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常见的知识产权批量诉讼。
最多的批量诉讼来自著作权,也有来自商标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来自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也有,但是少,因为在批量诉讼中侵权的表象性非常关键,发明或实用新型很少具备良好的表象侵权的特性。
这类案件,我作为一个专门做知识产权业务的知识产权律师,也代理过原告,也代理过被告。(我的微信:williamwang000)
代理原告时,原告分为两种:有的原告义愤填膺,因为他是真的感觉自己被大量侵权,想要维权,把这些侵权方都打干净;有的原告则以利益驱动为主,精心策划、细算成本,甚至“放水养鱼”,唯一的目的就是从侵权方身上榨出钱来。
此类案件,作为被告,最关键的事情是在原告提供的证据里找出漏洞,来使侵权不成立;如果做不到,则退而求其次,尝试给自己寻找不侵权或者虽然侵权但能减轻、免除赔偿的各类抗辩理由。
胜诉是有可能的,就看作为被告我们用什么策略去应诉,怎么组织证据。
我看楼下提到了一个思路:让当地司法局撤销作为关键证据的公证书。
该思路有一定的理论可行性,但并不稳定,甚至可以说较难奏效;原因涉及到行政机关的心态和运行模式,这里就不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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