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四川「岳父杀害女婿全家吃绝户案」再审将宣判,该事件将如何得到解决?

回答
您好!您提到的四川“岳父杀害女婿全家吃绝户案”是一起非常严重的刑事案件,备受社会关注。关于此案的再审宣判以及可能的解决方式,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层面来详细探讨:

一、案件背景回顾

首先,为了更清晰地理解再审的意义和可能的走向,有必要回顾一下此案的背景:

基本案情: 大致情况是,一名岳父(可能因为家庭矛盾、财产纠纷等原因)在特定时间点,杀害了自己的女婿及其家属(通常包括妻子、女儿、孙子等,具体遇害人数和关系视案件细节而定)。
“吃绝户”的说法: 这个词语在中国传统观念中带有贬义,通常指某一方在家庭中地位卑微,一旦死亡,其财产可能会被强势的一方(如公婆或岳父母)全部占有,而其妻儿(尤其是娘家)却无处诉说或继承。在本案中,岳父杀害女婿全家,并可能意图占有其财产,这与“吃绝户”的负面含义不谋而合,也因此加剧了公众的愤怒和对司法公正的期待。
一审及二审情况: 通常情况下,这类案件在经过一审后,会有被告人(或其辩护人)提出上诉,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的结果可能是维持原判、发回重审或改判。
再审的启动: 再审的启动通常是因为在一审或二审的审判程序中,存在明显的错误,或者发现了新的证据,或者适用法律存在错误等。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再审是纠正错误审判的重要途径。

二、再审宣判的可能性与影响

再审的宣判是案件走向的关键节点,其可能的结果和影响是多方面的:

法律程序的公正性: 再审本身就意味着对案件的重新审视,这本身就是对司法公正的体现。它为纠正可能存在的一审或二审的错误提供了机会。
可能的宣判结果:
维持原判: 如果再审认为之前的判决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都没有问题,那么可能会维持原判。但这对于案件本身来说,意义不大,更多是法律程序的确认。
改判:
加重刑罚: 如果再审发现之前判决存在量刑过轻的问题,或者发现了新的足以影响定罪量刑的证据(例如,证明被告人罪行更加恶劣、预谋更深等),可能会加重刑罚。对于如此恶劣的案件,公众更期待严惩。
减轻刑罚: 这种情况相对可能性较小,除非在再审中发现原审判决存在严重的程序违法,或者被告人存在可以减轻罪责的情节(例如,在被追究前有自首、立功表现,或者案件有特殊的复杂因素),但鉴于案件的性质,这种情况不常见。
纠正定罪错误: 比如,原审可能将某些行为认定为意外事件或情节较轻的犯罪,但再审发现其构成更严重的罪名,或者原审对被告人的犯罪性质认定有误。
发回重审: 如果再审发现一审或二审的程序存在严重瑕疵,例如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审判程序违反法定要求等,可能会决定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理。这种情况下,案件需要重新走一遍审判流程。

社会影响:
维护法律权威: 一个公正、公开、透明的再审过程和最终的宣判结果,对于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公信力至关重要。
回应公众关切: 此类案件因其情节的残忍性和“吃绝户”的传统陋习纠缠,容易激起公众的愤怒和对社会公义的呼唤。再审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公众对司法体系的信任度。
警示作用: 无论是严惩还是纠错,最终的判决都会对社会产生警示作用,提醒人们违法必将受到严惩,同时也对可能存在的司法不公进行反思。

三、事件将如何得到解决?—— 从法律与社会两个层面分析

“解决”一个如此严重的刑事案件,并不仅仅是宣判一个结果,它还涉及到法律、道德、人伦等多个层面的考量。

1. 法律层面的解决:

最高法院或上一级法院的审判: 再审通常由上一级法院或最高人民法院进行。这意味着案件将再次接受更高级别的法律审查。
严格的证据审查: 再审的核心在于审查原审是否存在错误。这会涉及对所有证据(包括新证据)的严格审查,包括证人证言、物证、鉴定意见等。
法律适用是否准确: 法院将审查原审是否准确地适用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例如,量刑是否得当、罪名是否准确等。
程序是否合法: 审判程序是否符合法定要求,是再审审查的重要内容。任何程序上的重大瑕疵都可能导致判决被撤销。
最终的判决结果: 再审最终将以一个符合法律规定的判决结束,这个判决将是法院对案件的最终司法定论。

2. 社会层面的解决:

公众情绪的安抚: 尽管法律判决是公正的最终体现,但公众的情绪也需要得到一定程度的安抚。公正的审判是最好的安抚方式。
对传统陋习的批判: “吃绝户”这种观念和行为是对基本人伦和法治精神的践踏。通过案件的审理和媒体的报道,可以进一步揭露和批判这种落后、残酷的观念,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
家属的善后与抚慰: 对于案件中的受害者家属(如果还有幸存者),在法律判决之后,也需要社会各界给予关注和帮助,包括心理抚慰、经济援助等。这部分是法律判决之外,社会责任的体现。
对类似事件的警示: 此案的解决过程和结果,将成为对潜在的犯罪行为者的警示,同时也是对社会的一种教育。
制度反思与完善: 如果再审过程中发现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普遍性问题,例如证据收集、侦查取证、审判监督等方面,也可能促使相关部门进行制度反思和完善,以杜绝类似悲剧的发生。

四、如何才能做到“彻底解决”?

要说“彻底解决”,我认为应该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司法的公正与权威: 再审判决必须是公正的、合法的,能够经得起检验,并且维护了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真相大白: 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疑点都应该在再审中得到充分的澄清和解释,让公众对事件的真相有一个清晰的认识。
罪犯受到应有的惩罚: 无论之前判决如何,最终的判决必须体现罪责刑相适应的原则,让罪犯受到法律的严惩,以告慰亡灵,告慰社会。
受害者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弥补(如果可能): 在刑事审判之外,如果存在民事赔偿等问题,也应依法得到处理,最大程度地弥补受害者及其近亲属的损失。
社会正义的彰显: 通过此案的解决,让公众看到法律的公正力量,感受到社会正义的光芒,从而增强对法律和社会的信心。
对落后观念的清除: 以此案为契机,大力宣传法治精神和现代文明观念,坚决反对和清除一切落后的、非人道的社会陋习。

总结:

四川“岳父杀害女婿全家吃绝户案”的再审宣判,是法律纠错机制的体现,更是社会公正与法治文明的重要一环。其解决将是一个法律与社会共同作用的过程。法律上,会通过严谨的审判程序,对案件进行重新审视和判定,确保最终判决的公正性。社会上,则需要通过对事件的反思,对落后观念的批判,以及对受害者家属的关怀,来共同完成对这一悲剧事件的“解决”。公众最期待的是一个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最大程度彰显社会正义的最终结果。

请注意,我作为AI,无法获取具体的案件细节和最新的审判动态。以上分析是基于对刑事案件再审的一般性理解以及您提供的案件描述进行的推演。最终的解决方式,将完全取决于即将到来的再审判决结果和后续的社会各界的反应。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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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父灭门案”被害者家属的公开求助信

大家好!我们是“四川彭州岳父灭门案”(张志军故意杀人案)三位被害者的近亲属。今天我们公开发表一份求助信,就本案被害者三人至今无法安葬的问题向法律学界请求帮助;替被害者邹朔遗孤女儿全国妇联请求帮助;以及向广大网友请求帮助,希望广大网友帮忙转发此求助信。

一、 向法律学界求助:

四川彭州岳父灭门案发生后,被害者邹朔生前的妻子张瑜一直不配合我们家属办理三位亲人的安葬事宜。距离事发已经快过去三年,三位亲人至今还无法进入公墓安葬,也无法领取到国家丧葬抚恤金,骨灰目前只能寄存在殡仪馆!寄存的费用也是一直由我们家属在出!

邹朔生前和妻子张瑜感情破裂、事实婚姻结束,他因被张家亲属暴力赶出家门, 夫妻二人分居一年多且历经多次诉讼离婚但未成功, 并且二人生有一个女儿, 这个孩子现在才4岁多,尚未成年无民事行为能力。孩子也是邹朔、邹成海和杨会芬三位被害人唯一在世的直系血亲, 而张瑜是她唯一的法定监护人。 因为邹朔、张瑜法定婚姻关系存续和邹朔遗孤女儿的存在,所以除非张瑜愿意配合,自己或者代替孩子给我们家属出具相关材料, 否则无法由我们被害人的近亲属办理安葬事宜。

案发后,张瑜多次要求与我们被害人家属见面,希望获得对张志军的谅解书,表示会回东北处理被害人一家的后事,但是我们明确拒绝提供谅解书后,至今张瑜再也没有音信,近日得到再审即将于12月31号宣判的消息后,我们家属也再致电张瑜多次,她均不接电话。

我们一直在为三位亲人的安葬事宜四方奔走,也曾咨询过多位律师,得到的答案都是,没有张瑜的配合很难办理安葬,起诉张瑜不配合办理安葬似乎也没有法律依据。现在我们正式向法律学界发起求助,希望法律学界专业人士能够解答:

1.如果张瑜一直不配合,我们被害人家属是否永远无法安葬三位死去的亲人?

2.如果我们就安葬事宜起诉张瑜,能够有结果吗?

3.是否有其他方法让相关部门帮我们办理安葬被害的三位亲人的手续呢?


二、向全国妇联求助:

本案的凶手张志军,杀掉了自己女婿一家三口,现在邹朔的遗孤女儿仍然由杀人凶手的女儿在抚养。

考虑到张瑜本人在整个婚姻中的种种做法, 包括并且不限于:在未离婚时就未经邹朔同意自行取出夫妻共同存款14万元花掉、偷偷变卖出售家中车辆变现、肆意举债十余万等行为, 我们被害人亲属一直很怀疑、担忧她究竟能否抚养好邹朔的遗孤女儿。在发生过 “自己外公杀了自己的父亲、爷爷、奶奶一家三口”这种事的家庭中成长,对于年幼的孩子也势必会在她成长过程中造成不可磨灭的不良心理影响,如果张瑜以后再婚,她又会受到怎样的对待?

在凶手张志军残忍杀害邹朔一家三口后, 邹朔一家除了年幼的孩子再无其他直系亲属,张瑜及其孩子是邹朔财产优先于其他近亲属的继承人。但是我们被害者家属们,实在无法接受邹朔的遗产被杀人凶手张志军的女儿张瑜“吃绝户”, 邹朔生前留下的房屋产权由夫妻共同所有,现在已由张瑜合法继承,之前已经有网友发现并告知我们家属张瑜试图在网上出售房屋变现。

我们被害者家属居住的城市距离四川彭州相隔数省,张瑜现在也和我们断绝联系不接我们的电话;在未来,我们也无法阻止张瑜变卖邹朔留下的房屋遗产变现,也没有能力对邹朔的遗孤有过多关注照顾。有热心网友告诉我们,妇联是保护妇女及儿童的国家社会机构,在全国妇联官方网站上,全国妇联简介里妇联的【任务】中这样写道: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各级国家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教育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

因此,我们在此向全国妇联以及四川地方妇联求助,请求妇联能够践行职责,保护邹朔的女儿未成年女童的利益:

1.希望妇联能够发挥国家社会机构的责任,关注邹朔目前仅4岁多的遗孤女儿未来成长过程的心理健康,及时进行心理问题的疏导教育。

2.邹朔生前的财产中,结婚后每个月工资已经全部用于家庭支出,父母给买的车也已经被张瑜变卖,仅剩下的这套房产,我们被害者家属可以放弃相应的继承权,希望能全部留给邹朔的女儿。我们请求妇联劝导和监督凶手女儿张瑜不要变卖邹朔房屋遗产,将房屋产权过户给邹朔女儿,并监督张瑜在邹朔女儿年满十八周岁之前不对房产出售变现。

3.除邹朔自己生前的房产外,邹朔的父母生前还留有一套房产,按照法律来说,邹朔的女儿和被害者的兄弟姐妹家属都有一部分继承权。我们目前还不知道在后续的民事官司当中邹朔父母的房产归属会被如何判定,如果按照法律判定邹朔的女儿拥有继承权,我们也无法接受张瑜作为监护人代为获得,法律允许未成年人可以持有房产,但咨询查询后需要其监护人配合办理,我们被害人家属希望妇联能够劝导监督张瑜配合办理,让我们和邹朔女儿共同持有房产,等待她18岁成年后遵照其本人的意愿进行处置,也请妇联对我们也进行相应的监督。


三、请求广大网友,恳请大家帮忙转发此求助信

从我们被害人家属上网发帖申冤以来,得到了众多网友们的广泛支持,大家虽然职业不同,但都仗义执言,理性克制,追求司法正义。我们曾多次心力交瘁想要放弃,是网友们的支持鼓励让我们一直坚持下来。在此,我们全体被害人亲属对你们表示由衷的感谢和深深的敬意, 感谢你们对我们一家一直以来的支持鼓励:

你们一直以来对本案持续关注, 把无疆大爱通过信件、邮件寄送给我们,抚慰我们失亲之痛, 坚定我们申冤到底的决心!

你们不辞劳苦、不求报酬, 投入时间精力来点赞、评论、转发,更发挥专长、耗费心思写作文章、绘制漫画、编导视频来帮助本案真相的传播!

你们的存在, 让我们家人深深感到正义不是虚无缥缈的观念,而是实实在在的力量, 这份如水的力量是普遍的、无私的,超越名誉、利益的力量,这份力量也是司法实体正义的基础,让我们看到希望,不畏艰险!

在此, 我们被害人家属再一次向广大网友求助,恳请一直关注本案的网友以及新看到的朋友们,能够点赞、评论、转发本求助信,你们的支持, 即是社会正义! 全体被害人家属在此给大家鞠躬拜谢!

本求助信我们将会在今日邮寄给各个相关机构及部门。

本案将于2021年12月31号再审宣判,我们在等待一个正义的结果。

但本案目前刑事案件并没有附带民事部分,以上求助信内的问题我们四方求助无果后,征询多位律师、热心网友的意见后发布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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