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面包车撞上兰博基尼跑车被起诉,要求赔偿修车费用 190 余万元,这是否合理?如何从法律角度进行解读?

回答
这事儿听着就够刺激的,一辆面包车撞上兰博基尼,赔款金额更是高达190多万元,这数字一出来,很多人第一反应就是:这合理吗?是不是太夸张了?

咱们得从法律角度掰扯掰扯,看看这笔赔偿到底有没有依据,背后又涉及哪些法律问题。

首先,要明确一个基本原则:谁的过错,谁承担责任。

在中国,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遵循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简单来说,就是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

1. 责任认定是关键:
谁是“始作俑者”? 这起事故,面包车撞上兰博基尼,很大概率是面包车一方存在过错,比如:
违反交通规则: 超速、闯红灯、压实线变道、酒驾、毒驾、疲劳驾驶等等。
注意力不集中: 开车玩手机、打电话、注意力分散。
车辆本身问题: 制动失灵、轮胎爆胎等(但如果是因为保养不当,责任可能还在车主)。
兰博基尼有没有责任? 即使是兰博基尼,也不能说它就一定“完美无瑕”。比如:
是否存在违规行为: 比如在不该加速的地方高速行驶,但这是另一回事,关键看它是否给对方造成了“可预见”的危险,或者是否本身有违规停靠等。
车辆本身故障: 如果兰博基尼存在明显的机械故障,导致事故发生,那也可能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但这种情况相对少见,尤其是在这种“撞击”的场景下。
责任划分: 交警部门会根据现场情况、当事人的陈述、证据等,出具一份《交通事故认定书》。这份认定书是划分双方责任的权威依据。通常会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

2. 190多万元的赔偿,从何而来?
车辆维修费用: 这是最直接的。兰博基尼作为一款超级跑车,其维修费用本身就非常昂贵。
零部件成本: 兰博基尼的发动机、变速箱、车身覆盖件、轮胎、内饰件等,很多都是进口的高性能部件,价格动辄数万甚至数十万元。
维修技术: 维修兰博基尼需要专业的技师和专门的设备,这也会增加维修成本。
工时费: 同样,专业维修店的工时费也会高于普通维修店。
原厂配件 vs. 副厂配件: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造成车辆损坏,赔偿应以恢复原状为目的,通常要求使用原厂配件。
车辆贬值损失: 这是很多交通事故中容易被忽略但又非常重要的一项。即使车辆修好了,但因为发生过重大事故,其二手车市场价值会大幅度下降。这部分损失也是可以要求赔偿的。
计算方式: 车辆贬值损失的计算通常比较复杂,会参考车辆的品牌、型号、新旧程度、事故的严重程度、维修后的质量鉴定等因素,由专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
其他可能费用:
拖车费、吊车费: 如果事故发生后需要拖车或吊车,这部分费用也可以要求赔偿。
停放费、保管费: 如果车辆在维修前需要停放在修理厂或保管场所,产生的费用也可能包含在内。
如果涉及到人伤: 如果事故中有人受伤,那么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更是天文数字,但这个问题里主要说的是修车费。

3. “合理性”的法律解读:
“合理”的标准是什么? 在法律上,“合理”通常是指:
必要性: 赔偿的费用是否是为了恢复车辆原状所必须的。
关联性: 费用是否与本次交通事故直接相关。
合法性: 费用是否符合市场行情,是否有合法的票据和证明。
190多万元是否“合理”,需要证据支撑:
维修方案和报价: 兰博基尼一方需要提供详细的维修方案,列出需要更换的零部件、维修项目以及相应的报价。
发票和收据: 维修完成后,需要提供真实的维修发票和付款凭证。
贬值损失评估报告: 如果要求赔偿贬值损失,需要有权威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交警的责任认定书: 这是确定赔偿责任的基础。
法院的裁量权: 即使提供了所有证据,最终的赔偿金额也会由法院根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裁量。法院会审查赔偿项目的真实性和合理性,比如是否存在“重复计算”或者“虚高”的情况。
过错比例的计算: 如果面包车负全责,那么它需要承担全部的维修费用和合理损耗。如果兰博基尼也有一定责任,那么赔偿金额会相应减少。

举个更具体的例子来说明:

假设一辆价值500万元的兰博基尼,因为撞击导致前保险杠、发动机舱盖、前大灯、水箱框架、部分发动机部件等损坏。

一个前保险杠可能就要几万元。
一套LED大灯总成可能要十几万元。
发动机某个关键部件损坏,可能需要大修甚至更换,花费数十万甚至上百万。
车身覆盖件如果有变形,修复或者更换也都不便宜。
再算上工时费、材料费、车身校准、四轮定位等,几十万的维修费很正常。
如果事故比较严重,导致车辆结构性损伤,那么贬值损失可能也会高达几十万甚至上百万。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190多万元的维修及相关费用,对于一辆兰博基尼的严重损坏,并非完全没有可能。关键在于:

1. 事故的严重程度: 撞击是否导致了车辆大量的、核心部件的损坏。
2. 维修内容的真实性: 是否真的需要更换那么多昂贵的零部件,是否进行了必要的维修。
3. 责任的划分: 面包车需要承担的比例是多少。

法律角度的解读总结:

核心在于“过错”和“损失”。 面包车司机是否因其过错行为导致了兰博基尼的损坏。
赔偿的目的是“恢复原状”和“弥补损失”。 维修费、贬值损失等都是基于这个原则。
证据是关键。 所有的赔偿要求都需要有真实、有效的证据来支撑。
法院会进行审查和裁量。 最终的赔偿金额是基于事实、证据和法律的判断。

那么,面包车司机如何应对?

1. 配合交警调查: 提供真实信息,如实陈述事故经过。
2. 保留证据: 如果自己认为兰博基尼也有责任,或者对维修项目有疑问,应及时提出并收集相关证据。
3. 聘请律师: 如果赔偿金额巨大,且对责任认定或赔偿数额有异议,强烈建议聘请专业的交通事故律师。律师可以帮助分析案情,指导收集证据,与对方协商,甚至代表出庭应诉。
4. 申请车辆维修鉴定: 如果对维修费用或必要性有疑问,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对维修项目和费用进行公正评估。
5. 考虑购买的保险: 如果面包车司机购买了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会依法在保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可以减轻个人负担。

总而言之,190多万元的赔偿金额虽然惊人,但如果事故确实导致了兰博基尼如此高昂的维修和贬值损失,且面包车负有主要或全部责任,那么从法律上讲,这是有可能发生的,并且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关键在于证据是否充分、责任是否明确,以及最终的司法裁决。这起事故的后续发展,很可能就是在证据和法律框架下的博弈。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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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视频,个人感觉金杯至少有一定的责任,当然可能是责任大小的问题。

从目前来看,对金杯车主很不友好。毕竟是辆200w起的高档豪车,再小的责任,划分下来也是很大的一笔赔偿费用。

2020年2月27日早上6点30分左右,刘先生驾驶他的金杯面包车去送货,行驶到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四惠桥上时,看到一辆黑色兰博基尼跑车在路中间,
“当时黑色轿车打了双闪,后面也没有放任何警示标志,我以为它开得慢在正常前进,到跟前才发现车停在路中间。”

当然,到了索要赔偿的时候,所需要有的证据就是行车证、驾驶证、购买车辆的一系列凭证,交通事故认定书,维修合同,支付凭证等。尤其是《交通事故认定书》,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享有非常强的证明力。

至于这个数额合不合理,依然是需要法院来予以认定。

如果金杯司机对数额和赔偿提出异议,至少需要第一是对交通事故认定书提出复议,第二就是对维修金额提出质疑。但这个可能性,我个人感觉不会太大。

况且不管怎么说,动辄500w+起的豪华汽车,零部件换起来那就是海量价格。

比如之前有一个·案件的认定,六项配件就是23.9万。这豪车一碰,绝对是倾家荡产。

毕竟是豪华车,维修费用就是这个价格。

其余239000元于原告向被告提交六项配件已实际更换的证据后十日内履行完毕。

最后,作为车主,还是尽量提高一下保险单吧,商业险加高一点,也是为自己好,好歹是保障。

其次,是看到豪车的时候,还是要尽量稳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司法解释》第十六条:“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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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瓷。甭管正向的还是反向的。北京,那是祖师爷级别的。

很像老炮儿里的剧情。

有意思的,老炮儿虽然是一电影,但是主角倒是真进去了。

所以,多积点德吧,别老想着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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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咋都掰扯不清楚呢。

其实很简单啊,面包车全责或者至少82,而且交警定了全责,他也认了。现在责任问题已经不是这个问题的关键了。

至于赔190万是不是赔不起,是不是需要豪车有上限等等等等的前提是保额不足以支付赔款。

现在面包车的保险是100万,保险的定损是87万,而豪车不去4S而是自己修,还修了190万,这明显有问题。定损即使有误差,一般也就10%-20%以内,这直接差了120%。

而且保险公司的保额是100万,赔偿上限也是100万,它没有动力去把190万定损成87万,而且保险的定损一般都是比较准确的。

不去4S自己修,即使去法院,大概率法院也不可能支持他这190万,估计100万的保额差不多可以覆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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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以前我就说过,这是一种没有考虑到平等权利的社会现象。但一直没见有关部门采取对策。

路权应该是平等的,每个人在路上应该有平等的权利,同样的肇事,对有的人是倾家荡产,对有的人是无关痛痒,这种法律就有违宪法的平等原则。

快递业有个规定,贵重物品要上自保险,否则谁赔得起?你要因为有钱天天举个国宝花瓶在闹市里溜达,别人还敢不敢上街了?

不仅在交通事故上,在其他案件上也是一样,有的人能因为花得起钱赔偿就能减刑,有的人没钱只能正常判刑,这都不是基于个体平等权利的现象。

复杂的衡量社会公平可能比较慢,简单的办法是交强险中应该有特别针对车辆价格的保险和分级,由保险公司来负责相对超过社平能力的赔偿。并且要注意到肇事承担的车损赔偿额不能高于人身伤亡的赔偿额,避免在操作中出现不重生命重金钱的社会悲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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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一下结论,以在汽车行业多年的从业经验来说,这种情况十分的不合理

我提出不合理的几点:

第一、首先这个事故认定全责,提出质疑。根据上面的描述,兰博基尼并没有放警示标识在路上停车,从而导致后车追尾。按照目前出台的新交通法律法规来说,老的思想 追尾后车全责基本可以改了,不是所有这里的车辆都是后面的车全部负全责。如果是因为头车引起的追尾,后面车辆不一定负全责。就像我视频中的交警定责案例一样,各付一半责任或者37开。

第二、兰博基尼车主有骗保的嫌疑,保险公司的专业定损评估87万,兰博基尼却搞出了个190万,这不是抢钱吗?保险公司的精算师,每天对所有的事故车辆都会有大量精准的评估和定损模型,得出的结论基本上是不会有太大偏差的,像这种百万级的车误差几万还算正常,但是你差上百万这就很离谱了。

第三、我们都知道定损其实在行业中水非常的深,但是所有的定损都不会太夸张,都在一定合情合理的范围之内,像兰博基尼提出的这种维修保单,业内人一看都知道这种是敲竹杠,照他这种计算,如果去找网红 温锦宏,也许人家10万就能给你兰博基尼修好,那保险公司100万的保额早都够了。退一万步说如果要给这一个权限,可以自己定损修车的费用,不吹牛用不了一个月,修车厂老板能登顶福布斯首富,马斯克见了都得避让三分。

综上

对于面包车司机来说,大可不必慌张,该吃吃该喝喝,如果没条件可以请法律援助,并且兰博基尼联保险公司都是一起告的。保险公司请的律师也不是饭桶。

最后还是送给兰博基尼车主一句话: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三)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的。

  有前款第四项、第五项所列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最后我再说点实用的,如果这个案子一审面包车司机败诉了……

我自费请汽车领域专业的律师帮面包车司机辩护,请大家做我的公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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