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位普普通通的工作者,纳税人,我觉得我受到了侮辱。
一个农村(我也是农村人,没有看不起农村人的意思)男人,将一个女人锁起来,生八胎,当地还给他补助,每个月3000,好心人还资助他,捐钱捐物,笑嘻嘻地享受着一切。
而那个生下八个孩子的女人呢?
锁在破房子里,蓬头垢面,残羹剩饭,那铁链子就锁住她的脖子啊!
这是什么概念啊!
有人说,至少给精神病人一个家,比她在外面流浪好。
这说的是什么话,那黑窑老板也是慈善家了,他们把精神病人拉去做苦工,也是给精神病人一个家了。
在黑窑里做苦工挨打受苦的精神病人是受害者。
锁在破房子里生八胎挨饿受冻的精神病人不是受害者吗?
无论她是不是被拐,是不是家里人自愿,是不是天生的精神病人。
她都不能被如此对待。
精神病人也是人啊!
所以现在知道了吧?太阳底下无新事。圣经带发生的事情为什么不能在徐州发生?
事实上,这起事件是由于一个抖音博主拍摄农村扶贫时,发现“网红”贫困户董志民(男主角)的配偶竟然被铁链锁住并当作生育机器而引发的骇人事件。
如果不是官宣通报证实,那么几乎没人敢相信,在人类文明都已经进入2202年的今天,竟然还会存在这种令人细思极恐的事件。
很快,该事件就引发了一场轰轰烈烈的大讨论[1]。
2天后(1月28日),江苏丰县县委宣传部就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之下发布通报称:该女子于1998年8月与董志民办理了合法结婚手续,“不存在拐卖行为”,而该女子因为经常无故殴打老人孩子,被诊断患有精神病,由于担心她发病时伤人才锁住,具体情况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然鹅,由于这个通报内容过于“言简意赅”(回避了很多核心问题),因此丰县县委宣传部4天后(1月30日晚间)又发布了第二个通报:
1998年6月,该女子在欢口镇与山东鱼台县交界处流浪乞讨时被董志民的父亲收留,此后就与董志民生活在一起,而杨某侠则是董志民给她取的名字。在办理结婚登记时,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未对其身份信息进行严格核实。2020年11月,将杨某侠DNA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和“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比对后,至今未比中亲缘信息,调查中也未发现有拐卖行为。
除夕当天(1月31日),杨某侠被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至此,这个时间点已经接近了“欢乐祥和”气氛所能够承受的极限。
对于国内广大不明真相的瓜众来说,这起事件到此也就结束了。剩下的,只是一边庆幸自己不是受害者、一边在淡忘中回归“岁月静好”。
但实际上,官宣的第二个通报才是所有核心问题的起点。
a、卖和拐
就在杨某侠被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的当天,和她同一个村的另外一户家庭中也被发现了有一个精神失常的母亲。
根据国内知名调查记者[2]的信息和证实,这位母亲和杨某侠当初几乎是差不多同时进村、但遭遇却更惨:不仅在长达20多年的时间里被铁链锁在地上,身上没有衣服、仅裹着一床破旧的被子,而且已经被折磨到失去了行走能力。
当杨某侠事件曝光后,丰县县委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之下,也在除夕当天将这位母亲一同送往精神病院治疗。
在官宣的第二个通报中,宣称杨某侠是当初被董志民父亲“收留”。而在1990年代末,就连收养一个婴儿都必须经过一大堆合法手续、而且并不是谁都有收养资格的,更不用说一个处于花季年龄的女生。
而且,就在董志民父亲“收留”杨某侠仅仅2个月后,董志民就与她办了结婚手续。
很明显,董志民父亲所谓的“收留”操作,很有可能并不是免费的。
而对于一个处于花季年龄、连自己的名字都说不出来的女生,如果她存在智力问题或精神疾病,那么擅自收留、并迅速与其结婚的行为,在国内法律中已经直接构成了拐骗的重大嫌疑。
b、刑法
那么,董志民与杨某侠结婚,究竟是不是合法婚姻呢?
根据国内的《婚姻法》规定,办理结婚证手续时,男女双方必须出示身份证、户口登记簿原件。而董志民当初在迫不及待的办理结婚手续时,连新娘的真名都没有,而是直接用的自己为其取的假名(杨某侠)。
这也意味着,相关民政部人员不仅在没有新娘身份证、户口登记簿原件的情况下涉嫌渎职造假,而且官宣通报中还以实际上的非法婚姻冒充“合法婚姻”,作为“不存在拐卖人口”的依据。
显然,这个问题并不是“未对其身份信息进行严格核实”这么简单的问题,而是涉及人口拐骗的刑法问题。
c、精神病
官方两份通报中都声称杨某侠患有精神病,而且还在第二份通报中明确表示其与董志民生活在一起后就被发现有“智障”[3]。
而在1984年最高法《关于当前办理强奸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中,早已明确界定了:
“明知妇女是精神病患者或者痴呆者,程度严重的而与其发生性行为的,不管犯罪分子采取什么手段,都应以强奸罪论处。”
在1990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同样也有明确规定:
“奸淫因智力残疾或者精神残疾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残疾人,以强奸论处。”
也就是说,董志民已经妥妥的涉嫌(极其严重的)强奸罪。
d、钱
丰县县委在第2个通报中宣称曾对杨某侠实施了节育措施,但因身体原因失效;同时,董志民也多次采取不同方式逃避计生部门的管理和服务,此后计生部门未及时实施有效节育措施。
那么问题来了,董志民的8个孩子(7男1女)是如何做到不被罚钱、反而赚钱(县委为其提供生活补助[4])的呢?
显然,董志民不仅能够让超生的7个孩子顺利的上户口、而且还能赚钱的逆天操作,绝对不是官宣通报中“董志民多次采取不同方式逃避计生部门的管理和服务[5]”这么简单的问题。
事实上,除了上述几个核心问题之外,整个事件背后还隐藏着令人细思极恐的更大黑洞。
由于涉及highly sensitive内容,因此关于这个黑洞的详细内容无法在此展开详述,感兴趣的童鞋可以阅读未删减版原稿。
【此处删除4131字】
如今,国内热血青年们对几百年前发生的美国白人屠杀印第安人、澳大利亚白人抓捕土著人,往往能够在一秒钟之内瞬间激情澎湃,但对于国内肉眼可见的“白嫖村”却无动于衷、麻木不仁。
鲁迅在《藤野先生》中写道:但我接着便有参观枪毙中国人的命运了。第二年添教霉菌学,细菌的形状是全用电影来显示的,一段落已完而还没有到下课的时候,便影几片时事的片子,自然都是日本战胜俄国的情形。但偏有中国人夹在里边: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
楼下保安则说,我一直都很奇怪,为什么达尔文在《演化论》中详细描述了人类的进化过程,但对于人类出现的退化和返祖现象却基本上只字未提。
⚠️以上内容节选自《沉默的羔羊2022》,所有sensitive内容均已删除,感兴趣的童鞋可以在公众号或new base中查看原稿。
⚠️有关new base的问题可以参考个人简介(中的wx加入),不用重复发私信询问。
世界上最惨的事就是当小作文是现实的时候。
但还有更惨的,那就是现实比小作文还要荒谬。
如何看,这样看。
有些东西别细想了,想完心里难受
今天微博列表有人接到了网警电话。
那个大儿子报警了
理由是网友侵害他妈妈肖像权。
多可笑啊,一个知道肖像权的人,一个会以侵犯肖像权为理由报警的人。竟然会不知道虐待妇女也是犯法的,会不知道他家超生在那个年代也是违法的。
会没有怀疑过他妈妈到底是怎么来到他家的吗?
列表说,网警打电话来,声音都是哑的,因为有太多人在这件事上发声了,他们要打很多电话。
为什么原本就不多的社会资源要被这种人占用呢?
扶贫金也是——这一家人,什么都不用做,每个月就可以领到3000元。
每月3000元什么概念呢。我的家乡是一个老牌工业城市,新一线城市,我们这里最低工资标准是2050元,每小时最低11.8元。
警力也是——明明是过年期间,有这么多网警要为了这样的人加班打电话。打到嗓子都哑了。
有时候看到知乎上面性别对立,有的反对生育金,有的反对单身妈妈的生育金,有些人重拳出击,说像我们这种打算不婚不育的人,以后都需要纳税人养着。纳税人凭什么养你们。
是呀,纳税人凭什么养我们。
纳税人又凭什么养这一家子呢?
你们纳的税,用来养这一家子人,和用来给生育金有什么本质的区别吗。
我看着有些人,在反对生育金的时候,说孩子又不跟我姓凭什么我纳税养他。而这几个人又在为了这一家人站台。
这是多么魔幻的立场啊。
这男人的孩子,就跟你姓了吗,就会给你养老吗。
我一直觉得,立场没有对错,只要自洽就是没问题的。但这件事就仿佛揭开了一个更恐怖的面纱。原来有些人的内心竟然这么可怕。
有时候会觉得,这个世界有一种分裂感。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眼前的世界是一种,不同的人讲述的世界又是另一种。可能有些人,都只是和我们生活在不同世界的另一种生物罢了。
我真的无法理解,在这种情况下,还在为了这个男的,这一家人站台的人。
我知道你们反感人权,但我甘愿冒天下之大不韪:
这是对人权公然的、露骨的、全方位的践踏!
ps: 评论不是我删的。
魔幻的现实,比现实更魔幻的是围观的人心。
这本是一件罄竹难书的事情,却终究会被当成一种无关紧要。
我就说过妇联一点用没有
“互联网只是把存在已久的事情向人们展现出来了而已”
想想我辛辛苦苦工作纳的税用来给这种畜牲养崽子就恶心!
人间地狱,不过如此
你们有没有注意到,因为男女出生比例比较大,严重的男多女少,城里面大概率会终身不婚,没人会娶的精神病/智障女在农村是比较抢手的。
如山东虐妻致死案中的方洋洋就是智障女。父亲是老光棍,当年也是“娶”的流浪的精神病/智障女,也就是方洋洋的母亲,她的智障可能是遗传。
农村似乎很多老光棍“娶”了精神病/智障的流浪女,如前不久那个流浪老汉给女婴喂食“泔水”事件,女婴就是流浪老汉和流浪的精神病/智障女生的。
而最近徐州的这个生8个孩子的女子,也是老光棍“娶”的流浪的精神病/智障女。
个人认为既然法律上都认为和精神病/智障女发生性关系都属于强奸,因为精神病/智障女认知有问题,性自我防卫能力缺失。
相关法律规定,正处于发病期间的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症或其他重性精神病患者,应禁止结婚。或者发病期虽然巳过,但精神症状尚未彻底缓解或正在治疗中的病人也不能结婚。
所以以上所谓的“娶”智障女的老光棍,应当按强奸罪论处理,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有买卖的行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建议两罪并罚判处这种老光棍十年左右的有期徒刑。
而徐州这个案子里两个人居然办理了结婚证,但又是有关部门违规办理的。对于违规办理结婚证的人员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党纪国法的处罚。
我希望国家要大力打击贩卖人口,尤其是针对妇女的贩卖,因为究竟买了儿子是传香火的,基本上都当祖宗般供着。买女人就是个泄欲和生育工具,往往受到严密看押,失去人身自由,受到暴击强奸,可能导致阴道撕裂而大出血,或者因为男方不注意卫生以及缺乏必要的妇科清洗条件而得了妇科病,生产时可能因为没钱或者不舍得去医院难产而死或者落下病根。可能因为长期被蹂躏所以精神错乱,然后可能被像牲口一样用铁链锁起来,可能身上都不给穿衣服,方便禽兽一样的买主,乃至买主家男性随时蹂躏。
总之,请打击人口买卖,尤其针对女性的,尤其是现在农村比较常见的老光棍和精神病/智障女的组合。人可以脑袋不清醒,但不能没有基本的人权。大家看到相关组合也请及时报警!
芜湖芜湖
更新——
刚才和奶奶聊到此类事情
奶奶炸着面叶语气平淡道:这事不是很正常么,这时候少了,老辈子娶不上媳妇的,在街上捡到都领回家当媳妇了。
我:咋上户口啊
奶奶:哎,给大队说一声就上了,就说结婚嘞,就上了
我:??那小姑娘家人不来找么?
奶奶:谁来找啊,都是傻子,再说了,大车拉过来拉过去,谁找着了啊
我:……
奶奶:挨打,跳井都是正常事,所以说不让你们小闺女晚上出门玩
原来在那个年代,这真的是一件平常的事。
原文:
因为现在被诊断”患有精神疾病了。“
所以就可以做个哑巴,拿锁链捆住,任人污蔑,随便说了。
或者被按上“患有精神病”这个理由后就可以丧失人权,被囚禁强奸,生下八个孩子了。
甚至一切遭遇都是“为你好。”
她也有父母,她的父母知道了,难道不会心痛么?
如果不是被曝出来,我还不知道原来”媳妇“可以是随便从街上捡回家一个女人拿铁链锁住结婚生八个孩子的。
有些人的险恶与冷漠超乎人想象。
这简直丧心病狂了。
家家户户坐在桌前吃着团圆饭,磕着瓜子炫沙糖桔的时候,她狗都不如被冰冷冷的锁链锁在寒冷的屋子里也不知道有没有一碗热乎乎的饭。
这样的事在当地难道是平常稀松的吗?
不然为什么这么多年无人”多管闲事“呢?
这么多年才有一丝迟来的阳光照进来。
那一口牙,我反反复复看了多个多次视频,依旧想象不出一口牙是怎么一颗一颗掉下来的。
雪崩的时候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
这样的事情不爆出来也就罢了,如果爆出来了却不了了之,畜生逍遥自在,坏人逍遥法外,旁观者事不关己,受害者疯疯癫癫。
会不会滋生更多的受害者。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看到此类事情自然不会觉得自己这一生就平安顺遂,不会发生意外,哪天走在路边不会被人捡走当作神经病当牲口圈养起来。
谁能知道下一个受害者不是自己。
我是 @橙子阿颖
一个努力不秃头的小青年
我父亲是公安,特别基层一小民警
早些时候,警察是一个挺不受待见的职业,小姨反对我父母结婚的唯一理由就是干公安的都不是什么好人,流氓头子
那时公安还是可以配枪的,我有幸玩过很多回,甚至很多银行库里也是有枪的
相对于现在,以前更像是比较模糊的丛林时代
轻一点的动手,几乎不入刑,我印象里要比现在武德充沛的多,很少听说父辈的男性朋友没打过架的
很多次父亲大半夜接到电话,说谁谁谁家的女儿找不见了
也不算是正式出警,找警察约等于报警,但是不计入档案(甚至事后也都不声张)就是把道路卡口设线找人,火车挨个车厢的搜,找到了父亲不会说是哪家孩子,找不到的孩子基本就被判了死刑
那时我还挺小,还问多大了的孩子找不见了
多数是十四五的小姑娘
还挺纳闷,这般大的姐姐还找不到家吗?离家出走要走这么远嘛
以至于我即使一直有离家出走的打算,都是在办好身份证之后,攒好了钱,十四岁偷拿户口悄悄办的,因为担心安全,正规的酒店都是要查身份证的
年纪渐长才明白,那些小姑娘们,或许不全是自愿的出走,更多是被哄骗(有可能是借爱情的名义)
毕竟身为独生子女的大省,和父母有矛盾的不在少数,但真能下定决心在小小年纪离开家乡的,对我而言无异于天方夜谭
而每到深更半夜找孩子之后的一段时间,父亲对我都特别警醒,恨不得一天往家里打八个电话确定我的行踪,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不要理陌生人求助,出去哪里和家里说一声几乎听得我耳朵起茧
他很爱交朋友,其中一大半是同行,一小半就是和公安打过交道的各种乱七八糟的人
吸毒的、做鸡头的(有人知道这是干什么的嘛?)、杀过人的、做老千的,数不胜数,因为他特别爱把我绑在他身边,所以这些人我也都或多或少的就近接触过
而我小时候长得又很可爱,是非常有辨识度的那种孩子,一段时间内几乎垄断了花童这个行当
所以他对我的警戒更是超乎寻常,我可以从他唠叨我的程度轻重,判断他最近是不是和比较难啃的人打过交道
在我身边小伙伴都可以随便下楼玩的年代,硬生生的把我拴在家里
我那时是不理解甚至厌恶的,中学时,晚上外出补课,更是一次都没有让我独自走过夜路
他宁可让我在补习班那等他,也不肯让我独自乘坐出租车回家
所以长大后,安全方面的警戒性深入我骨髓
大学时一次和同学出门旅游,到达酒店后,看到满墙的禁毒宣传标语,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换家酒店
我不但担心吸毒,更担心有艾滋
小伙伴怪我大惊小怪,毕竟这个理由确实站不住脚
已入住后和家里联系时,爸爸说,你马上换一家贵一点的酒店,(原本是AA制)房钱我给你出,你把同学的也担了,现在、马上、立刻就走,换一家离这稍远点,房门结实一点的
还是大学同学,真的很好很好的一个女生,有一次相约一起出去玩,她带来了一个男生,我以为是她原先的同学或者同一个地方的老乡
听他们聊了半天才发现,这是她走路碰见的人,因为顺路,就一起打车过来了,还给这个男生留下了她的联系方式
我当时气得要死,第一反应是她父母干什么吃的?连这都不教给女儿,是生怕女儿不会上当受骗吗?
因为她的“好”,我默默疏远了她,心里未尝没有她也置我的安全于不顾的微妙
这大概也是我不太可能以偶遇的方式认识生人的原因,有男生要我微信,我一定会给,这并不是因为对他有兴趣,而是一旦有人管我要,我都不敢不给……
即使逃离那个环境,也让我对这人直接是负印象分,我觉得他是在辖制我……其实还挺愤怒的
这种潜意识说不清道不明,但确实让我平平安安的长大了
所以后来听到很多关于女性被拐的社会性新闻,也是不断助长这种危机意识
我不想说什么男女平等、人人都会有危险这种狗屁不通的屁话
女孩子们,你要遇见的危险不光是轻伤这种,还有强奸、奸杀、被拐、和被迫接二连三产子
这种程度上的伤害值得你慎重对待自己,这里面的每一项都是没顶之灾,陷入那个环境里,别说反杀,自救都不太可能
保护好自己,不要把这个世界想象的太和善
我偶尔怀念那个年代,因为真的做了很可恶的错事,警察可能是最先动手打人的那一个,受害者家属痛揍一顿,是完全可以理解甚至是默许的
我不否认这里面有灰色地带,但是人还有普遍的同情心和朴素正义感
还认可暴力的正当性
我父亲提起过,一个很恶性的伤害案,他们放进去了几波暴打嫌犯的受害者家属们,在整个审讯过程里,听到一次犯案过程就忍不住动手一次
因为控制不住自己下狠手,整个公安局的同事几乎轮流审了一遍,又轮流揍了嫌疑人一遍
有女儿的同事下手最狠
这里面当然有权力的滥用
但是非黑白,恐怕也分说不清
说回这个案件
我不单想这个女孩儿丈夫去死,更想让这个男人的全家都…甚至希望这个村庄的所有人都能得到惩罚
更别提应该监督此事、理应确保公民人身安全的权力机关了
压下这种事
除了让人自危,更令人齿冷
如果把一个女孩子逼疯就能逃脱,如果令一个女人生子就能得到一切
如果犯罪不会得到应有的惩罚,那或许会有人愿意自己伸张正义
可能下次,下下次
就会有人在你或许没有恶意的情形下,就过激反应
这个女孩子的下场就是前车之鉴,如果她有得选,或许在牢里度过余生也是个相对不错的选择
但愿我们都不要向恶走,也不要推我们向恶走…
看到有人追更
其实想说的已经说完了,希望大家都能关注此事
也希望我们在尊重法律的同时也有起码的良知
起码的判断
生而为人,我一直知道父母是我行走世间最充足的底气
即使我遇到了类似的事,我的父母也会不计任何代价的寻找我
即使以生命为码
生而为独生女,我更明白,如果此类事件在我身上发生,我不用担心我的身后事
不论是走法律途径还是其他…
这是我最大的幸运
祝我们都不用担心坏人会不会受到惩罚
祝这世间公道不仅在人心
最可怕的不是这个男人多恶劣,而是全国民众关注的情况下,竟然用最敷衍的态度,最低智的借口,宣布“不是拐卖”
我们还可以信谁?
以后女人是不是一出生就摘除子宫并做好显眼标记?这样即使没有社会的保护,也能防止大多数的拐卖?
————2022年2月9日————更————
唯一一个破千赞的回答竟然是因为这样一个话题,让我既难过又惭愧。
谢谢大家愿意关注和评论这些事,每一个都认真看了,我不一一回复了。
但有些评论不用过于认真。摘子宫只是个讽刺。
我只是想说,当时给我们这么敷衍的回复,就冲这一点,他们以后调查的结果,我都是要打个折扣相信的。因为什么?你有敷衍的黑历史,我怎么能保证这次你不是用了点心来敷衍我?
一个国家的强盛,不是看它最强的一面,而是看它如何对待最弱势的群体。
我敢把最臭最丑的脓疮揭给别人看并努力治疗,这才叫勇气,叫大国风范。
公平不是别人给你的,是我们共同争取来的。永远都是。
“疯妈妈们只有被打时才是疯的,只有生女儿的时候是疯的,只有不听话的时候是疯的,只有做得比牛少,吃得比鸡多的时候是疯的,不然为什么大家都不怕她,要捡回家?妈妈是精神病杀/人/犯,放回村里,大家都不怕死吗?不就是因为都知道疯妈妈是怎么疯的,疯起来是怎么样,所以敢捡去生吗?”
“我晓得他们的方法,直捷杀了,是不肯的,而且也不敢,怕有祸祟。所以他们大家连络,布满了罗网,逼我自戕。试看前几天街上男女的样子,和这几天我大哥的作为,便足可悟出八九分了。最好是解下腰带,挂在梁上,自己紧紧勒死;他们没有杀人的罪名,又偿了心愿,自然都欢天喜地的发出一种呜呜咽咽的笑声。否则惊吓忧愁死了,虽则略瘦,也还可以首肯几下。”
“他们岂但不肯改,而且早已布置;预备下一个疯子的名目罩上我。将来吃了,不但太平无事,怕还会有人见情。佃户说的大家吃了一个恶人,正是这方法。这是他们的老谱!”
““祥林嫂竟肯依?……”
“这有什么依不依。——闹是谁也总要闹一闹的,只要用绳子一捆,塞在花轿里,抬到男家,捺上花冠,拜堂,关上房门,就完事了。可是祥林嫂真出格,听说那时实在闹得利害,大家还都说大约因为在念书人家做过事,所以与众不同呢。太太,我们见得多了:回头人出嫁,哭喊的也有,说要寻死觅活的也有,抬到男家闹得拜不成天地的也有,连花烛都砸了的也有。祥林嫂可是异乎寻常,他们说她一路只是嚎,骂,抬到贺家坳,喉咙已经全哑了。拉出轿来,两个男人和她的小叔子使劲的捺住她也还拜不成天地。他们一不小心,一松手,阿呀,阿弥陀佛,她就一头撞在香案角上,头上碰了一个大窟窿,鲜血直流,用了两把香灰,包上两块红布还止不住血呢。直到七手八脚的将她和男人反关在新房里,还是骂,阿呀呀,这真是……。”她摇一摇头,顺下眼睛,不说了。
“后来怎么样呢?”四婢还问。
“听说第二天也没有起来。”她抬起眼来说。
“后来呢?”
“后来?——起来了。她到年底就生了一个孩子,男的,新年就两岁了。我在娘家这几天,就有人到贺家坳去,回来说看见他们娘儿俩,母亲也胖,儿子也胖;上头又没有婆婆,男人所有的是力气,会做活;房子是自家的。——唉唉,她真是交了好运了。””
“我们极容易变成奴隶,而且变了之后,还万分喜欢。 ”
就是感觉好无力,像是被人拔掉牙齿砍断舌头,丢进没有光的大海深处,不断下沉。
说不上来那种感觉,虽然她跟我没有交集,没有关系,我关心她,也只是很多人眼中的“咸吃萝卜淡操心淡操心”。
一想到她很有可能像我一样大或者比我年龄还小的时候就被虐待,然后在暗无天日中被活活逼疯,我就很痛苦……
镇政府的通报像个大笑话,过年的欢乐气氛让这个事件的热度一点点冷却,就像鲁迅先生的《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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