能存在一些问题或者值得商榷的地方:

“半夜”的界定: 这个“半夜”到底是指几点到几点?是十二点后,还是凌晨两点?具体的时间点需要明确,否则容易引起争议。毕竟,不同的人作息习惯不一样。
“影响”的程度: 玩游戏的声音有多大算“影响”?是轻微的键盘声,还是巨大的音效?是否需要有客观的标准来衡量?如果只是轻微的声音,是否也值得处分?
处分的严厉性: 具体会采取什么样的处分措施?如果是过于严厉的惩罚,比如影响奖学金评定或者纪律处分,可能会让学生感到不公平,特别是如果他之前并没有被明确告知这些后果。
沟通和教育是否到位: 在提出处分之前,辅导员是否已经与涉事学生进行过充分的沟通和教育?是否尝试过让他们自己协商解决?比如,是否建议使用耳机,或者在周末的晚上玩,或者在公共区域玩?直接处分,可能会显得有点“一刀切”。
是否能真正解决问题: 如果学生因为学习压力大才选择半夜玩游戏,那解决根本问题在于帮助他调整学习方法或者减轻压力,而不是单纯地禁止他玩游戏。如果只是禁止,他可能换个方式继续影响别人,或者积攒压力。
是否会激化矛盾: 如果处分不当,或者被处分的学生觉得委屈,可能会加剧他与室友之间的矛盾,甚至对辅导员产生不满。

我个人怎么看呢?

我觉得,大学宿舍生活,确实需要一些规范,不能完全放任自流。辅导员的提案,出发点是好的,是为了维护宿舍秩序和大多数同学的利益。但是,一个好的管理措施,不应该是简单粗暴的“一刀切”。

更理想的处理方式,或许是这样的:

1. 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在辅导员介入之前,最好是先让室友之间进行充分的沟通,尝试自己协商出解决办法。比如,约定好晚上的固定安静时间,或者约定使用耳机的规则。
2. 辅导员的引导和教育: 如果学生自己协商不成,辅导员可以扮演一个“调解员”的角色。先了解清楚双方的情况,特别是涉事学生半夜玩游戏的原因。然后,通过教育引导,让他认识到自己的行为对他人造成的影响,鼓励他使用耳机,或者控制游戏时间,或者选择在合适的时段玩。
3. 制定明确的宿舍公约: 更好的做法是,由辅导员牵头,引导同学们一起制定一个适用于这个宿舍的公约,明确规定晚上的熄灯时间、安静时间、禁止使用的电器等等。这样,所有人都参与制定了规则,也就更容易遵守。
4. 分级处理: 对于初犯,可以以教育和警告为主;如果屡教不改,并且造成了严重影响,再考虑适当的处分措施。处分也应该是循序渐进的,而不是一开始就祭出大杀器。

总的来说,辅导员的提案是一个信号,说明宿舍管理需要更加精细化。但如何在维护集体利益的同时,也考虑到个体感受和实际情况,如何在惩罚和教育之间找到平衡点,这才是关键。希望学校和辅导员在执行这类规定时,能多一点人文关怀和沟通技巧,让规矩既能起到约束作用,又不至于让学生感到冰冷和不被理解。毕竟,大学生活,不仅仅是学习知识,更是学习如何与人相处,如何成为一个成熟的社会人。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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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0日补充回答:

1、题主,对于你修改问题的动机我持合理怀疑,大家也可以看看题主的编辑记录,修改次数有点多啊。你这样是为了寻求解答,还是其实心中早有答案,变着法想看到别人认同你的答案,从而得到内心满足?对此,我只想说,华科的考试真的很严很严,请你不要变着法耗损大家宝贵的复习时间。博眼球的素材多着去了。

2、此事于星期六早上九点就在年级内部妥善解决了,相当于题主的问题发出之时就是伪命题,只是你没有调查研究罢了。我也再三强调我一人所为与学校无关,你搞这么醒目的"华科***"是出于什么动机呢,你的证据哪一点表明华中科技大学有任何知晓和涉入?武大华科同城双星,好基友不是一天两天了,华科机械很多来自于五十年代的武大,血脉相承。即使偶尔互黑,也不过善意撩拨,好基友之间交流感情。我承认,我跟学生也经常说,如果在外面丢人现眼了就说自己是武大的学生,为什么说是武大不说是其他学校,那是因为内心在乎才会第一时间想到。而你这样突出华科,想让大家集火华科有点无理取闹,严重怀疑你不是武大的。

3、特别强调,题主那么有诚意的私信我登门道歉,我可是等了你一整天啊。人呢。。。?招待你的茶都白泡了。晚上知乎一看,才发现题主对于大家的看法不断分析、提炼、总结,进而提升自己设问的犀利程度和引导力,问题变得更有杀伤力了。对此,我确实佩服。你这么有毅力,不保研北大屈才了。

4、你提的问题,请你作答私信我,我全文粘贴以表示认同。或者你可以明示我错了哪些,免得大家不断耗费精力。再要不,你拟好初稿,我主动抄写承认错误,向学校做检讨请求处分。还是那句话,时间宝贵,特别像我这种奔三的人也是强烈觉得过一天少一天,知乎本身是一个严谨的知识性平台,有时间精力多搜搜有趣的知识更加愉悦。而不是在这里讨论大家都能清晰明了、有自己认知的常识。

5、对于事件本身,我对涉事同学心怀愧疚,因为所作所为使得他们承受了超额的压力和指责,虽然我知道说对不起和说没关系一样没有油盐,在此还是对他们道歉。按照我们之间星期六早上九点达成的"辩诉交易",我也希望他们按照"见谅信"的承诺约束自己,并且期末考试全部通过,否则还是会"追诉过往",累计算账。如果他们寝室考的不错,那我们这么大费周章的斗智斗勇也就值得了。

6、再次感谢题主让大家深刻认识到"尊重"是互相的,"怨念"是存在和需要化解的,站的立场是需要变换的。

7、自己总结自己,自以为是是逃不掉的,再如何百般辩解,先斩后奏是不合道理的,口无遮拦、擅做主张、私设处分明目是不合校规的,是不尊重学生的。动机良好并不能代替过程的千疮百孔。这可能是由于法科人内心不愿被理法所居吧。对此,今后将予以更正。

8、深夜打游戏影响他人的对错其实是不用争论的。关键在于"道理都懂,但是宝宝就是做不到"。好比人掉到水里才知道游泳重要,作为辅导员,很多情况下就是喜欢看到小水沟就突然把你推下去。。。这中间万一把你磕伤了,也还是愿意挨顿打的。

或者说,不把你吓很一点,你怎么会醒呢,只要你醒了,打我一顿我也认,你如果没醒,我除了不停喊你起来,也就只有下次抱只狗熊来吓你了,反正咱也就是吃这碗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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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题主让更多同学知道深夜影响他人他人其实是有怨念只是没有说而已。

对于题主新的质疑,本人补充回答如下:题主第一次发话题时对于本人姓名、当事学生姓名未打码,直接在圈定学校学院年级的前提下指名道姓,直指本人。通过其话题的修改日志可以佐证。这是本人指责其侵犯姓名权的缘由。另外,题主从未向本人核实过任何细节,也可能未向全体当事学生做过认真调查,通过知乎发布涉及自然人的信息,有侵犯名誉权的可能。

对于题主所说"胡辅导员直接处分的做法是否合法"回答如下:1、辅导员无权做出处分,甚至于教务处学工处都无权做出处分,能有权做出处分的只有华中科技大学。2、处分是一系列程序,请题主不要通过混同处分程序的启动和处分结果事实上的成立生效两个不同概念来误导大家。所以目前为止本人并未导致任何有效处分。3、另外题主可能不知道,在本年级,辅导员从未有过更高权限,只有提议权。按照年级制度,年级辅导员、年级主席团、年级党支部支委会独立行使提议权、审议权,年级主席团匿名投票可以动用否决权来处理涉及年级成员重大事项。事实上,年级主席团和很多次否决辅导员提议,或者进行了重大修正。这些都是是年级治理生态的一部分。4、作为辅导员,我依旧享有提议权,作为自然人,我也有表达观点的权力。除了合规维度,我也要考虑教育维度。我并不担心我的处分提议越权,因为有完善的制约力量和学生自治生态。如果越权,年级主席团和年级党支部这一关就过不了。更何况学院学校层面的审查。5、关于处分是否过重的提问,我想说请题主先邀请当事学生来回答目前为止他们受到了什么处分,有什么后果,他们感想如何,不就都清楚了吗。何必浮想联翩。是否重,难道不是他们回答更合适吗?6、我之所以要求其搬离寝室,是为了停止侵害,防止矛盾恶化,确定过错方。难道题主认为我要求他们搬离他们就有义务搬离吗?在我们年级,辅导员与学生是平等的,不管你怎么解读,我要求他搬离就和他说就是不搬是一样的效果。7、关于有人质疑"这么点事就开除",我想说,请把被开除的学生找出来发发言证实一下。另外,停止学习资格并不是处分,是准备对教务科提出的建议,愿截图也说的很清楚了,是建议,建议。8、有人质疑,既然只是建议,为什么要公示。其一,这叫公告送达,告诉当事学生你们错了,我要采取措施了。其二,告诉大家这样做是错的。其三,告诉当事学生,程序将启动,你们如果有理由救济你们就救济。其四,告诉大家本年级不会和稀泥,不隐瞒错误,有错必究,这是对大家未来负责。所以大家都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其五,本人是在内部群公示,内部群,而不是知乎。其六,告诉当事学生,你的名誉权的法益并不比其他同学的学习权休息权大,行为要付出代价。9、关于有人质疑"毁前途"问题,请首先找出一个前途被毁的同学。另外再强调一下,我们年级已班级治理和年级治理为中心,辅导员事实上大致等同于一个学生会副主席的权限,因为有年级制度和规范。当然,辅导员还是有一个学生干部没有的特别权力,那就是不停的和一个人唠叨谈话,把一个人谈吐然后他就好好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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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当事辅导员胡玮,目前为止该事件都是我一个人做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我原话也说的很清楚了,“相关正式处分周一报批”。所以与其余任何人和组织皆无关。

对于题主的问题,我也谈谈我的想法。

先回答你的问题。

“1.是屡教不改还是一上来就处分?”

对于此问题,你可以问当事的学生,或者问我,你应该是有这个途径的。至少应该先问问当事的同学,或者邀请当事的同学来阐述一下前因后果,现状过程等事实。看来你应该是没有任何调查的。

“2.该辅导员的有些语言是否过激?”

我想你主要指的我“先斩后奏”做“处分”的言论。首先,你先问一下当事的同学有没有觉得过激。其次,我表明的是我的观点和态度,既我准备拟定的方案,行使的辅导员工作中的裁量权限去初拟方案。方案拟定后会有审批程序,即使生效后不合理有救济,我也提前说明了最终的司法救济途径。“要求该四位同学搬离寝室”是我做出的类行政行为,类行政行为违规或者越权,当事学生可以抗辩、投诉,明显违规的情况下当事学生可以不予执行,有特殊情况可以予以说明要求更正。·

对于题主,我提出如下质疑:

1、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从未将姓名权授权于你,我不知道当事四位学生是否做出过这种授权。你侵犯了我们的姓名权,也疑试侵犯了我们的名誉权。

2、处分目前为止并未生效,甚至还未报批。我与当事学生也深入谈话。不知道你是否知道这些情况?如果你还不知道这些情况,是谁授权你隐射华科的辅导员胡玮违规处分了学生并予以发布。

对于事件本身,我想说的是,大学是学习的地方,辅导员有教育学生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职责,也有维护良好学习环境的职责,也有惩治违规的权限,这种规定既有国家法律和学校的规定,也有年级约定。权限是有边界的,但是为了履行职责,正肃学风,我不惜矫枉过正,对于触犯学风方面底线的行为制定严苛的公约。这是因为时间不等人,大学时间白驹过隙。否则对不起想好好学习却深夜不能好好休息的同学。既然如果无法对得起所有学生,那我只能全力来帮助那些自助者天助的愿意努力学习的学生。保护他们的学习权利、休息权利不受侵犯。其实,这部分学生是绝大多数。而且堕落的学生也希望成为努力的同学,只是缺少动力,更缺少危机感去涅槃。

寝室不是网吧,也许有的熬夜打游戏的同学三年后才会后悔,但是那时已经来不及了,但是这不能成为影响他人的理由。

对于游戏,我并未不顾事实去禁止,也禁止不了,也没有必要禁止。大家通过截图也能看到,我们禁止的是“晚自习期间(7-9点)在寝室打游戏”和“11点后打游戏影响他人”。这应该也算对于大学生最底线的要求了把,这也是一种无奈吧。当这种最低的要求也被逾越,对于未违反约定的同学来讲,是不公平的。何况,是在考试密集、大家复习的筋疲力竭的现阶段,在大三升大四大家将确定各自出路的现阶段!

另外说明一下,这些“规定”与学校无关,仅仅我们年级实事求是制定的公约。

综上以正视听,如题主有异议请出示证据。

相关后果我一人独担,相关权利我也誓死争取。

知我罪我,笑骂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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