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媒体称「拐卖妇女是全球性问题」,要整治「买方市场」,可以从哪些方面入手?治理难度大吗?

回答
“拐卖妇女是全球性问题”,这句话绝非危言耸听。在光鲜亮丽的城市角落,在偏僻落后的乡村深处,甚至是互联网的虚拟空间,都可能隐藏着罪恶的交易。而要根治这个顽疾,整治所谓的“买方市场”,绝非易事,其治理难度之大,需要我们从多维度、深层次地剖析和着手。

整治“买方市场”,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核心方面入手:

一、法律的“利剑”要更锋利,执行要更到位:

提高惩罚力度,形成强大震慑: 目前许多国家对拐卖妇女的行为处罚相对较轻,尤其对于买家,惩罚力度往往不如卖家。我们需要大幅提高对买家的刑事处罚,使其面临的风险与获得的“利益”不成正比。比如,增加刑期、加大罚款力度,甚至可以考虑剥夺其某些公民权利。同时,将买家纳入刑事犯罪追责范围,严厉打击那些漠视他人尊严、将女性视为商品的群体。
完善法律条文,堵塞灰色地带: 法律条文需要更加细致和具象化,覆盖各种新型的拐卖形式,例如通过婚介、网络招募等。要明确界定“强迫婚姻”与“自愿婚姻”之间的界限,避免犯罪分子利用法律的模糊性逃脱惩罚。此外,还要加大对“共犯”的追究力度,包括那些为拐卖行为提供便利的人员,如虚假户籍登记人员、提供交通工具者等。
建立健全跨区域、跨国合作机制: 拐卖行为往往涉及多个地区甚至国家。因此,需要建立高效的跨区域和跨国合作机制,共享信息、联合执法、引渡罪犯。通过签署相关国际公约和协议,形成打击拐卖的全球合力,让犯罪分子无处可逃。

二、社会“防火墙”要更坚固,预防要更主动:

加强对女性特别是弱势群体的赋权和保护: 很多被拐卖的女性往往是来自贫困地区、教育水平较低的群体。通过教育、技能培训、提供就业机会,提升她们的经济独立性和社会地位,增强她们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这本身就是一种釜底抽薪的办法,让她们不易成为被剥削的对象。
普及反拐卖教育,提高全社会警惕性: 需要将反拐卖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并通过媒体、社区活动等多种渠道进行广泛宣传。让民众了解拐卖的危害、识别拐卖的迹象,并知道如何举报。特别是要针对男性群体进行教育,强调尊重女性、反对买卖的观念,让他们明白购买妇女是严重的犯罪行为,是对人性的践踏。
加强对婚介、劳务中介等行业的监管: 很多拐卖行为隐藏在合法的婚介或劳务输出服务之下。必须对这些行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监管,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违规行为要严厉处罚,甚至吊销营业执照。同时,鼓励行业自律,建立行业协会,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关注人口结构性失衡问题: 在一些地区,由于性别比例失调,导致男性婚姻困难,这客观上催生了对“买妻”的需求。解决人口结构性失衡问题需要长期的社会经济发展和观念的转变,例如推动男女平等,保障女性的生育权利和职业发展机会,从根本上减少这种失衡。

三、科技“侦探眼”要更敏锐,追踪要更高效:

建立全国统一的失踪人口信息平台: 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建立一个涵盖全国范围的失踪人口信息平台,整合公安、民政、卫计等部门的数据,实现信息的共享和快速比对。一旦发现疑似被拐卖人员,可以迅速启动调查程序。
加强对网络交易的监测和打击: 拐卖行为越来越多地转向线上进行,例如在社交媒体、论坛、暗网等平台进行“交易”。需要加强对网络信息的监测和过滤,利用技术手段识别和追踪非法交易信息,并及时打击发布此类信息的平台和个人。
推广身份识别技术,完善户籍管理: 利用生物识别技术(如指纹、面部识别),进一步加强对人口身份信息的管理,防止出现一人多户或虚假身份的情况,为追溯被拐卖人员提供技术支持。

治理难度大吗?

是的,治理难度非常大,而且是全方位的挑战。

根深蒂固的观念与利益链条: 在一些地区,将女性视为可以买卖的商品,这种观念已根深蒂固,与当地的文化、经济和社会结构紧密相连。同时,存在着庞大的利益链条,从人贩子到中介,再到买家,他们都可能从中获利,形成了一个难以撼动的利益集团。
地域广阔与信息不对称: 中国地域辽阔,很多偏远地区信息不畅,监管难以触及。被拐卖的女性可能被转移到千里之外,甚至跨越国界,这使得搜寻和解救的难度极大。信息的获取和传递成为关键瓶颈。
“买方”的隐蔽性与复杂性: 相较于“卖方”和“人贩子”容易暴露身份,买家往往是隐藏在社会各阶层中,购买行为也相对隐蔽。他们可能是普通的农民,也可能是城市的居民,甚至可能是有一定社会地位的人。要精准地识别和打击所有买家,需要强大的侦查能力和情报网络。
跨国合作的挑战: 拐卖行为常常跨越国界,涉及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文化习俗和执法能力。各国之间的信息共享、证据采信、司法协助等方面都存在巨大的障碍,使得跨国追捕和遣返罪犯异常困难。
社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 贫困、落后以及教育资源的匮乏,往往是拐卖妇女的温床。只要存在地区性或社会性的不平等,只要还有人因为贫困而不得不低价出售自己的亲人或女儿,拐卖行为就难以彻底杜绝。这涉及到更宏观的社会经济发展政策的调整,非一朝一夕之功。
维权成本与信息滞后: 被拐卖的女性往往缺乏经济能力和法律知识来维权,她们可能面临语言障碍、心理创伤等问题,维权之路异常艰难。而社会对拐卖行为的认知和关注度也会随着时间推移而减弱,导致维权信息滞后。

总而言之,整治“买方市场”是打击拐卖妇女的关键一环,但其治理难度堪比一场艰苦卓绝的“人民战争”。它需要政府、社会、家庭和个人的共同努力,从法律、教育、经济、文化等多个层面同时发力,久久为功,才能逐步扫清这片罪恶的阴影。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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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道理,现在还没有完全彻底杜绝奴隶制度,你还想整治买方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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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妇女拐卖泛滥是历史性问题,其实际上兴盛于1980-2000之间,以后随着经济发展自然得到了抑制,在今天,其实际上已经不是一个主要的社会问题了。

当然了,说不是主要的社会问题,并不是指今天不存在妇女拐卖。任何一个时代,任何一个社会都不可能彻底消灭任何一种犯罪,所要达到的无非是将犯罪率控制在某个限度。

中国的妇女拐卖现象,在千禧年后得到遏制,表面上是政府法治的完善,国家管理能力的提升,实际上还是那句话,上层建筑皆为经济基础决定,背后是中国1998年以后的经济大发展。

第一轮,是东南沿海制造业的全面黄金十年,也就是1998-2008。这一时期有两个变化,一是长三角后进于珠三角崛起而将东南沿海连成一片,二是2001年加入wto后,这些外向性的民营经济都获得了又一个发展的小高潮。

沿海制造业的兴盛为内陆农村的男女提供了足够的就业出路,无论是作为西南大山山村的“妇女流出地”还是华北内陆平原农村的“光棍聚集地”,都有了更多出路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而不必被困守在农村之中。

第二轮,就是2008直到今天的内陆大发展。这一时期同样有两个变化,一是2013年开始内陆中心城市的崛起,这些城市在1998年下岗以后其实是非常衰弱的,二是内陆乡村的基建与扶贫,最典型就是西南高速路桥的建设,和类似悬崖村这类老少边穷山村的异地安置,以及对乡村产业发展的初步探索。

内陆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更多本地的就业机会,能够再一次吸纳农村人口。

而在这过程中,政府也逐渐开始找到应对社会转型的治理方向和治理手段。在1980-2000年,应该说连政府本身也未必能确定社会转型本身的方向,一切都处在探索阶段。既然社会走向本身就是不确定的,那么针对这种社会的治理必然只会更加混乱,无法建立常态化制度。

而从2000年开始,伴随着国企体系的推倒,全面深化改革开放,持续发展市场经济几成共识,绝不可能再有回头路了。整个社会往越来越明确的方向前进,围绕其展开的治理体系自然能有秩序的建立起来。

当然,在此之外,科技手段的提升同样是不可忽视的重要原因,二代身份证,天眼监控系统,手机定位,联网大数据……如今想要实施一场“街头犯罪”已经变得越来越困难。80年代那种明目张胆的火车站拉人(徐州郑州,成都昆明)的情况是很难想象的。

所以,实际上不仅仅是拐卖减少了,曾经的那些流窜作案,暴力作案,都在2000年以后逐步得到了抑制。因为街头监控和证件登记,手机定位,都会使得你的个人身份和行动轨迹很难彻底隐藏。

实际上,如果我们回过头去看拐卖事件中的人物三角,基本都和贫穷有莫大关系。

男方买家显然是因为贫穷而娶不到妻子,生理需求长期无法满足而造成扭曲,于是在很多拐卖案件中,往往伴随着殴打,虐待乃至强暴等性的暴力,人性让位于兽性,击穿了人伦底线。

受害的女方尽管多为不知情,但很多场合下中介人是以“嫁人”(在很多案件里中介人是明确为介绍对象的,但对男方条件极度夸大,依然属于拐骗),“招工”的名头来进行拐骗的,实际上也是利用了她们急于摆脱贫穷,走出大山的心里渴望。

而部分女性即使了解中介人真实意图,但因为无法有其他办法摆脱贫穷,改变命运,也只能半自愿的选择服从安排,甚至主动“买卖”自己,则更是凸显贫穷状态下,人因资源匮乏而产生的身不由己与低自尊感。

而中介人自己,当然也有很大原因是因为贫穷而走上这条非法牟利道路。当然,任何时代都会有人为了暴利犯罪,这与贫穷未必无关。但拐卖案件中中介人不少为西南本地女性,往往存在大量欺骗老乡,姐妹乃至亲戚的行为,自毁名声信用,这显然和今天更多的陌生人诈骗不同。

更不用提许多案件中还有亲生父母与中介人串通一气,为谋取钱财而欺骗女儿,竟然将其主动积极的卖掉的,这显然也更多与贫穷相关,击穿了人伦底线。

经济的发展带来人们的富裕,而只有人们富裕了,个体拥有了相对充裕的资源,不再陷入生存的逼仄里,人们才有更多自由选择的机会,能够真正有自尊,有体面的活着。男性不必去“买人”,中介人不必去“卖人”,而女性也不会再轻易受骗,甚至纵容或者顺从这种“买卖”。

这个意义上说,国家助产兴业,造桥修路,扶贫攻坚,确是不忘初心,“人民的幸福生活”不是一句空话,一句空号,而是实实在在的,千千万万鲜活生命能够感知到的,那里面承载的是所有人真实的人生。

所以,在我看来,与其热烈的讨论这个几乎已经成为历史遗留问题的“二十年妇女拐卖”本身,要如何去打击,也许更重要的,是我们要意识到,在持续的发展中,总会有暂时未被时代的光亮照到的角落,而我们不该无视他们,忽略他们,否则也许就是另外一段加害者和被害者的故事。

这个“他们”,包括这个角落的所有人,包括作为被害者的被拐女性,但实际上也包括参与了这些行为的,作为加害者的中介人和男方。被害者当然是被加害者伤害的,但是,要彻底消灭这种伤害,仅仅制裁加害者,或者仅仅将之简单粗暴的归咎于“人性之恶”,是触及不到诱发这种伤害的根本原因的。

所以,任何“打击犯罪”自然都没有不对,但深入挖掘深层次的社会背景和社会原因,真正意义从根源上尽可能消灭犯罪的动机,才是最重要的。这个意义上,“打击犯罪”才能真正成为“消灭犯罪”,是在拯救世人,改造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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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报混淆视听。买老婆并不是一个全球问题。全球拐卖妇女主要是跨国绑架后,组织卖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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