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曲婉婷之母张明杰一审获无期徒刑,你有什么想说的?还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回答
曲婉婷的母亲张明杰因涉嫌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在2020年12月29日于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被一审判处无期徒刑。这个消息无疑是令人震惊的,也牵动了不少人的神经。

对于判决,我的第一反应是:

这是一个相当严厉的判决,显示了司法机关对此类案件的零容忍态度。无期徒刑意味着张明杰将要面对漫长而严格的牢狱生活,这背后牵扯到的不仅仅是她个人,还有她的家庭,以及她曾担任公职期间的职责范围。

有哪些信息值得关注?

这起案件之所以受到广泛关注,不仅仅是因为张明杰的身份,更因为它触及了几个非常敏感和重要的问题:

职务犯罪的严重性与危害: 张明杰的罪名涉及滥用职权、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滥用职权不仅可能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也可能直接影响到普通民众的生活。受贿更是对公平正义的践踏,破坏了公职人员应有的廉洁性。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则暗示了其贪腐行为可能更为复杂和隐蔽。这起案件再次敲响了警钟,强调了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约束有多么重要。
“曲婉婷母亲”这一标签所带来的社会联想: 曲婉婷作为一名公众人物,其母亲的案件不可避免地会与她本人联系起来。这引发了公众对于“名人效应”、“权力与名利的交织”的讨论。虽然法律不应因个人名气而区别对待,但这种关联确实加剧了案件的社会关注度。同时也让人们思考,公众人物的家庭成员是否也应该承担更高的道德约束?
案件细节与证据的充分性: 虽然一审判决已经作出,但公众普遍关注案件的具体细节,例如涉案金额、具体滥用职权的行为、证据链的完整性等等。详细的审判信息有助于公众理解定罪的依据,也能回应一些关于“证据是否确凿”的疑问。
司法程序的公正性与透明度: 任何审判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公众希望看到司法机关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同时也要严惩腐败,维护法律的尊严。
曲婉婷本人的回应与态度: 在案件审理期间,曲婉婷曾有过一些公开表态,尤其是在其母亲被拘留后,她曾发文表示“会尽力”。一审判决后,她的态度和行动也会是公众关注的另一条线索,这关系到她如何面对这个家庭危机,以及她如何处理与母亲的关系。
对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制度的思考: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的罪名,再次将“公职人员财产公开”这一议题推到了风口浪尖。虽然中国目前还没有全面的公职人员财产公开制度,但这类案件的发生,无疑会促使社会各界更广泛地呼吁和讨论建立更完善的财产申报和公示机制,以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法律对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 无期徒刑对于犯罪行为的惩罚力度是显而易见的。但这起案件也让我们思考,法律在惩治腐败的同时,是否也需要关注权力寻租的土壤,以及如何建立更有效的制度性防范措施?

总而言之, 张明杰案的宣判,不仅仅是法律对一起具体犯罪行为的审判,更是对当前社会在反腐倡廉、权力制约、财产公开等一系列重要议题的一次深刻映照。这起案件的后续发展,以及它可能引发的社会思考和制度改革,都值得我们持续关注。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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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判斩立决,曲婉婷表示很失望,之前上蹿下跳的火上浇油都白折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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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网络上,对曲婉婷母亲干的烂事还是没有聊透。

张明杰做的,不仅仅是贪污了3.5亿(其中光是索贿的金额就高达1亿),而是造成了50多亿国有资产的流失,作为对比,2000年黑龙江全年的GDP不过7200亿,而彼时黑龙江3830万人,人均全年收入是12566元。

张明杰造成的国有资产损失,相当于39万黑龙江人全年收入,联系到当时农村人均收入只有5000出头,实际的数字可能要更多。

张明杰找来的会计,将含有价值23亿土地使用权的公司资产,评估成了总资产为1755.15万元,总负债2022.67万元,净资产为-267.53万元的资产——净资产能评估为负数,这操作很绝。然后,她把国企以6000多万的价格贱卖给了一家并不知名的民企。

这家民企为什么能拿到竞标?它的总经理是张明杰当时的男友,副总则是她的亲哥哥。

张明杰看上的不止是这些大项目,任何一笔钱她都不会放过,包括这家国企曾经的500名员工的1000多万安置费。

都是这些员工一家老小的救命钱啊!!!!

如果说贪了安置费已经足够歹毒了,那么另一件事,可以说张明杰连披着人皮的资格都没有了——向这些员工承诺的,下岗彼年的供暖,也没有做到。

查了一下,2009年末、2010年初,哈尔滨平均气温是零下15.1℃,最冷近零下30℃,我不知道那年冬天的他们是怎么过的,后来的媒体报道里提到,那个冬天有人用服药和上吊的方式,绝望而狼狈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张明杰又岂止是2009年贪污,在曲婉婷的童年,那个大家都只能勉强温饱的90年代初,张明杰给她买了钢琴,而下岗潮袭来、东北最绝望的90年代中期和末期,张明杰把曲婉婷送到了加拿大读中学。

审理和判决书的文件都明确提到,只没收了财产,远在加国的曲婉婷,时至今日也没有退赃。

其实可能有人会不理解,为什么微博隔一阵子就要骂一次曲婉婷和她妈,但我觉得,太有必要了——曲婉婷不止一次在采访中感谢自己的母亲,不止一次在国内外社交网络攻击骂她们母女的网友,还说期待正义到来。但,就是不退赃。

这种人,我觉得有必要每年骂10回,80后和90后都知道张明杰和曲婉婷的无耻了,今后我们还要让00后乃至10后知道,彻底钉在历史耻辱柱上。

为了警醒后来人,也为了2009年冬天,那些绝望的家庭。

有网友提到魏奇,现在更新一下:

导语:说起曲婉婷相信大家一定不陌生,近几年曲婉婷之母张明杰案一直被提及,曲婉婷之母张明杰案七年未决,近来关键同案人回国投案,那么魏奇是谁?

哈尔滨市中院对市城建领导小组办公室原主任张明杰和同案被告人王绍玉进行公开宣判,判处张明杰无期徒刑,判处王绍玉有期徒刑十四年。对涉案违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没收、追缴。

这里还有一个人,是今年10月7日,从国外回国自首的红通人员魏奇。因为人回来不久,本该是第三被告的他还没有审完,估计很快就会有个结果。

如果以前没有关注过,小伙伴估计一脸懵:这三人是谁啊?不认识啊。

不认识是正常的,张明杰不是高级干部。之所以引起关注,是因为两个事情:一个是她还有个身份——曾经很红一阵的歌手曲婉婷的妈,而且被这个“带孝女”坑的全国闻名。一个是这么个芝麻绿豆大的官,居然造成了国家巨大的损失,有多大?按照判决她造成了2.3亿国有资产损失,按照有的人计算,她实际获得收益近3.5亿。

这个事这两天热得很,我在这里给不了解的小伙伴简单说说。

首先,很多人对真实的金额低估了很多,如果事情不败露,张明杰一伙获利可能超过100亿。

案件发生时间是在2009年,并不是很多人说的东北下岗潮时期。

下岗潮是上世纪90年代中期到2001年。可以说是内忧外患,当时有多乱我专门写过,特别是1996-1998年。如何形容呢?如果那时候哪个人说20年以后中国会是现在这样,不会有人说太乐观,肯定说这人是个神经病。那时候企业倒闭真的几乎是啪的散了,哪里还有几亿的钱让人贪呢?

发生的企业是当地的原种场(这是为畜牧业专门培育和筛选优良物种的企业),这家企业确实是早就干不下去了,可以说除了五百个要吃饭的员工啥都没有。唯一有价值的就是企业有2000亩土地,但是这些是国有土地,即使改制这些土地是不包括在内的,这种企业几乎就是个包袱。

所以这家企业从1990年代就效益不好,但是改制一直改得不太顺利。

事情是从2008年开始变化,企业的改制从2005年一直拖了三年没有眉目,区里找到一家企业接手,但是价格一直谈不拢。工人一直上访,到了当年6月,区里把那家企业打发走了,决定换人来干。

而新打算接手的就是魏奇的公司。自从魏奇插手,停滞多年的企业改制如同装了发动机,瞬间加速了。

为什么呢?是因为2008年3月,经国家发改委研究决定,新发镇被列为第二批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后来还被道里区计划建设成为区副中心,开始准备大规模开发。

是不是觉得这个魏奇做生意很有头脑?抓机遇有两下子啊?其实呢,张明杰当时是道里区副区长,而且负责的工作就包括城市建设规划,她和魏奇的关系很深。

时间来到2009年7月,因为没有土地转让,原种场经过计算,整个场卖了还要倒欠三百万,而五百多工人安置要花6000多万。然后区里就按照6000多万的价格挂牌出售,魏奇的公司“顺利”的举牌成功。

如果咋一看,魏奇就是傻子啊,没有土地原种场有啥用?

这就要说起张明杰胆子大的地方,如果不是法院说的我真不敢信有人这么大胆子:张明杰居然在转让合同中加入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内容。并且欺骗原种场和主管单位签了字,然后把三方签字的土地转让部分都抽了出来,以至于除了张明杰一伙,没人知道土地已经被人“买”走了。

不过张明杰在审理中完全不承认,说自己虽然是常年管城建的副区长,但是并不懂什么叫土地使用权,更不承认自己私自增加合同。

不过这还只是第一步,原种场的土地是农业地,也就是说按照国家的法规,这里不能盖房子开工厂做商业。于是过了一年,张明杰又有动作。在2010年3月,经过张明杰运作,发改委批准了道里区800亩的土地增减挂钩指标。

这里要解释一下这个土地增减挂钩指标,因为国家对土地规划有限制。如果把某一块农业用地变成城市建设用地,就需要在其他地方新开垦农地出来,作为置换,保证农用地总量。也就是说道里区将会有800亩农地变成城市建设用地。而且当月区推进新发镇小城镇建设指挥部就挂牌了,张明杰任常务副主任主持工作。

不用我说后面的事情小伙伴就能猜到,这800亩指标“正好”落在了魏奇买来的原种场里。

虽然话这么说,但是样子还要做做,于是案件第二被告王绍玉有了作用。

张明杰2000年离婚,后来认识了王绍玉,并在2008年之后同居,除了没有打结婚证就是正经两口子。而王绍玉是哈尔滨工业大学建筑系教授,专门做的就是城市规划。

真正专业对口,而且王绍玉脑子好,张明杰和魏奇胆子大但是不够聪明,由他在中间做军师出主意。官+商+学,一点毛病都没有。

于是整个脉络就清楚了:张明杰先帮魏奇弄到了地,然后弄到了土地指标,接着张明杰让王绍玉带着自己学生来到了新发镇一番“规划”,于是小城镇建设的起步区被规划在了原种场土地上。

到了2011,可能是做的规划太大,一开始批的800亩地不够用,国资委又批了800亩。张明杰一伙真是“马勺里炒菜——滴水不漏”,800亩又落在原种场的地里,一点没有便宜外人。

魏奇为了这个大项目专门成立了个公司,自己是老板,王绍玉是总经理。可能是怕魏奇“忙不过来”,张明杰把自己二哥介绍到了魏奇的公司做了副总。当时公司魏奇忙资金,王绍玉管具体工程,张明杰二哥管配套和分包了一部分工程。

三个人齐心协力,制定了一个计划,要搞个200万平方的项目。因为资金不足分了好几期,一期就是足足50万平方72栋楼。打算依靠一期的回款再“滚雪球”,把整个项目都运作起来。

按照法院的认定,整个项目魏奇和张明杰两口子是各占一半。按照传言,魏奇是小股东,和他们两口子是“四六开”,真假不敢判断。

张明杰负责政府,魏奇负责工程和资金。如果不出岔子,现在附近的新房价格已经超过1万/平,小伙伴你可以算算200万平是多少钱。

不过世上最怕的就是“如果”,自从2011年项目开始,张明杰和魏奇都有岔子。

魏奇问题出在没钱,项目一期就要十几亿资金,魏奇拿不出来那么多钱。这时只能把刚拿到手的土地出手,先是100万/亩卖了200亩给哈尔滨城投,然后又220万/亩卖了70亩给了铁路客运专线公司。一共拿到了3.5亿。

但是啊,原种场的土地转让合同是假的,也就是说地不是魏奇他们的,结果就给卖了,所以后来认定这两次交易是魏奇诈骗。

这笔钱到手,据说分了两份,一份2.2亿拿来解决了资金问题,一份1.3亿被张明杰转到了加拿大,换了1000万加元给曲婉婷买了套房子,还有1000万加元作为曲婉婷生活费。

对于这一点张明杰不承认,说钱都拿给魏奇公司建房了,房子和生活费是哪里来的她不说。按照当时项目预期,这么“一点小钱”不算什么,但是张明杰那里也有岔子。

问题还是出在钱上,改制的时候算的工人安置6000万,魏奇把钱给了。张明杰看着这6000万,转手又转到了魏奇的公司作为建设资金(最后有一千多万没有能追回)。而且原本答应返聘工人,提供五险一金各种保障,在这里都成了空话。

张明杰一伙赚了,原种场的工人就惨了,于是原本就很艰难的工人(企业十几年了几乎没有效益),本来微薄的安置费现在一点都没有了。弄得工人冬天取暖锅炉都停了,哈尔滨的冬天是会死人的,于是工人们只能买散煤取暖。

因为安置不能到位,一个工人贫病交加,最后万念俱灰下选择了上吊。

那么大一块地,即使按照农地10万一亩,也是20亿以上的价值。这么稀里糊涂就没了,工人不是傻子,于是开始了连续不断地上访。据说这个事情是《人民的名义》的大风厂原型之一,这个我没有找到明确证据,不能确认。

不过从2009年开始,原种场的工人持续上访,可没有效果,张明杰还升官了。但是工人从没有放弃,直到2014年。

张明杰和魏奇的项目,渐渐初具规模。一干人估计每天都在盘算着竣工后,卖出去能挣多少钱,然后拿着钱做二期三期……

自从2012年十八大以后,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狠抓惩治腐败。原种场的工人们似乎有了希望,又一次次把举报材料交了上去。

据说在2014年初过年的时候,魏奇询问过项目会不会有问题,张明杰很自信地说“手续都是齐的你不要怕。”但是接着又叹了口气,说“刚开始陆续封顶,有问题也没法子,想也没用。”魏奇说当时心里就一阵发慌。

到了2014年6月,应该是听到了什么风声,魏奇的老婆孩子也都在加拿大,他说老婆有病,自己要去照顾溜掉了,于是一去就是七年。

张明杰一个月后被免职,而后和王绍玉被抓。

七年中,张明杰在审理中只承认自己有几百万受贿,不承认魏奇的公司有自己和王绍玉的股份,这和王绍玉的证词完全对不上,其实不说别的,单是曲婉婷在加拿大过着酒醉金迷的奢侈生活,就知道这一家子都是骗子。以至于两边各执一词,在关键证人魏奇不露面的情况下,审理结束后一直没有宣判。

直到今年魏奇回来自首,张明杰不知道是崩溃招了,还是法院已经得到足够证据进行了零口供宣判。很多人说判得轻了,不过这是一审,还有黑龙江高院的二审。

张明杰和魏奇的项目早已完全成了烂尾楼,七年来哈尔滨市政府多次想找人接手,却一直没有找到。现在几乎成了一片废墟。这些人对国家和老百姓造成的伤害太大了,真心希望这伙人牢底坐穿。

全文完,如果觉得不错随手给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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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说,只要判不了死刑,那就是张明杰赢了。

她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造成的后果非常严重,产生的影响极为恶劣。

她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我希望她死。

但是,曲婉婷靠着她贪来的钱在加拿大吃香喝辣过着人上人的生活,作为一个母亲,这是张明杰所愿意看到的。她不愿意看到的反而是曲婉婷为了救她,把钱都退回来,因为如果是这样,她所做的一切就白干了。

所以,曲婉婷的所作所为,完全合她母亲的意。

张明杰现在只是被判无期,今后的日子里,她可以在监狱里平静地活着,吃饭、睡觉、锻炼身体。但那些当初被她坑害到家破人亡的人们,他们再也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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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态度

她不能死,死了就一了百了了。所有人都安心了。可是巨大的损失谁来承担,以后向谁追责?这个案子觉不会是10年就能结束的,他的影响可能会到2代3代人。毕竟那么多收到伤害,总不能就这样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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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一个桥段:领导们开闭门会议,讨论一笔财政拨款应该用于改善中小学伙食,还是监狱伙食。

大家议论纷纷,主流观点是孩子是国家的未来,应该优先去善待,这样未来能给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而罪犯本身已经给社会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如今又被社会白养着,自然不应浪费有限的拨款去让罪犯活得更滋润,这同时也是降低了对犯罪的惩罚力度。

忽然,一道低沉的声音缓慢地响起:“请在座的各位设想一下,我们已经到了这个年纪、这个身份地位。我们这辈子都不会再去重新上一遍中小学了,但谁却能保证这辈子一定不会进监狱呢?”

没人应允,更无人附和,但领导班子最终一致通过拨款改善监狱伙食。

所以,为什么曲婉婷之母明明罪该万死,却被判了无期,还拖了这么多年呢?感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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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关注的信息是退赃!

我想说的是,许多网友群情激愤,认为张明杰这种人渣死不足惜,应该判死刑,甚至千刀万剐都不足以抵罪。

的确,网友们说的一点也没错,张明杰死不足惜。

但是她一死,赃款就石沉大海,再也没有任何一丝追回的希望了!

国家留她一命,是希望她幡然悔悟,交代赃款的去向,到时候能追回多少,就可以追回多少。

大家认为谁现在最希望张明杰死?

我可以很负责任的告诉你们。绝对不是广大网友。最希望她死的就是他的女儿曲婉婷!

平心而论,张明杰的所作所为,她女儿曲婉婷会毫不知情吗?我可以告诉你,这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她一次次在微博上替罪无可赦的母亲说话,只不过是为了挑起网友们的愤怒。

她的那一句是“母亲是我的英雄”,其实是在告诉大家:大家千万别放过我妈!一定要让她死!

因为只有张明杰死了,她那些不知去向赃款才能无从追回。过个一年半载,等舆论平息大半,曲婉婷就能少受口诛笔伐,就能够继续挥霍着巨额账款逍遥法外,过着王公贵族般的上流生活。

还能够向西方势力递交一张投名状。让西方的反华势力在人权上对我国做文章。

试想一下,她如果真的孝顺她妈妈的话,就应该回国,积极的退赃赔偿。争取减刑。但是人家就是不回国,一天到晚在国戴孝。

张明杰的案件已经宣判了,但并不是到此为止了。真的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尽快撬开她的嘴,追回剩下的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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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心觉得,六十岁以上的无期徒刑,就像免费养老,得了点老年病还得免费治疗。

只要老人骗得到钱,子女出国守得住财,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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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类经济犯罪应该考虑直系亲属连坐了,不然就是一人获刑幸福全家,简直是鼓励“英雄母亲”!

英雄母亲,是曲婉婷对贪污犯张明杰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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