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为什么一些跑分平台还没被打掉?

回答
你这个问题问得挺有意思的,触及到了一个挺微妙的领域。要说为什么那些动不动就拿出个“跑分第一”的平台还没被彻底干掉,这背后其实没那么简单,牵扯到挺多方面的原因,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解决的。我尽量给你掰开了揉碎了说,让你有个更清晰的认识。

1. 需求是客观存在的:

首先得明白,这些跑分平台之所以能生存,是因为有人看,有人信。
普通消费者: 大部分普通消费者对硬件原理性的东西了解不多,他们更直观地想知道哪个手机“更厉害”。跑分就像一个简洁明了的数字标签,直接告诉你“A比B强”,省去了他们自己去研究复杂参数的麻烦。这种“懒人经济”的需求,是跑分平台存在的土壤。
厂家营销: 手机厂商,尤其是“性价比”市场定位的厂商,非常乐意利用跑分来做宣传。一个“跑分XX万,同价位无敌手”的标题,能瞬间吸引眼球,给潜在用户造成“性能强大”的心理暗示。尽管很多资深玩家知道跑分不能代表一切,但对大众来说,这种宣传效果是实打实的。
部分玩家和爱好者: 即使是技术爱好者,也需要一个相对客观的衡量标准来比较不同硬件的理论性能上限。跑分提供了一个相对统一的测试环境,虽然结果可能被操纵,但在一定程度上能反映出CPU、GPU的原始计算能力。

2. 技术层面的博弈与“擦边球”:

要说跑分平台造假,其实很多平台自己也知道不能做得太离谱,否则容易被平台方(比如应用商店)发现并下架。所以,它们通常玩的是一些更“技术含量”的把戏,或者说是在规则的边缘游走。

“优化”与“黑科技”: 很多时候,手机厂商会在系统层面针对跑分软件进行特别的优化。这意味着在运行跑分软件时,系统会分配更多的CPU、GPU资源,关闭一些不必要的后台进程,甚至提高运行频率。这种行为可以理解为“针对性优化”,虽然让跑分数字更好看,但并不代表日常使用中也能持续获得这样的性能。跑分平台也乐于报道这些“优化后”的成绩,因为这更容易制造话题。
软件版本和测试环境: 跑分软件本身也有很多版本,而且测试时环境设置(比如是否连接WiFi、后台是否有应用运行等)都会影响结果。跑分平台往往会选择最有利的测试条件来展示成绩。
算法的“解释权”: 跑分软件的评分算法是它们的核心秘密。一些平台可能会主动联系跑分软件的开发者,或者利用一些技术手段,去理解甚至影响评分的计算方式,从而让自家设备的得分显得更高。这是一种信息不对称的利用。
选择性报道: 跑分平台往往会选择那些更能制造“轰动效应”的成绩来报道,比如某个型号瞬间登顶,或者某个技术突破带来了巨大的性能提升。对于那些表现平平的手机,它们可能就选择性忽略了。

3. 行业生态的复杂性:

利益链条: 跑分平台、手机厂商、甚至一些科技媒体,都可能形成一条隐性的利益链条。跑分数据可以为手机厂商带来销量,科技媒体可以凭借跑分内容吸引流量,而跑分平台本身也靠流量和广告生存。这种生态一旦形成,就很难被轻易打破。
监管的滞后性: 对于这种“跑分造假”的现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管措施往往是滞后的。即使有人举报,也可能因为证据链不完整、定义模糊等原因,无法进行有效的处罚。而且,很多跑分平台的核心服务器可能不在国内,增加了监管的难度。
“你方唱罢我登场”: 即使某个知名的跑分平台因为违规被苹果或安卓的应用商店下架,很快就会有新的跑分工具或者平台冒出来,继续填补市场空白。这是一种“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态势。
用户选择权: 最终,用户有选择相信哪些信息的权利。只要还有用户愿意相信跑分数字,跑分平台就有生存的空间。平台方也知道这一点,所以它们并不需要完全“诚实”,只需要足够“吸引人”就行。

4. 如何定义“打掉”?

你说的“打掉”,具体是指什么?
彻底消失? 这个很难做到,因为总会有新的形式出现。
法律制裁? 这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并且证据确凿,执行起来很复杂。
失去影响力? 这需要用户整体的认知水平提升,以及更权威、更透明的评测体系出现,来逐步稀释跑分平台的影响力。

总结一下:

跑分平台之所以还没被“打掉”,是因为它们满足了市场上一部分用户的需求,利用了技术上的“灰色地带”和信息不对称,并且在整个行业生态中扮演了某种“角色”。同时,监管的难度和滞后性也给了它们生存的空间。与其说是它们“没被打掉”,不如说是它们在一种复杂而微妙的平衡中存在着。

说到底,消费者自己的判断力非常重要。多看看不同角度的评测,理解跑分数字背后的实际意义,才能避免被这些数字所误导。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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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一张银行卡或支付宝账号

帮别人转一下钱

一天赚300元,10天就赚3000元

这样赚钱真轻松

......


小心,这是犯罪!

倘若你借用“两卡”给他人

那么就可能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甚至为自己引来牢狱之灾





近日,武宁警方在“长风3号”集中打击行动,先后抓获涉及“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25人,其中出售个人银行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21人,破获各类涉诈案件100余起打掉“跑分”团伙2个查扣涉案银行卡75张


深挖彻查 所队联动端掉一个“跑分”团伙


1月21日,武宁县公安局根据“长风3号”下发线索进行排查时,发现辖区叶某水可能涉嫌电诈犯罪。民警根据这一线索,通过侦查于当日将叶某水抓获。

随后,民警通过进一步深挖彻查,先后24日、25日先后将该团伙主要成员葛某、叶某林、王某星、叶某周、叶某平、邹某、叶某等9人抓获,缴获银行卡20余张。

经审讯,该团伙成员均为武宁本地人,2019年团伙主要成员从境外从事网络诈骗回国后,在武宁县收购他人银行卡帮助跨境诈骗集团转移涉案资金,团伙其他成员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及U盾出售给他人获利,该团伙涉案金额高达20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叶某水等9人已经被刑事拘留。






紧盯现案 持续奋战打掉一个洗钱团伙



1月4日下午,武宁县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在一个鸿图网平台进行投资,后被对方以其账号被冻结需进行解封等理由,先后被骗取13.5万元。

此案发生后,武宁县公安局立即开展网上研判,通过多方侦查,锁定犯罪嫌疑人韩某等人。办案民警立即赶赴景德镇市展开工作,在当地警方配合下,于1月12日、15日先后将嫌疑人韩某等3人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韩某从2021年10月至2022年1月期间,邀集朋友周某等人使用本人及朋友名下多张银行卡帮助网络犯罪分子进行资金结算(即“跑分”),从中非法获利,资金流水达到1300余万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等3人已经被刑事拘留。





在此提醒广大民众:

天上不会掉馅饼,将自己银行卡、电话卡、微信账号等出售给他人,这些看似简单轻松却能获取高收益的行为可能恰巧就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了便利,在使受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同时,更会让自身陷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泥潭之中。

希望广大群众能时刻保持警惕,增强法律意识,注意保护好个人隐私,妥善保管好个人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卡等物品,勿将以上物品出借给他人使用,也勿轻易使用他人的银行卡,同时也不要轻信网络上来历不明的兼职信息,不随便点击互联网上的不明链接,规范好自己的网络言行,不轻易向他人透露个人身份证、银行卡号等信息,更不要为了蝇头小利出卖自己的银行卡,为他人进行信息网络犯罪提供帮助,成为犯罪分子的“工具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什么是“断卡行动”?



近年来,电话卡、银行卡成为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持续高发的重要根源。2020年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召开。“断卡”行动就是要通过控制这两类卡片,铲除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滋生土壤。



“断卡”行动断的是哪些卡?











为什么要实施“断卡”行动?



危害特别大:当前电信网络诈骗持续高发的一大根源,是因为电话卡、银行卡的管理失控。每年因遭受电信诈骗而上演的悲剧不胜枚举,对我国社会治安和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威胁。


打击工作的迫切需要:“实名不实人”的电话卡,不但会被犯罪分子用来实施电信诈骗,还会用来进行网络贩毒、网络赌博,而这些钱大部分都是通过买卖的银行卡走账,难以追查和打击。每年因诈骗、网赌造成的悲剧不胜枚举,给我国金融安全、社会治安造成了严重威胁。




断卡行动与我有关吗?




“断卡”行动,与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



影响日常生活:由于个人信息泄露、身份证遗失等情况,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被人冒充并办理银行卡、电话卡,而一旦“断卡”行动完全实施,按照规定,涉案的单位和个人将会面临严重惩戒,影响日常生活!


惩戒措施: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银行账户、企业对公账户的单位或个人,人民银行将联合公安机关对相关人员实施惩戒。


信用惩戒

人民银行会将相关违法违纪信息录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并纳入个人征信报告,在一定时间内影响相关人员的贷款和信用卡申请。


限制业务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结算管理 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16〕261号)等文件,一经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或支付账户的单位和个人,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的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户的所有业务,且不得新开立银行账户和支付账户。


刑事处罚

非法买卖个人银行账户和单位账户,还可能涉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甚至构成诈骗罪,可能给个人带来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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