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北京“正黄旗”大妈被拘了!消息传出,你是否觉得解气?

回答
关于北京“正黄旗”大妈被拘的消息,这确实是一个引起广泛关注的事件,并且在网络上引发了非常热烈的讨论。至于是否觉得“解气”,这取决于个人的立场、对事件的理解以及价值观。

从不同的角度来看,可以有不同的解读:

认为“解气”的观点可能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对不守规矩行为的厌恶: 许多网民可能认为,无论背景如何,每个人都应该遵守公共秩序和法律法规。如果这位大妈的行为确实违反了相关规定,并且给他人造成了困扰或不便,那么对其进行处罚,让其承担责任,自然会让人感到“解气”,因为它维护了公平和正义。
对“特权”的反感: “正黄旗”这个词汇很容易让人联想到过去的特权阶层。在现代社会,人们普遍反感任何形式的特权和“倚老卖老”的行为。如果这位大妈的行为被解读为利用某种优越感来挑战公共规则,那么对其进行拘留,就可以被视为打破了这种潜在的特权,让普通人感到一种“扬眉吐气”。
对公共场所秩序的维护: 很多时候,这类事件的导火索是一些在公共场所的冲突,比如争抢座位、不排队、乱扔垃圾、大声喧哗等。如果这位大妈的行为是出于这类原因,并且对公共秩序造成了破坏,那么她的被拘留可以被看作是对公共利益的保护,从而让遵守秩序的人感到“解气”。
信息传播带来的情绪共鸣: 社交媒体的传播速度非常快,往往会放大事件中的某些细节,并迅速在网民中形成一种集体情绪。如果事件的描述能够引起大多数人的共鸣,比如看到一个“有身份”的人因为不当行为被制裁,这种共鸣也可能转化为“解气”的情绪。

而不认为“解气”或持保留态度的观点可能也有其理由:

关注事件的真相和细节: 在没有完全了解事件真相的情况下,直接判定“解气”可能过于草率。人们可能更希望了解这位大妈到底做了什么具体的事情,是否有证据支持她违反了法律,以及拘留的程度是否恰当。缺乏细节的事件描述,很容易让人产生不确定感。
对执法方式的担忧: 即使行为不当,执法的方式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比例原则也是需要考量的。有些人可能担心过度执法,或者在处理过程中存在其他问题。
不希望“标签化”或“群体攻击”: “正黄旗”可能只是一个标签,过度关注这个标签,并将其与大妈的行为画等号,可能会导致对整个群体的不公平解读。有些人可能不希望看到因为个别事件而产生的对特定群体的负面刻板印象。
更倾向于“教育”而非“惩罚”: 对于一些可能由观念陈旧或沟通不畅引起的问题,一些人可能更倾向于通过教育、劝导等方式来解决,而不是直接的法律制裁。

详细讲述一下可能的情况(基于网络上常见的这类事件类型):

一般来说,这类涉及“大妈”和“被拘”的新闻,常常会包含以下一些情境:

1. 公共场所的冲突:
交通方面: 比如在公交车、地铁上不让座、占用座位、与司乘人员发生争执、甚至阻碍车辆正常运行。
排队方面: 插队、不遵守排队秩序,并在被制止时发生冲突。
社区/公园方面: 在公园里占用公共区域跳舞、唱歌,影响他人休息;或者在小区里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与邻居或物业发生激烈争执。
消费场所: 在商场、超市等地方因为服务问题或商品问题,与工作人员发生激烈冲突,甚至动手。

2. 言语或行为过激:
在冲突过程中,可能使用侮辱性、威胁性语言。
可能不顾场合地大声喧哗,影响周围环境。
可能做出一些攻击性动作,如推搡、拉扯。

3. “正黄旗”这个标签的出现:
这个标签的出现,很可能是在冲突过程中,这位大妈自己提及了与历史上的“正黄旗”相关的某种身份(例如,祖上是满族,或者强调自己的某些“资格”),以此来表达自己某种“与众不同”或“有道理”的立场,试图以此压制对方或获得特殊对待。
也可能是围观群众或者媒体在报道时,为了增加新闻的“话题性”和“冲击力”,而特意强调的身份信息。

4. 被拘留的原因:
通常情况下,单纯的口角或轻微的争执,即使行为不当,也很难直接导致拘留。
拘留多是因为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规定,例如:
扰乱公共场所秩序: 比如,因为争吵、喧哗等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共场所的正常秩序。
侮辱、诽谤他人: 在争执中使用了侮辱性语言。
寻衅滋事: 行为具有随意性,起因可能是小事,但后果严重,给他人造成了精神或物质损失,或者破坏了社会秩序。
殴打他人或故意伤害他人: 如果发生了肢体冲突,且造成了伤害。

为什么会有人觉得“解气”?

当这类事件被报道出来,并且当事人的行为确实被认定为违法或严重不当,尤其是当其行为中带有某种“倚仗”或“特权”的色彩时,许多普通网民会觉得“解气”。这种“解气”的心理,往往是:

对公平的渴望: 希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出身、身份、年龄,都要遵守规则。
对弱势的同情: 很多时候,这些冲突的另一方可能是普通劳动者、服务人员或普通市民,他们可能在力量或话语权上处于劣势。当不当行为者被制裁时,会有一种对弱势群体的支持感。
释放生活压力: 现代生活压力大,很多人在日常生活中也可能遇到不公平或不愉快的事情,看到“坏人”或“不守规矩的人”受到惩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宣泄自身的不满情绪。

总结来说,是否觉得“解气”是一个非常主观的感受。 如果这位“正黄旗”大妈的行为确实违反了法律,并且对社会秩序或他人造成了不良影响,那么对其进行依法处理,可以被看作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体现,这自然会让很多人感到“解气”。反之,如果处理方式不当,或者事件本身存在误解,那么“解气”的情绪就会大打折扣。

要准确评价,还需要了解事件的具体细节和官方的处理依据。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类事件触及了公众对于公平、秩序和特权等社会议题的敏感神经,因此总是能引起广泛的讨论。

网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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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几十个ID来扯的 关键词是“处罚过重”,而非“是否该处罚”,看清楚

我应该是第二次见识这么汹涌而来,冷嘲热讽的人群了,也算壮观

行政拘留在治安处罚里是最高一级的处罚方式 之前有教育,警告 罚款 等等 既然使用最高一级 那么就要解释为何直接跳过之前的级别 解释危害何在 解释制止此类危害是否在警权范围内

行政拘留的一般案例,往往是涉暴,涉黄,涉赌,涉及渎职并造成实际伤害或损失,或潜在重大危害和损失的,而在扰乱公共秩序一项(很多人看的这个就高潮了,包括为之背书的律师,话说有重刑倾向的律师~~~),一般可见行政拘留十五天的案例是修改核算检测结果,主动传播谣言,甚至冲击人民政府,等等

请问在这个案例里,警方能否给出比照一般行政拘留中,同类案例的定罚标准,给出对伤害和损害事实的完整解释

打了板子不用解释 这是依法治国?

如果给不出案例解释,定罚标准解释,甚至至少在可接受的历史范围内(你要扯出当年的反革命罪那我一句话没有)给出至少一个同类案例

那不就是处罚过当吗

警权可是白名单的 ,虽然行政拘留本就是一种缺乏听证程序的恶法恶权,确实可以一言不合就拘留

但“确实可以”的事情,就是“确实正确”的?

对这个都想不清楚的人,说白了都是半夜睡觉都爱做梦杀人的 没有也不想搞清楚公权慎用是什么意思

提到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 明明知道今年这个2021年 这些有多难 更别说这嘴臭的老太太本来就不太可能承担这些法律成本。

这~~~明显是处罚过重啊,而且形成了一个很讨厌的判例

第一,视频传播并不是当事人的主动行为,所谓公共危害最多是指在公共汽车这样的公共场合说了类似的话,但公共汽车是一个场所,本身不是一个公共发言平台,难道是按当事人的声量定的“危害”?

第二,“侮辱他人”,当事人说的内容即使具有“侮辱”内容,但在这段话里,当事人主要内容是标榜自己的“本地人”身份,而“本地人”“外地人”是个客观存在的文化歧视事实,北京人的“本地人”认同里包含了清文化要素,所以你是要对北京范围内可类比的行为都以类似方式进行规定吗?同理,类似的语言歧视现象在生活中是广泛存在的,性别歧视、职业歧视、学历歧视,单纯发生在日常对话中的语言现象比比皆是,难道一经被动摄录传播,就要直接上升到行政拘留这个级别。歧视不对,和歧视即拘留,这是一回事?所以根据这个案子,以后是只要出现辱骂行为,拍下来传播,就可以让骂人的人行政拘留?带脑子想一想,这在现实生活中正常吗,可能吗?还是你们觉得有这种案例,就可以肃清日常生活中的大量骂人,让中文变成一个没有骂人话的语言了?

真神奇

第三,处罚是与行为的客观伤害相匹配的,如果给受话人造成精神损害另当别论,可这也没有受话人的主诉情节啊。当事人确实是骂人了,但第一,受话人是否报警,第二,警方是否调解,第三,如果警方认定当事人的行为存在公共危害,进一步的解释何在,至少要说明当事人的行为比一般日常生活中的同类行为更为严重吗?要知道行政拘留是一类仅适用于严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政处罚,仅在警告、罚款不足以构成惩戒的情况下实施,那即使“辱骂伤害他人与公共利益”成立,能否说明当事人这一行为怎么就不足以以警告、罚款加以惩戒了呢?

本质上,我们要如何看待警权对社会问题的介入,在我国模糊且操作空间极大的治安行政办法里,确实留下了很多从重从严的操作空间,可操作之后呢,如何制衡操作者因为某个特定的母题随意使用这些操作,如何要求操作者对每一个量级的操作给出相应的解释?

如此随意使用行政处罚这种方式介入社会文化问题,这个后果是什么,这个题目下面蜂拥而至的“大众”是不会去想的,但生活在这个国家的人,不得不好好想想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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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开始也没气,我觉得挺有趣的。正黄旗,臭要饭的……哈哈哈哈

掐过表,就算真生气了我最多也就维持怒气三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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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一群人说什么

“依法拘留,依什么法?”

“臭外地的来北京要饭也算辱骂?也算侮辱罪”

“寻衅滋事口袋罪说抓就抓”

2021年了,铁铁们,多看看几本法律书对自己没害处的。不是只有犯了《刑法》才算犯法的,而且刑法的处罚是:拘役,管制,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最轻的拘役都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一下的。这合并处罚时长不得超过20天的拘留不算在刑法里的。

至于这大妈犯了什么事……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这正黄旗大妈明显符合上述中第三款的描述。且在公共汽车上大声使用含有民族歧视,地域歧视的文字辱骂他人都不算情节较重的话,那非要抢司机方向盘才算情节较重?且在视频中,闻某珍说话时面朝方向(发出“瞧不起外地人”言论时面朝右前方;发出“我还真就是正黄旗人”言论时面朝右后方,且手指向该方向)可以看出她并非与一个人发生口角。

再者,视频拍摄者不可能未卜先知,提前预测到闻某珍将要骂人,并拿出手机进行拍摄。所以在视频开始之前,闻某珍想必已经开始了辱骂。闻某珍辱骂女孩的原因是,觉得女孩让座慢,但在视频中可见闻某珍已经坐下,由此更加验证了我上述“闻某珍在视频开始前已经开始骂人”的观点。

以上,我认为闻某珍被拘一事一点也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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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是北京大妈,只不过你发飙的时候没被人抓包而已。人生总会有让你失衡失态的事件发生在你身上,让你奔溃到难以自制,不过你造成的后果没这么严重或者出名而已,或者别人造成的比这更严重多了,比如各种凶杀仇杀事件,也多是这样的激情事件的突发后果。

面对这种事情,你很难用什么教养之类的道德鸡汤去警醒自己,更别妄图用这些去约束别人。北京大妈是正黄旗,按她祖上的规格,那也是住别墅开豪车的级别的,而今沦落到要跟外地人一起挤公交地铁,豪车别墅离自己这个正黄旗➕正宗北京人身份越来越远,换你活成这样,也会心态炸裂,想冲那些让自己失去曾经地位的外来竞争者发火怒骂。

因为,她除了怒骂,没有任何别的手段改变自己注定衰落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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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亥革命不彻底就是这个小代价,康乾盛世的时候,有人叫嚣自己姓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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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能抓,抓了我们还怎么借题发挥啊?抓了还怎么把整个民族、整个城市拖下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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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有啥解气的?要治本,能不能把正黄旗的高考加分先取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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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事太可怕了。被拘可怕,这网民更可怕。

现在网上竟然还支持被拘的多?你们~按知乎提示进行调整。

还搬出法律条文说扰乱公共治安?吵个架就扰乱公共治安了?

这大妈最多道德谴责下,公权力强制不应该干这种事啊。

这就是因言被拘这还是泼妇骂街的言论。我们法律不是有言论自由吗?你们怎么~按知乎提示进行调整变豆花了,还支持这种被拘行为?你们就这么欠,这么喜欢被强?下次轮到你了呢?你骂了你邻居一下,然后被拘?

就算要被拘,也应该当事人主动报警后,警方再介入,而不是警方看舆论影响大了,就主动介入。这全乱了,就看自己喜欢了,想拘就拘,关键这事就是个泼妇骂街的性质,我们公权力就介入了?

知乎现在都是些什么用户?

评论设置选择放出了,别复制些情绪来刷屏,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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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人追到我主页去灌水了?难道这是我的“财富密码”?

支持拘的不要关注我,也麻烦不要跑我主页去灌水,我的文章你们看不懂。谢谢。

这种私信追着骂的算什么?能说点有用的吗?他比黄大妈不是更应该被拘吗?黄大妈是别人不让座,骂,这人为了什么骂?为了自己认为的正确?

私信说话不好听的一律举报,拉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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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关闭,都是些情绪发泄,就这样吧。

接受咨询谩骂。不举报,不拉黑,存档标注VIP客户。感谢惠顾。


刚开张,就碰到不讲武德的客户。只聊骚不下单。我都没回就把我拉黑。自己想口嗨,100块都舍不得出,就知道白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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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流量了,不行。骂人口嗨的人的钱不好赚,我不能为了几个臭钱把好不容易撞到的流量搞没了。

开放评论,评论不筛选,不删除,你们随意,请开始你们的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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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它一直的提醒我改答案,这回答可能已经限流了。哪就挖个坑,埋了,方便以后回来转悠。

我说:我这个回答是一件新时代的艺术作品。

作品名称:“我”和“他、她、它”

作品类别:“客体艺术”作品。

作品实施:网络线上互动展示。

6月14星期一开始,6月18星期五结束。

围观流量15.7万人次,点赞890次,收藏39次,互动留言1451条,私信34条,点踩量未知,被投诉量未知。

既然是艺术作品,哪肯定的我想要说什么?所以必须的要尬些议题出来。

“我”想和“他、她、它”谈谈:

一、互联网信息时代,我看到的是我想看到的?还是“它”想我看到“它”想我看到的?

二、“正黄旗”被理解成“种族歧视”。“我”的话,解释权在“我”,还是在“他、她”或是“它”?

三、我说“我”这个回答是艺术,是一件艺术作品。“他、她、它”们觉得是什么?

关于“客体艺术”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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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取消户籍制度,不取消养老金双轨制,问题永远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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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的退休金、北京户口,才是不平等和歧视的底气和起点。禁止了歧视的话语,但不禁止歧视的原因。那外地人也只能是外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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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觉得,因为这是应该的。

下面这些没有被拘留或者驱逐出境,就抓个这种傻了吧唧的大妈,真没什么好宣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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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妈澄清一个知识点: 当下中国,是中国共产党无产阶级专政领导下的独立国度。

大妈一副满清的奴才做派,向右流连屈膝于封建皇权,向左又凌驾于劳动人民之上,肆意羞辱和鞭挞劳动人民的人权,这种被我们惯称为 “狗奴才” 的嘴脸早已在百年前就被劳动人民推翻了,连同它们象征着皇权统治的丑陋的麻花辫子,也被劳动人民的思想革命给剪除了;当年也正是它们,卑躬屈膝的面对入侵京津的八国联军称臣称奴,口必谄媚称“洋大人”,脑后一条续貂长辫梳理得一丝不苟,好似是侵略者脚下最体面的狗,无脊梁的狗,奴才之名恰如其分。

如今,遗老遗少复又兴风作浪,怕是家中暗格里还珍藏着黄马褂?不失时机的骄横展示自己的皇奴血统 “通天纹”,推断居心,莫非不是想复辟满清?这条珍稀的通天纹,殊不知当年他的祖先还在辽东苦寒之地牧羊猎狼之时,清苦拮据的岁月、残酷的凛冬、无情的紫外线,在他们黝黑狡黠的面庞上留下了一道道斑驳,直到后来一朝发迹,饮马中原,换得朝代更替,从此留着鼠尾的八旗乡亲们便过上了鱼米丰足的日子,但当年面庞上留下的那道斑驳印记,却是再也舒展不开了,索性,就把它称作是皇族的印记 —— 通天纹。

所以大妈你看,你们也是劳动人民,也曾经不破不立的争取好日子,为什么偏要蔑视、欺凌同样通过伟大的人民革命换取幸福生活的外省劳动人民呢? 因为,你有通天纹,你愤恨于是人民革命推翻了你家的封建皇权,你心有不甘,但无奈封建的脊梁已被打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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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解气不解气的问题,虽然素质很差,但这种大妈只是社会底层,北京一抓一大把的本地人都不比她条件差,条件好真不会天天公交地铁,偶尔坐也不会在意有没有座了。

这个结果只是一个方向,说明目前凡是明白着挑拨阶级对立矛盾,特别是抹黑劳动阶级的,国家是会采取公权力干涉的,这个干涉可以是法律手段,也可以是舆论手段,总之会干涉,并且表明官方立场,平息矛盾。

也可以从侧面看出现在阶级矛盾的严重地步和对立情绪了,虽然从这个层面来说,外来打工人和北京正黄旗大妈都是同一阶级没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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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解气。

拘留大妈只能让她闭嘴,你就算关她十年八年,甚至把她枪毙了,你能管的住她怎么想吗?

她一个无权无势出门要坐公交车,为了一个座位要跟别人撕破脸的平民老太太,她怎么想的怎么骂的怎么臭不要脸怎么穷显摆的重要吗?重要的是她为什么会这样啊,笨蛋。

如果中国地不分南北,人不分老幼,真的人人平等,外地户口一样安居乐业,来北京只是个人选择,那北京户口有什么可优越的呢?如果中国的每个学生都能平等的接受教育,都能只凭借自己的才华和学识获得发展机会,那北京学籍有什么可羡慕的呢?如果中国的每一个老年人,都能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即便不治也没有遗憾,那北京的三甲又有什么值得排队的呢?

我们的中国,是什么样的中国?是不平等,不公平仍然时时刻刻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中国,这片土地上的人民的互相侮辱和伤害,扣动扳机的确乎是个人的恶意和口无遮拦,而为其装填弹药的又是谁呢?

我们的社会,目前做主要的矛盾是发展的不充分不平等,是十四亿同胞没有平等的享受到社会发展的红利。北京公交大妈,只不过是得了便宜还卖乖,但你不能阻止她卖乖,至少不能阻止她想卖乖的冲动,但是我们应该做的,是不让她所依赖的卖乖的不平等再继续下去了。

我,有一个梦想,我梦想有一天,贵州山区的高中生和人大附中的高中生享受着相差无几的教育;我梦想有一天,甘肃贫困县的老农民和北京干休所的老干部享受着相差无几的照顾;我梦想有一天,上海静安和河南县城出生的孩子能毫无芥蒂的坐在一起,畅谈自己的理想,不会因自己的出身而自慢或者自卑,不会相互羡慕也不会相互鄙夷。

我,有一个梦想。我梦想世界上再没有不平等之事,这个梦想不必急于实现,请先从中国开始,从华北开始,从京津冀开始,从一个一个小小的事情开始。

而不是从让一个大妈闭嘴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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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体现了我国的哪些社会问题?

A. 民族矛盾

B. 法制观念淡薄

C. 部分人的心理健康问题

D. 地域歧视

单选题哦,你选哪一个?

你要说这是民族矛盾吧,也有道理,因为当事人认为自己的民族更优越,这就是赤裸裸的民族歧视,更匪夷所思的是,居然是某少数民族对其他民族的其实。

你要说这是法制观念淡薄吧,也有道理,不要以为骂人就不犯法,也不要以为拘留骂人者就要动用『寻衅滋事』这个大杀器。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你要说这体现了部分人的心理健康问题,也有道理,都2021年了,还狂妄自大,心理治疗刻不容缓啊,这是病,得治!

你要说这是地域歧视,这更有道理了,因为当事人赤裸裸地歧视外地人。

那么,单选题应该选哪个答案呢?

各位,你们读书的时候应该都知道,当不知道该选那个答案的时候,就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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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不应该因自己生而具有的特质被歧视。

一个人,也不应该因自己生而具有的特质而歧视他人。


任何一个群体,都会存在对外来者的抗阻。

只不过大城市的外来人口很多,导致成为了一种更为普遍的现象。

当我学会一口普通话回到家乡的时候,就差点被当成外地人,强行拉入火车站旁边的小旅馆。还是拿出家乡话骂人,才得以脱身。

每年,有6000个人,面对比高考上一本线还要难百倍的积分落户政策,成为这座城市的新居民。而各个单位的落户指标,至少可以让一个外地人放弃百万的收入去获得。

当一群天之骄子,在北京打拼多年,拿着超过平均收入几倍乃至几十倍的收入,买到一所属于自己的房子。这时候才发现,自己距离35岁已经太近。而自己不过是刚刚达到了本地人的基准线。

外地人被很多本地人视为带来麻烦和不便的动物。

而这些本地人不少在不久之前,也是另外一群更为历史久远本地人看不惯的对象。

有智慧的人,从自身的跃升获得成就感、幸福感。

而普通人,则从和不如自己的人比较中,获得人生的乐趣。

我们周围的歧视太多,以至于这种歧视上了新闻,大家反而有点不适应的。

毕竟每天需要面对的,不是所谓本地人的辱骂,而是更为实际的东西。

说到底,穷困人何必为难穷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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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快人心,我看看还哪有自称八旗子弟满清遗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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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黄旗大妈的几个点很渗人:正黄旗通天纹,8000退休金(这个退休金在北京是要有一定级别的人起码要是处级),长在红旗下,这就是他优越感的来源。

根子是这个大妈的问题吗?我看不是,大妈只是心直口快把心里话说出来了,这本质是北京人心照不宣想法而已,都觉得外地人在他们面前就是负八百万的资产那种感觉。根本的对外来人口的户籍福利的歧视,才是根本问题。

你说大妈被拘留了,你解气吗?我一点都不解气,反而非常忧虑。美国黑人的问题,是把那个跪杀黑人的白人警察给处分了,就能解决的事吗?黑人都明白是根本的制度问题是美国根本的制度就是压迫黑人的制度,从奴隶制到吉姆克劳法到现在本质都没有改变过。北京这个大妈的这个行为,我很担心会是未来更大矛盾冲突的爆发的一个源头事件。我祖上是参加过江西的土客械斗的,最后斗了几十年没个结果,最终湖广填四川,两拨人抽签,我祖上运气不好,被从江西强制迁移到四川,有了我的家族祖先传承。现在北京的土家人和客家人的冲突又开始激烈了,要引以为戒。

从根本来说,北京所有的资源,都是全国人民贡献出来的,几乎没有北京本地人的贡献,北京所有的教育医疗经济资源,都是全国人民贡献的,从道理来讲全国人民都有资格去北京工作定居享受这些资源。北京的本地人几乎就是躺着享受这些资源的。这些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北京的房价也涨了好几倍,这本质都是全国人民的努力工作创造特别是在北京工作的外地人的辛勤工作创造的。本地人几乎是啥都不干就躺着赚了几百万,而外地人工作越努力房价越高,甚至房租都越来越高了。短期可能几年这些人还能忍,搞久了不就知道这个东西就是根本的分配制度出了问题吗。正黄旗大妈的优越感,就是这个现实下的必然反应。如果说北京房价是限制人口规模的利器,那么全国95%都该买不起北京的房子,那么这个道理也该适用于这些本地北京大妈,北京房子也该是包括北京人在内的95%买不起也住不起的房子。

在特定的不公平的制度下,努力是最没有价值的东西,因为你不管怎么努力都跳不出这个制度的五指山,就像当年的汉人在满清治理下,难道没有人才吗?可是满清在咸丰之前的几百年里,核心各种位置和资源都是满人把持的,汉人也就是一个陪衬而已。汉人真正在清朝发挥重大作用是太平军之后,那时候开始,满人八旗的地位就慢慢的被汉人取代了,旧的八旗的统治秩序崩溃,到了最后南方各省基本都被汉人督抚军阀控制,辛亥革命水到渠成。

亚裔为什么在美国学校成绩最好,但是美国黑人不论政治经济社会地位都远高于亚裔?因为亚裔只知道读书,然后进公司好好工作,在别人设定的白人的规则框架下运做,你不管怎么读书和工作努力,都是给白人抬轿子。黑人则不同,黑人知道这个制度就是不对的,所以黑人从来不在学校里跟亚裔拼,而是在街头去跟警察拼,敢于斗争,从马丁路德金的斗争,到了后来才有了奥巴马。

大概是15年前,当时的北京人其实优越感远没有现在强,现在才是真的到了一个外地人和本地人矛盾容易激化的时候了,而激化的根本原因其实是各种资源的紧张,外来人口进入摊薄了各种原有的资源,而天生北京的制度就是倾斜向本地人口的,如果不早点行动解决这个根本的问题,而是放任问题发酵,后面更麻烦的事情还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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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大伙可以试试在公共场合说一遍一模一样的话,并录视频留证然后报警,看看会不会被拘留。

如果十个人里有九个人被拘留,说明此次处罚合理。

如果十个人里只有一个人被拘留,说明此次处罚不合理。

如果十个人里有九个人被拘留,但都是因为被传到网上才会被处罚,剩下那个没被处罚是因为他没被传到网上,那么说明此次处罚也同样不合理。

依法行政的核心要义应当是“依法”,而不是是否被传到了网上。

如果一个人是因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公然侮辱他人”被处罚,那么有关部门该做的是衡量“他的行为是否属于公然侮辱他人”,而不是“他的行为属不属于公然侮辱不重要,但这事影响大,所以我得把他办了”。

同时告诉部分二极管,公然侮辱他人的界定很严格,在公车上骂骂咧咧几句还真不一定构成(懂哥看清楚这句话),不信你自己上公交车试试去。

法律设定出来的目的不是为了让所有人成为圣人,法律上的侮辱不是你理解的侮辱,就像法律上的轻伤也不是你理解的轻伤。

目前全网都在拿着法条狂欢,觉得自己会百度法条就是懂法,却丝毫没想过去理解法律中部分词语的含义,只觉着法律就是简单的文字理解游戏。

这种心理也恰巧被部分无良律师所利用,整天做些“如果你被人骂了,你只要报警,他就会对你痛哭流涕,跪地求饶”以及“一耳光可以把人打成轻伤,你可以向他索赔几十万”之类的视频。

@王世方律师盈科合肥 王律师,您说是吧?


懂哥真多,我已经说了法律不是简单的文字理解游戏,懂哥们就是听不进去是吧?

敢问懂哥们,法律上的“公然”怎么界定,“侮辱”又怎么界定? 你们真不会按照字面意思理解成在公共场合骂一句话就构成“公然侮辱”吧?

那可真是笑死人。

再问问懂哥们,法律上的“扰乱公共秩序”又怎么界定,你们真不会以为在公共场合骂几句话被旁边的人关注了,“公共秩序”就“被扰乱”了吧?

不会吧?

真有人把法律当成文字理解的游戏啊?

那既然这么简单,怎么中国律师这么少啊?

咋才几十万呢? 不得几个亿?

真以为认得几个中国字就等于懂完法律了?

不会吧?


还是举个例子告诉懂哥们吧,不然懂哥真是永远都无法理解法律为什么不是简单的文字理解游戏。

根据《刑法》第245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那么请问各位懂哥,按照刑法条文的意思,假如现在有人非法侵入了我的住宅,我是不是报警后他就会直接被抓去判刑?

是不是?








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5条规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请问懂哥看到这会不会觉得矛盾?

为什么同样是这几个字,刑法规定最高判三年,治安管理处罚法却最高只用拘15天,字不是一样的吗?为什么后果完全不同?

所以现在有人非法侵入我家到底是该判三年还是拘留15天,或者先行拘再刑拘然后判刑?

懂哥懵逼吗? 懵逼就对了,因为你本来就不懂,你只是觉得自己懂罢了。

而且不懂的懂哥最喜欢从别的懂哥身上找认同感了,这也是我关评论的原因,因为你们身上那不懂装懂的气质特别吸引同类。

比如评论区一堆懂哥把我的回答理解成,因为有人违法没被抓,所以这个人就不该罚,可把我笑死了。

我几时跟你说过她算违法?

我写了这么多字告诉懂哥们法律不是简简单单的文字理解游戏,你们还在这说她算违法呢?

看来没闹子是懂哥的共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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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评教育可以,拘留不行。你这不就是口袋罪吗,要这么说,网络上骂人的有一个算一个全都可以抓进去。网上只要发出去都是公共场合哦。我想抓你我随时可以把你以前的言论拢一拢发出去,然后你就被行政拘留了。

是不是每一个骂人的都被拘留,明显不是。

这一个有什么特别的,是社会影响较大。

社会影响较大就要被拘留,但网络上女拳骂的更狠,绝对构成围观者众多而且辱骂成分明显。但拘留了吗?没有。

如果这个大妈抓了,那执法的随意性也太强了。可抓可不抓,看心情抓。别人不抓不代表你不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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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明白。这个大妈是可气、该骂,笔者也感到不适和恶心,但是为啥要抓人?

公交车上吵架不是这一起吧?各种国骂都少不了,没见哪个被拘留啊?当然辱骂干扰司机是另一回事。要说公开辱骂他人,各种X女性亲属的侮辱性更强不是吗?难道说被拍视频了就从严处罚?可视频也不是这个大妈拍的、上传的啊,人为什么要为他人的行为负责?

如果说敏感点在于正黄旗和外地人,先不说这种排外的现象是多么的普遍,无非这个大妈比较傻被人拍了还不知道阻止。何况这种地图炮究竟算不算侮辱他人也值得商榷吧。称东北为“砍省”、“温和的瑞典人”也算是侮辱他人吗?前两年知乎上流行的穆斯林梗算是侮辱他人吗?没见哪个被抓啊。

所以究竟是违反了哪一条法律?既然这个事是因为舆论而起,那干嘛不广而告之?法之所以为法,就是因为它的可预见性。什么是合法、什么是非法,应该有一个精确的界定。讨厌的大妈我们不喜欢,但不明不白随便抓讨厌大妈的社会我们更不喜欢。

另外:关于大妈说自己是正黄旗的事,结合上下文,应该表述的是自己是老北京的意思,类似于我家多少代在皇城根儿。反正我是看不出来有什么要上纲上线到“封建余孽”的高度上来。“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既然我们不是别人肚子里的蛔虫,就应该做有利于该当事人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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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觉得解气,并且觉得奇怪。

要说对于大妈骂人本身的态度我早就写了。

但说到底,谁能讲明白那大妈到底是哪句话导致的拘留?

评论区就别在那刷“寻衅滋事”了,我问的就是哪个环节触发了“寻衅滋事”这个法条。

首先,我觉得不是因为“正黄旗”、“通天纹”这些词汇,毕竟我们的法律没规定说自己是正黄旗就违法。

那比较可能的就是骂别人“臭要饭的”。但是这又衍生出一系列问题:

1、本地人骂本地人臭要饭的,要拘留吗?

2、本地人骂外地人臭要饭的,要拘留吗?

3、外地人骂本地人“你个烂白菜老子早晚抢了你的资源”,要拘留吗?

4、两个外地人互相骂对方“乡下的土猪”,要拘留吗?

5、我们骂非洲裔“nigger”,要拘留吗?

6、俩非洲裔互相骂“nigger”,要拘留吗?

7、非洲裔骂我们“chingchong”,要拘留吗?

虽说寻衅滋事里面有“侮辱他人”这一条,但是到底怎么才算需要拘留,双方的户口不一样,到底对于结果有没有影响?毕竟我认为“臭要饭的”四个字,仅从语言上讲,比“傻X”、“BZ养的”差很多。

但如果是因为骂人的和被骂的身份不一样,导致结果也不一样,比如本地的骂外地的“臭要饭”就要被拘留,外地的说“我就是土猪也要拱城里的白菜”就能得好评,那恐怕我们要重新讨论下“公平正义”四个字了。

那么就剩下最后一种可能那就是这事被拍成视频传网上了,所以把人拘留了。

但是,这视频又不是骂人的拍的,更不是骂人的传的。你如果说这事不传播出去没那么大影响,传播出去了才造成的恶劣影响。

那你是不是应该找那个传播出去的人?

总结:

1、如果因为身份才拘的,无论是“正黄旗”、“通天纹”还是“北京人骂外地人”,您发个文件出来。

2、如果是因为“臭要饭的”四个字,您也发个文件,告诉大伙北京这地面上哪些是禁语,“臭要饭的”、“土猪”、“白菜”都可以写上去。

3、如果没有视频的传播就根本不需要拘留,那我觉得你们真的抓错人了。


一千多个评论,这一半能把另一半送局子里去,还都是为了“反驳”我,你说奇怪不奇怪?



然后突然就开始侮辱妇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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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悲哀的感觉,即便对大妈毫无同情但是怎么也不觉得解气,如果强力用来解气,那么我们迟早都会被解气,那是退步。我所不明白的是为什么这个世纪还有人因为一句狂言而被拘? 若有哪一条可以给这个行为套上罪的法律,那应该就是口袋罪无疑。

应该没几个人喜欢这个大妈,但是你不喜欢不代表她该被拘,你看不惯的都活该这个待遇么?舆论导向如果能达到真正为民除害的目的,那舆论就是法律了?假若换作你呢,你骂个人,当事人没有用法律手段进行处理,结果因为所谓舆论,你就被拘了,你是不是很想问问为什么?

大妈的言论像个暴民,但是网络暴民更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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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更新:

很多人认为这件事判罚的重,

一是因为被“拘留”二字吓到了。

行政拘留(行拘)和刑法拘留(刑拘)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是两个严重程度相差巨大的判罚。

这大妈是行政拘留,不是刑事拘留。还没有到犯罪的地步。行政拘留不会有案底,不会有犯罪记录,不算有前科。不影响她的征信,不影响她的社保养老金(划重点)

很多人说她罪不至死。确实罪不至死啊,行政拘留而已。行政拘留的程度就像你开车闯了红灯一样,会被罚款,稍微严重的会被行政拘留,但不属于犯罪。

批评教育不足以平民愤,刑事拘留又太重了,行政拘留正好合适。

大家发表评论之前,先了解一下相关概念,别一看到拘留二字就认为是犯罪。

二是因为很多人并不知道骂人是违法的行为。

不过骂人这种违法行为,很特殊。它不像抢劫、偷盗等硬核犯罪,它本来就是民不举官不究的属性。在很多国家,都有骂人行为属于违法的条例,但并没有哪个国家说骂了人就一定会受到惩罚。

但是,如果当事人报警,或者你的辱骂行为引起社会关注成了热点事件,引起民愤。那么就有可能会受到惩罚。

这种类似的事件在美国太多了,你白人骂了黑人,黑人不了了之了也就算了,但如果被人传到网上,引起整个黑人群体的不适,社会舆论都在抨击这种行为。那么,这个白人不但可能受到处罚,还有可能社会性死亡。

就像你现实中骂别人,别人如果既往不咎,也就算了。别人如果报警,情节轻的,进行调解。如果是单纯的互相问候对方的家人,即便传到网上,基本也不会被行政拘留,顶多就是口头警告、批评教育、罚款。网上这一类对骂的视频了太多了,没有说哪个因此被拘留的。

但如果情节严重,涉嫌侮辱歧视性词汇,你还真就会受到处罚。

这在任何一个法治国家都是差不多的判罚手段。很明显,阿黄涉嫌歧视性侮辱了。

有的人又问:阿黄触犯了哪条法了?她歧视侮辱谁了?动不动就拘留,有没有明确的处罚标准?

有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阿黄正是触犯了(二):公然侮辱他人。公交车上是为公然,“臭外地的”是为侮辱。

当然这还不是最严重的,最严重的是以qi人之道进行高贵血统展示,然后再骂“臭外地的、臭要饭的”,二者一结合,是什么味道,你想去吧。

换位思考一下:就好比你是汉族,有其他民族的到你的城市打工,你跟人家说你是大汉民族,血统高贵,然后骂人家臭外地的。然后被拍下来传到网上,自己品品这么说是什么后果?这明显是挑起民族矛盾。反正我是不敢这么说。让我问候对方家人我敢,让我说上面这番话,我不敢。

有的人又又问:那其他很多违法的人也没有被处理啊,为何就只处理阿黄?

比如下面这位:

我在评论区已经很精细化的回复了他:

最后再补充两句:所有认为阿黄不该行政拘留的,或者对这次判罚感到害怕的,要么是利益相关者,要么是经典的恨国派,你跟他们怎么讲道理都不会听的,就是要跟你唱反调。大家点开他们的主页,立马就清楚了。

————————————

以下是原答案:

反对该问题下某答主的回答。

某答主说这次事件是因言获罪,是民意裹挟法律。乍一看差点被他唬住,但仔细一琢磨,这种说法漏洞百出,完全站不住脚,属于是偷换概念借题发挥。

首先这不是因言获罪,也不是民意裹挟法律。这种情况在全世界都有类似的处罚机制。公然辱骂别人,除了当事人报警会行政处理之外,如果事件引起社会关注成为公共事件,那么有关部门就必须根据社会舆论去采取措施。这在任何国家都是这么做的。美国尤其是这样。

我记得,前几年有个外地人骂北京人,北京人出离愤怒,自发组织了上千人去围堵当事人并把对方扭送到派出所。大家可以网上搜一下。这事,那个外地人自觉理亏,也被行政处罚了,后来就不了了之。

所以,某答主说“类似事件很多却只有这一次被处理”的结论不成立。被处理的很多,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其次,这次事件最严重的部分,不是公然辱骂,而是地域歧视和群体歧视。她说她是正黄旗人时再加上“臭外地的”,不但让北漂群体难以接受,也让非旗人不舒服。“臭外地的”这四个字的侮辱严重性,可远远大于普通脏话。

zhihu.com/video/1387059

https://www.zhihu.com/video/1387059308992057344


她被拘留的原因,不只是单纯因为骂人,而是歧视性辱骂。

如果她只是骂对方不给她让座,不懂得尊老爱幼,即便传到网上,也只是成为万千民生新闻中的一篇。普通的骂人视频网上多了去了,没见有拘留的。

然而,她骂的不是某一个人,而是两个群体:北漂和……

所以,这次事件不是简单的一起公然辱骂事件,而是公然地歧视事件。这已经和美国的种族歧视的严重性差不多了。但即便是普通的辱骂,一旦引起社会大面积关注,也是需要处理的。

在美国,一个普通的白人和黑人吵架对骂,只要没闹大,基本也不会处理。但如果在公众场合下白人骂了N开头的词汇,然后在网上发酵成为热门事件,引起黑人群体的公愤,那美国有关部门就不可能袖手旁观了。

民意裹挟法律,和舆论监督法律,是两个概念。再说一遍:民意裹挟法律,和舆论监督法律,是两个概念。

“舆论监督法律”和“民意裹挟法律”的区别就在于:有法可依的,就是舆论监督法律。无法可依的,就是民意裹挟法律。

因为如果法律规定应该受到惩罚,那么就不存在裹挟这种说法,照章办事怎么能叫裹挟呢?而应该叫监督。

在很多法治国家,歧视、骂人都是违法的。只不过会根据严重性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很显然,这次正黄旗事件,比普通的辱骂和普通的歧视要严重很多,非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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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解气的问题。而且生存的问题。因为没人深究这类人是怎么出现的。为什么她会如此大胆说出这种话。尤其是在现代大环境下,一个人能对前前朝的奴隶主身份如此眷恋,其真正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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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鲜卑共轻华人,唯惮高敖曹。欢号令将士,常鲜卑语,敖曹在列,则为华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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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眼中的“挥泪斩马谡”,我眼中的“小惩大诫”。何来的“解气”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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