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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评价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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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发生在2018年10月28日,是一起令人震惊和痛心的悲剧,对社会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对这起事件的评价,需要从多个维度进行剖析,包括事件本身的原因、造成的后果、社会的反响以及从中汲取的教训等。

一、 事件经过概述

2018年10月28日上午约10时08分,一辆重庆市万州区2路公交车在行驶至万州长江二桥时,因一名女乘客(刘某)与男司机(冉某)发生争执,女乘客冲到驾驶室殴打司机,导致司机失控撞断护栏,车辆坠入长江。事件共造成15人死亡(包括司机和乘客),2人失踪(后确认遇难),2人受伤。

二、 事件原因分析:冲突的导火索与根源

这起事件的直接原因是乘客刘某与司机冉某之间的激烈冲突。然而,要评价这起事件,需要深入分析冲突的根本原因以及事件暴露出的社会问题:

乘客与司机的冲突:
乘客方面的责任: 刘某因错过下车站点,情绪激动,采取了极端的、暴力的行为,冲入驾驶室殴打司机,直接导致了车辆失控。她的行为是造成悲剧的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这种将个人情绪发泄在公共服务人员身上的行为,是对他人生命安全极不负责任的表现。
司机方面的责任(存在争议): 司机在受到攻击后,采取了方向盘的剧烈操作,而不是采取更稳妥的方式,例如靠边停车、拉手刹(尽管在紧急情况下可能难以操作)、或至少是尽力保持车辆稳定,这一行为也被认为是导致车辆坠江的间接原因。但需要强调的是,司机在受到突如其来的攻击时,其反应也可能受到惊吓和条件反射的影响,且在驾驶过程中,驾驶员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时,其应对能力会受到很大影响。
“谁对谁错”的简单化判断的局限性: 虽然刘某的暴力行为是直接肇因,但过于简单地将所有责任归咎于她,也可能忽略了更深层次的社会因素。

事件暴露出的更深层次社会问题:
社会压力与情绪疏导机制的缺失: 现代社会节奏快,人们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情绪管理和疏导机制仍然不足。当个体遇到挫折或不满时,缺乏有效的途径来化解负面情绪,更容易导致极端行为。
公共交通安全意识的薄弱: 乘客对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行为的边界认识不足,对司机的安全工作环境缺乏理解和尊重。同时,社会上也存在对司机职业的误解或轻视,未能充分认识到他们承担的巨大责任和压力。
城市管理与公共交通运营的潜在问题: 虽然不是直接原因,但事件也引发了对城市公交线路设置、站点标识清晰度、乘客提醒机制等方面的反思。例如,如果站点设置更合理、提醒更及时,是否能避免部分乘客错过站点的尴尬情况?
极端事件的示范效应: 一些评论认为,社会上存在一些“闹事有理”的模糊观念,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一些极端行为。

三、 事件造成的后果与影响

生命财产的巨大损失: 事件直接夺去了15条鲜活的生命,13个家庭因此破碎,造成了无法估量的悲痛。遇难者不仅有司机和乘客,还包括了无辜的路人(部分是因车辆坠江而影响)。车辆的损失也十分巨大。
对社会心理的冲击: 这起事件的极端性和偶然性,以及对无辜生命的无差别伤害,给整个社会带来了极大的震撼和恐惧感。人们开始思考身边的安全问题,尤其是公共交通的安全。
引发的社会大讨论: 事件发生后,引起了全国范围内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人们热议乘客的素质、司机的责任、社会管理、公共安全等多个议题。
对公交行业和交通管理的启示: 事件促使各地交通管理部门和公交公司重新审视公交车驾驶员的安全保障问题,以及如何应对乘客的攻击和不文明行为。

四、 社会的反响与应对措施

救援行动: 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迅速组织了大规模的救援行动,搜救遇难者,打捞车辆。
政策调整与行业改革:
强化驾驶员安全保障: 许多城市开始加装驾驶室防护隔离门,以阻止乘客进入驾驶区域或攻击司机。
加强乘客行为规范教育: 通过媒体宣传、公交车内广播等方式,提升乘客的文明出行意识,强调不打扰司机正常驾驶。
完善应急预案和培训: 加强对驾驶员的应急处理能力培训,包括如何应对突发冲突和危机情况。
技术手段的应用: 部分城市开始探索使用技术手段,例如对驾驶员进行心理监测,或者在车辆内安装更先进的监控和报警设备。
公众情绪的宣泄与反思: 事件激起了公众的愤怒和同情,也促使了对社会责任、人际关系、情绪管理等问题的深入反思。

五、 如何评价这起事件?

评价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需要避免简单化和标签化,而是从多个层面进行理解和反思:

1. 这是一场由极端个体行为引发的、但暴露了社会深层问题的悲剧。 乘客刘某的暴力行为是直接导火索,但其背后可能折射出社会压力、情绪疏导不足等问题。
2. 这是一次对公共安全和人际规则的严重挑战。 它提醒我们,在享受公共服务的同时,也需要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和尊重他人的安全。
3. 这是一次深刻的教训,促使社会进行反思和改进。 事件推动了公交安全防护措施的升级,也促使人们开始关注如何构建更和谐、更安全的社会公共环境。
4. 评价不能脱离情境。 在评价司机应对方式时,需要考虑到他在极度压力和危险下的反应,不能简单套用事后诸葛亮的逻辑。
5. 关注受害者及其家属。 无论评价如何,都不能忘记那些在这场悲剧中失去生命的无辜者及其家属所承受的巨大痛苦。

总结来说,重庆万州公交车坠江事件是一起令人痛心的悲剧,它源于乘客刘某的过激行为,但也深刻地揭示了现代社会中存在的个体情绪管理问题、社会压力传导机制的不足以及对公共服务人员保障的思考。这起事件促使了社会各界的反思,并推动了相关安全措施的改进。我们应该从这起事件中吸取教训,努力构建一个更文明、更安全、更有人情味的社会环境,并学会以更理性和建设性的方式来处理社会矛盾和个人情绪。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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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的嘴,果然会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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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10月31日凌晨0时50分,潜水人员将车载行车记录仪及SD卡打捞出水后,公安机关多次模拟试验,对SD卡数据成功恢复,提取到事发前车辆内部监控视频。综合前期调查走访情况,与提取到的车辆内部视频监控相互印证,还原事发当时情况。乘客刘某因错过下车地点,与正在驾车行驶中的公交车驾驶员冉某发生争吵,两次持手机攻击冉某。冉某遭遇攻击后,将右手放开方向盘还击刘某,后又用右手格挡刘某的攻击,并与刘某抓扯。两人的互殴行为,造成车辆失控,致使车辆与对向正常行驶的小轿车撞击后坠江,致15名驾乘人员遇难。


司机还是负主要责任,车头大幅转向正面撞击护栏


更新一下,本人专业为安全工程,目前在清华公共安全系做博后。在责任认定方面有些人认为我说司机负主要责任不对,我来统一说明一下。


根据事故调查分析原则,事故直接原因划分为两类:1.机械,物质与环境的不安全状态;2.人的不安全行为。

其余导致不安全状态与不安全行为的原因便是事故的间接原因。

进而,因人的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该人为直接责任人,若是因为间接原因导致的事故,追究领导责任。

直接责任人不一定承担主要责任

以上是事故责任判定的原则,接下来谈谈本次事故(交通事故定责是交警的事,我这算跨行了哈)

本次事故中,起主要原因的是司机猛打方向急转弯,同时没有进行刹车动作(现场没有刹车痕迹)。间接原因是乘客与司机发生争执(当然也包括桥梁防护不足,限速管理不严格,人员安全教育不足等等)。那么司机肯定是直接责任人,我想这是没有异议的。


然后再分析一下事故中的各类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影响公共交通工具运行的行为人处200元以下罚款,严重者5日以下行政拘留,500元以下罚款。所以女乘客影响行驶的行为应属于本类行为,应被进行处罚。


进而,司机在处理的过程中产生了不安全行为,即不刹车,不减速,猛打方向。在该过程中女乘客并未触及驾驶区域(包括挡杆,刹车,油门,方向盘等),即女乘客的错误行为不构成事故影响进一步扩大的主要原因。在事故进一步扩大的过程中,司机行为是非受迫性行为,其是否误操作或者是故意操作不得而知,但是根据监控视频,司机完整的打了一圈方向并稳住方向盘,该行为独立完整于两人争执之后。故我认定在该事故中(尤其是事件进一步扩大过程中)司机负主要责任。


以下为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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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又看到了网友们“桥面护栏应该加强到能抵御公交车冲击的强度”


查阅了一下部分公交车的参数,其空车整备自重大概在12~14吨左右,满载设计最大重量在17~20吨左右。你没看错,一辆空车就是十几吨的重量。公交车不是大货车,空车后面就带个空斗随便走。


做个对比参照吧,中国制造的WJ94式轮式装甲车,自重10.5吨


您在路边,桥边架设什么种类的防护栏,能挡得住这种大家伙的撞击啊?


之前一个关于车祸的答案里我就提及过,路面护栏以及桥面护栏的最主要作用,是阻拦行人以及小轿车。对于行人来说有个限高作用,对于小轿车来说有个吸收动能的作用。护栏高度一般在1~1.2m左右,对于行人来说刚好可以观景,对于重心较低的小轿车来说能将其主要重量部位限制在护栏高度以下。


公交车,大货车,车高3~4m,宽度不提,3m高的车,想控制住重心拦下来至少2m高的护栏吧?再加上十几吨的重量?考虑过桥面变形,桥墩承重吗?


麻烦说加强护栏的网友,扭头看一看你身边建筑的承重墙。大巴只要不刹车,一头冲进来承重墙就垮了(国防设施或者金库除外)。


您还能给桥边加堵墙吗?


官方说防护设施不到位,是指随意变线逆行的时候中间没有隔离设施对其进行限制,不是说桥边护栏不够结实挡不住这辆公交车。以这种开车的方法,在长江里架一条隧道大概能满足网友的要求。


公交车坠江是一个悲剧,我们从悲剧中应该吸取教训,而不是继续产出各类闹剧。


多一句嘴,今年夏天开车带爸妈出门旅游,返程时候高速上一辆大车翻出高速路面了。大车是空车,路边是个一人多高(以高速路面为基准)的小土丘,大车直接车头冲到了山那头,空车斗趴在土丘上。


诸位觉得在路边全程造个两米高的防撞墙有用吗?你们小瞧大车的动量了呀


评论有人告诉我,高速防撞墙能拦得住


然后我百度了之后嘛……


这里并不是说混凝土墙的强度不够,也不是说车撞上去冲不断导致防护失效


是高度呀,我反复说了几次,一米多高的墙拦不住三米多高的车,它会跨过去的


图里这个仅仅是骑上了墙,撞击墙的还是侧面。试想一下如果是正面撞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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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好多因为坐过站乘客与司机争执甚至抢夺方向盘的案例都没有严肃处理,往往批评教育就完了。果然,夜路走多了见鬼,河堤走多了湿鞋,这次真的是出了大事了……

因为一个坐过站的人,结果全车人都坐到终点站了......

https://www.zhihu.com/video/1041646480586670080

这种情况都该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要是早处理几起,严重处理几起,这次的悲剧可能就不会发生。


网上的舆论也很有趣,先是一边倒的骂女司机,然后又一边倒的骂公交车司机,结果都没骂对正主,现在估计又该骂那个女乘客了。现实往往如此不可思议,不少人还有媒体这次简直是被扇了左脸扇右脸。

就在这个问题下,就有大神几天前预测可能是乘客抢夺方向盘,基本猜中了,不得不说,知乎还是有牛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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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少15人失踪。

水深超过70米,水压超过人类承受极限。

纵有好莱坞特技演员一样的本领,也难以逃出升天。

这样的死法相当绝望恐怖。

一眨眼天人两隔。

社会重大损失。

最令人胆寒的有三点:

1、冲出桥梁死亡率100%

2、把马路牙子提高一点花不了多少成本,难以想象50米高,水深70米这么险峻的过江大桥,安全标准如此之低!

3、做个公交车一不小心就有去无回了,离我们生活太近。

我感觉桥的两侧有必要加固,两侧至少能承受公交车60公里的撞击,否则打错一下方向盘死亡率100%,这太恐怖了。我看到介绍美国和日本桥梁护栏要进行实车撞击实验才能投入实用。

根据最新报道,万州长江二桥不符合现在的安全标准,如护栏符合最新桥梁安全标准,公交车不至于坠江。所以应当及时对桥梁加固,其他过江桥梁也都应该进行核查评估加固,以防止类似悲剧再度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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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阴谋论,根据现有的资料分析下,先上视频(从另外一个知乎评论录制)

https://www.zhihu.com/video/1040524254449778688

然后建议各位录制视频到手机上放大观看(iPhone可以,安卓不太清楚)


然后再上几张我放大了的图片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看清楚,有一个白影,据实时报道,车上有10余人,这辆公交车看着像12米的那种,讲道理座位充足,不应该有人站在前门司机旁边。所以我感觉,应该是有人抢司机的方向盘,不排除是报复社会行为。


再上个事实,“万州长江二桥工程位于万州主城区下游聚鱼沱河段,于2000年开工,2003年6月建成通车,桥长1148.86米,桥宽20.5米,子母塔悬索桥,造价25487万元。”,也就是说公交车从转弯到出桥的距离应该在20米左右(视频看不出有没有刹车,但是从急转弯的角度来看,20米应该有了),不太清楚万州长江二桥的限速是多少,以及当时的车速,如果知道的话基本上可以计算出当时司机有没有足够的距离进行紧急制动。

这基本上就是我的看法,最终还是等待官方调查结果,愿逝者安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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