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被授权的情况下使用了奥特曼这个大IP,而且还做的是损害形象的事,我觉得这个团队不冤。
使用奥特曼形象为自己的节目造势、创造话题获取更多点击,获得影响力,鉴于之前利用影响力恰饭,以后肯定也会有恰饭行为,所以很难撇清这不是商用。
你放个迪士尼公主在边上,人家也搞你,拿着别人氪金买来的版权为自己增加流量、创造话题、赚钱,为什么还能这么义正辞严?
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6日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任剑,公司经营范围包括许可经营项目等。
暴走漫画已形成了一套围绕王尼玛、王尼美、张全蛋等知名IP,开拓了从漫画、网络视频、脱口秀、直播节目、综艺秀及游戏、表情包、电影等衍生产品的产品矩阵,并且受到了资本的追捧。
截止目前,暴走漫画团队已融资三轮,估值近30亿。[1]
我找到了新媒体 @接招 的一篇文章。
李浩,火星文化创始人、前56网副总裁。创立两年,火星文化先后获得姚劲波、牛文文以及数家知名投资机构的投资,是同道大叔、王尼玛等爆红IP的幕后发行推手。
问:您是如何拿下《暴走大事件》的发行代理业务的?
李:火星是从2015年3月份开始做这个节目的发行业务。去年9月份左右,我突然接到暴走漫画CEO任剑打来的电话,他是从一个朋友那儿获得我的联系方式。
当天下午,我们约聊了近两个小时,他当场拍板把《暴走大事件》的节目发行签给火星了。
@接招 这边看到您的知乎账号上次更新已经是6.25日,如果引用您的部分您觉得不合适,欢迎联系我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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